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字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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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传习录》:王阳明的心《论语》(2)

这样的风气,我们的良知能有什么地位?那些人自然不会把良知放在眼里,有的甚至把良知当作人性的短处。

然而,王阳明只说对了一半。无论从哪个角度,对功名和利禄的追求,都是人立身立世的根本,是人成长的原动力。他想要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不可能回到过去,不要说他回不去,就是孔子也不回去了,对远古社会,孔子也是念念不忘。

只是,这种风气太盛了,才会引起王老师的不满。

过度了的东西,基本都让人讨厌。

王老师笔下的现实,勾起了我也想把“没有乱七八糟的见闻”展开一下。让我非常想展开的是现在的微博。

在微博晴空霹雳问世两年多后,我终于也有了微博,马上体验到了什么叫做“乱七八糟的见闻”。一个多月来,我已经发博八十多条,平均一天两条以上。参与一周的时候,我有如下的心得:一、博是时间之杀手,一会儿就想去看一下,主要是别漏掉什么重要的国际国内大事,都没怎么读书了;二、博有君临天下之责任感,博一打开,诸多国家大事奏章样刷刷涌进,要批示、要转发、要评论、要顶、要灌。现在又有了两点新感受:一是发了博之后,时时会想,有几条被粉丝转发了,有多少粉丝评论我了,有多少粉丝@我了,越多越好,多了就说明这条博写得好,写得到位,写到粉丝们的心坎上去了;二是这个世界有多杂,人们的思想有多杂,人们的工作生活有多杂,只要看一下博就可以了。在博上,我只关注了两百来个人,但就是这两百来个关注,给我的信息已经是海量了,一会儿功夫,就是N条。开始还不知道,老博告诉我,五十条以上就不显示了,就是N条。我在想,有的人关注四百五百八百一千两千甚至更多的,他怎么能看得过来呢?在博上,你想看到什么就会有什么,许多内容让你大吃一惊,吃惊的不是什么重大新闻,吃惊的只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乱七八糟的见闻”和评论。心情好,博;心情不好,更博。吃饭上菜了,博图片;旅游了,更博风景。看到好笑了,转博;看到愤怒了,评博。半夜睡不着,博心情;早上起早了,更要博自豪。博孩子优秀,博别人愚蠢,博自己升职,博愤怒心情,无所不博,居然还有博卫生巾型号的(不是广告噢)!

就这一个多月来,我都有好几次念头,把博关了吧,不要去看了吧,我干嘛要去关注这些博?看这些博究竟有什么意思?这个全民娱乐的时代,需要这样娱乐吗?

博这个东西的双刃性太明显了,只一个多月,我已充分领教了它的厉害。许多人也都说博的好处,信息快。但我体会出了这么多的坏处,最关键是它让人心里很不宁静,我想应该是我过度了。

但是,通过这个博,更加体会到了王阳明讲的那种一百场戏同时开演的场面。

在这个博上,我们就如置身于信息的太平洋中,茫茫无际,我们的四面八方上下左右,每一个空间都被信息包围,你很难逃得出来,信息无孔不入,信息见缝插针,让人无所适从。

一个问题是,现代人要这么多的信息究竟想干什么?事实上,有很多时候,我们什么也干不了!事实上,那些不关注博啊什么的现代人中,他也活得好好的。

我就曾看到某位主持人说离开博三天后的诸种好处,还有很多博控也终于停止了玩博,不仅对他们没有影响,他们还得到了很多。

远古社会没有这么多信息不也是活得好好的吗?就是嘛!

一百场戏同时开演,历史证明,效果不怎么好呢!

说归说,但又有多少人能看得透呢?包括我自己。

肆、孔子说,我有知识吗?没有

江西泰和人欧阳崇德,他也是王老师有出息的学生。后来,他官做到了中央宣传部的部长。

有一天,他和王老师探讨了关于良知的一个问题。他问:良知虽然不是来自见闻,但学者的知识,未尝不是从见闻中产生的。王老师答:良知不来自见闻,但见闻是良知的具体运用。所以,良知不局限于见闻,但也离不开见闻。孔子说,我有知识吗?没有,良知之外就没有别的其他知了,所以做学问最关键是致良知。

现在说专门探求见闻的细节,就是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我仔细体会一下,见闻和良知都很重要,但无疑良知应该在见闻之上。这个未来的宣传部长提出了这么个问题,一定是基于当时的现实,现实就是有许多人重见闻而轻良知,本末倒置。

现在我想望文生义,专门谈一下见闻。

Z省虚假新闻投诉中心成立八个月来,就受理投诉七百余件,其中涉及虚假失实报道的一百八十多件。几乎没有记者想故意失实,只是一不小心就失实了,其实还是态度和方法问题。

一个晚上,某路虎越野车和公交车发生了交通纠纷。“路虎司机”下来后,跑上了公交车跟司机理论,还发生了肢体冲突。这应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纠纷引发的治安事件,但记者从报料人的反映情况初步判定,路虎司机有点仗势欺人,气焰嚣张。某记者到达现场后,路虎司机已经不知去向,他通过对在场的目击者和公交司机的采访,了解了事情发展的经过,也抓了不少细节。因为临近截稿时间,记者赶回报社和编辑沟通后,完成了题目《这个路虎司机,你好嚣张》

的稿子,文中主要叙述了公交车司机自己的回忆:当时,那个男的站在路中间,我只能踩刹车停了下来。因为男子手上拿着一根棍子,刚开始我没敢开门,后来是有乘客要求下车,我就把门打开了。然后男子就上车要求其他乘客全部下车,跟我没说两句就往我头上打。打人的事情,记者也确实在别的乘客那里得到了证实,看来,稿子基本没什么问题。

稿子到了编辑那里,编辑从公交司机的话中看到了一个细节:男子手上拿着一根棍子。他觉得这个细节很能反映路虎司机的嚣张和霸道,也没有进一步核实,想当然地认为路虎司机在整个过程中都提着棍子打人,于是他将这个细节提炼出来做成了引题“男子手持棍子把乘客赶下车并猛揍公交车司机,目击乘客愤愤不平——”,第二天见报稿中的这个细节演绎成这个样子:“路虎司机手持棍子把全车乘客赶下了车,接着拿起了棍子就朝公交车司机头上猛敲——”而事实上,记者的采访稿子中,无论是公交司机还是乘客,都没有明确说路虎司机是用棍驱赶乘客并用棍子打人,几天后,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当时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节。

如此添油加醋的行为,让读者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普通的争执已经变成了恶劣的持械殴打行为。这个路虎司机真是太霸道了!这样一来,性质完全变了。

路虎司机会同意这样的写法吗?他当然要投诉!你以为你们媒体是什么啊,黑的可以说成白的吗?凭想象就可以捏造事实吗?凭单方面说词就可推测吗?绝对不行的!

还有一件事也错得挺常识的。

N市某城中村要改造,村里召开了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股东代表会议讨论,旧村改造新村全票通过。会后,该村就旧村改造的相关事宜,向全体村民征询了意见,意见表和宣传单发放到户,回收率为85%。当地报社记者采访后,根据回收单,在原稿中如实表述“得到了85%的户主同意”。

稿子自然要审稿。这个村的上级单位某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审稿时,把“得到了85%的户主同意”一句,改成了“并征得全部广大户主同意”。记者一看,认为既然主管部门把关了,就没错了,也没有对审稿修改这个细节进一步核实,就把稿件交给编辑。编辑看稿时,觉得这个说法有点别扭,但他也没有核实一下,就想当然地去掉了“广大”两字,认为这样更合乎语法,见报后就变成了“征得全部户主同意”。

投诉当然来了,村里还有未交意见表的15%的户主呢!这一部分为什么没交?是因为有一部分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少数服从多数,本来就是个无奈,但一看到报道,情绪就上来了,他们“被代表”了,于是就认定这是虚假报道。

这样的例子一定很多,似乎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不至于出人命。我在新闻单位待久了,也知道一些规律。一些差错,基本上都出在常识上,有时错得很离奇,是因为:人们一般认为,这样的常识是不应该出错的,可是偏偏出错了。不仅我们的报纸是这样,其他的报纸也这样,这基本上是一条不算规律的规律了。每逢重大节假日来临,我们老总就在编委会上再三再四地告诫大家,一定要注意防错,防止常识出错!记者固然有责任,但上面两位编辑如果再多心一点,多问一个为什么,就不会出现这样比较低级而又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了。

着重说了“见闻”,是因为一般人都在“见闻”中生活着。

良知虽然只在心底,但良知支撑着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