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济知道余莹要带着孩子回小镇里去看岳父岳母,准备了很多礼物。他没有办法管那么多,实在太忙了,刚从青岛回来,又要去青岛,事业正是最关键的时刻。老实说,他几乎巴不得老婆、孩子、母亲全都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了。
他正在奔向自己人生的顶峰位置,根本不愿意为这些琐事再装出一副很关心的样子去平衡各方的关系,他把这个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程济认为男人不应该当双面胶,当双面胶的男人没出息,一个男人被陷在家庭的七姑八婆事里,活生生给逼出一副居家小男人的嘴脸,到底有什么好处?
程济能挣钱,挣钱是小事,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在自己的领域里达到一流的位置,那才是万古流芳的大事。要他停下来和这些老老少少的三个女人去研究生活,他真没有这个精力,虽然有一个还是女婴。
所以,当余莹说出“我准备抽一点时间把诊所休假一下,去看看我妈”时,程济马上说:“好啊!也是应该回去了,再说了,我们还没有带宝宝回去过。”
程济怪自己答应得太快了,老婆会不高兴,于是又装出苦恼的样子说:“可惜,我最近要准备去青岛的事情,不然一定请假。”
余莹最烦他每次心中得意,又要装出不得已的样子。都三十左右的人了,以为那些小手段就能瞒得过天天睡在身边的女人吗?男人是不是真想陪自己回娘家,是不是真的很遗憾不能请到假,那个表情能骗得过别人,还骗得过妻子吗?
余莹也不说透,她感觉自己的修为依然不够,好的妻子应该是就算是看到了这脸色,也可以自欺欺人地说:“看,他多不舍得我。”
程济得到了余莹的谅解,然后就更加一心一意地扑到工作上,几乎就连应付一下也懒得做了。余莹忙前忙后,给周丽锦放了个长假。正好周丽锦也准备和男友去外面旅行一圈,巴不得放假。
所以,当余莹抱着孩子离开X城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是欢天喜地的。程济感觉自己终于解放了,冉冉没小姨管着更是无法无天地在酒吧混着,周丽锦能得到假期,婆婆安心地回了自己的家里和公公又开始过舒心的老人生活,还认为自己这一招棋终于下赢了媳妇,公公更是高兴,老婆又回来给自己做饭了。
所有人都高兴啊,只有余莹抱着孩子,提着小包,心情落寞得跟弃妇一样。脚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而心里的伤却一直在钻心地疼。
她要找个地方,好好想想,自己为什么会把生活过成这样?过得这么的差劲,过得这么的丢人,过得这么的活受罪。
她得省视一下自己,到底哪里出了差错?
她得回家,回到自己母亲的身边去寻找温暖,这一刹,她是个孩子。
其实余莹对这个小镇一点也不熟悉,她大约七八岁就离开了这个地方,随父母到了X城里。父母做的都是文字工作,一个是老师,一个是搞妇女工作的干部。两人都不是医生,但退休后坚持要回这个小镇,说这小镇是家乡。
余莹实在不明白,这个小镇交通不便,卫生状况很差,而且什么娱乐休闲也没有,车开过去一层灰,就这么普普通通的地方,怎么就能吸引父母回来?虽然说余晶住了父母的房子,但是,父母那套房还是很大,俩老又有退休金,再加上余莹这边总是每月按揭给钱,虽然知道大半会流到余晶和冉冉身上,但是,她家毕竟没有任何经济压力。
在城市里的公园里可以打打太极、下下棋,还有很多可供老年人免费使用的公共设施,怎么看都比在这个小镇上呆着强。
余莹当然还没有到能体验父母这个年龄的人的时候。对于家乡的那一种热情,落叶归根的情思,那要等叶子落下来的时候,才能体会得到。
余莹的母亲是一个很能干又很利落的退休街道办的妇女主任。从前很是反对余莹学医,她认为一个女人当医生太累了,总要和病痛打交道,看人都不舒畅。
但当余莹在外公的坚持下成了城里的青年名中医,余莹的母亲又开始在小镇里对着邻居说自己的长远目标,说早就看好了中国的国粹,看好了中医的传统,说自己的目光是多么多么的准确。
在小镇里,余莹的妈妈张璐找到了人生价值,所以,小镇再多不方便,也比在城市里被淘汰强。
余朝胜老早去外面散了步,看老伴张璐已经从外面回来,一大堆的菜都已经准备好,他摆摆手说:“不就是莹儿回来?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贵客。那小孩听说还小,根本吃不了什么饭菜,搞这么多浪费。”
张璐白了他一眼,老花眼镜往菜旁边一放,拍拍手中的菜叶说道:“你知道什么,莹儿多久没回来了,不知道多想吃我做的菜,做少一点份量,也要多做几样菜。老头子,今天你别想躲懒,这些豆苗,把老叶子去掉,我得去看看那个烫煲得如何了。”
余朝胜正在花盆边摆弄心爱的花儿,听老伴的吩咐,虽然不情愿,但还是过来帮老伴捡菜。俩老一直在小镇里安详自在的生活着,女儿的到来,给了老人的生活一个巨大的惊喜。
余莹进门的时候,余朝胜站起来,搓搓手,对还在厨房里忙的张璐喊道:“莹儿都进来了,你还在里瞎忙什么?”
余莹把宝宝先放在一边。宝宝已经睡得很香,刚刚在车上喂过了奶。因为小镇离X城不是很远,余莹本来想自己开车,考虑到宝宝的问题,程济就安排了一个同事接送一下。车一到小镇里就开了回去,一路上也谈不上什么劳苦。
又有小半年没有看到父母了,余莹每次看到父母心里都会酸一下。小镇离X城别说距离不远,就是很远,她的经济实力也足够让自己飞回去看父母。可是,只要在X城里,所有的事情都不停地围着她转,她像是上了发条一样,想停下来都不行。
总和自己说,过一些日子,等空了,就去看父母,带父母去哪里玩玩。可是,这个过一些日子,总是嘴里的明天。总是在明天,明天,明天,却永远没有到来的时候。
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越大心就越狠,心里只惦记着自己的孩子、家庭,自己的得失感想,自己的事业前途,而越来越不记得自己曾经多么的依赖父母,曾经拼命的动力是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余莹这样一想,就感觉自己特别的内疚,吃饭的时候也帮爸爸夹了好几回菜。妈妈在一旁看着说:“老头子天天吃我做的菜,你别心疼他,你吃,你吃。”
余莹更是高兴,感觉所有的不愉快都可以被这可口熟悉的饭菜给填补了。
但是,现实总是逃不脱的。
吃完了菜,宝宝也醒了,余莹抱在怀里换了尿不湿,又哄着玩。张璐这把年纪的老人最喜欢孩子,看到粉团团的小人儿心肝都会颤抖。接了过去,又是笑,又是做表情想哄孩子笑,余朝胜从后面支出个头来一心一意地看着孩子。
张璐装成不经意的样子说道:“这宝宝这么好玩,要不,你和程济趁年轻也生一个吧!我和你爸年龄都不大,你婆婆也还动得,可以帮你带孩子。”
“妈,不是说好了,现在不生吗?”余莹看到母亲又提这事,有点不悦。
“前几年不生是搞事业,现在你诊所也起来了,程济也混得很好,我经常订医学杂志,都有他的文章,房子也有了,虽然说还有余晶和冉冉,但是,我和你爸的房子给了她们,晶儿也有个工作,能挣点小钱,你没有任何压力了,怎么还不肯生?”张璐语气开始重了,毕竟是亲生女儿,说话的时候不用那么讲究。
余莹接过孩子,对着小宝宝说:“现在有这个不是蛮好,干吗还要再多一个,到时候多累?”
“什么?”张璐把孩子接过去,对余莹说道,“你在想什么,这孩子再好,也不是自个的,你既然喜欢孩子,怎么不自己生一个?”
余莹心里应道:“想生啊!但不想和程济生,也不想和吴博荣生,不知道和谁生好。”这才是余莹真正头痛的事情。
但这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别人知道。想要孩子,但也不能随便就找一个生了,因为她特别的爱孩子,所以,生了孩子就得对这个孩子负责任一辈子,就不能让这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个偷情者,等孩子长到三五岁,随着偷情事件的暴露,家庭破灭,孩子流离失所,这事她干不出来。她现在没法管住自己不和吴博荣纠缠,那只能管住自己不生孩子。
再说了,孩子不是应该出生在有爱的环境里吗?如果程济一直都这样的忙,两人一直都这么客气,孩子就算是有父母又如何?父母的心思都不在孩子身上。
余莹不敢生,越明白自己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放下来的人,就越不敢生。
张璐以为女儿还是贪玩,学现代一些什么时尚人玩丁克,就越来越生气。女儿刚回来,又不好多说,她把宝宝往余朝胜手上一放,就转身回屋了。
余朝胜看着都要哭出来的余莹,坐下来,把宝宝抱好,对着女儿说:“没事,你妈就那个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一会儿就好了。”
余朝胜又说:“是不是程济对你不好?”爸爸自然想得远一点。
“没有的事。”余莹说的也是真话,程济也真不是对她不好,而是,怎么说,有一点好得太过分,跟做戏一样。
余朝胜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半天,余莹试探地问道:“爸,如果我和程济过不下去,分开,你看妈会怎么样?”
这念头,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冒出来的。
余朝胜只看了一眼余莹,也不多说,就抱着孩子往屋里走去了。
就那一眼,余莹知道自己想离婚比登天还要艰难。父母已经老了,根本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打击了,在他们那一代人的心里,离婚总归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余晶的事情,已经伤透了他们的心,如果自己这个他们最值得骄傲的女儿,还要离婚的话,他们肯定承受不了。
那样的眼神,就是无法承受,不想再听这样的话。
余莹生在这个世界上,不单单只是她自己单个人儿在活着,身边还有很多很多人她得考虑。不至于非要离婚和吴博荣在一起,可是,这种感情和身体的分裂都让她无法忍受。如果离了婚带着宝宝一个人过,那么,至少和吴博荣在一起的时候不用承受那么大的痛苦,而且也不用忍受和程济之间不冷不热的慢性自杀。
可是,她没有办法解脱,离婚毕竟不是一件小事,纠缠得太深的两个人,她和程济是没有那么容易分开的。
她感觉自己被石头给压着,天地都无法呼吸,脑子里只想结束这种混乱不堪的生活,是时候和吴博荣说再见了。
余莹和自己说:“我要和他说再见了。”
因为生孩子的问题,余莹刚回来到家里就和父母闹得心中不快,不免感觉胸口堵得慌。
吃过了晚饭,宝宝和她父母倒是玩得非常开心。老人尽心尽力地带着孩子,这倒让她有了松一口气的感觉,就借口着要出去看看老朋友,自个儿沿着外面的小路走了起来。
余莹漫无目的地走着。她父母家的是后面自己建的两层小楼屋,在镇的边上,一片田野边。出门就是荷塘,走过去是一片片的稻田,小路两边稀稀拉拉的有几栋房子,都差不多是二楼来高的小楼房,小院墙围着,里面种满了花草,有长得很高的果树从院墙那边探出头来。
夏夜的凉风很舒服,余莹忽然明白父母不愿意去城里住的原因了。人站在这样的美景面前,心都安静很多,总比在车水马龙里生活着要舒服。都快七十的人了,有什么功名放不下的,自然更想拥有这样的平静的生活了。
而自己,确实也不能再去破坏父母老年的心境了,有一个余晶这样的女儿,余冉冉这样的外孙女就已经够操心了,如果自己再添乱,父母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人活在世上,哪里能这么自私的只顾着自己?又不是活在真空里,走在街上都得顾着点别不小心撞了人。哪里都是在迁让着生活,这是一种常态,算不上什么委屈求全,也算不上什么牺牲,都是一样一代一代地过着的。
余莹想到这里,心里也就全都开朗了。她摸出了手机也不多看,就手摸着按号码,那号码摸得烂熟。
她非常冷静,下这个决定时,她的手和她胸有成竹去下针治一个病人一样的稳定,一点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
她决定做自己的主人,不再让情感来控制她,她不要再被任何沉重的感情吓得惊惶失措,她得把握好自己,让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手心里握着。
只有这样,她才能保证自己不出差错,人生的路也会相对走得更顺风顺水。
吴博荣坐在办公室里正在看一些文件,其实这些文件也没有必要非今天做完,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并不是很有心思一下班就回家,除了加班,有时干脆就去应酬。
他感觉到口渴、焦燥,心里总觉得事情没有办完,可是,真做起来又不知道是哪一件事情没有做好。
吴博荣点上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从他现在的办公室看下去,窗外的路灯全都亮了,整个城市都隐入一片灯海之中,公路旁两排笔直的路灯往前伸着。站得这么高,看着那么多灯,无形中会多一点感慨。
这世界这么多人,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事,一个秘密。有这么多故事,这么多秘密,但每个故事和秘密都与他吴博荣毫不相干,他在这个世界骨子里还是孤独的,没人和他相干,没有人的故事是他的。
只有余莹是他的秘密,就像是在这一片灯海里劈下一块儿光芒只属于自己一样,感觉就那么一点东西是他自己的。
吴博荣并不和外面的商人一样,钻钱眼里不出来。这一代商人已经不再是改革开放最初的纯粹凭大胆拼命弄权而发家的暴发户,喝起XO来做牛饮状,带着粗壮的金链条,露着层层叠叠的肥肉,暴黄牙而傻笑。现在的商人已经越来越有智商,而且越来越儒雅,这都是被这个世界逼出来的。没有高智商高情商就别想在这个世界里过招,拿一包衣服就可以做倒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吴博荣的气质风度在同龄人里是上佳,衣着打扮更是绝有品味,这样的男人,你不能要求他像条发情的公狗一样,见到秘书都要上。
他有他自己的款型,也有自己的底线。他玩他自己的游戏,他是他自己王国的主人。
当他听到手机响的时候,没有看到手机,就感觉一定是她。
因为这个时候,抽着烟,外套搭在椅背上,站在高大的玻璃窗前望出去的他,正在热切地想着她。
没有理由,他坚信这个电话一定是她的。
但是,那边的声音很是平静,平得就跟一块冰面一样,直直地铺过来:“我在我妈这里,镇上,我在那个旅店里等你,我有话对你说。”
吴博荣记得那个旅店,那个小镇过去不远就是一个叫黄云洞的风景名胜,虽然不是很出名,但因为确实还别有一番风味,吸引了不少的驴友。旅店建在一条小溪边上,二层木板屋,非常的别致,推开窗就可以看到清清的溪水在窗后汇到一个深潭里,像是静止了不会再流动一样。
而深潭里有垂柳倒映,他上次和余莹去的时候,正是一个冬天,两人在旅店房间里欢好,正是最贪恋对方身体的时候,恨不得时时都长在对方身子上,不要分开。
两人做爱时也推开着窗户。冬天的时候旅店特别的冷清,而山后也不会有人,屋里有暖气供着人,窗户开着也不觉得冷。
吴博荣只记得余莹坐在他身上,在吴博荣那个视线望去,正好看到一汪静止似的碧潭,那个色彩之美让人难以用言语描述。他眼神停在那余莹那有汗珠滑落的锁骨上。
那里的水气腾腾,与窗外的潭水上漂浮的白气一样,都似梦似幻,让人感觉脱离了现实。他感觉自己正在抱一个由山神幻化而成的女子,那个女子和色彩和窗外都融为一体,让他几乎分不出人与自然的区别。
吴博荣在余莹身上找回了那个最原始最自然的自我,他通过女人这个桥梁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合二为一。
但现在的吴博荣坐在这个旅店里的时候,他却没有那种按捺不住的冲动。他车开得很快,到达的时候余莹在小镇里还有一些时间才能过来。
吴博荣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坐下,他知道余莹要说什么。如果活到他这个年龄,连女人的语气和心态都分不清楚,那简直是幼稚得可笑。
吴博荣从来不是一个可笑的人,他总是为自己的聪明而自豪。但这一时刻,他倒宁可自己傻一点。
他不是不知道,他和余莹之间到了这一步,有一点纠缠得太深了,已经侵入了对方的生活。这种吞食对方生活、占领对方心灵的速度已经超过了两人能把握和控制的地方了。
他有一点自嘲地看着窗外,那一汪池水还在,只是隔着夜色看不分清明。他知道自己怎么了,因为有一点太投入这场游戏,所以自己也控制不住游戏的规则,不得已跟着游戏在走。
吴博荣感觉自己被什么力量给牵着走,自己的聪明才智自信和成熟,和这种力量相比微不足道。他不想把这种力量解释为爱情,因为如果这样说爱情总感觉太过儿戏,也有一点侮辱爱情的本质的味道。
当时他勾引余莹只是贪恋她身体内的那种火山一样的激情,他渴望得到那种激情,渴望在事业成功之后得到自己想要的女人。这是一个有野性的男人很自然的反应,几乎是一种动物本能。
但是,事实上,他在得到余莹之后不但没有像从前那样的倦怠,而是一次又一次在余莹身上发现新的东西。这个女人像一个万花筒,每变化一种时光,就会呈现另一种美。
吴博荣爱不释手,却又知道余莹绝对不是一个万花筒,相反,那是一个真正的火山。这个火山爆发起来,可以毁掉很多东西。
他的家庭,他现有的看起来完美的生活,甚至他男性的自尊,都会被这个女人给毁掉。
最可怕的是,他也不同意自己不能做自己的主人,他不希望在他这把年龄,还被感情牵着鼻子走。他讨厌迷恋或者是爱慕这类的感情,一个人只有在不够强大的时候,才会迷恋别人而希望得到别人的承认。
而他吴博荣,什么时候需要通过别人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一切盲目且冲动的感情都是有毒的,它会破坏一个成年人的生活,并导致这个成年人走向一个幼稚可笑并且悲惨的结局。
吴博荣会接受余莹的任何提议。既使是要分手,他也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比起对余莹的感情和迷恋,他更自爱一点。
当余莹走进来的时候,吴博荣就发现了她身上的变化。她把所有的媚气和脆弱都藏起来了,你在她身上找不到一点女人散发的气息,你只能看到一个笔直的标枪在向着目标前进。
吴博荣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余莹有了这么大的改变,可以让她收起自己身上的无助和渴求。
余莹坐下来,喝了一口茶,这里的茶都是从后山新鲜采摘而来的,有一种完全不同的香气。
她从茶杯前抬起头来,茶气与眼波混成一起,是那种水润欲滴的状态。
“对不起,我是一个无能的女人,遇到我无法解决的事情,只能逃避。”
吴博荣笑笑,再给她倒一杯茶说道:“其实我也一样,这个世界上能面对困难的只有万分之一,或许更少。每个人都有死穴,你不必计较自己的不坚强。”
余莹望着对面这个男人,她和他在一起不仅身体上能达到天衣无缝的配合,连思想上也可以有高度的共通。她不愿相信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但这确实是男女之间非常美妙的一种感觉。
余莹手支起来撑在桌上托着下巴,眼神飘到了窗外,像是问吴博荣也像是问自己:“你说,我是不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下贱女人?”
这就是她的困扰。她的教育体系没办法让她当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就算要结束了,她还得给自己一个答案。虽然这个答案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但她一定得给自己一个,不然就像是读了多年书的学生没有拿到毕业证一样。虽然知识都装到了脑子里,却还感觉自己一无所获。
这可真是一个荒谬的理论。
吴博荣随她的目光望去,一团黑的空洞的色彩在窗外拨开着。“是。”他答得很坚定,“你问一百万个人,有一百万个人会这样说,你就是一个****的道德败坏的下贱女人。”
吴博荣直视着她,然后说道:“问题是,那一百万个人和你有什么关系?什么关系也没有。这个世界和你有关系的只有一个人,就是你自个儿。你自己高兴了,你才会高兴,你自个儿伤心,也只有你知道,你手上划一道伤口,只有你自个儿会疼,你对你自己的定论不会因为外面一百万个人而改变,外面那一百万个人也改变不了你。”
余莹抬起头,看到吴博荣欣赏的目光,微微地诧异。吴博荣继续说:“你余莹就不是一个会因为外界看法而改变自己的女人,你一直就有这样的自信,那种自信就藏在你身上。你是看不到,可是你难道感觉不到?连我都不能让你有改变。你有自己的想法,你独立且坚强,就算有困扰那也是正常的。”
余莹的心忽然就明朗起来了,她困扰的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她根本就不在乎,问来又有何用?而她确确实实也不在乎这些。她一直以来的情绪问题,是因为她感觉自己不够坚定,不能做自己的主人,和旁人也无关。她已经不是那个由着环境和外界去摆布的女人。虽然父母与孩子、家庭给了她一些阻力,但真正的阻力还是出自内心。
余莹只是不喜欢失控的生活。这时,余莹也明白了,她不喜欢,吴博荣也不会喜欢。吴博荣肯来这里,自然也明白是什么事。
这两人估计是最后一次见面了,余莹一想到这里,就感觉自己浑身颤抖,不知道是难受还是伤感,或者是发冷。
但那种巨大的情感的冲击,让她特别的难受。她只能那样支着自己的头,让自己看起来更坚定一些,更不可被击倒一些。
大厅里的灯光很暗,而这两人又在角落里。吴博荣看着对面的那个女人,她在黑暗中浑身散发着精神的磷光,像一只就要腾空而去的精灵,与世界格格不入,却又承担着世界的各种巨大的悲伤。
余莹却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在反思自己的生活。
在旁人看来,她拥有让自己幸福的一切条件,有事业,有经济基础,有家庭,但是,她却在精神上慢慢地死去。
为什么?因为她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作为妻子与母亲,余莹表面上都做得很好,也得到了赞美和认同,但是,她感觉不到自己作为女人的价值。她不再是女人,无人爱她,老公视她为生活中的合作伙伴,病人视她为救世主,好友视她为情绪发泄者,父母视她为骄傲。
余莹被重重的身份包围着,无法喘息。周围的人很多,也许真如吴博荣所说,有一百万人每天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呼吸着共同的空气,可这一百万人里,却无一人去爱她,爱那个生为女人需要被爱的心灵,一颗单纯的心,一个单纯的女人。
只有吴博荣,他发现了她,挖掘了她的美,她的内在,她感觉自己活过来了。当然,这一次相遇出轨,对她是一个挑战一个冒险。但是,她绝对需要这么一个冒险,它既不是死亡本能的体现,也不是任性,更不是下贱或者****。这仅仅只是生存的本能,她余莹,作为一个女人,需要被爱的一种生存的本能。
但是,她还是失败了。
爱是一件巨大又艰难的事情,余莹和吴博荣都背负不起。于是,在这个夜里,她只能承受与吴博荣同样强大的无可奈何的悲伤,一起潜入这世界的黑暗里,不再浮起。
吴博荣并没有动余莹一下,连吻别也没有。如果想斩断一个乱麻一样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快刀,任何的拖拉和不舍都会导致无法迅速结束这一切。
吴博荣也下定了决心。他们一同站起来,离开这个旅店,准备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岗位里,各自去各自的轨道生活。星星和星星之间虽然看起来近,可是实际上有几万光年的距离,而分离的人心与人心之间,不会比那个距离小。
就在他们要出门的时候,迎面而来的两个人,改变了他们的所有计划。
人总不能和天意去相斗的,不然的话,上帝就会发笑,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