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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宋元明清时期(6)

永乐三年(1405),郑和首次奉成祖之命下西洋,随行副官侯显也是一位能干的内监。随行人员中有阿拉伯语翻译数位,因为苏门答腊以西都是回教国家,随从中有人对阿拉伯文化较为熟悉,或本人就是回教徒,如马欢、郑崇礼等人。随同郑和下西洋的马欢撰有《瀛涯胜览》、费信有《星槎胜览》、巩珍有《西洋番国志》,对下西洋的过程和西洋各国有详尽描绘,保存了珍贵文献资料。

郑和首次出行,统帅都指挥使二人,指挥九十三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若干,共有士兵二万七千八百多人,二百零八艘船只。从太仓刘家港出发,经过福建长乐,首站到达占城国首都,以下航站依次是爪哇苏鲁马、苏门答腊南部旧港、马来半岛西岸的满刺加。在满刺加,船队稍事休整,设立兵营、仓库,储藏贸易货物,而后继续西行,到达锡兰山,绕过印度半岛向北到达葛兰、柯枝,终点站是古里。郑和部分随行船队分成两队,一支继续向西北航行,到达伊朗,绕过阿拉伯半岛进入红海,终点是回教圣地麦加;另一支向西南航行,直达非洲东海岸。

郑和船队与所到国建立了友好关系,并参与到当地的政治斗争和贸易体系之中。首次航行到苏门答腊旧港,打败前来夺宝的当地华人首领陈祖义,随船押解到南京正法。第三次航行,打败抢劫船物的锡兰国王亚烈苦奈尔,攻占锡兰首都,活捉国王及其妻小,押回南京,明成祖另立亚烈苦奈尔的亲戚为王。满刺加国成为明王朝最忠实的藩邦,明朝公主下嫁满刺加苏丹,从永乐三年(1405)到正德六年(1511),双方来往贡使不断,当地到今有三保山、三保祠等古迹。与中国发生朝贡贸易的还有苏门答腊、阿鲁等国,南洋商人经常跟随自己国家的贡使到中国贸易。明政府为管理日益增多的来往商人,在宁波、泉州、广州三地各设一人提举市舶司,免费提供食宿,为这些贡使商人享受免税的优惠待遇。

中国文化因此影响到东南亚一带。印尼的伊斯兰学者哈姆加认为“印尼和马来亚伊斯兰教的发展,与中国的一位穆斯林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位穆斯林就是郑和将军”。明代中后期,中国商人到东南亚经商也十分踊跃,尤其是东南沿海福建一带,有不少中国人移民到当地,虽然未必是郑和下西洋的直接影响,但与郑和下西洋所带来的开放风潮大有关联。

明成祖时,郑和七下西洋,分别是永乐三年(1405)、五年(1407)、六年(1408)、十年(1412)、十九年(1421)、二十二年(1424),航行时间一到二年不等。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成祖去世,其子朱高炽继位,是为明仁宗。他听从朝中某些大臣的意见,认为下西洋过于浪费、收效不大,宣布停止下西洋的活动。不到一年,仁宗病,宣宗朱瞻基继位,改年号宣德,作为明王朝开放政策的余波,宣德五年(1431)十二月再次派郑和下西洋,二万七千余人分乘六十一艘船只从南京起航出发,郑和在返航途中与世长辞,终年62岁。此后明朝开始关闭帝国的大门,明中期进一步实行海禁政策。

据有关资料记载,郑和宝船最大的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树立九根大桅杆,由位于南京龙湾的龙江船厂制造。排水量约为一万四千吨,载重量在七千吨以上,论形制之巨大、制作之精良,在世界上首屈一指,有关研究人员已成功复制郑和宝船。载于茅元仪《武备志》中的《郑和航海图》,绘制地图二十余幅,是中国首部航海图。

郑和下西洋证明了在十五世纪,中国具有世界领先的航海科技和船只制造技术,比欧洲地理大发现早一个世纪,基本与世界新航路的开辟处于同一时间段。但是,中国很快失去了下西洋的动力,以后再无大规模的海上征伐与贸易。

王振擅权

汉、唐、明是中国历史上宦官为害最烈的三个朝代。尤其是明代,宦官之祸贯彻始终。

朱元璋登基时,意识到宦官擅权的危害,严加控制。宦官的人数在百人左右,官职不能超过四品,不许读书识字,不许兼任内外文武官衔,不许穿朝中大官服,并在宫中竖立“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的铁牌,宦官沦为内廷洒扫应对的杂役。然而,明朝政治体制所存在的缺陷却培植了宦官专权的沃土。因为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制,集大权于一身,带来行政上的难题,皇帝一人不可能处理如此多的政务。为解决这一问题,作为皇帝秘书班子的内阁权力逐渐增大;同时作为内阁阁臣的约束力量,宫廷宦官的权力也相应增大。宦官干政的禁忌逐渐放松,最终成长为明朝政坛的重要力量。

首先允许宦官掌握文化的是明宣宗,他设立内书堂,请通晓经史的大学士陈山担任教师,以后宦官读书成为定制。宦官经过培训,学会读写,一些资质上乘的人“多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成为皇帝处理政事的帮手。

洪熙、宣德以后,司礼监的太监通过参与票拟取得参政大权。票拟的具体程序是,内阁大学士用墨笔对朝臣的奏章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经由皇帝最后裁定,由司礼监太监用红笔写出,称为朱批。据刘若愚《酌中志》记载,明代后期的票拟、朱批的具体过程大致如下:奏章由外廷有关部门送到宦官十二房之一的文书房登录,交给司礼监,司礼监太监过目,交给皇帝,皇帝阅后送回司礼监,由文书房送内阁票拟。司礼监若认为票拟可行,则奏明皇帝后,批红,发到外廷执行。司礼监若不同意内阁的处理意见,可发回重票,或不经过内阁,直接批上意见交由朝中官员执行。在这一过程中,司礼监的掌印或秉笔太监有可能假传圣旨。内阁大臣的奏章需经皇帝朱批确认才能执行,秉笔太监成为皇帝的代表,宦官的权限超越了内阁学士。一些阁臣因而依附手握重权的太监,如正德年间焦芳依附刘谨,万历初期张居正与冯保结成联盟,否则,政令难以贯彻。此时的上等太监,已不仅仅是宫廷的清洁人员,而是强大政治势力的代表。

宦官的另一重大责任是监督外廷官员。明朝皇帝相信朝中大臣各为其家,全有私心,只有宦官无家无室,才能一心为国,崇祯帝就曾多次明确表示这一态度。明成祖靖难之役,抢得侄子建文帝的天下,为压制朝中大臣,设立由宦官主持的特务机构东厂,明宪宗增设西厂,权力操控在宦官手中,外廷大臣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传到皇帝的耳中。太监不仅监督大臣,也监视军队、边关重镇、沿海市舶司、地方政府等,无所不在。史称明末太监人数达到十万,虽然有所夸张,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数之多。

明代太监之祸始于王振,烈于刘谨,极于魏忠贤。王振是河北蔚县人,曾是儒士,当过教官,因前途无望于永乐年间自宫,进入紫禁城,曾担任宫人的教师,被尊称为“王先生”。宣德年间,宣宗命其陪太子朱祁镇读书,没有为太子另择良师,英宗即位后一直称呼他为“先生”,受王振的影响极深。王振宣德年间升为司礼监掌印太监,成为首席太监。

宣德十年(1435),宣宗去世,朱祁镇继位,年仅九岁,由孙太后全权处理政事,太后信任内阁大学士、元老重臣杨士奇、杨荣、杨溥等人,对王振心存戒心,曾召王振入宫,想杀了他以绝后患,因英宗与诸大臣下跪求情才免去一死。一开始王振小心谨慎,赢得太后与朝中重臣的好感。此后王振日渐跋扈,开始过问政事。正统六年(1441)十月,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修建完工,英宗宴请百官,依礼宦官不能赴宴,王振不仅从中华门正门赴宴,还得到群臣躬身迎候的礼遇。

正统七年(1442)十月,太后去世,阁臣换人,英宗亲政,王振掌握大权。他将朱元璋所立铁牌移出宫外,王振的侄子王山当上锦衣卫都督同知、王林担任锦衣卫指挥佥事。王振大兴冤狱,杀害反对派侍讲刘球、宦官张环、锦衣卫王永心等人,百官稍有不敬便大祸临头,御史李铎因不肯下跪而充军铁岭卫。百官无不屈膝,公侯勋戚无不奉承,称王振为“翁父”。王振佞佛,正统十三年(1448)重修庆寿寺,征军民万余人花费几十万两白银,京中歌谣:竭民之膏,劳民之髓,不得遮风,不得避雨。

为宣扬英宗的文治武功,王振发动“麓川之役”。正统二年(1437),云南麓川宣慰使思任发叛乱,三年后被平定,思任发表示愿意进贡谢罪。王振却在此时大军进发,正统六年(1411)正月,明军十五万开赴云南。

王振的垮台缘于对蒙古各部落的轻视。明代中前期主要的军事威胁来自北部蒙古各部落。正统年间,瓦剌部崛起,由也先统帅。瓦剌部每年朝贡马和骆驼,以换取所需的生活用品,明政府对周边民族采取绥靖政策,各贡使入境后,一切免费,以少量贡品换回价值高得多的物品。瓦剌部常会虚报进贡人数、马匹数量,明政府眼开眼闭,不予细究。正统十四年(1449)二月,瓦剌部贡使人数达到二千余人,虚报成三千,王振却一反常态,要求礼部官员按实际人数赏赐,并减去马价的五分之四。也先大怒,借口明朝撕毁婚约,七月统率各部,分四路大军大举入侵。也先亲率一路,攻陷大同,边关诸寨,纷纷陷落。王振为压服国内群臣,唆使年轻气盛的明英宗亲征。几天之内,齐集五十万大军和物资装备,仓促上路。由于毫无计划,大军忽而北、忽而南,士兵忍饥挨饿,意气消沉,未上战场便已注定失败。大军七月十六日出发,八月初一到达大同,未打一仗,被战场景象吓破胆的王振下令回撤。王振原想经由家乡回北京以夸耀乡里,后因担心大军会损坏庄稼而改道向东;八月十日,明军到达宣府,遭遇瓦剌的追兵,大败;十三日退到土木堡。英宗被俘,五十万大军死亡过半,王振本人被护卫将军樊忠杀死,土木堡之变震惊朝野,险些酿成亡国之祸。

太皇太后听从于谦的建议,在宦官金英、兴安等人的协助下,籍没王振家产,清除王振党羽,拥立英宗之弟朱祁钰为帝,是为景帝,也先挟持英宗以令中国的计划未获成功,明朝逃过一劫。

王振并未因此被遗忘,英宗复辟后,为王振恢复名誉和官爵,用木头刻成王振的身体,招魂祭葬。王振被供奉在智化寺,享受香火。有明一代,宦官擅权,王振是始作俑者,王振之后,后继者不绝。

“倭寇”问题

倭寇入侵,洪武年间已经出现,嘉靖时发展为严重祸患。明朝实行海禁政策,除了政府之间可以实行朝贡外交,不许百姓出海、私通国外或是与外国人交易。虽然政策时宽时紧,但总的倾向是禁止。

明代中国被纳入世界贸易体系,通过双边交易,沿海官绅百姓以及周边国家都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因不满政府的海禁政策,部分中国民众与日本人勾结,占据沿海某些岛屿,或是私下到中国沿海交易,或是采用不法手段抢劫居民财物。所谓倭寇,绝大多数是中国人。这些倭寇并非中国与日本双方政府所能控制,因为当时日本国内藩镇割据,群龙无首,无力控制沿海武装力量。

倭寇在太祖称帝以前就已存在,张国珍、张士诚的余党曾带领日本人骚扰东南沿海,洪武二年(1369)、三年(1370),太祖派使臣前往日本,质问日本权臣足利良怀。足利良怀称臣纳贡,并送还明州、台州二地七十余名被掳男女。洪武年间常有小股倭寇前来,洪武二十年(1387),太祖命周德兴、汤和在福建兴建防倭城,布置六七万士兵,倭寇人数大为减少。

永乐元年(1403),日本权臣足利义满在向明成祖上表进贡,为表示诚意,他于次年捕杀了对马壹岐等岛屿的若干海盗,永乐三年(1405)派使臣押解到南京,成祖让日本自行治罪以示宽大。永乐六年(1408),足利义满去世,成祖派人致祭,封其子源义持为日本国王,事实上,日本另有天皇,源义持在国内的爵位只不过是“征夷大将军”。源义持的力量无法阻止日本海盗来华。

中日之间官方的朝贡贸易依然在进行。宣宗时,贡使随员由二百人增至三百人,贡船两艘增为三艘,实际来华的人数、船只经常超出这一限制。一些贡使和随员夹带十倍于贡品的私货,在中国市场出售,购买中国货物回国,牟取高额差价。他们携带武器,经常强买强卖,遇到中国官兵,便亮出贡使身份。景泰四年(1453),临清地方的指挥使为劝阻贡使抢劫百姓货物,几乎被打死,景帝宽大为怀,不予追究。弘治九年(1496),贡使在济宁杀人,孝宗下旨,此后日本贡使只许五十人进京,其他人在港口原地等候。

为取得商业利益,日本贡使之间发生内讧,嘉靖二年(1523),大内氏贡使与细川氏贡使发生争斗。明武宗时,源义澄的贡使宋素卿是中国人,依中国法律,中国人私自通蕃冒充蕃人应该处死,宋素卿贿赂当权太监刘瑾黄金千两,嘉靖二年(1523)宋素卿再次以贡使身份到宁波,同时到达的有另一位日本贡使宗设,两人互证对方是假贡使。当时宁波市舶提举司的主管、太监赖恩请二人赴宴,赖恩事先收受宋素卿的贿赂,在招待规格上抬高宋素卿,并提前把宋素卿的货物验放过关。宗设愤而动武,杀了与宋素卿同行的日本人瑞佐,从宁波一直追击朱素卿到绍兴城边,在折返宁波途中放火抢劫,驾船扬长而去。浙江都指挥刘锦在追击战时阵亡。宋素卿虽逃出宗设之手,但被明政府关入大狱,最后死于牢中。

嘉靖皇帝以此事件为由,断绝了双方的朝贡关系,直到嘉靖十八年(1539)七月才恢复。民间走私贸易因官方交易的断绝更为活跃,走私团伙规模扩大,携带武器,勾结沿海世家豪族,将中国的生丝、棉布、陶瓷、药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偷运到日本,赚取厚利。一些失去衣食来源的市井小民纷纷加入走私团伙,或交易或抢劫,混乱随之加剧。史称“嘉靖大倭寇”,是明代倭寇为害最烈的时期。

嘉靖十八年(1539),双方虽然恢复了朝贡贸易,但规模大大缩小,贡使随员以一百人为限,三艘贡船,贡期十年一次,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嘉靖二十三年(1544)七月,日本贡使不到十年便再次来到宁波,明政府拒绝此次进贡,将沿海文官武将一概治罪,严禁百姓与日本贡使私下交易。嘉靖二十八年(1549)是十年一次的进贡期限,源义晴派周良为贡使,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秋冬之际来到宁波,六百名随员分乘四条贡船,要求暂泊宁波,以待来年。明朝皇帝不许日方的申请,勒令其回国。十二月,便有几股倭寇大掠温州台州二府,以发泄对明政府的不满。嘉靖二十八年(1549)六月,周良按时来到中国,率百名随员进京。

周良向明廷申诉,由于贡船高大,随员百人不够驾驶,必须五百人,贡船三艘,为防备沿途海盗,必须有一艘护航,并非有意违背明朝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