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以经典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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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敬畏天成

雨果《巴黎圣母院》的《定本附记》中说: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小说必定和它的各个章节同时诞生,一部剧砟必定和它的各个场景同时产生。千万不要以为,你们称之为剧本或小说的那个整体,那个神秘的小宇宙,其组成部分的数目是可以任意增减的。这一类作品应该一气呵成,一成不变,写好后再嫁接个什么,是很难成活的。

雨果是极为反对对作品进行修改的。他认为一个作家的一部作品,是上帝或神,假作家之手传递的天上的福音,是天赐,作家本人是不能任意改动的。用人世的说法,作品一经问世,就像孩子呱呱坠地,生米煮成熟饭,是男是女,是靓是丑,父母是无法改变的,他(她)属于空气和阳光,死活只好随他(她)自己。你的书失败了么,那就自认倒霉吧。你妄想给书加些什么,也是徒劳的,正如你的孩子缺了一条腿,安了假肢也改变不了行动不便的事实。那么,你在酝酿的时候,就应该下足够的功夫。

他在《巴黎圣母院》第三卷里,对巴黎大教堂的建筑艺术做了终卷的描述,用笔之繁,琐屑人微。应该说,这一卷是与主题和情节相游离的,给读者造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多数读者是跳过这一卷而阅读的,但也并不影响对整部作品的把握和理解。所以,按一般说法,这应该是一处赘笔,或干脆就是败笔。面对读者善意的批评和评论家强烈的抨击,雨果无动于衷,以“神赐的不可改变”,来坚守自己的写作立场。

然而,在时空深处,雨果胜利了:这一卷,成了研究西方宗教建筑和宗教习俗的不可替代的历史文本,它的文献价值甚至超出了整部作品的文学贡献。它“天赐”的面目终于大放异彩。

历史真是无情!

在阿尔作画的凡·高,在内心的一种莫名的力量的驱使下,疯狂地泼洒油彩,画了大大小小的不计其数的画。他从不进行修改,画过就扔在一边,以至画廊里的一些所谓的专家,认为凡高的画连素描都不如。他生前很少能把画卖出去,穷困潦倒,死于癫狂。然而,在艺术发达的今天,被凡·高丢弃的,只要沾有他油彩的一张小纸片,都是艺术珍品。所以,艺术真是“天赐”,是幽灵,是不可理喻的。

在幽灵面前,人的肉眼,是看不真切的。所以,在自己把握不准的艺术品面前,还是三缄其口为好。所以,大师们只埋头创作,很少口谈艺术;创作谈在媒体上满天飞的作家,一般都是天分不济的人。

正如左拉所说:“……我们接受大自然的一切,不得有任何否定;泥土之所赐,比巴黎的所有沙龙中的东西更富有诗意。”他所说的“泥土”,指的是造物主,印雨果所说的“上帝”或“神”。

印象派大师马奈说:“只有一个真实,那就是把你看见的事物立刻画下来。”马奈贪图的是临场写生的快感,直觉的快感,当下决断的快感,这也是印象派的集体性格。所以,传统画派的权威要他把画修改得更精致,更规范一些的时候,他愤然拒绝——

“成功就成功,不然就从头画起。别的,都是胡扯!”

雷诺阿也主张艺术的第一要义,是迅速地捕捉住天赐的灵感,他有一句形象的话:“等我买得起牛排的时候,我的牙已经掉光了。”

一个艺术家,待有了娴熟的技法,成熟的构思之后,艺求的幽灵已稍现即逝了。他深得其味。

中国的作家、艺术家的作品总缺少一些灵动、浑然的成色,原因可能就在这里。他们或者顾虑太多,或者过于追求完美,总是在那里反复沉吟,反复修改,即便是已发表经年的作品。我对巴金、柯灵等老前辈作品再版时还要殚精竭虑地润色,感到很是不解——他们不仅弱化了作品的原创价值和历史价值,还浪费了自己的写作才华。人工反夺天工,拥抱的不是神灵,而是呆木。

我们的祖先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其实,中国人最懂文章之道,却背道而驰,所表露出的,正是人格和文格的双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