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来那天,天气不错。他从大巴车上下来,运动鞋里穿了双拉得很高的袜子,一看就是大陆来的表叔。于是我行使了女朋友的第一个权利,在的士上直接把他的袜子拉低,弄成皱皱的形状,以便看上去没那么乡下。
我自己是个乡下人,对乡下十分敏感,时刻注意不要暴露自己的敏感身份,倘若你让我拖个乡下人出街,我宁愿跟他在家一块腐烂。
李想在给钥匙我的时候,对兔子惊鸿一瞥,趁他进洗手间的时候,她睁大眼睛跟我说:兔子看上去真老实,真是你艳遇捡来的?
其实除了男人之间会互相夸耀,女人之间也少不了性魅力的比拼,在李想看来,兔子是为了睡我才千里迢迢来的南方,在我看来,兔子不过是有了一个恰当的理由,促成了这次行动。
不过跟着兔子一块来的,是那年第一个热带风暴,本来平静温和的海滨城市现在有如世界末日,大街上连人影子都不见一个。
幸亏宿舍位置不错,出门走1分钟,就是全城最热闹的一家酒楼,我们百般无赖,只能天天去那喝早茶,喝完打个包,回家修炼武功。后来我觉得天天对着一个人一盅两件十分无聊,又忍不住呼朋唤友。朋友在十级大风面前可能会放飞机,但如果有个现成的八卦摆在那里,就算扑水,也要过来。
从他们一致的眼光里,我知道了我和兔子很不配。他梳个小分头,戴副无框眼镜,穿件条纹T恤,看上去十分无害,我则像团张牙舞爪的章鱼,就算死了落到你嘴里,也能牢牢吸住舌头,让你不太好受。
这一堆人里,我唯一没请的是刘伟,兔子知道我对刘伟有点意思,他说:我觉得你还是喜欢他,你们俩培养了那么多年感情,他要一追你,你肯定跟着跑了。
我想了想,觉得自己应该不会跑路,刘伟还是条滑溜溜的鱼,谁愿意老是一头热烈地去抓他,我又不是专业捕鱼户,我虽然不靠谱,也知道省点力是没错的,谈恋爱这条道路上,得耗费多少卡路里啊,床上的不算,床下斗志斗勇,那才叫呕心沥血。
兔子这次旅行的时间安排的有点长,我们不可避免地,谈了谈人生,说了说理想。他知道我还没找工作,有点诧异。至于他自己,果然如我所预言的,7月去报到,不过凑巧的是,去的是我家那座国际大都市。
这对兔子来说肯定不是凑巧,他算计好了,我是可以培养的女朋友,才答应的那一口。
兔子要走的前一天,天终于晴了,我们一起去一个岛上玩,岛很荒,只有一个小村落,偶尔出没的老人孩子和狗。村口有两棵大槐树,大概好几百年了,人坐在那里,很容易就想起天荒地老。我在那时候下了个决定,决定毕业后要回家,回家干嘛都好,我想跟身边的男人谈久一点恋爱。
他走的时候,急急忙忙,差点没赶上火车,也没有丝毫留恋,只跟我说:那我们在上海见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