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浸泡了七天的衣服终于向我发出了哀求的颜色,仿佛中了武林中最最恶毒的面目全非掌,初见的那一刻,我哑然失笑:谁啊,这么懒,衣服都快烂光了,哈——,第二声“哈”还没嘣出口,忽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沧桑的袖口,一阵悲愤涌上心头,脑门嗡的一声,原来撞上了门框。
幸好没人看见,伸下手去,掏起来的竟是一条条碎布,估计已经达到衣衫褴褛的境界了,凭我对高中化学尚存的一点点记忆,可以判断当时我倒入的肥皂粉浓度是高了那么一点。
用塑料袋把它们包裹好,轻轻地放进了垃圾桶里,再看最后一眼,狠下心,转身离去,却觉得眼眶有点热。
“小强,不是爸爸不要你,实在是……”我也找不到一个恰当的理由。回想这套衣服陪我走过的岁月,每一个破洞碎口的由来,每一处酒渍油污的来由,眼泪终于夺眶而出,想不到我还是个这么容易动情的人,一声叹息。
幸好还是没人看见。
夜色清凉,月色清凉。
打开窗户,和那一道门,让清凉的晚风穿堂而过,洗涤满屋浓郁的“男人味”,和四台电脑吐露的废气。
“十五,晴。风清用时,顺星,宜沐浴,忌独行,花香动月,此夜撩人,吉。”
所以稍微有点理智的男人,都出去行动了,这里不会再有其他人了,难得可以清静一个晚上。
没有熟悉的音乐,却有久违的沉默。
躺在油迹斑斑的藤椅上,深深吸一口气,对着悬挂明月的窗户,我敞开了上衣,晚风拂过,温柔如手,我安安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也不知过了多久,腰间一阵酥麻,我惺忪地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已经条件反射地拿着手机在接听来话了。
“喂~是我,没事,哦,哪里?好的……”于是我又睡下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跳了起来,才感觉那不是在做梦,是一个朋友叫我去喝酒,真******,稀里糊涂竟然答应了,真是辜负了大好韶光,至少也该问问有没有漂亮女孩子,来不及了,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骑上那辆疲惫的二轮宝马,踏着月色朝那熟悉的味道滚去。
就算没人烧烟,酒吧里也永远是雾蒙蒙的。
仿佛是一个煮沸了的茶壶,进了这道门,人便不自觉地骚动起来。
拨开层层迷离眼神,穿过滔滔半隐****,我又看到了男人们伸着脖子的“豪爽”。
我坐在了两个女人的中间,两个很漂亮的女人中间——在这种情况下若还不能算漂亮,我也只能对你说抱歉了。
这当然是对那两个男人而言。
——两个红了眼的男人。
无论谁连喝了两瓶芝华士,不管有没有兑绿茶,眼睛都会红的。
何况对面还有两个火辣辣的美女。
“来啦!”毛羽终于发现我了。
“来了。”
“来了就好。”
“不好。”
“不好?有什么不好?”他皱了皱眉头。
我笑了笑,先给自己慢慢倒上了一杯,按个碰杯示意之后一饮而尽,擦了擦嘴巴。
“你很好,他很好,这里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少了一个女人。”
“哈哈哈!”大家一阵狂笑,“小子,凡心不死啊。”
二十多岁,身强力壮,为什么要死,真是笑话,我暗自冷笑。
“帅哥,我敬你。”陌生的面孔,熟悉的声音。
旁边的美眉开始进攻了,不否认有推销酒水的嫌疑,但大多数这种场合的风尘女子还是蛮简单的,能来主动跟你敬酒的,至少没觉你讨厌。
而在这一点上,我是绝对有自信的。
在下酒量虽然不好,但深知用兵之道:先入为主,下手为强。
你酒杯一举,先干为敬,就算来得晚了,说错话了,人家还会不原谅你?
人情虽然深似海,却也薄如纸。
三下五除二,两个小子就被我这最后一根稻草压倒了。
而目前的局势则变成了一比二:灯红酒绿,只有我陪着两位美眉在舞台上人影扭动了,而两位仁兄早已口吐白沫,拿着斯文扫地去了。
酒已入肠,愁肠也已化作片片酒气吐露,怀抱柔软流动的躯体,双手顺着曲线游走,抛撕生活中的遮掩,任欲望暴露无遗,肾上腺素在震耳欲聋铺天盖地的压挤中积聚到了顶点,尽情绽放,终于从高潮飞速坠落,却在破碎虚空中精疲力尽。
呼红了眼,扭酸了腰,弥漫的气息慢慢变得不同,原始的味道渐渐浓郁,男男女女在剑拔弩张中就要一触即发。
美眉的眼神变得迷离,眼波泛漾,红唇微启,呓语呢喃,就算钢铁也被融化,更何况原本就如水蛇一般贴身缠绕。
耳鬓厮磨间,兰舌吐露芬芳:“你的号码?”
我忽然阴差阳错地答了一句。
“110”。
在女人怪异的眼神中,我扬长而去。
两位仁兄已经被女朋友接回去了,那四道愤怒的眼光我不敢面对,反正我早已经被她们划为黑五类,或许在她们心中,自己的男人永远是被诱骗的,却不知道我才是真正的亚当,但我不愿辩解,我已经够黑了,何必再抹呢。
家有贤妻如虎,才能使他们有片刻偷欢的快感吧。我暗自庆幸。
庆幸之余,却有一丝凄凉。
被人管,是很幸福的,我也曾有过,但已经是过去时了。
一个人的生活虽然很自由,但是自由得无法无天,有点魂不守舍。
酒也喝厌了,因为热血已到尽头,歌也唱尽了,因为喉咙已经嘶哑,剩下的只有欲哭无泪的寂寞。
幸好还有二轮宝马相伴。
自从三年前从二手市场将它解救出来,它就和我相依为命,情同手足,风风雨雨,不论寒暑都忠诚地陪伴着我,但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也会像那件衣服一样弃我而去。
跌跌撞撞回到寝室,才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更有一只手在胃底拼命揉捏,我知道我醉了。大凡醉的人,无论醉得多少厉害,都能凭着一种醉鬼独特的定向灵异感回到自己的狗窝,至于到了以后的事情,便是自己也不知道了。
幸好我除了知道回寝室,还知道打开电脑。
“呸!”强吸一口气,运用丹田之气,将那冲上来的酒气生生压了下去,圣人都说战胜自己是很难的,所以我又有点开心。
就在进入系统的三分钟,我已经为自己泡上了脚,这是我传内不穿外的秘诀,喝完酒,泡泡足浴,冲击一下涌泉穴,是很惬意,也很醒酒,屡试不爽。
据说主人和宠物的容颜和习性会日趋渐像,难怪每当我喝醉的时候,我电脑的cpu的运行速度也会随之下降,反应不灵敏,还会出现那样这样见所未见的问题,这不,网页怎么点都打不开。
我了解它,也懒得发火,电脑是男人的二房,对我而言,可是原配,它的柔情早已化解了我的戾怨,我能把它怎么样?
于是打开变态下载后,我决定上床了,人是铁,床是钢,一觉不睡累得慌。
当然别忘了关机,现在乱七八糟的短信太多,都是要你去买蒙汗药,枪支的那种,我这样的安分良民怎么消受得起。
有一个短信息:“我喝醉了,很想你,能陪我聊会儿么?”
凌晨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