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当待业女遇上草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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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的名字叫金三顺》那位傻大姐,跟人确定恋爱关系后,迅速罗列出了恋爱必须要做的事。其实我看起来,觉得她很惨兮兮,肯定是年轻的时候一直没怎么谈过恋爱,就算年纪大了碰上真命天子了,也要发上一回癫。我作为一个很少有人追的女生,很理解她的举动。

其实我也有个心愿,很想跟兔子一起完成,但是拍大头照什么的显得分外弱智,我心心念念的,是去弄对情侣纹身。就跟谢霆锋和王菲的那样,或者安吉丽娜朱莉跟他前老公的那样,或者两人随便一人一朵花,就算弄只毛毛虫都没问题。

兔子当然不同意,虽然他不考公务员,他也容不下一个纹身。特别是听完我的向往后,马上反击道:你没发现纹身情侣最后下场都很惨吗?

我想了想,的确是。情侣是有很多禁忌的,比如我听说北京的情侣千万不能去紫竹院,竹子不开花,去了就会散。送情人石头记的最后肯定会分手,石头太贱,《石头记》里哪个有好下场。类似还有不能送伞,会散,不能送鞋,会走丢……仿佛你只要一谈上恋爱,马上就成了封建迷信的拥护者。

但后来我脑袋又迅速好转了,下场凄惨的原因,绝不是因为你做过上述这些事,从此一语成谏,而是因为分手的情侣世界上千千万万,这年头谁没分过三四回手,据说路南分手记录已经上了两位数,真命天子又只有一个,难怪出来这么多忌讳。纯属概率问题,绝对跟禁忌无关。

兔子还是不同意,不过他妥协了一下,去买了两件情侣T恤,走出去我们瞬间联体,在哪都是醒目的一对,极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有一回穿出去在地铁上,我听到旁边有人说:嘿,穿的情侣装啊,听说现在还有情侣内衣,花头筋不要太多哦。我迅速回过头,一手扒住兔子的裤子,一边笑眯眯对兴致盎然讨论的一对男女说:对啊,我们也穿了情侣内衣,你们要不要看?

这件事后果很严重,兔子甚至考虑以后不跟我出现在公共视野,但是我十分开心,有了男朋友果然做什么事,底气都很足。这不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但时隔那么久,再次恢复这种感觉,就像身体重新被充了电一样,充满活力。

能HIGH的不仅仅是情侣内衣,还包括可以理直气壮出现在各种地方,一个人去星巴克喝咖啡,那是装13,两个人就是劈情操,一个人逛街买衣服是速战速决,两个人就可以评头论足,一个人看电影是形单影只,两个人加桶爆米花就是浪漫地打发时间。总之,在上海生活,有一个男朋友,会自在很多。因为大城市更希望情侣去消费,赚两个人的钱,好过看一个人哭哈哈掏腰包。

那段时间大概是我跟兔子相处最愉快的时候,我们从来不吵架,总是笑眯眯看着对方,充满包容一切的决心,就算对方是个智障,也觉得他好可爱好可爱哦。

可惜就维持了两三个礼拜,从此无尽的麻烦开始卷入我可怜兮兮的感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