让心灵自由歌唱
——读吴学刚诗集《心灵放歌》
读完学刚新诗稿《心灵放歌》,不由得拍了一下桌子,喊了声:这家伙疯了!
长长短短三十七首诗,全是吴学刚2009年创作的。须知吴学刚虽是文学行当出身的人,这多年来已入“海”甚深,成了“吴总”,生意一路红火,很是得意,已不似多年前我们一起喝酒穷侃的景况了。想不到人在“海”里,心却在“岸”上,诗情会是如此盎然,这让人吃惊。多年前,文人下“海”经商一时潮起,我有几位诗友也脱衣下“海”,曾几何时,诗情枯索,未见作品面世。甚者,又商海覆舟,弄得人财两空,至今想起,还令人神情黯然。学刚是商海里的得意之士,如今,又见他的诗集要问世,怎能不高兴?
学刚将他的诗集命名“心灵放歌”,已可洞悉诗人的心态。他驰骋商场,激情奔放。近年来多有儒商极言其仁义儒雅;学刚则可谓诗商,以其激情昂扬于商场。
学刚的诗发自肺腑,以其真切感人。他写诗完全出自对生活的感受和对诗歌的热爱,既非受命,亦非功利。正如他说,只是为了“倾听和倾诉”。其实诗要写到这“二倾”,并不容易。首先是需要真诚,真诚地“听”,真诚地“诉”。空话、大话、假话、虚话,都难以达到让人“倾听”的目的。
学刚不用谦虚,比起当年及同行,应属富人之列。但他在《大院的那栋小楼》一诗里,饱含着对那些过着清贫生活的文人“寒士”们的崇敬,回忆了在那个“拥挤不堪的大院”,在那一栋“历史悠久的小楼”里度过的诗画生活。学刚笃信“锲而不舍的信念”、“孜孜不倦的追求”才是最有价值的人生。正是在那个“小院”、那栋“大楼”里,吴学刚认识了诗,认识了诗的价值,认识了“诗是诗人生命的唯一”,这使他离开“清贫”,走进“富有”时,仍然没有忘掉诗,没有忘掉心灵里最本真的东西。
世人常常误读了古人“诗穷而后工”,以为诗人必得贫穷。其实,那是在说穷尽诗艺,不轻率为诗。袁枚在《随园诗话》里,就曾举例说“富贵诗有绝妙者”,“贫士诗有极妙者”。可见为诗之关键,乃只在诗人诗心所在,或于“身价”无涉。
学刚的诗,或记忆,或咏物,或歌世,题材随性,用语率直洒脱;有感即放歌,意尽则收声;不示雕琢,不用假声。从其诗句之自由,可以见其心灵之自由。对于写诗的人来说,“自由”当是第—要义。
清人欧永孝序江宾谷之诗时说:“《三百篇》:《颂》不如《雅》,《雅》不如《风》。何也?《雅》、《颂》,人籁也,地籁也,多后王、军公、大夫修饰之词,至十五《国风》则皆劳人、思妇、静女、狡童矢口而成者。《尚书》曰:‘诗言志’。《史记》曰:‘诗以达意’。若《国风》者,真可谓之言志而能达矣。”
此悉话,可以用以说学刚之诗。学刚应为“劳人”,其诗多是“矢口而成者”。这种真声,应为“天籁”。不在感天动地,只在感人,使有耳者,皆喜“倾听”,言志达意足矣!
学刚自言年过半百。这其实并非“老之将至”,只是表明尚有青春实力。这便是我惊读学刚爱情诗之后的第一感触。
学刚的情诗,多有少年语。如愿被情人宣判“无期徒刑”。并认为“那是我期待的最有价值的生命”。诗人艾青似有诗句说不幸的婚姻才是“无期徒刑”。
我在本文的开篇,说学刚“疯”了。从爱情诗里更见其疯痴。《亲爱的你别走》将一个被女人斥为“禽兽”的男人,可怜巴巴捧着“受过伤害的心”乞求爱人留下来的神态,刻画得淋漓尽致。
世人早就流行“左手摸右手,一点感觉都没有”,学刚在《吻你》里还“欲火燃烧”,“亲吻你纤柔的手背”,吻之后,“剩下的是心和心的碰撞,手和手的抚摸”。让人佩服的是学刚还有如此初恋一般新鲜和饱满的爱情感觉,他说“幼稚是我唯一的理由”。这很让人信服。
以在爱情上的昂奋,可以看到学刚在事业上的得意与宏图大展。心理学家认为爱情和事业,同受人体荷尔蒙指数的影响。学刚诗里激情饱满,正告示了读者,他在爱情和事业上,不是低潮,而是高潮迭起。这是令人羡慕的,也是作为朋友应该祝福的。
我肯定学刚的写作态度:不是为了当诗人而写诗,不是为了进入某个流派而写诗,诗是心灵里的快意与伤痛,有了感觉你就写。你觉得怎么顺手,就怎么写;觉得怎么样能打动人,就怎么写。
既为回避,也不勉强,—切听从自由。当你的诗真正属于你自己了,也便属于读者。
2011年5月于北京
自序
写诗真好,既言情,又言志。
与朋友们在一起,品茗调侃,大部分时间是在倾听。写完一首诗,很舒服,有一种成就感,又像完成了一项历史使命;再找几个好友,怀着自我陶醉的激情,向他们朗诵自己的诗作,又找到了痛快的倾诉之感。人与人之间最好的对接,无非是倾听和倾诉。
诗是最美的,它美得像画,它能将色彩斑谰的生活溶化进去;它也能将大自然的万物之美尽收字里行间。它更能将朋友向你讲述的故事变成诗歌。还能将友人向你倾诉的苦难经历浓缩成一首小诗,用一种最简洁的温文而雅的形式含蓄地叙说。它不仅和你说,还能告诉更多的人,让大家与你一起体会饱经沧桑的经历,同时也分享生活中的幸福与快乐。
我写诗,既偶然,又必然。其实自己都没想到,年过半百,还能静静地坐下来,来了灵感,有了激情,用心灵去触摸诗情画意。上小学的时候,就偏爱文科,语文比哪一学科都好。读初中的时候,赶上十年动乱,经常停课闹革命,大部分时间到工厂参加劳动,向工人阶级学习,或者去农村参加插秧会战,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不仅没读过课外书,连正常的教科书也没读过几天。想不起来,不知从哪搞到一本王力先生著的《汉语诗律学》,没完没了地读。记不清读了多少遍,最后还是一知半解。背了些唐诗宋词,随着年龄的增长,几乎忘记得差不多了。当然,我最喜欢读的还是普希金的诗,他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至今我还能背诵下来。中国诗人,我读得多一些的是贺敬之、郭小川、艾青等人的诗,他们的诗朗朗上口,能把你带入一种意境,读起来令人振奋,至今我还能断断续续背上几首。可以说,那个年代诗人的诗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
1974年,我上山下乡当了知青,在公社做过通讯报导员,写过通讯,也写过一些战天斗地的口号诗,如今,自己都记不得当年写的那些东西哪去了。
年轻的时候,在沈阳市文联主办的《作家生活报》工作了几年,写过报告文学和人物专访。近距离地接触过儿时就崇拜的文豪、作家,也有机会接触诗人,却没时间接触诗歌。因为在报社,我主要是负责创收工作。如今,下海经商已有二十几个年头了,为了改变窘困的生活状况,拼命去成为一个经济上的富有者,搞得身心疲惫。虽然改变了生活状况,但精神上依然很空虚,心里并没有觉得充实,总觉得生活中缺少什么?我想这也许是我与文学情结难以割舍的原因吧!让精神上成为富有者,成了我新的追求和梦想。所以,我开始写诗。写诗应该是我投入新生活的起点。
出版的诗集里,相当一部分写的是爱情诗。这些诗应该是那些年过半百以上的老男人“集体创作的”。因为诗里有他们的生活缩影,也是他们与我调侃和倾诉的硕果。
当然,这里边更有一些我个人的经历和对爱的感受。还有一部分诗是写实的,那些都是我在商海和生活中的经历和感悟。比如,《大院的那栋小楼》写的便是我当年在文联报社工作期间所见所闻;原文联的办公楼就是在那样一个大院的一栋小楼里。文联主办的《诗潮》杂志社就在小楼的一间小屋里,来诗刊社送稿的很多诗人,我认识并熟悉,当年的耄耋老人,已经“饱经沧桑”地去了;那个年代的中年诗人,又都到了步履蹒跚的年龄;当时的热血文学青年,“几经风雨,几度春秋”,已人到中年,他们对诗的热恋,对诗刊社那间小屋的向往,追求不休,激情还在。历历在目的往事,至今时常拨动我的心弦,让我难以忘却。诗人是令人尊敬的,诗是神圣的,“诗是最高的境界”,因此诗坛不会寂静,“没有诗的日子有什么奔头”。用诗歌的形式触摸生活和大自然,表达我内心世界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尝试。当然,如果有时间还能坐下来,热情尚存,激情还在,我会把写诗当做生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请相信吧,“诗与诗人的恋爱天长地久”。
2011年5月于豪风阁寓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