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座房子中的头盖骨都是两整一残,可能是有意识的安排。其中三个骨壁特厚而粗糙,可能是属于中青年男性的。另外三个骨壁甚薄,额部较高而平光,有的骨缝还没有完全密合,可能是属于青年女性的。值得注意的是后三个头骨上都有割头皮的刀痕。一个从额部经头顶直至枕部有一条笔直的刀痕;一个顶骨中央有从前到后来回搓动的刀痕,其中有两条向前一直延伸到额部,向后隔了一段,到枕骨上又有同方向的刀痕,显然是刀子不快,割了多次才割下来的痕迹;另一个残头盖骨上也有类似的刀痕。由此可见,同出在这座半地穴房子的、可能属于三个年轻女子的头盖,都被从正中切开头皮而剥下来。另外的三个可能属中青年男性的头盖骨上没有这种痕迹,他们或者不剥头皮,或者是剥头皮的方法不同,即揪着头皮整个剥下来,这样就不会留下刀痕。
用头盖做杯碗的风俗曾经广泛地流行于欧亚大陆的北方草原地区,以斯基太人为最甚。我国中原地区也很盛行。例如郑州商城东北宫殿区的一条壕沟中就堆集着近百个人的头盖骨,其中有80多个层层叠压成两大堆。这些头盖多是从眉弓和耳际的上端截锯开的,不少标本上保留着明显的锯切痕迹,因而断口比涧沟那种用斧子砍的整齐一些。涧沟的头盖杯与西伯利亚托木斯克出土的头盖杯几乎完全相同,后者也是齐眉弓经耳际到枕后砍下来的,断口不大整齐,由此认为它是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所使用的头盖杯。可见涧沟的头盖骨也是作为饮器的头盖杯,战士或首领用它喝酒或喝敌人的血以显示自己的勇武和战功。至于商代头盖杯的发展,除承袭龙山时代的风俗外,还应掺进了阶级压迫和民族斗争的内容。
商代晚期曾有不少人头骨片上刻着文字。由此看来,到商代晚期用人头或头盖作祭祀可能还较普遍,而所用人头往往为敌方部族者。《战国策·赵策一》记载:“及三晋分,智氏、赵襄子最怨智伯而将其头以为饮器。”所谓“将其头”者自然是将其头盖骨,否则无法作为饮器。如果战国时代根本没有用头盖杯做饮器的遗风,赵襄子是很难想出这个办法来的,可见用人头盖做饮器的风俗,在素称文明礼仪之邦的华夏民族中是有传统的。
剥头皮的风俗也曾广泛地流行于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和美洲印第安人。但有这种风俗的民族并不一定做头盖杯。两者兼而有之的仅见于斯基太人,涧沟也是两种风俗并行。其发生的原因也与部落或部族间战争的加剧有关。当时,龙山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已有可能创造剩余产品,从而提供了人剥削人的可能。这时的确已出现明显的贫富分化,甚至已出现了初步的阶级分化。氏族贵族为了掠夺到更多的财富不断地发动战争。这便是为什么在龙山时代武器特别改善并出现城堡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在这个时代到处出现乱葬坑的原因。在这个社会背景下,必然会出现一些为社会所敬重的战争英雄,他们以猎取敌人的头盖和头皮为荣耀是不足为奇的。
中国古人如何“取暖”
火的发现和使用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自从有了火,人们就可以用其驱寒保暖,以保证正常的生活。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有一首颇负盛名的小诗《问刘十九》:“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里的“红泥小火炉”无疑就是当时的取暖用具。这种用具似乎有些简陋。其实,古代的取暖炉经历了很长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在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自己独特的取暖炉。
说起取暖炉,我们不能不首先谈谈人类最古老的取暖方式——篝火取暖。大约在距今3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北京人就已经会使用和控制火。早在20世纪30年代,法国学者德日进曾将北京房山周口店遗址出土的烧骨带到巴黎做化学分析,分析结果表明:烧骨内含游离的碳,这是燃烧的结果,而非有色金属污染的结果。1966年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第一地点出土在北京人居住过的山洞里,从上到下有4层灰烬层,最厚的可达6米。灰烬常常成堆分布,灰烬中发现过一块属于紫荆树的木炭、烧过的朴树籽及大量烧过的兽骨。这些都说明北京人会用火,并能控制火。他们用火烧烤食物、照明、取暖和驱赶野兽,从而促进身体的发展和大脑的进化,增强了自我生存的能力。从此,这种简单易行的取暖方式在人类各个历史时期都存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定居下来,刀耕火种,从事原始农业的生产,并把一些野生动物驯化成家畜,从而有了比较稳定的食物来源。人类还改进渔猎手段,从事制陶、纺织、木作等手工生产。虽然目前我们还无法知晓这个时期是否有了特殊的取暖用具,但是利用人工火以及大量出现的炊器取暖,应该是主要的取暖方式。因为在这一时期的居住遗址内,我们发现了用火的灶坑。
根据考古发掘,中国在春秋中期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取暖用具,叫做燎炉。这是一种烧炭取暖的用具,相当于今天的火盆。河南新郑出土的王子婴次炉是目前已知的第一件燎炉,炉体呈长方形,浅腹平底,底部有23个突泡形足,为镂空圈足的残迹,两宽边有小钮衔环,两窄边有提链耳,均用于提挪炉具。到了春秋晚期,燎炉又出现了一种直口浅腹圆盘式的,口下有一对提链,平底下有环形座,座上有十个兽首衔环状支柱,尾端上承盘体。安徽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的铸客炉为战国晚期器,也为直口浅腹,口下有一对提链,圆形下有三蹄足。燎炉一般都附有炭箕,其用途是转移火种和添加木炭,商代晚期的墓葬中就有出土。春秋战国时期的炭箕一般作簸形,左右两旁及底部皆有方孔,以便漏灰,后方有銎筒,可装木柄。
汉代取暖炉式样很多。河北满城汉墓刘胜墓出土了5件暖炉。其中一种暖炉作圆形三足炉,炉身敞口、直壁、大平底,下有三直条形足,炉身下设承灰盘,盘沿开一缺口,以便清除灰烬。有盖似覆钵,顶作环钮。
盖和炉底、炉壁镂孔。炉壁设四钮系提链。炉身、承灰盘、三足分别银制后,用铆钉结合成整体。另一种暖炉作长方形,口大底小,炉壁中腰或近底部向内折收如二层台,四蹄形足,四壁镂长方形孔共6 个,底部镂对称开方形孔18个。两长壁外各有两钮,为提挪方便而设。除圆炉、方炉外,在陕西兴平茂陵1号冢1号陪葬坑中还出土带有铭文的温手炉。这件温手炉通高12厘米,口径9厘米~14厘米,呈椭圆形,直口,上覆盖,四条蹄形足。炉身、炉足分别锻制后,用铆钉结合。底镂四组长条形孔。腹部向外伸出宽带形把,把端作桃形。盖面套一小环,盖面镂柿蒂纹及“S”纹。盖沿外侧锩铭文一行八字:“阳信家铜温手炉盖。”炉身下腹外侧铭文:“阳信家铜温手炉。”这种小巧的取暖炉应是贵族冬日温手用的。
汉代以后,特殊的取暖炉在考古发掘中时有发现,只是有些没有铭文标识,有时很难区分其究竟是熏炉还是取暖炉,如出土的唐代一些被称作炉的金银器中,就很难做出这样的界定,不过,有些还是可以确指的。1984年在江苏无锡甘露乡彩桥村发现了一座古墓,此墓系明代晚期华师伊夫妇合葬墓。该墓出土鎏金铜手炉两件,形制相同。盖面微凸呈弧形,炉呈钵形,直口,凸肩,腹斜收成平底,底和器身交接处有一凸棱,其中一件盖面交错四方如意云纹和镂空“万”字纹,另一件盖面交错六瓣花纹和圆形镂空,高度均在6厘米~8厘米。至于明清宫廷中流传下来的那些取暖炉,有些与我们上面介绍的形状类似,有些则别具一格。
中国古人如何取水
水是人类繁衍生息不可缺少的物质财富之一,而古人是怎样取水的呢?
根据考古发掘,中原地区已知最早的井,是在河南汤阴白营龙山文化早期地层中发现的。此井用46层木框垒叠成井筒,木框四角交叉扣接,平面呈井字形。从此,井水成为重要的饮用和农业灌溉用水。水位高的浅井可以从井中舀水,但从水面较深的井中大量提水则须用机具。中国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发明了桔槔。所谓桔槔,就是在井旁树上挂一杠杆,一端系水桶,一端坠大石头,一起一落,汲水可以省力。只是桔槔的汲绠比较短,遇到特别深的井,汲水就相当不便了。因此在战国时期,古人又发明了另一种提水机具——辘轳。辗轳实际上是一种滑轮,它的长轴架在井上,轴上套一圆筒,筒上绕长绳,绳端挂水桶。圆筒上装有曲柄,绳在圆筒上缠绕或解开,使绳端装满水的水桶吊上或者空桶垂下,这比直接用双手从井中提水省力,这种用辘轳提水的方式,一直沿用了几千年,至今仍然在很多地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不要以为古代中国人一直依靠辘轳这种简单的提水工具而生活,东汉末年他们又发明了翻车、渴乌这样新的提水工具。据《后汉书?张让传》所载,汉灵帝时,张让为中常侍,曾让掖庭令毕岚作翻车、渴乌,安置在桥西侧,来提取桥下的河水,喷洒南北路面,避免路面起尘土。翻车又称龙骨水车,多用于南方水池陂塘稻田灌溉;渴乌又称曲筒,是利用虹吸原理将低处水引到高处。三国时,曹魏的马均对翻车进行了改造,并把它广泛应用到农业生产上。马均的翻车儿童即可转动,说明其省工省力。据研究,马均所改造的这种翻车主体是一个木制的长水槽,槽中架一块和槽的宽度相等的行道理板。槽的上下分别装有大、小轮轴,一条由若干个板叶连接而成的长链称龙骨板叶,它环绕在行道板的上下两面。上轮轴装有曲柄,当人们将长水槽即翻车的一头架于低处的水中,用手摇动曲柄以转动轮轴时,便带动龙骨板叶向上刮水,这种翻车虽然还只能用于上下水位落差不大的地方,但却小巧轻便,便于推广。
到了唐代,水车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当时人们对前代的水车进行了改造,并根据地区或地形的差异,发明了高转水车、筒车和立井水车,使中国古代提水工具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高转水车主要见于唐代大诗人刘禹锡所写的《机汲记》。根据他的描述可知,这种水车主要是安装在上下落差较大的水边。其构造是,在岸上与水中各设一木轮,两轮之间以索连接,索上缚有汲具,当人力或畜力转动岸上的木轮时,索便行走,并带动水中的轮转动,汲具则转入水中,汲满水后又沿轮上引,到岸边自动倒出。它实际上是和翻车相类似的提水工具,只不过解决了翻车只能使用于落差较小水边的弊端。
关于筒车的记载,主要见于大诗人杜甫《春水池》诗中的“连筒灌小园”一句。后来,《杜诗镜铨》的作者为该句写注时又引用了李实的这样一段文字:“川中水车如纺车,以细竹为之,车首之末缚以竹筒,旋转时,低则舀水,高则泻水。”此外唐人陈廷章的《水轮赋》也主要是描述这种筒车的。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这种筒车形状如同大纺轮,直立于河边水中,轮周系有小筒。当小轮转动时,没入水中的小筒便自动盛水,然后又随轮转至上方,将水泻入槽中。其动力可以是水力,也可以是畜力。
水力一般都是用流动的江河水直接冲击立轮而使之转动。以蓄力为动力的,则需要在立轮横轴的一端装一立齿轮,立齿轮旁再竖一大立轴,轴上装卧齿轮,并使立卧二齿轮相衔接。当牲口拉动转轴时,经卧、立二齿轮转动,大立轮便也随之转动。
立井水车最早见于《太平广记》卷250邓玄挺中所引的《启颜录》一书。书中讲到唐代的邓玄挺到寺庙进香,与众僧人到后园,观看植蔬,看见水车用木筒相连,从井中提水。据《新唐书·邓玄挺传》的记载,邓玄挺是唐高宗和武则天年间的人,也就是说,这种立井水车最迟在盛唐初期就已经使用了。该水车主要设置于井旁,是由一条首尾相连的长链上挂若干个水斗所组成。长链装在一个大立轮上,大立齿轮的一端和一个大卧轮相接。提水时,只要卧轮转动,即可带动立轮,并将井中灌满了水的水斗提出。
唐代以后,人们虽然又根据各自的需要,对水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造,如明代后期江苏沿海地区农民发明了风力翻车,但水车的总体结构基本没有脱离过去的窠臼。
中国古人如何加工粮食
民以食为天,粮食的加工生产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说起唐代诗人李绅,知道的人肯定不多,但是说起他写的那首《悯农诗》,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朴实无华的语言告诉我们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都饱浸着稼穑者的无数心血。在当今社会里,大多数农业都采取了现代化的作业方式,而在古代,把谷种播种到地里非常不容易,收割回家也蕴涵着丰收的艰辛,即使加工成能食用的粮食,也并非朝夕之功。
中国最早的谷物加工工具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在距今17000年的山西沁水下川遗址中,就有了石磨的踪迹。先民们用研磨的方法,将采集来的植物种子颗粒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搓下来,考古工作者称这块平坦的石块为石磨盘。这一事实说明,远在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已发明了石磨盘。到了新石器时代早期,随着原始农业的发展,先民们发明了石磨和石磨棒这样成套的谷物加工工具,取代了新石器晚期出现的单一的而且粗糙的石磨盘。考古学家所发现的石磨盘、石磨棒,以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最为突出。同一时期的北方草原以农业为主文化遗址中,也使用这套谷物加工工具,如内蒙敖汉旗一带的兴隆洼文化,但器物的造型粗糙,远不如裴李岗的精致。裴李岗中的石磨盘多呈前宽后窄的鞋底形,下面像出四个柱状足。同时期的河北磁山遗址的石磨盘则多为两端稍尖的形状,长约半米以上,底部有四个或三个乳钉足。这套谷物加工工具到新石器时代早期,在先民生活中一直起着很大的作用。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石磨盘和石磨棒逐渐被石臼和石杵所取代,臼最初是在较硬的地面上掘一个槽,夯实内壁,把要加工的谷粒放入槽内,手执具有相当重量、下端呈椭圆形的木棒,连续舂击,把谷粒上的谷壳和糠皮舂落,最后经过吹簸,得到干净的粮食。臼后来改用陶制的,后又改用凿在较大石块上的石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