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欧洲最传奇的古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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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德拉索尔姆古堡(1)

今天的德拉索尔姆古堡(Dragsholm Castle)已经被改建成酒店,不过据说有几只鬼魂一直“居住”在这里,比较着名的是“灰夫人”和“白夫人”。其中,本为贵族的“白夫人”因为与平民发生恋爱而遭到父亲囚禁,最终抑郁而死。于是,古老的灵魂便从此阴魂不散。

德拉索尔姆城堡距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历届主人都因为财力不支而几易其主。现在的主人干脆将其改为度假山庄。如果在这个城堡住一天,一定会为你的丹麦之行留下一段最难忘的经历。

因为历史久远,所以城堡里处处都是比较古老的东西,但是可贵的是,任何东西都可以随意触摸使用。据说丹麦历史上曾经有一位身材矮小的国王,也曾经在此城堡中居住过,所以他的床就又短又宽。而如今的人们也可以同样住在这间屋子里。

在丹麦,德拉索尔姆城堡是众多城堡中较为普通的一个。与同处西兰岛上的其他城堡相比,德拉索尔姆城堡可能并不像我们像想中的那样大同。据德拉索尔姆城堡的一位经理介绍,德拉索尔姆城堡建于13世纪,由罗斯基勒主教负责兴建,后几经易主。先前的军事防御功能也渐渐淡化,现在已完全成为一家酒店,并设有多间会议室,能承办各种会议,还可以承接婚礼。

德拉索尔姆城堡宫内的楼层和房间错综复杂,即使房间号相连,有的房间却相隔很远。堡内摆设古香古色,旧式的取暖炉在这里已成一景,而这一切让人容易想到几百前这里曾住过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城堡粉白色的外墙,更让人感觉到了德拉索尔姆城堡沧桑的历史。

德拉索尔姆城堡周围则是格外别致。翠绿原野环绕其四周,远处还与海相望,显然一派田园景色。并且在德拉索尔姆城堡的经理带领下参观的时候,人们还会发现这里其实还是一个幽灵城堡。

传说很久之前德拉索尔姆城堡主人有个女儿,女儿私自同一男子相爱,并有身孕。这让她的父母感到很没面子,他们命仆人把这个女子放进墙夹层中,结果这女孩的就死在那里。后来在整理城堡时,人们发现了这个女孩的骷髅。骷髅的发现给这个传说故事增添了很多神秘色彩。据说,更为神奇的是,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还能听到那个女子在走廊里的脚步声。

如果有人提出想要看看那个女子的骷髅时,经理便会告诉他:“到吃饭的时间了,吃过晚饭再看。”

西餐是德拉索尔姆城堡的一大卖点。这里的西餐,全是橱师们自创,菜也没有什么名字。但每道都做的很精致,而且餐桌上的菜都是自种的。德拉索尔姆城堡的经理会专门带人们参观这里的菜园子,即使你对西餐的研究很少,但在德拉索尔姆城堡的晚餐仍然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中世纪女人:约束下的憎恨

无论是所谓的“灰夫人”还是“白夫人”,都是当时贵族女人中的凄惨一例。尽管据说这两位夫人都相当友善,但 “白夫人”还是遭到囚禁,最终在惨淡中死去。

在12和13世纪的汗牛充栋般的故事中,有大量类似的让人心醉神迷的女士形象,但她们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城堡里的女性的有血有肉的实际的生活则很难说。因为关于城堡主持内部事物的妇女的个性及私人生活方面的记载很少。不过,有一个事实是被大量证据所证实的:城堡女士习惯上是男人们所玩的政治和经济游戏中的一颗棋子。

尽管一个女人可以拥有、继承、买卖或给予别人土地,并且也可以在法庭上对土地提出要求,但一个妇女的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处于一个男人的监护之下:结婚之前是父亲,婚后是丈夫,直到寡居。

如果一个女人的父亲在她婚前就死了,她就将被置于她父亲的上级封建主的监护之下,后者认为有必要从法律上关心她的婚姻,因为她的丈夫将会是其封臣。如果是女继承人,婚姻是一个极为有利可图的交易。求婚者有可能会为了得到这个继承的特权而支付一大笔钱。但监护权本身就是一个被人追逐的目标,因为监护人可以从被监护人的产业中抽取收入,直到被监护人结婚。

中世纪的许多官司就是为了争夺富有的被监护人而打的,即便那些不太富有的监护人也会露出贪婪的目光。1185年,亨利二世命令列出一份其统治地域里所有的寡妇和继承人的清单,以便弄清可能存在的王室权益。这些寡妇的年龄、子女、土地、牲畜、租金、工具被一条一条地列举出来。一个典型的条目写到:

“托马斯·德·比福欧的寡妇,爱利斯·德·比福欧,处于国王陛下的监护中。她20岁,有个两岁的儿子为继承人。她在西顿的土地价值5.68镑。她有下列家产,两个犁头,一百只羊,两只挽畜,两只母猪,一只公猪和四头母牛。自土地到手中的第一年,她的租金收入为36便士10分和两磅胡椒。除了租金以外,她的佃户还交给她4便士和3车燕麦。”

一个大封建主的女儿通常是在自己家以外的地方被培养长大的。在另一个贵族家庭的城堡里,或是在修道院里,如果她不结婚的话,可以在修道院里生活一辈子。可以说,人们对女孩的教育比对她们兄弟的教育明显要好很多。传奇故事的作家对两性教育的差别给于了诙谐有趣的夸张,在他们笔下,男孩学习“喂养鸟,玩猎鹰,了解猎犬,学会射箭,学会下象棋和十五子游戏,”或者“学习击剑,骑马和比武,”而女孩则学习“刺绣和织布,读、写及说拉丁语,”或者“唱歌、讲故事和绣花,”有地位的女士还是诗人的保护人,她们自己也写诗,有些女士则投身于做学问。不过,跟他们的丈夫一样,女士们也喜欢打猎和玩猎鹰(在她们的印章上经常也描绘着她们手里擎着一只鹰)以及下棋。

而实际上,少女的时期是短暂的。女孩12岁就具备结婚的资格了,而她们通常14岁就结婚了。女继承人可能早在5岁就在形式上结婚了,而订婚则可能更早,不过这种结合在婚姻完成之前可以被取消。一个女人到20岁会有许多孩子,到30岁,假如她安然度过了生孩子的危险,她可能会孀居或重新结婚,或者成为祖母。

尽管个人选择和外表吸引力在庄园里农民的女孩的婚姻中起一定的作用(在庄园里,她们通常是怀孕后才结婚的),而贵族妇女的婚姻则太重要了,不可能有个人的喜好所决定。不过例外情况也有。

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妹埃列娜9岁时嫁给了切普斯特城堡的威廉·马歇尔二世伯爵,16岁时丧偶。随后又嫁给了雷切斯特的伯爵西蒙·德·蒙特福特。1238年在威斯敏斯特国王的私人教堂里,国王亲自把新娘交给了蒙特福特。第二年国王在跟蒙特福特吵架时揭露他在追求埃列娜的时候“卑鄙地暗中玷污了她。”

据马修·巴黎说,国王的话是这样的:

“你在结婚前引诱了我的妹妹,我发现后还是把她嫁给了你,以免引起丑闻,尽管这样做违背我的意愿。”

还有证据表明许多婚姻是快乐的。14世纪的贵族作家吉奥弗雷·德·拉·杜尔描绘他已故的妻子时,生动地写道:

“她既美丽又贤淑,具备所有高尚的知识……品行端正,她是所有美德的典范。我对她如此着迷以致我为她创作歌曲,民谣,诗篇,以及我能够写出来的最好的东西。可是,死亡对所有人都不放过,把她从我身边夺走了。她的死给了我许多痛苦的思索和沉重的心情。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一直想着她,心里充满了悲伤。一个真正的爱人的心里是永远不会忘记他真爱的女人的。”

“她不能够说不”:婚姻的“选择”

虽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但对具有亲缘关系的结合的禁条为废除婚姻官司提供了普遍的理由,特别是当上述禁条扩展到远亲时尤其如此,甚至因婚姻而产生的关系也可以被用来作为理由。

在1253年,切普斯特城堡的主人及威廉·马歇尔伯爵的孙子罗杰·比格德伯爵跟妻子离婚。他妻子是苏格兰国王的女儿。因为据称罗杰跟她因家族之间曾通婚而与其有关联关系,因而不适合结婚。教会却裁定罗杰必须将她领回去,罗杰屈服了:“既然这是教会的裁决,我心安理得地顺从这个婚姻,虽然以前我曾对此感到困惑和怀疑。”

新娘带来一份嫁妆,同时也可以得到其丈夫产业的三分之一作为赠产。有时候,在结婚的当天,在教堂门口就会指定某些土地给新娘,在其丈夫过世后,这些土地就归她了。即便没有这样正式的转让手续,其丈夫的三分之一土地在法律上来说也是归她的。如果土地的继承人(即新郎)在移交这些土地时行动迟缓,她可以到王室法院去起诉,以便能确保得到这些土地。

在整个封建时代,这种婚姻赠产作为一个固定的数目而得到承认。不过,渐渐地这种赠产在结婚的时候被双方商定的解决方案所代替。妇女一旦结了婚,就处在其丈夫的“棍棒”或“权力”之下。即使丈夫把她继承的土地给卖了,她也不能反对。在没有丈夫陪伴的情况下,她不能上法院申诉。或者没有经过丈夫同意而立遗嘱。

妇女在成为寡妇的时候重新收回了一些权利。有时候一个寡妇甚至能成功地通过起诉夺回已经被其亡夫卖掉的土地,因为“在他在世的时候,她不能够说不。”不过在大宪章之前的英格兰,国王可以强迫他的直属封臣的寡妇重新结婚,假如她们希望不结婚或者自己选择丈夫,她们要付给国王一大笔钱。大宪章在这个方面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不过同时它也重申在没有上级封建主的同意(不管他是国王还是国王的藩属),寡妇不能够结婚。大宪章的另一条款规定,受国王看护的人,无论是寡妇还是处女,都不应当被“贬低”——跟某个地位更低的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