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情瘦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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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流浪者是一个伴有智力缺陷的中年乞丐,平时靠捡垃圾和乞讨为生,虽然有些怪异的生活习惯,与周围的居民倒也相安无事。

好心人经常会把饭菜或衣服放在固定的地点让他收去。

有一天他却突然消失了,好些日子都不见踪影,人们以为他出了意外,或是得了恶疾,渐渐的,大家一致认为他已经不在人世,叹息之余,也没有动用警力搜索。

这样的人,在中国大地随处可见,少几个,多几个,根本不算什么。

一个月后,他回来了。

只是这一次,他变成了一个完全的行乞者,没有半点自理能力,整日躺在墙角里,等着别人来施舍。

没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有一天,好心人替他换下破烂衣服的时候,发现他的上腹部竟然有个新鲜的疤痕。

疤痕犹如一道对称的屋脊在两侧肋弓下横贯整个腹部,光滑,整齐,还有匀称的缝针孔痕。

这不是外伤撞裂的伤口,而是一个精美的手术切口。

这个可怜的白痴究竟得了什么重大疾病,需要开如此广泛的切口呢?

好心人将他带到社区医院,查了腹部彩超,顿时吓了一大跳。

医生告诉说,流浪者没有什么病,但肝脏只剩下一半。

和腹部切口一样,肝脏的断面也是光滑平整,是被一种极度专业的手法切取。

疑案,悬案,惨案。

看得我心惊肉跳,手脚冰冷。

一个人需要剩余多少肝脏才能存活,60 %?40 %?还是30 %?许多专家用雄厚的技术和充足的数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关于这方面的观点众说纷纭,但可以肯定的是,100 %的肝脏绝对是最合理的,因为就算是阑尾,也有它存在的重要作用,更不用说是位列五脏六腑的肝脏。

白痴再傻,也不会傻到去割自己的肝脏,中国再有人情味,免费替流浪者施行肝脏重大手术而不留名,好像也不符合逻辑。

小道消息一点都不小道。

这正是一种高科技的新型犯罪,很多年前就有人报道过。

酒吧邂逅美女,激情燃烧宾馆,突然人事不省,醒时只剩单肾。

不同的手法,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地点,同一个目的。

窃取器官,黑市交易。

所以《器官移植法》必须尽早出台。

所以遍地开花的卫星现象必须杜绝。

所以各大移植中心的肝脏来源必须严格控制。

只可惜——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到《器官移植法》的完善过程中,在司法监控刑法执行立法空白中,在巨大市场利益的冲击下,在某些弥天特权的庇护下,灭绝人性的犯罪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恩格斯说资本家,“为了50 %的利润就敢铤而走险;为了100 %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法律;为了300 %的利润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刑架的危险!”

时移世易,经济社会下的某些领衔冠冕堂皇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人民大医生,何尝不是如此,为人民币服务,鞠躬尽瘁,不择手段!

但我知道现在绝不是愤怒的时刻。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则新闻就像一根擦亮的火柴,驱散我脑中茫然已久的困惑。

为什么陆高远要如此倚重默东沙,明明知道他与自己的杀父仇人有关,仍不惜屈膝求全,利诱威逼我不要动默东沙一根汗毛。

陆高远并不缺钱,他也不贪财。

陆高远更非无能,可谓全才的他注定青云直上,什么时候当了院长都说不定,要拍他马屁的药商器械商数都数不清,何必做倒贴上门的买卖。

但是陆高远只认准默东沙,甚至为了他铤而走险,运输毒品;失心病狂,牺牲唐柳,决裂玛丽,逼走老主任,排挤易庄谐。

陆高远并不喜欢做这样的事情,但是他非做不可。

因为肝移植。

没有肝移植,就没有陆高远,没有辉煌的昨天,也没有灿烂的明天。

而肝移植需要肝脏。

黑道白道合法非法的肝脏。

能够保证源源不断提供肝脏的人,只有一个。

默东沙。

毛羽说连亚洲移植中心和东方微创中心这样的大医院,都有地下非法器官交易市场的运行,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到处都有默东沙这样的人存在。

他们,也是经济社会的必然产物。

默东沙那天在赠我票子的时候不就说过,春风监狱王局、严处还有检察院的一些贵要官员都是他的好朋友。

有了这样的好朋友,死囚的肝脏来源自然不用发愁。

现在出台移植条例,禁止使用死囚,但肯定会存在变通的办法,我充分相信中国人有这个实力。

重新包装,重新兜售,换汤不换药,还能买个好价钱。

然而死囚的数量毕竟是有限的,借以牵制平衡,共享这块蛋糕的通常还有好些幕后巨头,随着死刑犯的逐渐减少,分尝到口的机会变得更加稀缺。

而需要移植的病人则与日俱增,与时俱进,这个世界上有钱的人多的是。

在自行捐献器官匮乏得近乎空白的中国大陆,靠亲属朋友间的捐助,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所以令人发指的新型犯罪器官掠夺就悄然兴起了。

医生,虽然在这过程中担当了可耻的“重要”角色——主刀,但鉴于身份的特殊性,医生通常不可能兼职心狠手辣的蛇头。

陆高远虽然武艺高强,也不会拿着把小刀跑到大街上去劫肝。

这样的事情,又只有一个人可以胜任。

默东沙。

一个恶来家族的异己分子,浑身上下都流淌着祖祖辈辈罪恶的血液,一个身兼三江两岸黄赌白地下市场的总瓢把子,一个横行官场亨通商场拥有巨资的中州集团董事长,要几个新鲜的肝脏用作伟大的医学研究事业,谁人敢有意见?

有意见?好,马上灭了你!就这么简单。

所以,我更加坚信,酒鬼叔叔不是车祸身亡的。

比起默东沙的显赫背景,他实在太微不足道了,若不是投鼠忌器,酿酒秘笈的缘故,他早就真变成鬼了,自从玻璃吴被高峻轩收服,高峻轩又表面上与我和好之后,默东沙似乎对藏身戒毒所的酒鬼叔叔不宜下手。

但不是不能。

只要将他骗出戒毒所,酒鬼叔叔的身体就不是自己的了。

如果他识相,马上交出酿酒秘笈,或许还能苟延残喘,但根据那次托孤时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估计会惹恼默东沙。

秘笈不让我得到,你也甭想好死,先把你身上有用的器官统统取走,然后让你慢慢痛死。

我觉得默东沙完全具有731部队成员的素质。

从他派人追杀秦谢意,可见一斑,对这位昔日上司的女儿,自己的得力下属居然也不顾旧情,痛下杀手,更不用说让他大失面子的酒鬼叔叔。

所有的解释都通,只有一个疑点。

如果是这样,那么作为假设卧底的来福和旺财死定了。

因为是他们两个大摇大摆将酒鬼叔叔从戒毒所以实名登记的方式外借,如果归还的只是一具残缺的死尸,那么于情于理于法都要他们两个陪葬。

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可真是有史以来最最笨的卧底了。

傅凡说的没错,刑事侦查是一门复杂的学问,绝不能鲁莽断定。

所以我务必等待一个电话。

孙安娜的电话。

是经她核实让两位好玩的警官将酒鬼叔叔带走,那么又是由谁验收回纳的呢?

“我查清楚了,是另外一个同事,那天我值休,提前下班了,第二天又连着休息,所以昨天你打电话来问,我很奇怪。”安娜及时地来电解答。

“你那个同事没有报警?”

“报什么警?病人毫发未伤地回来,心情还很好,两位警官也说他很配合工作,协助破获了一起重大贩毒案件,准备为他去申请好市民奖。”

“他是……活着……回来的?”我几乎要跳起来了。

“是啊,回来以后开开心心,晚饭吃了好几碗,洗完澡早早地就上床睡觉了,这些日常生活我们都有记录的。”

“这样看来他不像是个很快就要死掉的人啊。”

“大家都这样觉得,所以谁也想不到他半夜会偷偷从下水道越墙逃走。”

“会不会是被人劫走?”

“不像,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屋子里没有响动,也没有被撞翻的迹象。”

“难道他就是有计划有准备从容地去送死?之前还故作幸福散布假情报迷惑你们,这……究竟该如何解释?”我头皮都发麻了,本来有点清晰的思路又被搅混了。

“哎,我们内部也莫衷一是,经过全所讨论,最后的结论就是:春天到了。”安娜无奈地说。

“春天到了,这也算是理由!?有没有搞错!”我真的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