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风俗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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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生活风俗,身边的礼仪由来(3)

到了唐代,人们又用铜制成手炉或脚炉。手炉呈椭圆形,里边放火炭或尚有余热的灶灰,炉外加罩,可以放在袖子里暖手。脚炉比手炉大,可放在脚下暖足。此外,还有暖足瓶,俗称汤婆子,里边灌上热水,晚上放在被窝里。宋代黄庭坚有首诗说,“千钱买脚婆,夜夜睡天明”,指的就是这种暖具。

现在,我国北方有许多家庭使用烟筒火炉取暖,其历史仅有百年。至于使用流通热水或蒸气的暖气设备,那历史就更晚了。不过,从电气发展的趋势看,烟筒火炉和暖气将会被淘汰。

“牙签”和书签一样吗

书签起源于春秋战国时代,那时候一般都叫作“牙签”。这种书签,当时是用竹片制成的,读书的人每当看到卷轴中非常重要的地方,便在它的一端插上“牙签”,便于以后回过头来查考。后来,卷轴书改成经折装以后,“牙签”的用途就更广了。这时,书签的制作材料,有用牛骨薄片的,也有用厚纸板的,考究一点的,还在纸板上蒙上一层有花纹的绫绢。那些读书人把平时很少翻阅过的书籍,文绉绉地叫作“未触牙签”。宋朝以后,读书的人对书签越来越讲究,喜欢手写一些座右铭之类的句子在书签上。现在,书签上有的印着装饰图画;有的印着诗词警句;有的印着名人格言,它的起源就是这么来的。

为何“酒要满、茶要浅”

“酒要满,茶要浅”涉及斟酒倒茶的礼仪要求,类似的说法还有“茶七饭八酒满杯”等。

酒要满是指在一般的宴席上,主人为客人斟酒,添至满溢,以显示待客的诚挚。很多地方有头三杯全满全干,不醉不归的习俗,酒要满要多喝,否则会被人认为待客不周。其实酒本来就会让人情绪激动,正好可以烘托宴席的现场气氛,所谓无酒不席,主人满酒敬客又有顺水推舟的合理之处。酒要满,合情合理,适量饮用,无可非议;但要辩证地理解,即在尽情畅饮之时,主客都要把握分寸,尽力而行,不可强行劝酒或逞强贪杯。人们总结出的酒道中有“敬”“欢”“宜”三大原则,即饮酒过程中表现出足够的敬意、双方都很高兴和适可而止,满酒或劝酒都要以这些酒道为底限。

相对酒满而言,茶要浅。其实浅与满是相对的,而且这个浅也有分寸可言,如民间有“茶要七分满”或“倒茶只倒七分满,留得三分是人情”的说法,这种“七分满”的浅茶同样是向对方表示尊敬之意,与满酒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旧俗以为茶斟得太满是对客人的不敬,类同让客人牛饮,有骂人之嫌。从情理上而言,这种礼仪要求可能是出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考虑:倒得少了,显示不出主人足够的诚敬;多至满溢,客人喝茶不便,主人也尬尴,又是最大的失敬。所以,按照传统的中庸观念,中中为正,中上为善,人们就以不太偏也不太倚的七分为斟茶标准。再者喝茶本是闲暇之时的习惯,不需要烘托什么热闹,与酒席相比,它更青睐于清静悠闲。浅茶则正好适应这种慢节奏,似乎有细水长流、来日方长之意,而茶道讲究廉、美、和、敬,七分满的“浅”茶习俗与此互为表里,显示了我国茶文化崇尚淡雅的鲜明特色。

总之,待客以酒茶,一满一浅,虽有形式上的差异,但都体现了社会交际中以礼敬人和从实际出发的两条原则。

“先喝为敬”是现代人的发明吗

在宴客之时,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社交辞令就是“先喝为敬”。有些人也许以为这是现代人的发明,其实不然,“先喝为敬”的劝酒方式是从传统文化里延伸出来的。

古人居处一般都是堂室结构,这种建筑有堂有室。堂在前,室在后,堂大于室。堂室之间,隔着一堵墙,墙外属堂上,墙里属室内。堂上不住人,是古人议事、行礼、交际之所在。举行礼节活动时,室内以东向为尊,即席上最尊贵的人面东而坐;堂上则以南向为尊,最尊贵的客人南向而坐。按照这种尊卑长幼排序坐好之后,酒席就可以开始了。

喝酒时,主人必须先于客人饮酒,是为“献”。这种礼俗起源悠久,主人先饮,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里无毒”,可以放心饮用之意(这一点,与通过握手表明双方手里都没有暗藏凶器的思路很接近)。主人饮过之后,客人亦须饮酒以回敬主人,是为“酢”,亦称“报”。之后,主人为劝客人多饮,自己必先饮以倡之,是为“酬”。客人在主人饮过之后也举起酒杯畅饮,是为“应酬”,即以此回应主人的厚意。

这样的礼俗慢慢延伸下来,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先喝为敬”。

古人为啥要戴戒指

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有两千年的历史。从大量文献来看,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手记”“代指”等。妇女戴指环,不仅为了炫美,而且为了谨慎,起着禁戒的作用。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戒指传至民间,其作用就不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互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

古人是怎么存钱的

早在战国时期,就已有储蓄一说。不过,那时的储蓄是指积存谷物、牲畜之类的实物,到了西汉,储蓄也逐渐由实物转为金银和钱币。当时,民间出现了一种名叫“扑满”的储蓄工具,用黏土烧成的封闭式小瓦罐,储满后则需扑破才能取出存款,“扑满”也由此得名。

“扑满”是古代妇女和孩子们喜爱的小银库。另一种储蓄方式叫‘窖藏’,就是将金银或钱币放在坛罐内,封好后埋藏在地下或墙壁夹缝等隐蔽之处。这种储蓄方式,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不久还相当流行。

到了唐代,经济空前繁荣,大都市里出现了商人开办的“柜坊”,这是我国最早的专门办理储蓄的机构。“柜坊”代客保管金钱和财物,收取手续费,客户需要时可凭券或约好的信物支领。宋、元之后“柜坊”渐渐演变为“钱庄”,储蓄业务日益扩大。明、清工商业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活跃。大商人为了筹集资金,纷纷在各大城市设立了“票号”“钱庄”“银号”之类的信用机构。它们接受存款,并有定期储蓄和活期储蓄之分,同时付给储户一定的利息。上海的“钱庄”直到解放初期还存在,于1952年底才合并为公私合营的银行。

光绪年间,我国开设了第一家商业性质的银行,名叫“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它改名为“次清银行”,成为我国第一家国家银行。现代银行兴起以后,储蓄仍为其主要业务之一。

古代也有夜市吗

说起夜市,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远在春秋时期,我国商业活动就很活跃。到了西汉,大城市中已有著名的商业中心。不过,当时官署对城市市场管理严格,开市和闭市均有定时,不可能形成夜市。东汉时,有些城市打破禁锢,兴起了“夜籴”,这便是夜市的萌芽形式。真正的夜市出现在唐代。北宋建都于汴梁(今开封)后,夜市逐渐发展到全国,到了南宋,夜市更是盛况空前。据南宋吴自牧所著《梦粱录》记载,当时临安(今杭州)夜市十分盛行,衣帽扇帐,盆景花卉,鱼鲜猪羊,糕点蜜饯,时新果品等,应有尽有。仅从食摊来看,各摊经营各有分工,如孝仁坊卖澄沙团子,寿安坊卖十色沙团,市西坊卖炮螺滴酥,太平坊卖麝香糖等。

冬季亦有夜市,盘卖至三更后,除了固定摊外,还有头顶肩挑沿街串巷叫卖的小担。这时的夜市,凡白天能买到的商品,晚上几乎都能买到。

古代就有旅馆了吗

旅馆古称“逆旅”(逆,迎客),《史记·李斯列传》云:“尧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采椽不斫,茅茨不翦。虽逆旅之宿,不勤于此矣。”据此,旅馆的源头可直溯4000年前。到了殷周之际,旅馆业随着贸易的繁荣,日渐兴盛。《史记·齐太公世家》言:“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丘。东就国,道宿行迟。”姜太公于途中住进旅舍,行动慢条斯理。于是,“逆旅之人”提醒他,“客寝甚安”可能失国。

晚周春秋战国时代,“逆旅”屡见记载。《左传》僖公二年(658年)“有保(堡)于逆旅”之语,“谓于逆旅作碉楼,可了望,可固守。”战国时宋国多大邑,首都商丘(后迁彭城)和定陶,都是交通康衢,故多逆旅。《庄子·山木》谓:“阳子之宋,宿于逆旅。”阳子即战国初年的学者杨朱。

古代旅馆还有其他名称。三千年前的商代,旅馆称作“驿传”,专供传递公文和来往官员居住。周代,在交通要道修筑的旅馆叫“客舍”。春秋战国时的旅馆叫“客馆”,西汉长安建立的旅馆叫“群郗”,西汉中期又建立了“蜜夷郗”,专供外国使者和外商食宿。南北朝时出现的旅馆被称为“邸店”。隋朝兴建了“典客署”,接待西域和日本等邻国客商。唐代唐太宗下诏,令京城为朝觐官员建造“邸第”300余所,全国设“驿站”

1639所。宋代以后,旅馆有了大发展,宋代出现了“四方馆”“都亭驿”等,并出现了为客商存货的“埚房”。元代,全国设了名为“站赤”的旅馆1383处之多。明朝在北京设“四夷馆”接待过客,当时,上海出现了“客栈”,到清代时旅馆已遍布全国,名称也五花八门,如叫“骆驼店”“货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