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烈焰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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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为了前途(3)

透过薄薄的窗帘,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梅的细长白嫩的脖子,挺拔饱满的胸部,暗红的小小的乳头,凹进去的浑圆的肚脐眼,修长细嫩的大腿……

看得我热血沸腾,血脉贲张,好几次都差点激动得从树上掉了下来。看得我真想越窗而入,扑在那团白花花的面包上,乱啃一通,饱餐一顿。

读梅的**的时候是最兴奋快活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从梅进得闺房来,到熄灯上床睡觉,只不过是半个钟头的光景。

读过梅的**的夜晚是最难熬的,眼前老是梅白花花的身体,或者是梅的身体的关键部位放大的图片,就像电影的特写镜头一样的清楚,就像画册里的裸女一样,几乎触手可及,但实际上除了一张真实的纸之外,什么也没有。我发现自己吸毒上瘾一样,在清楚的时候,明知毒品有害,吸食不得,最好离毒品远一点。但毒瘾一上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都顾不上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够把梅据为己有呢?

读了梅的**,白天再看梅时,在我眼里梅已经什么也没穿了,透过梅身上的遮掩,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了梅的全部,细长白嫩的脖子,挺拔饱满胸部,暗红细小的乳头,凹进去的浑圆的肚脐眼,修长细嫩的大腿……想和她融为一体的愿意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真实,仿佛要把人烧烤熟。

这种烧烤的味道就是初恋的激情吧。

初恋,真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美好体验,既难受,又让人心甘情愿的忍受。在后来的多次平淡无奇,缺乏激情的爱情游戏中,我就像小时候掉了一个五分钱的硬币一样,非要把它找回来不可,我曾经刻意去寻找那种感觉,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只有在回忆中,只有在偶尔出现梅的梦中,我才得偿所愿,重温那种幸福的初恋情怀。一旦醒来,才发现那份感觉已经离我远去了,就像过往岁月的一缕炊烟。

爱情真他妈的是一个令人费解的谜,我们猜不到谜底,我们在谜中挣扎。

人的许多俘获爱情的伎俩就像人的本能**一样几乎是与生俱来,无师自通的,只要是上了那个年纪,只要萌生了发情的意识和冲动,只要到了发情的时候,你在爱情上就什么都会了。

如果一个人做其他事情,要是也具备对爱情的这份灵感、悟性和天赋,那他一定是天才,一定不得了。他做出的事情,他取得的成就一定了不得。

如果一个人处理其他事情也具备像对待爱情这样的天赋,这样的与生俱来的神秘本领,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傻瓜了,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天才,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奇迹。

我当初认识梅的时候,她正十八岁。

十八岁的梅正处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正是睁眼看世界的时候。这个时候的女孩子是喜欢新鲜的,厌倦俗气的。对爱情的空前绝后的投入向往和细致入微的体验,让梅感觉到一切都是那样的神奇和可爱。

爱情为梅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足以让梅用生命去坚守。我手里捏着的正是梅通往这个全新的爱情世界的钥匙。

爱情和婚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爱情和婚姻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婚姻墨守成规,一成不变,难得看见什么花样,难得一见什么新鲜内容,所以容易令人产生厌倦。

爱情是喜欢喜新厌旧的,爱情的内容、爱情的伎俩都需要个性化和不断创新,才能持续保持爱的激情和神奇。

爱情需要不断地创造和刺激,才能保持一种旷日持久的生命和活力,才能使人如醉如痴。

婚姻是俗气的,是一种**和本能的例行公事,一个简单的生活的公式。

爱情是高雅的,是一种激情的冒险行动,吸引着人们勇往直前,乐此不疲;吸引着人们奋不顾身,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爱情是供奉在婚姻的神坛上的最初的浪漫冥想;婚姻则是走下神坛的爱情的残酷现实。

那时候,一天围绕着梅献殷勤的男人实在太多了,如过江之鲫,甚至包括梅父母把梅许配给的那个强壮的乡下男人,狗日的岩。

这可能是精明的梅的父母叫梅去守小杂货店的缘故。因为只要有梅的存在,小杂货店的生意就好得出奇。男人们都会有事没事上小杂货店,上小杂货店就只有想方设法地买点什么东西。

梅可是活生生的一个广告招牌,比时下流行在商场门口的明星人物的大立牌广告效果要好多了。

但是这么多的男人却没有一个博得梅的好感。就是对自己的未婚夫岩,梅都是一副爱理不理,有你不多,无你不少的敷衍态度。

梅厌倦那些男人俗气的玩笑,梅厌倦那些男人暧昧的眼神,梅厌倦那些男人没有一点新意的殷勤,梅厌倦那些男人趁接过梅递送过来的东西时趁机摸她的一把的那些流里流气的揩油动作。

看得出来,梅虽然是个乡里女孩子,但却有一颗高贵的心,梅的高贵的心里盛满了一个少女的全部梦想。梅向往一种别致浪漫,激情热烈,高贵典雅的爱情生活,至少与梅的伙伴们,与梅的上辈女人们有所不同,因为梅本身就与她们不同。这种爱情有多种多样的全新内容。梅向往车水马龙,高楼大厦,霓虹闪烁的城市生活,梅把这些梦想全部托付给了对爱情的憧憬。而梅的这些梦想凭她自己的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她已经没有读书了,依靠村里那帮混球男人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依靠村外的男人。而我是梅接触到的唯一的从外面来的男人。

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在很小的时候,渴望自己成为一个作家。在她稍大点,找男朋友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小时候的梦想靠自己努力已经无法实现时,就渴望嫁一个作家。而当她已经为人妇,为人母,嫁的人不是作家时,她希望好好培养自己的孩子,希望孩子长大后成为作家,圆自己曾经的梦想。女人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的梦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希望通过别人来实现梦想。

所以,梅对我的殷勤老是刮目相看,梅对我的好感直截了当,毫不遮掩。

我的殷勤在所有的男人对梅呈现的殷勤中是一种与众不同,显示出了城里人的那种高雅的气质和优势的。在梅看来,我的殷勤是那样的富有新意和诗意,因为高雅,所以从俗气中脱颖而出,因为与众不同,所以我俘虏梅的那颗少女之心显得事半功倍,轻而易举。

其实,我的殷勤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读书人的一些小聪明:给梅画几幅形神俱备的速写,给梅唱一支富有挑逗性的情歌,给梅吹一段缠绵悱恻的笛子口琴,给梅讲一段那些从小说里读来的或者是自己瞎编乱造的能够把梅感动得泣泪横流的爱情故事。

那个贫穷而闭塞的小村子那时候还没有电视机,甚至连收音机都是罕见之物,用电照明都是为数不多的大户人家的奢侈享受。全村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收音机,拥有它的主人是一位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军人,那是他复员那一年,部队送给他的纪念品。

那个一生“两光”(光荣和光棍)的老军人把他的全部感情都献给了那个像他一样上了年纪的收音机。老军人对他的那个宝贝就像男人对小媳妇那样关爱备至,呵护有加。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一个爱收音机胜过爱自己的男人过上一辈子。

听说老军人相过两回亲,两回都是毁在了收音机上。

在当地村民眼中,收音机可是一个稀罕之物,那么小的东西里面居然藏着人在说话,在唱歌,这激起了来相亲的女人的好奇心。她们要过收音机,左看看,右看看,甚至想动手拆开里面看个究竟,想揪出在里面喋喋不休的那个人。这下可捅了老军人的马蜂窝。本来女人从他手里要过收音机,他就有几分不情愿了。动手拆他的收音机等于当着他的面挥锄挖他的祖坟。老军人一下子暴跳如雷,把女人轰出了他的那间小屋。两次这样的事情传出去,败坏了老军人在女人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从此再没有女人肯来相亲。

在老军人眼里,女人用来干吗?还不是说说话儿。哪个女人能说得过收音机呢?娶个女人来,他的军人抚恤金就要均出一半来给女人养女人,他就要下地劳动了。没有女人,那笔在当地是个大数目的抚恤金可以供他吃饱喝足,游手好闲,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老军人每天都把那个宝贝捧在手里,拔出那根长长的天线,指向蓝天,把收音机高高举起来,贴在耳根,听着里面的新闻和革命歌曲,一幅陶醉和专注的样子,趾高气扬地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再从村西头走到村东头,炫耀着他的宝贝和富有。

老军人特别关心国家大事,国际大事,他一天只听新闻和革命歌曲。一听到情呀爱呀的流行歌曲就满脸愤恨,马上切换频道,好像流行歌曲与他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老军人只关心两个国家,一个是中国,一个是美国。

老军人喜欢听中国的正面新闻,特别是中国在军事上,政治上的成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