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当待业女遇上草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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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人生第一次离家出走,发生在五岁。邻居奶奶拉着他家孙子来告状,说他家有个东西不见了。我奶奶问:是你拿的吗?我说不是,我叔叔在旁边添油加醋:小孩子撒谎,要吃耳光的。就算那时我还没个桌子高,也感受到了屈辱,趁他们不注意,走出大门,想凭记忆走到我妈单位,要个公道。

不料没走多远,路上虎视耽耽蹲了只狼狗,狼狗旁蹲了个男人。他问我去哪?我说我去找我妈。他说你妈叫什么?我说你是谁啊?他若有所思问:你是不是XX家的孩子?我点了点头,他抱起我,直接送回我家,我叔叔对我一顿好打。

后来我离家出走过多次,从没被拐骗走的原因就是,我从来不会理蹲在路边的人。

九月最后一天,我在家留了个纸条,跟我妈说:去北京找兔子过十一长假了。扬长而去。

我当然不是找兔子去的,但随便怎么开口,我妈都不会让我去北京工作,不如就让她相信,我是去玩几天。直到自己登上飞机,也才开始确定,原来这件事情是真的。

很久以前我在南方做兼职,做一个DM杂志的见习编辑,搜集资料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金融记者,未曾谋面,只在MSN上跟他约过稿,聊过几句,客客气气。突然有一天他冒出来说,自己在北京办杂志,问我要不要去帮忙?

北京是个让我冲动的地方,我毫不犹豫地说,去。

说完又后悔了,开始拼命怀疑,怎么会天上掉下来份工作,好像茫然走在大路上,有个帅哥当街跪下来求婚。并且以我仅有的社会经验,我怀疑对方是传销,所以我对那人说,去工作可以,不过我现在没收入,能不能先寄笔路费来?

当账户真收到一千块时,我还是不敢相信,我去问路南,路南说这算什么,她第一份工作还是飞机上坐在旁边的老头给的。

于是我偷偷告诉表姐说,我要去北京工作了,我表姐还是很淡定,说,你是好去工作了,不然整天在家混吃等死。

她跟我一起吃了顿践行饭,边吃边问:那兔子呢?你们白和好了。

我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我现在需要工作。

饭后我表姐陪我去买了对高跟皮靴,穿上去有点像机械战警,我在镜子前比了一个奥特曼的姿势:哼,北京,我要征服你。至于兔子,见鬼去吧,我可没忘了你嫌贫爱富!

去北京只带了一只箱子,里面躺着那双恨天高的新靴子,两身衣服,还有一台笔记本。身上怀揣着几百块,潇潇洒洒走四方去了。

这很符合我对北漂的设定。除了做飞机去北漂有点奢侈外。谁让时间紧迫,我需要赶紧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