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定义宽泛的当属亚加尔松了。卡洛斯在他的口中,还有另一重意义,即“行使宇宙间最高法则——善”的任务。首先他是一切正义的圭臬,因为他天生是正义女神德墨忒耳的朋友。在一切天神那里,卡洛斯主持着力的均衡,他代表着自制和和平的力量,他抗衡着暴力神的淫威,是非暴力解决争端的象征。当两个国家交战、两个人交恶的时候,化解仇恨的最好方法就是举行一场婚姻,用爱情抵消矛盾。勇敢坚毅的卡洛斯,甚至使伟大的战神阿瑞斯也黯然失色,在一切天神举办的赛会上,获得胜利的总是卡洛斯。
在亚加尔松的理论的最高层,即是袒露了一种最高等的神话,他认为一切天神的奇迹都应该归功于爱情的存在,是卡洛斯为人间带来了和平、幸福,把世界从远古的沉睡状态解放出来,整个人类社会正在意识到爱情的力量,因而呼唤他、渴望他。在爱情的河流上,美丽正像卵石一样熠熠放光,善的法则正像存在于河底的沙金般诱人注目。
柏拉图在认识了爱的单一性质之后,终于把自己的目光渐渐转移到“共相的限制”这一问题上来。显然,这一注目并非偶然,他已完成了关于爱的共性前的一切铺垫,从爱情的单一性的各个方面述及到这个共相的各种内容,因此现在的迫切任务就是——“一定要找到存在于爱情本质中的最上层事物,发现直到这一神秘内核的培养皿。”在整篇对话中,柏拉图一直小心地把全部发言集中在一个超现实的体系中,力图说明在爱情之上起作用的是一种非意识作用的虚无状态(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过分突出爱情的作用,反而出现了逻辑上的矛盾,在神祗位列的次序上无法自圆其说),可以肯定的是,他讲述了爱的原则,但有了这个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对共相的探索的限制。
精神也有生殖力
肉体生殖力一般人都会理解,心灵的生殖力在何处呢?柏拉图这样论说道:“一切人都有生殖力,具体说是具有肉体和心灵两种生殖力。前者只会产生官能世界的可朽的物体,到了一定的年龄,人的本性中就会产生一种迫不及待的欲望,要进行生殖。通过心灵对另一半的寻找,从而进行交媾和受孕。受孕和生殖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使可朽的人类具有不可朽的性质……但心灵的生殖力却是另外一回事了,世间有些人在心灵方面比在身体方面更富于生殖力,擅长于孕育心灵所特宜孕育的东西。这是什么呢?它就是思想智慧和其他心灵的美好事物,一切诗人和各种技艺的发明人物都属于这样的心灵生殖者。”
这显然有悖于常人理解,而爱情在此,让常人看来也早已烟消云散了。我们可以将柏拉图心灵生殖力理解为人的创造力,将心中的“理念”现实化的能力。
肉体的生殖在心灵生殖的映衬下“相形见拙”起来,因为心灵的生殖可以诞生不朽而且美好的事物,这是肉体生殖力不可能达到的。柏拉图想说的是,心灵产生的理念是不朽的,但这却又是一个自我矛盾。
柏拉图这样说:“同肉体生育相同,心灵生育也需要寻找受孕的机会……当心灵生育者到达成熟的年龄时,他便应该四处寻找美的对象,一旦发现一个高尚而美好的心灵时,就拥抱在一起,产生出丰富的思想,孕育出智慧和美德,此类心灵的生殖产物比肉体的生殖产物更加珍贵,因为他从本质上来说是不朽的……”短暂的欲望和视觉中的共性便是卡洛斯追求的爱情理念。
爱情有显然矛盾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理念本身,即心灵之爱,他以心灵接受美的受孕,以生殖精神产品为结果;另一个肉体的生殖,即肉体由于相互吸引,进行交媾,诞生子嗣的过程。两者对比,心灵受孕是制造不朽产物的高端过程,而肉体受孕不过是一种重复轮回的低级过程。心灵受到美的吸引,产生爱情欲望,便是心灵受孕了。
《会饮篇》结构是层层递进的。以爱情作用开始,而后阐述爱情神圣论,最终对爱情本质进行探寻。大凡热爱生活、热爱真正爱情的人,就认清他遵循着柏拉图的自由与精神相伴随的“爱情心灵公式”而言,是并不困难的,这也就是大众化理想中相信自由的心灵作为精神因素存在的重要理由之一。二元论也在柏拉图的恋爱论中。他指出,性爱是精神与肉体的集合,而基础则为理念。
柏拉图与乌托邦
斯巴达:社会生活简单、政治力量集中,施行寡头制。它不同于权力倾轧的雅典,正因为此,柏拉图选择了它,创造了它,使它成为欧州历史上第一个尽人皆知的理想社会,第一个迄今为止为人所知的乌托邦。柏拉图在这个民众生活粗糙,精神高度统一的城邦基础上,开始了他最富实践的生活。
关于斯巴达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的斯巴达是胜利者的标志,国王墨涅拉俄在十年的战争后成为全希腊所仰慕的英雄。战争,成就了国王,也成就了斯巴达。这只不过是荷马时代的神话而已。历史上,真正的斯巴达人等于战士。“战争”,是真正斯巴达人的惟一合理选择。虽然,一般斯巴达人有传承的土地,斯巴达也是典型的农业城邦,但“劳动”可耻的思想,禁止他们耕种。
真正耕种的只有农奴,大量农奴为斯巴达人提供了无顾虑成为军人的条件和基础。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北方的多利安人来到了这片幼洛塔河右岸的地方,驱赶并奴役了这里的原住民,使他们沦落为斯巴达的第一批农奴“希洛特”。战争为斯巴达人获取了大量的“希洛特”,战败国的“贡品”(如迈锡尼国王每年向斯巴达贡献2000名农奴和全部收成的一半),刺激着斯巴达人的侵略意识。
斯巴达实行“农奴非买卖制度”,即奴隶制度和土地不可分割,斯巴达人也因此依附于土地和土地上的非卖品。每个成年的斯巴达自由民都会从家庭继承土地,或者从城邦中得到一小块新的土地,通过这种称为“份地”的给予成为地主,并以地租的形式向附着于这块土地上的农奴收取地租作为生活供养。
在斯巴达,“希洛特”没有自由可言,他们属于整个国家,主人无权给以“希洛特”自由。如果主人真心给其自由,必须申报,最终由元老院执行,但最终的释放也只是“半自由”状态。非奴隶,也非自由人。
压迫——反抗——镇压,这是必然的,“希洛特”用组织的反叛、暴乱抗争自己被征服的命运,而血腥的镇压在所难免。据说,斯巴达的国家政体中专门有一支秘密警察队伍,负责对付奴隶的反叛。斯巴达人每年都会对“希洛特”大肆而秘密的屠杀。屠杀的“希洛特”大都体格健壮而富于反抗精神,而屠杀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恫吓”。
战士传说
“全民皆兵”是斯巴达人最为贴切的描述,“战争第一”是每个斯巴达人的思维意识,无论是战争中处于优势的青年男人,还是战争中处于弱势的老少妇人,一生为战而活。
斯巴达的孩子在出生时会被烈酒洗礼,目的是检验他们身体的健康状况。往往发生抽风和昏厥以及体质较弱的孩子就被杀死。强壮的留下来抚养,孱弱的则被扔进深潭或山涧。在城邦,惟一一所学校是专门培训战士的,所有的男孩子都必须在7岁时送到那里受训,直到他们20岁成为真正的战士为止。
进入学校后,分队的主要原则是:身量、年龄;授予的教育中,他们所要学习的只是对抗的技术,然后全心全意地成为国家的战士。所传授的文字教育,也只限于他们能看懂简单的军事行文和命令;训练项目按成年和未成年分为两类:成年人主要为角力、摔跤、拳击、格斗、赛马、赛车等;未成年主要为跑步、跳跃、游泳、投掷标枪、铁饼等。
除了正常的负重锻炼、远行和技击外,教练还经常故意挑拨关系,制造矛盾,并鼓励自相残杀的行为。适者生存,而在斯巴达,适者就是强者,弱者代表着耻辱,而耻辱毋宁死亡。
训练的条件十分艰苦,一年四季,斯巴达学员只许穿一件单衣,而没有任何其他的头脚保护。学校为他们准备的宿舍里空无一物,允许他们自己到河滩上摘折芦苇、绳草编织睡卧用的草席。管理者奉行这样的原则:“如果一个真正的斯巴达人觉得不满足,他应该学会如何从别人那里得到补偿。”。
斯巴达人的训练结束于20岁,并从此时起成为一名正式的职业军人,直至60岁退休。任何人在20岁就可以结婚,但却必须当做一件偷偷摸摸的事来做。这样说是因为家庭的观念根本不存在,他们住在军营里直到30岁为止。那之后,公民就可以享受一切正当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在公共的大食堂吃饭,并从他的份地生产的产品中缴纳一部分作为公共口粮。
斯巴达还造就了这片土地上的女人特殊的地位。女孩子同男孩子一样,在出生时也要接受烈酒的洗礼和检验。在平时,她们也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练习投枪、射箭、搏击、投掷,为了不影响挽弓,她们自小便被割去了右边的乳房。这种看似残酷的行为,其终极目的就是战争。
柏拉图的理想国
理想国出自柏拉图对话《国家篇》,它是最早关于空想社会主义的描述,脱胎于当时斯巴达政体。作为世界上最早的乌托邦,它在人类思想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国家篇》大体分为三部分。大众哲学看重前两部分,这两部分是:第一至第五卷,主要描写柏拉图理想国的组织,重点在于哲学王城邦的概况。另一部分是对话的引申部分,主要总结哲学家的实际任务和行为。而探讨当时政体优劣的第三部分,大众哲学认为其没有哲学思辨精神和历史意义。
“正义”城邦描绘之后,柏拉图开始以哲学治国的精神来策划解决城邦的一系列具体问题,提出许多理想的“可行性建议”,包括阶级建设、教育制度、经济措施、国家机关、人种繁殖、神学宗教等等,但是却隐讳了“除了哲学王之外的其他各阶级能适应到什么程度”,他只是为有哲学头脑的治国者所编制的策略,而不考虑整个“理想国”国民接受与否,甚至很多行政制度把其他公民、居民排除在外。这些制度和条例明显是从斯巴达训练武士国民的方法中照抄来的。也因此,这种制度和条例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只成为“空想”而已。理想国作为一个哲人的国家,也只是在思想上给后人留下挂念和感叹。
柏拉图的四主德
正义,是《国家篇》中重点论述的,柏拉图笔下的正义并非当今社会的“正义”,作为柏拉图体系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有着太多的内涵。正义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不可分割:“衡量一个城邦是否正义,其标准就是其工商业者、兵士、卫国者是否在做自己的工作而不干涉别人的工作”,“正义的城邦就是居民各行其是,毫无僭越和改革行为的城邦。”
柏拉图认为至善是一切事物之源,至善创造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真理,也必是完美的理念。拉图并不希望创造一个完全独裁的社会,而是努力在理想城邦的内部造成一种各安其职的事务性场面,使上述三个等级各自从事应当做的工作,城邦便必定繁荣安定。从该角度讲,“正义”即法律,柏拉图不认为个人能自发地获得正义。他建议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制,使人们的意志符合城邦的意志,在这个大的框架下,事务性场面分为三个体系——立法、保卫和满足需要。建立在正义基础上,“美德”也随之明晰。
“美德”的广泛性和阶层性是柏拉图理想国的特色。“美德”被其分为四个方面,针对三个层次的人群提出。
第一美德“智慧”是只有卫国者阶级拥有的,而他们也同时拥有“勇敢”和“节制”,而第三等级却不会拥有“智慧”和“勇敢”,因为它们是上层等级才拥有的美德。由上可见,美德是“不平等”的,“享受”美德因为阶层不同而不同。总体而言,“美德”是由上而下、不断递减的,作为普通的公民,也只有“正义”和“节制”美德的掌控。“正义”便是一切美德的基础,是渗透性地贯穿整个城邦的总纲。
欲望、理性和激情是柏拉图提出的人的三个方面,目的是为深化其他三个等级的观念。柏拉图认为,当人肉体的欲望膨胀时,行为必然趋向利己主义,当人的理性占据了上风时,灵魂就会渗透智慧,窥见理念世界的光芒。至于第三者激情,它处于前两者之间游移不定的位置,人类的激情能促使人更加追求欲望,也能增进理性,使人克制欲望。而“正义”就像天平上的砝码,当主观欲望膨胀的时候,它则发挥效力,使人的激情产生作用。
“正义”的意义是深远的,它包含了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概念,是人们安于职守和保证生活安定的基本立足所在。同时,正义也是城邦的存在基石,它依靠于国家法律行为的给予,依靠不同等级的美德而存在。
关于理想国的教育
柏拉图十分重视理想国的教育,他的教育主要由两部分组成:音乐和体育,这两个词的涵义与当今相差甚远。音乐,与我们今天的“文化”大体相当。其目的是为了将理想国的臣民培养为符合“正义”原则的人。其内容还包括:威严、礼仪和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