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是人的本能之一。对美的追求,也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动力之一。唐宋时期,文学作品中对女性美的描写技巧,在继承前几个历史阶段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高度概括和抽象化的审美判断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含蓄、凝练、巧妙,以无形写形,在具体的生活细节中捕捉一种动态的美。刘禹锡《春词》:“新妆宜面下朱楼,深锁春光一院愁;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
通过“朱楼”“深院”等空间背景写妇人之美;特别是末句,隐含数花之人像花一样,以致蜻蜓之误,描写是极其婉曲的。白居易更是用“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夸饰杨贵妃之美。王安石《明妃曲》写王昭君之美,更是“不着一字,尽得风韵”,“低眉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苏轼的《续丽人行》咏唐代画家周昉的一幅“背面欠伸内人”,先从虚处描写,推想画中人之美:“若教回首却嫣然”,再把此美人想象为杜甫当年在曲江头远远望见的一个背影,想落天外,却又非常切题。
又是在这种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明清的诗词、曲剧、传奇,甚至小说等文学作品中,直接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分别指代中国古代四大美女西施、王昭君、貂蝉、杨贵妃,几乎省略了审美对象的一切具象的信息,精练到了极致,却能赋予审美对象以最大的容量和生活空间,在与受众审美期待的暗合中,更具有大众化、普泛化的意义。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逐渐形成的、高度发达的抽象审美判断模式,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常常通过移情于“第三者”实现审美的“增价”,来显现强烈的审美效应。其中的“第三者”,甚至超越了“类”的区别。先前,无论是宋玉赋中“东邻之子”的“惑阳城,迷下蔡”,还是李延年歌中“李夫人”的“倾人城”、“倾人国”,所感知“美”者,均是同类的“人”;而此时,对于“鱼”“雁”“月”“花”“蜻蜓”(蜻蜓飞上玉搔头)等自然物来说,从生活逻辑上讲是无法感知“人”的美的,所谓“王嫱西施,人见则喜,猿见则悲”,正足见这种描写艺术的逐渐完善和成熟,
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许多女性形象,城边的静女、月下的姣人、劳动中的少女、出嫁的妇人等。其中,对女性美的描写,最具代表性的,是卫风中的《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①写庄姜之美,对她的手、肤、颈、齿、额、眉、目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描摹,参照的全是自然界中的物象,春天的嫩茅,凝结的油脂,天牛的幼虫,排列整齐的瓠瓜籽粒,螓、蛾等。豳风中的《七月》,用“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兮,其黄且陨”来比类少女青春的华美与婚嫁后的色衰爱弛,其中“桑之未落”和“桑之落兮”,喻体本身也均为自然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