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以经典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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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宗教的阳光

安妮·勃朗特的这部《阿·格雷》,没有她的两个蛆姐的《简·爱》和《呼啸山庄》有名;但是比两个姐姐写得平静、蕴藉、浪漫。忧伤而不绝望,悲苦而不乖戾,有淡淡的理想主义温暖。

整部书读过之后,有一个细节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且掩卷愈久,印象愈明。系第一章的最后一节——

我们的马车奋力向上爬时,我再一次向身后望击:村里教堂的塔尖耸立着,它的后方正是那座灰色的教区牧师的古老住宅一缕斜射的阳光给它染上了温暖的色调,这阳光尽管微弱,然而对比之下,村庄和周围的小山都笼罩在阴翳中。我赞美这缕摇曳的阳光,把它看做是我家的吉兆,我合起双掌,热烈地恳求上帝赐福于那座住宅里的居民。我赶紧转身,因为我看到阳光已从那座住宅移开了。我出于谨慎,没有回头再看它一眼,生怕看到它像其他景物一样,正隐没在阴影里。

这一细节,初读时让人怦然心动,再读时令人回味无穷。

“我”的父亲是这个教区的牧师,教堂就是“我”的家,然而尊崇教义、为人正直的父亲却在贫困中死去了。为了生计,“我”不得不离开教堂,去有产阶级家庭做家庭教师。正是离家出走的路上,“我”看到了教堂塔尖上那缕斜射的温暖的阳光。

初读时之所以怦然心动,是沉潜地感到:这不是一缕普通的阳光,这是一缕宗教感情,是宗教精神缠绵不灭的象征,是沦落凡尘之后,终究要“回归”的宗教预言。

终卷的阅读,果然验证了这样的预感。

“我”走出父亲的教区之后,在家庭教师的生活中,感到“父亲教区”之外的教区,其宗教精神,是大大地被异化了:宗教已远离“本源”(“父亲的教区”,是一种“本源”的象征),变得世俗化、势利化了——宗教沦为富人欺凌和奴役穷人的工具,沦为穷人放弃自救之后自我麻醉的方剂;宗教已全无神圣之像、已全无超引可言。不能“超引”人类精神的宗教,是没有力量的,它没有金钱的响脆,也没有权力的威严,更没有人心的灵动……

从小就在宗教氛围中长大的“我”,便感到了世俗势利的可怕,便不再安心于“家庭教师”的职业,因为生存的困顿固然让人心焦。但更让人不可忍受的,是“神的失落”。“我”便又回到了“父亲的教区”,与母亲一道,在贫困潦倒中投身于教区的重建。

那么,那一缕斜照在教堂塔尖上的阳光,便名副其实地成了宗教的召引之光。

“我”的“回归”,不是本能的回归,而是有切肤之感后,在自省基础上的全新的回归——出走前,由于生活在宗教“本源”中,“我”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宗教感情,或日“宗教情结”;归来后,经过了世俗的洗礼,对宗教有了理性的向往,即已成为一种精神理想——那么,就是对宗教的献身。

“我”同母亲一样,毅然嫁给了贫穷而恪守的本区牧师。

《阿·格雷》,不是一部简单的文学名著,而是一部安妮版的《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