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烈焰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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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名花有主的花(1)

可梅早就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梅的主子是狗日的岩。

在这里我虽然对他恶毒了一点,但“狗日的”三个字还是仍然不能够准确传达我当时对岩的那份水深火热的嫉恨。我对岩的嫉恨程度与我对梅的占有**成正比,随着这种**的加深,我对岩的恨意一天比一天浓烈。我甚至想活扒了岩的皮,生啖了他的肉。

梅还小的时候,梅的父母就把她许配给了岩。他们是双方父母指定的娃娃亲。而且在我到那个村子的前两个月,在梅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他们已经举行了正式的订婚仪式。在那个村庄,订婚仪式就像签订婚姻合同一样,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当然,这个法律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而是乡村的村规村法,约定俗成的。如果一方背信弃义,不仅要负担沉重的物质赔偿,而且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的。有时,在一些地方,道德的力量比法律的力量还强大。

梅念完初三,中考完毕就辍学在家了,她没有再上城里读高中,尽管她中考的成绩比平时理想,就分数而论,在她那届毕业生中算是一个佼佼者。由此可见,梅辍学的原因不是因为成绩不好,而是因为梅的父母想要梅和岩早日完婚,他们早点抱外孙,早点了却一桩心事。他们就梅一个女儿,父亲看重香火,梅的一家和岩一家有言在先,梅如果生个儿子,就过继给梅家,跟着梅的父亲姓。所以梅的父母特别看好这门亲事。

当然,梅自己也不想读书了。这才是关键,如果梅坚持要读书,她父母应该不会太反对。梅不想读书,不是因为她真的不想读书,而是梅在那种环境下感觉太难堪了。

梅属于早熟的女孩。这在农村的学校里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梅老是想借助衣服隐藏身上开始显山露水的春色,可是春色就像破土而出的芽苗,梅根本就没有办法阻止,就像春天来了,我们无法阻止种子的萌芽一样。

还在念初一初二的时候,梅的饱满的**就高高地挺立了起来,她的屁股圆圆的滑滑的,在那群营养不良的同班女生中简直鹤立鸡群,成为异类。她一天到晚受到各种各样的目光骚扰,上学或者放学路上,有流里流气的社会青年拦截她,想“色劫”她,挑逗她。课堂上,男老师的目光经常走神,她的胸部简直不是人的胸部,不是肉做的,而是磁铁做的,是一块大磁场,吸引着男老师们的目光,以至弄得男老师们呆呆的,傻傻的,就像老僧入定了一样,收不回目光,恢复不过神情来,嘴角的涎水不由自主地往下流淌。还没懂事的同班同学,都惊奇万分地看着梅的胸部,看着老师们的失态,背地里指指点点,不知道梅的衣服里面装了什么好东西,那么鼓胀胀的,弄得老师老是走神,不知道梅的父母给她吃了什么东西,怎么老补在那个地方,让那个地方长那么多的肉。

所以,在学校里,梅觉得很羞人,很丢人,生活在这样的一种恶劣的环境中,梅感觉很别扭,浑身不自在。当父母商量着对梅说,一个女孩子读到初中毕业就足够了的时候,梅快乐得差点跳了起来,她终于可以摆脱上学带来的麻烦和纠缠了。

梅想父母的话是对的,女孩子嘛,迟早是要嫁人生子的,读那么多书干嘛呢?又伤脑筋,又受嘲弄,不如在家等着嫁人,清闲自在,不用遭受歧视和骚扰的目光。当然,梅希望自己嫁的人应该体面点,最好能够带她离开这里,出去见见处面精彩的世界。

我对岩充满了铭心刻骨的仇恨,这种仇恨是不共戴天的,这仇恨时刻让我处在水深火热的炙烤中。武侠小说里常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我和岩之间,就是一种夺妻之恨。其实,这种仇恨实际上是一种深刻的醋意,醋意和仇恨搅在一起,更加叫人深刻难忘。

我的这种对初恋情敌的仇恨与我对梅的身体的渴望一样深刻,一样燃烧着我的心,一样叫我寝食难安,食不甘味。

那些日子,我一天所有的时间就在梅和岩之间分配,我一天所有的活动就在梅和岩之间展开和周旋。

在与梅相处的时候,我尽量躲避着岩。因为岩才是名正言顺,光明正大的;而我只不过是江湖上的左道旁门,靠偷偷摸摸,靠岩的施舍过日子。在想着梅的时候,我同时诅咒着岩。我时时都在盼望奇迹出现,盼望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使岩魂飞魄散,一命呜呼,我想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人发生意外,为什么岩却活得粗胳膊长腿的呢?

老天是吝啬的,并没有让我如愿以偿。岩反而活得好像一天比一天结实,一天比一天强壮,一天比一天孔武有力。

其实,听说岩已经在开始怀疑我和梅了,在侦探我和梅了。听说,岩虽然因为找不到证据不好发作,但他在自己院子里吊了个沙袋,每天起床之后,睡觉之前,从田地里劳作归来,都要挥动两个如钵的拳头,狠狠地击上几十拳,直到累得像一根被电击倒的树桩,栽倒在院子里,趴在地上,爬不起来。岩的伙伴曾问他哪来那么大的动力练拳击,岩气烘烘地说,我把沙包想象成我的情敌,只有每天打他几十下,我才心里舒服,才觉得解恨,出了一口气,否则,我整天吃不香,睡不着。

这些警告传到我耳里,确实让我两腿颤抖。岩的那身肌肉让我心惊胆颤,辛苦的劳动和勤奋的武术锻炼使岩手臂和胸部的肌肉就像铁疙瘩一样结实突兀,充满力量。

岩打沙包,练拳击,我没亲眼看见过,不知道水平怎么样。但我看到岩经常提着两个木制大水桶去村口的井边提水,从来就不用扁担挑。他像少林寺的和尚一样,提着两桶满满的水,大步流星地奔走着,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一口气跑到家。而村子里其他的劳动力,挑一担同样重量的水,都觉得很是吃力,一路上要歇上两三回。

我怕我和梅的事情有一天被岩撞个正着,真的就吃不了兜着走。如果岩饭钵一样的拳头砸在我身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身上不是被他砸个洞,就是被他砸个包,都够我受的。在我们的爱情之间,只有岩和梅才是正派正道,而我和梅却是旁门左道,只好暗渡陈仓。当然,我不能从来没有因为惧怕岩的强壮体魄和饭钵一样大的拳头而放弃梅。想着强壮的情敌岩,我甚至热血沸腾,像一头身强体壮的斗牛一样,浑身充满斗志,内心沸腾着找岩决斗的冲动。

我喜欢挑战,我喜欢找强大的对手挑点,因为只有敌人强大,自己才会强大。

在与岩围绕着梅展开的明争暗斗上,我当然不能斗勇,以硬碰硬,我还不至于傻得那么可爱。斗勇,我只有输的份儿。我要斗智,要凭我的聪明的脑袋取得最后的胜利。我是不会也不想输给岩的。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岩要斗过我,没那么容易。因为他要养家糊口,要下地干活,而我却成天无所事事,有的是时间和他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有的是小聪明,有的是智慧和他斗,让岩防不胜防。

岩曾让他的小侄子,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他下地干活的时候守在杂货店里,监督我和梅,看见我们有什么异常举动立刻向他报告。结果当我每天都塞一把糖在小男孩口袋里以后,小朋友背叛了他的亲叔叔。他不仅在叔叔面前,按照我和梅的教导告诉叔叔侦察的结果,而且成了我们的眼线,天天在村口给我们望风,在他叔叔突然杀回来的时候,飞跑过来给我们通风报信。

当岩下地挥汗如雨,心神不宁的时候,正是我和梅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其实恋爱也很辛苦,比起岩在地里干活来,并不轻松多少,因为要防着岩。每次我和梅都成功地躲过了岩的突然袭击,在岩从地里回来前夕,我会踌躇满志,心满意足,春光灿烂地溜走。

我和岩扮演着警察和小偷的角色,有时觉得自己很不光彩,毕竟在村子里,大家都知道梅是岩的未过门的妻子,他们的关系已经铁板钉钉。我只是打打擦边球,分得一杯汤喝,还要看岩的脸色行事。弄得我极不舒服,不过,值得安慰的是,岩是一个笨拙的警察,而我是一个聪明的小偷,我偷的是梅的心,心是最难偷的,偷心的贼才是高明的贼。偷心需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本领,岩要察觉我和梅的关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明显,梅也渐渐倾向我,向我靠拢了。

我知道在我和岩之间的争斗中,梅自己的态度才决定我们的输赢结果。好几次,岩从地里突然回来,店子里只有我和梅在谈笑风生。梅看到岩回来,显得老大不高兴,声色俱厉地要岩走人。看着岩百口莫辨,对我气鼓鼓,对梅唯唯诺诺的样子,我很是幸灾乐祸,心花怒放。

但爱情这东西,夜长梦多,最缺乏稳定性。所以,要先下手为强,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煮熟的鸭子都会飞呢。况且,我是个学生,还在读书,还有漫长的求学之路要走。假期一结束,待我重返学校的时候,我就会明显处于下风,岩就有可能反戈一击,转败为胜。而对于梅,我发现自己的想法发生了九十度的大转弯,我已经打心眼地爱上了梅,不像才到小村庄的时候想象的那样,只是找个女孩子玩一玩,发泄发泄,解决自己的性饥渴。我对梅,并不像当初设想的那样,随着假期的结束而结束这段临时的感情。

我那大我几岁,经验丰富,有几手泡妞绝活的哥哥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过我,征服女人先要征服肉体,只有征服了肉体,才能实现心灵和感情的征服,才能让女孩对你死心踏地。

我不能坐以待毙,我不能无限期的拖延下去,就像台湾问题一样,要顺应民意,而不能让某一两个政客操纵在手,把日月潭的清水搅浑浊,无限期地拖下去,以至越来越离心。我要先下手为强,我要先征服梅的肉体,让梅对我忠贞不二,死心塌地,死而后己。

那个晚上,夜色显得很晦暗,天上星星稀少,又没有月亮。

夜色中的两个人,只有面对面看上一段时间,才能依稀分辨对方的容貌。这样的夜色可以壮胆,可以避人耳目,是让自己很多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法实施的大胆行动付诸实践的最佳时候。

我躲在村头的那棵槐树后面,当梅从杂货店里返回家,经过槐树下的时候,我突然跳了出来,截住了梅。

吓了一大跳的梅刚想喊,却被我眼明手快地捂住了嘴巴。

别怕,是我。

我沉闷地说。

要死啊,你,吓我一大跳。

梅看清是我,向我挥起了拳头,砸了下来。

我没有躲避,让梅含怒带嗔的拳头落在我的身上,发出轻轻的一声响。

怎么了,不躲?

梅嗔怪地说。

我喜欢你打我。我厚着脸皮说。打是亲,骂是爱。

在说话的空隙,我趁机抓住了梅落在我身上的小手。

那手柔嫩而温暖,沾着夏夜的湿气。

我和梅站在夜色里,浓密的槐树荫静静地覆盖下来,把我和梅裹在槐荫里,仿佛被裹在被子里一样。夜被弄得更黑更浓了。

我和梅站得很近,我们能听到彼此的心跳,我们能感受到呼吸轻轻地吹拂在对方的脸上,掀起一阵阵麻酥酥的感觉,迅速地流遍全身,梅的眼睛在黑夜里越发显得光亮炯炯,明亮动人。

没有月亮的夜晚,梅的眼睛就是我的月亮,悬挂在我心灵的蓝天上。没有光亮的夜,梅就是我的光亮,照耀在我的生命的夜色里。

我们都是第一次约会,心里都装着一面鼓,在咚锵咚锵急促地敲响。我们都盯着自己的脚尖,开始的时候头都不敢抬一下。但只是片刻功夫,我散失的勇气慢慢地回到身上来了。

我爱你,我将来要娶你。

这是我第一次当着心仪的女孩公开求爱。

我有些慌不择言,但我是豁出去了,在梅面前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我是名花有主的人了,我就要做新娘了,我们玩玩可以,但不能太认真。

梅说。

我看见梅明亮的眸子太阳耀斑一样扑闪了几下,随即又黯淡下去,黯淡下去的还有潜伏在梅心灵深处差点就要被我的话引爆出来的热情和希望。

我可管不了那么多,我蛮横地说,我只知道,你爱我,我爱你,你需要我,我需要你,你和他没有共同语言,没有感情,我知道你不爱他,你压根儿不想和他在一起。

可是……

梅说。

在我的凌厉攻势下,梅的声音已经软弱无力,她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

没有那么多的“可是”。我爱你,我要和你在一起,我要每天睁开眼来,第一个看到的人是你。

我要每天闭上眼时,最后一个看到的人也是你。相信我,和我在一起你会幸福的,我会给你幸福的。

不行的……

梅的声音已经软弱到只有她自己才能听清楚了。

我知道梅的心在渐渐屈服于她的感情。

求求你,梅,我的梅,救救我,你还看不出来我有多爱你吗?我都要为你发疯了。如果活着没有你,就让我去死吧。

我知道已经到了小说中常描写的**时候了,我必须有所作为,才能马到成功。我掏出早就准备在口袋里的削画笔的小刀,出其不意地插在裸露的手臂上,然后划拉了一下。

这是我早就想好的一招猎取梅的芳心,让梅真心感动的招数,是我冥思苦想了好几个晚上才决定实施的一出苦肉计。

我曾经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激动不己,因为我相信这个爱情策划一定会很成功。一切都会按我设想中的情节进行和发展。

梅一声惊呼,想阻止已经晚了,殷红的血沿着我的手臂顺流直下,嘀嗒有声地滴落在脚下的那片土地上,溅起细细的红色的浪花。

血是一种助长燃烧的情感油,许多心头的坚冰就是在血的烧烤下熔化成为温柔之水的,尤其血对于柔弱的女人。

女人是见不得血的。

梅在我的血的烧烤下迅速地软化了,妥协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呢?

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呢?

你为什么不是岩呢?

梅喃喃地说。

两行清澈的泪水顺着她美丽的脸颊往下流淌,嘀嗒有声地滴落在脚下的那片土地上,溅起细细的白色的浪花。

爱到深处,男人流的是血,女人流的是泪。

我不由分说,拦腰抱住了梅,把她搂在怀里。

我噘起嘴来,俯下头去,摸索着梅的嘴。

我们的嘴一接触便紧紧地挤在了一起。

一阵快乐袭击了我的全身。这种快乐鼓励我更加放肆和大胆,天塌下来,我都不顾了。我把梅抱得更紧了,仿佛要把整个的梅纳入我的身体之内。

梅的头左右摇晃了几下,就软弱无力地耷拉了下来。

梅一边说着“不”,一边伸出手来,抱住了我,紧紧地,生怕把我弄丢了。梅积极地回应着我的亲吻。

我们感觉自己开始往下沉。快乐的潮水涌上来,慢慢淹没了我。我在爱的海洋里沉浮挣扎,随波逐流。

初恋初吻是情的极致。

尽管时过境迁,当初的爱已经不再,但那种美妙的感觉永远贮存在生命深处,一生铭记,一生感动,随时随地想起,都回味无穷,令人流连忘返;那种感觉就像在银行里面存款,存的期限越久,利息越高,感觉越好,越让人流连忘返,积重难返。

你要等我,你要拖延婚期,甚至抗婚,我读完高中,上完大学,就接你去大城市生活。我要你给我生一打儿女,男的像你,有大大的眼睛,有漂亮的面孔,有迷人的身材;女的像我,小眼睛,长得有些丑陋。

我说。

不,女的像我,否则将来嫁不出去;男的像你,像你,像你一样,能俘虏漂亮的女孩子。

梅说。

梅享受着我的吻,呼吸开始沉重粗浊起来。

透过梅薄薄的衬衫,我触摸到了梅滑如凝脂的光洁的温热的皮肤,质地和手感都出奇地好,就像正经的景德镇的陶瓷,而不是其他产地“挂羊头,卖狗肉”的冒牌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