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是从交换秘密开始的,等顾苒打完一瓶点滴,凌雪燕主动提出带顾苒去她家玩,下午没什么重要的课,凌雪燕打电话给班主任请了一下午的假,听到自己最喜欢的学生痛经,班主任很是出了些主意,并让凌雪燕好好照顾顾苒。
顾苒是第一次到凌雪燕的家,之前凌雪燕从没发出过邀请,她自然也不会主动提出,狭窄的巷子里面,地上凹凸不平,两边是参差不齐的低矮平房,前面一棵歪脖子树的树杈上挂着一面镜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小竹椅上,脖子上围着白布,年轻的女人站在后面给老人修剪头发。
一旁坐着七八个老人,或下象棋,或聊天,或纳鞋底,“雪燕下学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开口道。
凌雪燕一路爷爷奶奶地叫过去,顾苒跟在一边轻声附和叫着,一直走到歪脖子树下面,专心剪着头发的女人后知后觉地看见了凌雪燕,她抬头灿烂地笑起来,女人很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用丝带束在脑后,身材高挑,皮肤像牛奶一样细腻,高鼻深目大眼有点像维吾尔族的美女。
凌雪燕长得很像眼前的漂亮女人,“阿姨好。”虽然女人看起来很年轻,顾苒还是第一时间判断出她们的关系是母女,不是姐妹,因为女人看着凌雪燕的眼神很温和,是那种妈妈才会有的眼神。
漂亮女人冲顾苒笑着点点头,“雪燕,这是你同学?”竹椅上的老人看着顾苒问道。
“爷爷好。”顾苒礼貌地叫道。
凌雪燕眼里闪过一丝嘲讽的冷笑,“苒,这是我爸爸。”她笑嘻嘻地说。
顾苒闹了个大红脸,“叔叔好。”她很不好意思地讪讪叫道。
漂亮女人始终满脸笑容地望着她们,“带同学去家里玩。”凌父招呼道。
“阿巴阿巴——”漂亮女人张大嘴巴,用手往嘴里做着扒饭的动作,她看着顾苒大声地笑道。
凌雪燕冲妈妈比划着手语,比划完挽着满脸通红的顾苒接着朝巷子深处走,“对不起啊。”顾苒抿抿嘴,轻声道歉道。
“我妈十六岁就跟我爸了,我爸比我妈大了四十二岁,在农村像我妈这样的聋哑人不好找对象——”凌雪燕语气淡淡地说,这些话她以前从没对同学说过,不论刮风下雨,她从不让爸妈去学校接她,一个像她的爷爷,一个是聋哑人,她不想被人指指点点。
顾苒静静地听着,心里有些心疼她,谁能想到如此阳光活泼像开心果一样的女孩也有这样不为人知的苦楚。
“你会手语,好厉害!”顾苒一脸崇拜地看着她。
凌雪燕笑而不答,眼里又闪过一抹冷意,她妈从没上过学,所谓手语也完全是自创,只有跟她生活久了的家人才能明白她在比划什么,那些专业的手语老师估计都没办法跟她交流。
走到一间平房前,凌雪燕从兜里掏出钥匙开门,一进门右手边就是洗手间,左手边是厨房,顺着过去是小电脑桌,电脑桌紧挨着一张单人床,床靠着一扇窗户,空间很狭窄,屋里却是收拾得一尘不染,墙上挂着的刺绣,单人床四周的橙色碎花绒布帘,电脑桌上放着的小仙人球,床头的小书架,处处能看出女主人的精心归置,让人感觉很温馨。
顾苒走到床边,仰头看墙上的小书架,最上面一排整整齐齐放着凌雪燕写的五本日记体小说,顾苒上小学的时候,看过凌雪燕写的书,那时还不认识她。
凌雪燕五岁开始写日记,她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文字青涩稚嫩,越是如此越是能轻易打动成年人的心。
一个记者无意发现了住在工地里的小女孩,看她趴在砖头上认真地写日记,记者抓拍下这张照片,回到报社这张照片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社、会各界好心人士纷纷解囊相助,想要圆小女孩念书的梦想,后来出版社的编辑找到了小雪燕,将她的日记整理,出书,从此以后凌雪燕红遍大江南北。
凌雪燕赚来的稿酬让他们一家在这个城市定居下来,以后又陆续出了几本,赚够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费,也凑齐了她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凌雪燕红了以后,凌父就辞去了工地的工作,凌母闲暇无事时帮左右邻居剪剪头发,她的手艺好,修剪一个头发只收三块钱。
“雪燕,你现在怎么不出书了?”顾苒问她。
去厨房拿碗的凌雪燕嘴角扯出一抹冷笑,一开始写日记是兴趣,后来写就完全是为了生计,为了讨生活,为了迎合人们的喜好,等到赚到够他们一家人生活的钱,她就不想写了,每出一本书,都要配合出版社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去电视台做节目,主持人聊着聊着就眼泪汪汪地看着她,让她不哭都不好意思,哭是噱头,观众喜欢看,去书店签名售书,她的手都快写断了,还是要满脸笑容,咬牙撑下来。
“吃饭了。”凌雪燕拿着两副碗筷去爸妈的卧室,家里唯一稍微大一点的地方就是卧室,卧室照样收拾得很干净,一张床,一个衣柜,靠墙放着一张餐桌,餐桌上摆着花瓶,还有鱼缸,几条鱼在鱼缸里游来游去。
凌雪燕掀开餐桌上竹篾编的菜罩子,一大盘青菜,一大盘炒韭菜,还剩下半盘菜。
“你家的碗真大。”顾苒捧起大海碗,发现比自己的脑袋还大,她笑道。
凌雪燕打开电饭煲盛饭,嘴角再次勾了勾,她在顾家吃过几次饭,她们家的碗又小又精致,像工艺品似的。
一人盛了一大海碗米饭,顾苒坐到椅子上吃饭,菜有点咸,但是很下饭,韭菜和青菜都下饭。
“唔,好吃。”她嘴里包着米饭,嘟哝道。
公主体验生活来了,难得吃一次粗茶淡饭,当然觉得好吃,天天吃就不觉得好吃了,凌雪燕接着笑。
顾苒吃光了一大海碗米饭,她吃得很干净,一粒米都不剩,不可以浪费粮食。
“雪燕,你浪费啊,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顾苒指着凌雪燕碗里的剩饭,挤兑她,凌雪燕总是爱剩饭,在学校食堂吃饭,就看出她这个癖好了。
“哈,俺们家是地主老财,粮食大大的多。”凌雪燕摇头晃脑道,家里的米全都是从老家带过来的,农村人不愁没米吃,什么盘中餐,皆辛苦,全是小公主矫情。
顾苒吃撑了,仰躺在凌雪燕的单人榻上,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到榻上,空气中漂浮着细小金色的干燥尘埃,悠然自得地翩翩起舞,好舒服,顾苒眯起眼睛昏昏欲睡。
肚皮上一凉,凌雪燕坐在床边,往她小腹上涂抹阿波罗送来的特效药,顾苒原打算扔了药瓶,被她阻止了。
阳光照在凌雪燕瓷白的脸上,金色的光晕勾勒出她完美的五官轮廓,“雪燕你好美,我要是男人一定娶你。”顾苒痴痴地望着她的脸。
“我们拉拉吧。”凌雪燕美目流转睇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秋波。
顾苒捂着嘴,傻乐起来。
“你要跟我拉拉了,有人要伤心啰!”凌雪燕头一偏,戏谑道。
顾苒伸手捂住被阳光晒得发烫的脸,嘴里呵呵呵地乐着。
“苒,说真的,你觉得陆元皓是怎样的一个人?”凌雪燕盖上瓶盖,将药瓶放到电脑桌上,跟她并排挤到榻上,侧躺着问她。
顾苒垂下帘子一样的长睫,用贝齿轻轻啃着指头,她突然有些害羞,“你喜欢他什么?”凌雪燕换了一个问题。
“他呀——”顾苒嘻嘻笑着,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喜欢他的孝顺,他的幼稚,他的顽劣,他大口吃饭的样子,他大步走路,他绣十字绣——”她呢喃说着,想到陆元皓手拿绣花针的样子,她噗一声笑出来。
“什么,十字绣?”凌雪燕瞪大了眼睛,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倩姨喜欢整人,元皓哥小时候犯错了,她不会打他,而是想各种办法整他,像是从白芝麻里挑出黑芝麻,头顶着被子站一个小时,限时抓五十只蚊子,十只苍蝇……”顾苒掰着手指,津津乐道地说陆元皓从小到大的糗事。
凌雪燕听得捧腹大笑,难怪总觉得陆元皓跟孟柱他们几个不一样,孟柱他们被家人宠溺坏了,一副大男人自居,不像陆元皓那么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女性,他看起来酷酷冷冷的,其实是外冷内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