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列子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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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透过现象看本质

列子曰:“非独射也,为国与身亦皆如之。故圣人不察存亡而察其所以然。”(语出《列子·说符》)不仅是射箭要这样,治理国家和修养身心也都应该这样。因此圣人不考究存在消亡的表面现象,而是考究所以存在消亡的内在原因。

做事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古人云,一叶知秋,说的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现象和本质有明显的差别。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比较深刻、单纯的。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则只能间接地被认识。

列子学习射箭,能射中箭靶了,便求关尹给予指点。

关尹子说:“你知道你能射中箭靶的原因吗?”

列子回答说:“不知道。”

关尹子说:“你的箭术还不行。”

于是列子回去继续练习。过了三年,列子又去回去告诉关尹子。

关尹子说:“你知道你能射中箭靶的原因吗?”

列子回答说:“知道了。”

关尹子说:“可以了。但要记住其中的道理,不要忘掉了。不仅是射箭要这样,治理国家和修养身心也都应该这样。因此圣人不考究存在消亡的表面现象,而是要考究所以存在消亡的内在原因。”

关尹子告诉列子,射箭不但要射中箭靶,还要知道为什么能射中。而明白了射箭的道理,就会轻松掌握治国修身之道。知其治,知其所以治。

原始人对于自然界的情况知道得很多。他们不能不关心周围的一切,否则就无法生存。可是,他们对自然界的情况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遇到洪水、干旱、或者捕捉不到很多的动物和鱼时,不能从自然界本身给予说明。对现象有所认识而对本质一无所知,这正是他们落后的原因。

事物的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是本质的显现。知其然即只知道会这样,它是对现象的认识;知其所以然则是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它是对本质的认识。

因此,凡事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透过现象认清事物的本质。这样做起事来才能得心应手,才能化解疑虑,才能解迷,才能去惑,遇到困难才能解开。否则就无异于熟识无睹。

西方哲学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在剑桥大学,维特根斯坦是大哲学家穆尔的学生。有一天,大哲学家罗素问穆尔:“谁是你最好的学生?”穆尔毫不犹豫的回答:“维特根斯坦。”“为什么?”“因为,在我所有的学生中,只有他一个人在听我的课时,总是流露出迷茫的神色,总是有一大堆的问题。”

后来,维特根斯坦的名气超过了罗素。有一次,有人问维特根斯坦:“罗素为什么落伍了?”他回答说:“因为他没有问题了。”

认真做事只能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遇事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多思考一些内在的问题,多问一些为什么,这样就能更接近本质,更接近规律,更接近真理,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正是被这样发现的。

吃古通今

1加1为什么等于2?这个问题是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于1742年6月7日在给大数学家欧拉的信中提出的,故被称作哥德巴赫猜想。同年6月30日,欧拉在回信中认为这个猜想可能是真的,但他无法证明。

现在,哥德巴赫猜想的一般提法是:每个大于等于6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奇素数之和;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都可表示为三个奇素数之和。其实,后一个命题就是前一个命题的推论。

哥德巴赫猜想貌似简单,要证明它却着实不易,成为数学中一个著名的难题。18、19世纪,所有的数论专家对这个猜想的证明都没有作出实质性的推进,直到20世纪才有所突破。1937年苏联数学家维诺格拉多夫用他创造的“三角和”方法,证明了“任何大奇数都可表示为三个素数之和”。不过,维诺格拉多夫的所谓大奇数要求大得出奇,与哥德巴赫猜想的要求仍相距甚远。

直接证明哥德巴赫猜想不行,人们采取了迂回战术,就是先考虑把偶数表为两数之和,而每一个数又是若干素数之积。如果把命题“每一个大偶数可以表示成为一个素因子个数不超过a个的数与另一个素因子不超过b个的数之和”记作“a+b”,那么哥氏猜想就是要证明“1+1”成立。从20世纪20年代起,外国和中国的一些数学家先后证明了“9+9”、“2十3”、“1+5”、“1+4”等命题。

1966年,我国年轻的数学家陈景润,在经过多年潜心研究之后,成功地证明了“1+2”,也就是“任何一个大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与另一个素因子不超过2个的数之和”。这是迄今为止,这一研究领域最佳的成果,距摘取这颗“数学王冠上的明珠”仅一步之遥,在世界数学界引起了轰动。“1+2”也被誉为陈氏定理。

迄今,“1+1”命题仍在研究证明之中。

老夫子点评:谁都知道1加1等于2,但迄今为止,1加1为何等于2却无人能知。人类是善于思考、追求进步的,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告诉我们,人们正是从这些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困惑中不断寻找着自身发展的契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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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谓之命,奈何有制之者邪?朕直而推之,曲而任之。自寿自夭,自穷自达,自贵自贱,自富自贫,朕岂能识之哉?朕岂能识之哉?

──《列子·力命》

既然说是天命,怎么还说有决定的因素呢?我只是对于合理的事物推动一下,不合理的事物听之任之罢了。事物或长寿或短命,或穷困或显达,或尊敬或下贱,或富足或贫穷,我怎么能认识到其中的道理呢?我怎么能认识到其中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