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职场重生之江山激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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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签约(二)

第二百十四节签约(二)

所以郑子浩的合同根本不像是普通的新人合同,已经是几经修改,而且准备了几份不同条件的合同,到时候,看菜下饭。即使是条件最差的那份合同对于一个普通新人来说待遇也已经是非常好了。但大家也不知道将要面对的这个少年是什么想法。

“首先,你要去香港,”这话刚一从王志诚的口中说出来,郑子浩马上说了一句:“这个,我不能自已做决定,最少需要和湘南省体委商议一下。”

虽然几个香港人并不知道内地的体委是个啥机构,但冠上了“湘南省”的前缀定语绝对就不可能简单,听到郑子浩说让他去香港竟然需要劳动到这类机构的大驾,不觉对郑子浩的身份有了极大的疑惑与好奇。

郑子浩也不卖关子,马上揭开了谜底,“我是新德里亚运会一千五百米与五千米双料冠军,同时也是这两个项目的世界纪录保持者。”

他这话一说出来,几个人倒吸一口凉气,在印度举行的新德里亚运会刚过去没多久,虽然香港被称作“文化荒漠”,有关文化体育界的影响很小,但也还是组织了代表团去参加亚运会,而且这届亚运会也让香港人有些受到了影响,因为竟然没有一名香港运动员获得金牌,这让一向自视颇高的香港人大为沮丧。这时候,他们突然想起这届亚运会唯一的最佳运动员也叫郑子浩,难道“彼郑子浩就是此郑子浩”?他们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郑子浩。

顾辉嘉知道这下事情麻烦了,内地是不可能随随便便让郑子浩离开的。半晌,他叹了口气,说道:“这事以后再想办法,我们谈一下签约时间,我们准备和你签份长约,同时有主动签约权。”

郑子浩没理睬签约时间长度的问题,他问到:“什么是主动签约权?”

正说着话的时候,几个人到了云麓宫,这次却没见到老道士玄微子,说是出去云游了。虽然有些遗憾,但也知道像玄微子这类世外高人,是可遇不可求的,能得到他一番指点,已经是天大缘份了。在客堂里一坐下,几个人先品了品云麓宫特有的香茗。这个时候,李正业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面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一件合同来,正是条件最优越的一份合约。

郑子浩接过合同却没看,而是继续开始的话题,“什么是主动签约权?”

有点略胖的王中明答到:“就是同等条件下,我们有优先权。”听他这么一说,郑子浩对这个问题就无所谓了,反正都是最好条件签约,和谁签不是签?

所以这个优先签约权无所渭,郑子浩就关心起签约时间这个问题来了。

“郑先生,你看看合同,有什么异议?”李正业将合同递给了郑子浩后,便走过来站在了郑子浩的身边,他准备给郑子浩解说一下合同的具体条款:“只要你签约我们公司,将得到‘音乐工厂’百分之十的股份,在公司里有与我、两位王生一样多的股权,顾先生占剩下的六成股权。我们还会给你十万元的签约金,用十二万元买下你这十二首歌的版权。然后由你演唱你所写的这十二首歌,我们将它制成一张专辑,不过这张专辑里面的歌曲以后别人演唱时,再收取的版税百分之七十归你。”

他们并没接受郑子浩所说的根据销量,按每支歌一元抽取版税的提议。看样子,这些人对这张唱片的销量极有信心,因为按郑子浩的提议,这张专辑仅达到金唱片标准,郑子浩就将获得六十万的收入。而他们却用股份加二十二万的现金来回应郑子浩的要求。因为将得到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对于由公司拥有歌曲的全部版权,郑子浩便不置可否。

郑子浩一边听李正业讲解,一边打开了手里的合同,大概浏览了一下,抬着头略微的思考了一下,对李正业说道:“我认为这份签约合同应该改一下。”

“什么?你对我们这个合同上什么条款有意见?”在听到了郑子浩的话之后,顾辉嘉、王志诚不约而同的开口问道。

“这个签约十年,而且我所创作的歌曲全部都要卖给‘音乐工厂’是根本不可能的。”郑子浩在看到签约合同上说明了签约时间为十年,而且所创作的歌曲全部都要卖给公司的条款之后,马上鄙视起“音乐工厂”这间公司有着太大的贪欲来。

要知道,一个大红大紫的歌手会和唱片公司签订时间比较长的合同么?肯定不会的。即使是一般的歌手顶多也就是签个三、五年的合同,就是一些新人签的比较苛刻的一些合同也不过是签八年的,而他们竟然一签就是十年的时间,这让郑子浩觉得“音乐工厂”唱片公司这种视自己为无知小孩的提议很是不满,对他们把自己当傻子的看法十分的鄙视,对于公司这种想一下子就签十年而且要霸占他未来所创作的歌曲的作法,郑子浩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你是我们公司的股东之一,把你创作的歌曲卖给公司很正常啊!即使只算你的歌手身份,和公司签十年约的也是对你的一个保障,难道你不想我们“音乐工厂”唱片公司长胜不衰吗?”王中明虽然知道公司定的这个时间长度有些过分,但作为“音乐工厂”的一员,他还是想为公司谋取更大的利益,而且他认为郑子浩不会知道香港唱片界的情况,以为他是刚进乐坛不懂什么,签久一点是没问题的,所以王中明也在一边劝慰着郑子浩。

“那是不可能的,我不可能和公司签这么长时间的,而且也不可能答应将以后所创作的歌曲都卖给公司。如果公司真的有诚意和我签约,那么就把这两条改一下,歌手合同改成三年,不过可以将新歌的优先购买权给公司,像主动签约权一样。如果我们合作的愉快,就可以续约,如果公司不答应我的提议,就没有办法了,我很抱歉。”郑子浩说出了自已的建议,想一下子就和他签十年的合约?这明显,这是公司以为郑子浩不懂娱乐圈的行规,郑浩相信,自己的前途可不仅仅只在娱乐圈里,即算以后真的只在娱乐圈里发展,凭他的一身功夫,以及各种才艺,相信成龙、李连杰这样的武打巨星都对他望尘莫及,到了十年之后,不知道自己都发展成什么样了呢,想到了这里,郑子浩毅然的拒绝了对方的提议。

虽然大家都觉得给郑子浩的这个待遇其实应该算是十分不错的,除了时间长一点,对于郑子浩这样的新人来说是应该是完全能够接收的,可是此时大家怎么也没有想到,面前的这个男孩只是在简单的看了一眼合同之后就说不同意,这让几个人十分的尴尬,他们相互看了一下,用粤语交流了起来,这粤语有九个声调变化,本来极难听懂,特别是现在大陆改革开放还没多久,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并不多,粤语还不像以后那样在内地那么常见。却忘记了郑子浩既然能创作粤语歌,自然精通粤语,不然怎么能安排好九个声调变化,使旋律,歌词能配合的相得宜彰。郑子浩坐在一边听他们几个人用粤语交流如何拟定新合同的条款,既要尽可能地为公司争取利益,又要让郑子浩同意签约就只想笑,毕竟这种情形极似在地上插块招牌“此地无银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