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斜风催日暮。一梦华胥,记得惊人句。
雾阁云窗歌舞处。翠峰青嶂无重数。
解佩江头元有路。流水茫茫,尽日无人渡。
一点相思愁万缕。几时却跨青鸾去。
我如今可是二十一世记的人啦,无忧无虑的生活让我一帆风顺地长大,本小姐又重新登场了。介绍一下,本小姐柳如眉,芳龄十九岁,身高一米七,曲线玲珑,长相本来算是清秀可人的,但不知如何总有些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感觉,本小姐满脸都是美人豆啦。虽说如此,便由于本小姐气质高雅、性格活泼,所以虽没到人见人爱的地步,也是非常非常讨人喜欢的那种。生活中毕竟是平凡的人多一点,所以我这样就算是可以的啦!
从小到大我就是这么过的,相貌中上等,学习成绩也是中上等,心情上,嗯永远都是开心开心再加开心,没有什么我不满意的,无论是家庭还是朋友。如今在福州读书,还有一年就可以毕业了。
交过好多男朋友,不对,应该说是男性的朋友,都没有什么感觉,现在的社会可不像是以前,就算读幼稚园的时候男生也会说喜欢某个女生,所以基本上从初中开始大家心里就模模糊糊地知道什么叫喜欢了,所以可以说是在初中阶段就开始有同学在谈恋爱啦,我倒是没有,因为那时我太小了,应该是没有人看得上我吧,后来的男性朋友,应该也不是因为爱情,大家性格相投的就会偶尔聚在一起而已,我是说这样的男性朋友我有不少个,可不能因为我相处过的男性朋友多就对我有所误解噢,我决不是那种轻浮的、水性杨花的女人,朋友相处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而且我从来没有说故意去引诱谁然后再抛弃谁,我对他们都很好,不过男同胞们有时会很奇怪,明明相处的很好,他却偏偏想做我唯一的男朋友,我又对他没有那种唯一感觉,只能如实以告,可是结果就不同了。不管是现在和我还是做朋友的,还是因为得不到我的心而离开的男友,我都是真诚的对待他们的,也可以说是真心,但是我不爱他们。因为很简单本小姐追求的爱情是那种灵魂合一的默契,我觉得生命一开始就注定有了另一半的等候,曾相处的那些只能算是过客,当找到那个注定有一生之约的人生命才能变得圆满。不是我如此,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这样,只是大家没有用心去感觉罢了。我曾经接触的那些男孩子都给不起我所要的,我只好再寻找了,不要说我花心噢。
也不知道这有什么难的。可是我就是的不到那种感觉,本小姐是宁缺勿滥了。如果他不出现,我愿意一辈子就这样到老。只是要我找多久呢?我有些着急,看着我身边的朋友都有合适的交往对象了,我觉得有些孤独,开玩笑啦,只是偶尔觉得她们有时候出去玩没叫上我没意思罢了,可能是我身边现在没有男朋友吧,没有人怎么可能找到呢?看来我得赶快交个男朋友啦,要是我的另一半身上直接标着“我是柳如眉的”那样就好了,省了我盲目地交朋友,一方面伤了那么多男孩子的心,另外一方面也是我的时间上的浪费啊。
今天没课,不想出去逛街,快月底了,财政又开始紧张了。
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齐素素正在对着镜子修眉毛,“素素我们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好不好?”我跟素素说,看她今天好像是应该没有什么约会吧,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不过不是什么学习的书,我可不是书呆子,没有那么用功,几乎除了学习类的其他的书我都可以看,不过我最喜欢看的一般都是些言情小说,小说中的爱情每每让我感动的心灵颤抖,也让我妒嫉的半死,我觉得我在小说里可以找到共鸣,找到那种我想要的情感。
“好吧,我们都换件衣服去吧,不要穿那么随便去看书吧。”素素是最在乎形象的啦,不过这是因为她长的很好看的缘故。我发现越是漂亮的女孩子越是注意形象。
“好吧,不过要快点。我怎么都行,反正本小姐是衣服架子,穿什么好看。”我是怕她换起衣服来没完,又是一直问我好不好看。
“快点吧,我今天想把上次我没看完的那本小说看完,不要浪费我的时间啊。”我催她。
“知道啦,我漂亮吗?”素素摆着造形问我。
艳丽的无领无袖黄色连衣裙上有着大朵大朵的红玫瑰,原来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我们俩都不是很喜欢,可是店员让素素试一下,没想到素素穿了那么地大方,那么地合体。一点都没有我们原以为的俗艳,我有点傻地看着她,“好漂亮,可是你穿那么漂亮去图书馆想干吗?”
“傻了吧,有异性的地方,女孩子就应该打扮,不分场合的。”素素得意地冲我挤眼,她也是明白她穿这件衣服的魅力的。“你就这样穿吗?”她问我。
“是啊。”我觉得挺好的,白色T恤配上红色牛仔中裤,又时尚又帅气,我对自己的打扮很满意。“小姐啊,我不可能像你那么漂亮的,可是红花得绿叶衬,你漂亮就行了,我不会给你拉****。”
“好啦,走吧。快走吧。”我拉着素素赶快动身,不想让她在选鞋子的事情上再费工夫。
随便找了个坐位,赶快去借那本小说啦。不过我知道我们一进来就有好多人盯着看我们,我明白素素的确是太出众了。我笑了一下。
我正在看着小说,素素忽然踢我的脚,我抬起头她正看着我笑,“怎么啦?素素,干什么呢你?”
她笑着对我挤了一下眼睛。“那个男孩子怎么样?”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啦?你又看上谁啦?”
素素把嘴凑上我的耳朵,“那个男孩子一直看你呢?长的还挺好看的,也算是眉清目秀,挺阳光的一个男孩,气质不错,说不定是你喜欢的类型。也奇怪我还以为男生会对我的感兴趣呢,没想到是你。”素素笑着。
我便向对面看去,噢,一个书卷气挺浓的帅哥。
坐在我对面桌的男孩一看到我看他,马上对我笑了一下。性格挺开朗的嘛,他并不像是他外表看起来的那样,举止挺大方的啊。
我也对他一笑,感觉还可以,我这人对谁没有坏心,交朋友向来是我不讨厌的,也感觉别人特别是学生也不会对我有坏心,反正闲着没事谈谈恋爱是大学生的习惯。也可以加深人生的阅历,所以我老是想着大学和中学时的不同,就是大家的社交能力变强了。把结交范围扩广了,没有中学时那种故意装着不同异性搭理的幼稚啦。只是交朋友还是要慎重,可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我认为做为大学生的我们开放的是心灵而不是身体,希望拥有的是感情绝不能是色情。从表面上看他应该是我喜欢的类型,言情小说看多了,我也期待着有偶遇爱情的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这一代人是浪漫的一族。他挺适合做小说的男主角的,我又笑了。
他起身拿了本书送到我面前,示意我打开来看。偏巧坐在同桌的人刚好收拾东西走了,他随手拿素素的一本书占了位置,接着他就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索性和我坐了同一桌。我拿起他送到我面前的书,看到里面夹了张纸条:
卢诗海,历史系。年方21.电话
我笑着看了一下,挺有意思的,也拿了张便条回过去:
柳如眉金融系19地球随时可找到,暂无电话
他又写了一张:我想和你做朋友。
挺直接的嘛。我不知道怎么给他回了,想写的浪漫一点,可是我这人最讨厌的就是写字了,因为那是让我献丑,我的字迹简直是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曾有同学的同学看到我的来信说我不会是个小学生吧。
我给他回了一张:五湖四海皆朋友,不过现在我想看小说,别打扰我了。
他看完了以后对我笑笑,也不再说话。我们各自看书。
素素又开始叫饿了,就知道她是在图书馆坐不长时间的。
“等一等,我把这一章看完我们就去吃东西。”我低声跟素素说。
看完那章,我和素素说可以走了。
我跟卢诗海小声说我们要走了。
他又写了张纸条:客里逢君,才同一笑,何遽言归如此哉?
他的字太帅气了,这让我有些“反感”,这个人真没有眼色,就看不出我不喜欢写字。他是不是在炫耀他的字漂亮呢?我笑了。
看来像是有点墨水的人物,平时我倒是很喜欢和这类人多聊会做个朋友的,喜欢诗词的人大都应该是浪漫的人,结交有内涵的朋友我也会变的有内涵不是吗?不过今天素素说饿了,我必竟是个重友轻色的人。只好跟他说抱歉,我们先走了,下次再一起看书吧。
和素素去还书,看到他竟也收拾东西要还书了。看来今天碰上一个对我很有意思的男生了。还是紧追不舍的那种。还是我比较喜欢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