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游戏英雄联盟之无尽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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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想吃肉!

云霆一睁开眼来,就看见了易正对他笑着,道了一声。“恭喜。”

“谢谢。”云霆由衷的感谢道。

要不是因为易,此时他已经成为了一堆肉酱,不用说冥想,魔力之海,就是能跑这么远,那么累,都是遥不可及的奢望。这一切,都是易所带来的不同。

云霆目光落在手中的蓝水晶上,发觉内里的晶光少了一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他将蓝水晶重新塞进了口袋里面,将迷惑的目光投向了易。

易出声解释道:“蓝水晶作为补充魔力的一种有效手段,甚至是一些法师的储备品,保命道具,而且这么珍贵,那自然不是你想不完就用不完的。当里面的魔力消退,蓝水晶的颜色也会跟着变化,直到最后成了最普通的水晶,那就没有作用了。当然,你也不用想着往里面补充魔力,因为还没有一种水晶能承受人为的灌注。”

“感觉怎么样?”易笑着问道。

“不错。”云霆点点头,简洁的回答。

“既然是不错,今天的食物就交给你了。记住,我要吃肉。”易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时间过去了二十分钟。云霆已经在山林中摸索了一段路程,好在他也看过荒夜求生,因此迷路回不去什么的,有那么点可能,却不会发生,因为他已经沿途留下了记号来。就算真的走丢了,易也会来找到他的,这点倒是不用担心。可是,肉去哪里找?如果说是水果,在原来和易待的那个地方,周围就有不少,在这种原生态的山林里面,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吃的,只是区别在于找不找得到而已。

二十分钟了,云霆慢悠悠的走着,终于走出了离易很长的路程,他不敢跑,因为太消耗体能。要是真的遇到啥危险,跑到最后跑不动了,那可真就完蛋了。在这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那就是离易方远百米基本没有鸟兽,只有走出一定的范围才可以看见。

一路上云霆倒是见过不少野兽,亏得冥想过后,那增长得不少的洞察力的影响,每每在野兽发现他之前,总可以提前后退一步,或绕或躲。野兽也不是傻子,除非魔兽,和群居性的肉食动物,否则就算是狮虎,和人相遇的时候都不会立刻扑过来,而是观察,等人慌张逃跑后露出的弱点,或留下的破绽而一击必杀。

这种隐忍云霆也学到了,那就是不到必要时,不遇到心理接受程度的猎物,那么就绕过去!他也终于理解易为什么先叫他跑,而没有教他练剑,或者一些拳脚工夫。就算是手上有剑,易估计也不会先教他剑的。因为学了剑,遇上野兽的话就只能死磕,就云霆这样子,打得赢一次,要打赢第二次是不可能的。倒不如先学跑,打得过,打不过,总多了一样保命的手段。

君不见云霆当初在游戏里面,玩打野龙龟,幽灵骑士的时候最喜欢出五速鞋,打不过开个加速,咻的跑出去。敌人一下子追不上,等到脱离战场就更追不上了,原因很简单,他跑得快呗。呔,易的大招就更别说了,跑得这么快,只要是人那就都追不上,只能呆呆的看着摇摆的屁股,无力的落在后面吃尘土。

云霆暗暗发誓,一定要将易的这招学到手。以后打得过就死命打,打不过就死命跑,充分发挥敌进我跑敌跑我追的游击战略,将猥琐战术发扬光大,成为一代战术大家。从此仗剑大陆,笑傲瓦洛兰,四海传吾名!(某人仍就忘记了,那是血统问题,学不来的…除非某人还可以投胎回去。)

云霆的脚步停了下来,从旁边的草丛里面传来了微微的震动,以及悉悉邃邃的声音,使他整个人的身体都崩紧了起来,紧紧盯着草丛。由于树丛很浓密,连个影子都看不到,云霆往后退了一些,留出了一些安全距离,以免有野兽突然从树丛中扑出来。

这个念头刚一落下,云霆眼前出现了一只黑色的野兽,那是一只野猪!毛皮闪烁着黝黑油亮的光泽,嘴旁两只锋锐的獠牙,再加上那充满力量与重量的身躯,云霆下意识的就断定,人若被这只野猪撞一下就会非死即伤,最差也是一个骨折。从树丛里冲出的这一刻,野猪的两只小眼睛就盯住了云霆,仿佛人类般的眼中泛着凶戾。四蹄一踏,撅起了地上的尘土,猛的朝云霆撞了过来!

“肉。”云霆低声轻声,眼睛放出了光来,身体连忙向右侧闪去。

在他离开原地一秒后,野猪已经跑到了那个地方。不难想像,要是云霆没离开,仍就留在原地的话,那野猪的动作就不叫跑,而叫撞。云霆也不可能还可以安然无事的站着,毕竟野猪也是不好惹的野兽之下,虽然他吃草,却不妨碍撞死那么几个人。

同时,这只野猪也是云霆所找到的山林中危险度最轻的野兽,即使如此,却还是会有性命之忧。要是这只野猪再大一点,云霆便不会拿它来做目标了,要知道狮子虎豹,除非在必要的情况下,否则也不会来招惹野猪。

这只野猪比那真正拥有大威胁的身型少了一圈,因此上了云霆的狩猎名单,其中还有一部分也是因为云霆为吃过野猪肉,想尝尝鲜,毕竟在原来那地方,杀野猪都会被抓。当然,不管做什么事都是有风险的,云霆能做的只能是将风险降到最低,可就是这样,还是有那么点概率会死!

如果不是一路上过来的时候,没有见到任何草食性的动物,连一只猴子都没有,云霆也不会挑上皮糙肉厚体型硕大又有两支尖牙的野猪。下一刻,云霆的目光一凝,已经把心中所有的埋怨和吐槽给抛却了。

他实力很弱,缺点也很多,优点也很少。只有一个优点是让云霆津津自得,骄傲的,那便是他平时会想很多,可当下了一个决定,要去做某事时,那心里面便只剩下了一个所想所去。想要完成易的任务,也是对自己这段时间锻炼的总结,那么云霆就只有,杀了面前的这只野猪!

“好想吃肉!”距离云霆不远处的地方,一名穿着旅人服饰的金发少年喃喃,嘴角情不自禁的舔着,似乎回忆起了什么非常值得记起的东西。

他坐着的地上摆着大堆水果,原封不动的放在那里,看起来很多,可少年却没有动嘴动手的欲望。金发少年脸上露出了一个淡淡的悲伤表情,直盯盯的盯着前方,过了许久才叹出了一个忧郁的叹息。

“唉…哪有人不吃肉的?尤其像我这么帅的人,怎么可以天天吃素?真是对不起我这张英俊的脸。”少年又叹了声气,低下头来看着那颜色各异等水果,终于还是伸手拿起了一个苹果吃了起来。

“咔嚓。”少年咬了块苹果,在口中慢慢咀嚼着。吃着吃着,眉头却渐渐皱了起来,因为长得帅的缘故,就连这个表情都带着说不清的美感。

“唉…”他叹了第三次气,把手中那咬了一小嘴的苹果扔掉,站起了身来。

“我想吃肉!我要吃肉!”少年一字一顿道。

“天才,总是要吃肉的!不管有没有钱,有没有酒馆,只要踏出天才的一步,那么总能吃到肉。因为我是天才!”

金发少年踏出了天才的一步,方向正是云霆所在的方向。

(定时败人品,不注意就毁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显示出来,这是昨天的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