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有一家很华丽的酒吧,刚才他一闪就不见了,应该是进酒吧去了。我踌躇了下,据说这种地方经常有吸血鬼光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嘲笑我基本不去吸血鬼云集的地方的。可是这次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直接闯了进去。
酒吧很大,彩灯四射,正对面是一堵好几米长的电视墙,歌声震耳欲聋,电视墙面前是一个小型的舞台,有几个歌手在声嘶力竭的吼叫,穿着低胸制服的女侍花蝴蝶似的在桌子与人群中穿梭。
偶滴娘哎!这地方是少儿不宜啊!我得赶紧寻我的王子。
这地方的吸血鬼确实不少……不过,怎么都神色慌张,匆匆忙忙的往外走?
难道我的名气已经臭成这个样子了么?一见到我就往外跑?!
我顿时义愤填膺,吼叫一声,一脚踩在椅子上,拦住一个正神色慌张往外溜的男吸血鬼。
“你们太不够意思了吧?先天有缺陷又不是我的错!你以为我真不想吸血啊?!干吗逃得像逼瘟病似的?!”
男子的神情突然巨恐慌,一把捂住我的嘴,还小心翼翼的朝另一个角落里看了一眼,顿时魂飞魄散的溜掉了。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正好对上了一双漆黑如夜的瞳孔。他竟然朝我微微一笑!
现在才发现他确实很俊美,但是又不像吸血鬼那种苍白的病态的美……总之是非常吸引人。只是那双眼睛过于深沉过于冰冷,往往让人看到他第一眼都把注意力都放到他的眼睛上去了。
心跳滞了一下。
我拍拍裙子,整整衣领,摸摸头发,然后作出成熟稳重的样子朝他走去。
随着越来越接近,心扑通扑通跳得越来越厉害。
年轻男子却突然站了起来,然后拉开椅子,朝外走去。
啊,我心里盘旋的N种见面第一句话都用不上了,又一次不知所措。
总不能追上去拦住他,来一句:“先生,要不要女朋友啊?”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我焦急得直转圈圈。
“贝儿,夜晚是我们的天下,你别忘了。不如演个英雄救美的戏?人类就喜欢这个。”千野停在我肩膀上,惹来了好些人侧目。估计都没见过把一蝙蝠当宠物还养得跟猫一样肥的主吧。
我一想也是,立刻就冲了出去。
晚上的出来溜达的除了情侣,小混混也很多。
我现在就拦住了一群奇装异服的小混混。
“喂!小妞,干什么?想陪我们玩玩么?”为首的一小混混涎着脸凑过来道。
我不耐烦地:“没事,就是叫你们去教训一个人。”说罢掏出一叠钞票。
混混头子接过,回头看了下众小混混,歪着头道:“教训谁?”
黑衣帅哥独自一人走在树阴下,灯光照得有些恍惚。他的身影有些单薄。
一群小混混冲了出来。
“嘿嘿!小子,把身上的钱统统交出来就让你走!”
黑衣帅哥静静的看着他们。眼神冷得让人打寒颤。
混混头子有些底气不足的继续道:“听到没有!臭小子!快把钱交出来,不然就揍得你满地找牙!”
黑衣帅哥冷笑一声,道:“你不妨试试。”
众混混呆住了,我也呆住了。
他怎么一点都不怕~我这戏还怎么演啊!
原来想象中的应该是他吓得花容失色梨花带雨的时候我再冲出去救的啊!不过现在这场景,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我跳出来,大喝一声:“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
众小混混回过头来,凶神恶煞状:“你又是何方神圣?!”
我冲过去,朝着最近的一个混混当脸一记左勾拳,拳头还没碰到他,他就一个后仰,口中一声惨叫:“啊……~!”
我再一记飞腿踢向另外一混混,他非常配合的猛然弹开,嚎叫道:“哇……~!”
我再一记右勾拳袭出,一混混捂着胸口向后踉跄几步跌倒,四肢不住地抽搐。
我再一记飞腿踢出,一混混凌空翻了几下身,以高难度的特技式动作趴倒在地动弹不得。
我英勇无敌,我侠肝义胆,我见义勇为,我两肋插刀,我几下把十来个小混混都打趴在地上抽搐了。
最后我拍拍双手,意气风发的朝帅哥一笑,道:“不用谢了,这是我该做的。”
黑衣帅哥嘴角微扬起一丝笑,道:“我请你喝咖啡。”
我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