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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你单送我,麻爷怎么办?”

庞奇觉得这样问很好笑,但是没有笑,回答说:“他办法多。也许叫他那辆宾利过来。多半会让警车来送他。”

“是呀,麻爷就是叫架直升机来,也不稀奇是吧!”

薛去疾坐在副驾驶座上。他往左边观察庞奇。个头没显得很高,比顺顺矮多了。但是T恤衫紧箍躯体,好强壮的胸大肌。短袖把胳膊也紧绷着,肱二头肌的轮廓好刚硬。从V形敞领里,胸毛肆无忌惮地蹿出来,再一细看,下臂上的汗毛也很浓密。

那是薛去疾头次接触庞奇。没想到就在那次送他回家的一路上,他们双方彼此就都产生了好感,开始有了交往。

庞奇后来告诉薛去疾,麻爷自己,还有他那些朋友,坐他开的车时,从来没有哪个会坐到副驾驶座上,跟他齐肩的。麻爷坐后头,会跟他说话,除了下达些指示,也会闲扯,喝酒喝高了,甚至会跟他掏出点肺腑之言,但是麻爷从来不会让自己喝得烂醉,他什么时候都会保持着至少三分清醒。麻爷以外的那些人物,除了简单的命令,比如道出个让送达的地址,或者敦促他快点,基本上不跟他过话。而薛去疾主动坐到副驾驶座,又跟他平等交谈,蔼然可亲,让他不知不觉地也就话多起来。偏那天遇上大堵车,从饭庄把薛去疾送回他住的楼下,花了一个多钟头,因此,他们对话的内容,也就颇为丰富。

回到家以后,薛去疾一边烫脚,一边回味跟庞奇的交谈。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庞奇怎么被麻爷招聘上成为贴身一号保镖的经过。

那一年,马路这边,薛去疾现在住的这个楼盘,还没有盖成。马路那边,开业的店铺,也还不多。麻爷的事业还处在初创阶段。麻爷当时在那边一栋四层的旧楼里办公。但是金豹歌厅那时候已经开业,档次还不高,却也有若干豪客光临。

庞奇开头只是金豹歌厅做夜场的。夜场保安多是部队下来的,个头一般都在一米八以上。庞奇却直接来自农村,个头只有一米七七。金豹歌厅那时候是麻爷的支柱产业,他本人常带朋友到那里K歌,糖姐是歌厅的一号小姐,麻爷很喜欢她。有天糖姐陪麻爷K歌,俩人K完“夫妻双双把家还”,麻爷接了个电话,就骂起人来,说办公楼雇的保镖都不中用,一群饭桶!糖姐趁他气稍平,就跟他推荐庞奇,说绝对是一个顶俩,功夫了得,关键时刻,冲得上,压得住,保证主子毫毛不损,而对方从此会知难而退,再不敢轻易到麻爷跟前犯贱。麻爷就让庞奇来见他,一见,貌不惊人,一问,没当过兵,学过拳,问学的是少林拳还是武当拳,却又不是,竟是什么岳家拳,岳飞是个冤死鬼,那拳术能牛逼吗?庞奇只说:“您可以试我一试。”麻爷再上下打量他几眼,就让他明天下午三点钟到旁边那栋办公楼四楼去见他,再面试一次。

第二天下午庞奇准时登上四楼,进了麻爷的办公室。那时候的办公室哪有如今的气派,但是在当年庞奇的眼里,已经是超级豪华了。庞奇进去以后,麻爷才从老板桌后面的转椅上旋过来,面朝庞奇,叼着个大烟斗。

麻爷不看庞奇,只问:“上楼的时候都见着什么啦?”

庞奇老老实实回答:“没见着什么。”

“你仔细想想!”

庞奇想了想:“楼梯……楼梯扶手……还有什么?”

“好个目中无人!他妈的,你没见着我的保镖吗?”

“啊,那,见着了。”庞奇想起来,上楼时,是仿佛有几位哥儿们,倚着楼梯栏杆,双臂抱在胸前,朝他斜眼。

“几个?”

“几个?不止一个吧。”

“当然不止一个。我这层门外一个,一米八三,东北虎。三楼两个,学过少林拳的。二楼三个,受过特种训练。一楼现在该有四个,把着门呢。你算算,几个?”

“三个,六个……一共十个。”

“你想不想当我贴身保镖?待遇比你现在做夜场高十倍。干得好我还另外有赏。”

“想当。”

“你凭什么想当?”

“我练的岳家拳,拳法好其次,关键是能精忠报主!”

“说得倒漂亮!我跟你说,今天你有两个选择,一是给我鞠个躬,抱个拳,转身下楼,还回金豹……”

“那为什么?”

“因为,你要想跟我,你得从这个门出去,在我这层,你要打败门外的东北虎;到三楼,你得打败两个少林和尚;到二楼,三个特种兵等着你;到一楼,那四只蒙古野狼拼死也不能让你出楼门……你如果把他们全打败,冲出了楼门,我就收了你!是鞠躬抱拳下楼,他们让开你,还是运足了气,别让他们把你打残。两样,你自己选!”

见庞奇咬牙,麻爷笑笑说:“小子,我嘱咐过,他们不会打死你,打残难说,全看你骨节眼上会不会求饶……不管你是在哪一层被打趴下的,你敢打,我就有重赏。你成不了我的一号保镖,我就另招去。”

庞奇的回答是:“我一路打下去。如果我打死打残了他们哪个,你负责,我是不管的。”

麻爷一下站了起来,把烟斗往老板桌上一磕:“他妈的,有种!你要带血冲出了楼门,赶紧去医院,养好了,来找我,上班!”

庞奇脖颈一挺:“我一定打出楼门,出去了就再上来见您!他们可不许再拦我,您呢,要说话算话!”

麻爷吼一嗓:“你个浑小子给我打下楼去!”

庞奇转身几步迈出了老板办公室,立即响起打斗声,以及门外秘书席女秘书忍不住的被惊吓的尖叫声。

紧跟着是三楼楼梯拐弯处的打斗声;过一会儿是二楼,拳脚声听不见,但双方的怒吼声清晰可闻……

后来没有了声音。麻爷正要打电话命令秘书下去看个究竟,忽然传来咚咚咚的登楼声,庞奇大步迈进来,眼睛通红,脸上、身上有血,麻爷注视着他身上的血迹,他喘息着把双拳一挥,吼道:“那是他们的血!”

麻爷绕出老板桌,过去抱住庞奇,拍着他肩膀夸赞道:“好!好个岳家拳!好个大庞子!”

当年的这些情况,庞奇在送薛去疾回家的路上,讲得当然没有这么详细,但那粗线条的叙述听下来,也足令薛去疾回味无穷。

庞奇在车上问过:“薛先生,您是搞写作的吗?”

薛去疾说:“我不是。不过我喜欢跟你这样的江湖英雄交往。江湖之乐远胜庙堂啊!”

薛去疾那话庞奇并无共鸣,薛去疾自己却很得意,心想,那夏家骏倒是搞写作的,但是他整天粘在庙堂,根本不接地气,哪里听得到这样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