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逃到城里来之后,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住了下来。
民房虽小,而且破陋,但梅把它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梅买来一些名家的山水名画(印在过时的挂历上的那一种,相当便宜),贴在墙上,把房子布置得充满诱人的书香味。梅买来厚厚的毯子和被面上绣着鸳鸯戏水图案的棉被,张罗好了一张温暖的小床。床不宽,仅能容两个人。这张小床让我们睡觉时抱在一起感到特别的温暖和亲近。
这就是我们暂时的家了。房子虽然是租来的,但为我们的爱情提供了一个温暖而固定的场所。我们就像春天的云和雨一样,天天纠缠在一起,昏天黑地,难舍难分。
那些日子,我的眼里只有梅,梅的眼里只有我;我的心里只有梅,梅的心里只有我。
只要有可能,我就千方百计地溜出教室,回到那间租来的民房,与亲爱的梅呆在一起,开始肉体接触。即使没有可能的时候,我都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使不可能成为可能。
我开始厌倦上课。
枯燥乏味的书本和老师干瘪乏味的说教,比起梅的洁白如玉的弹性肉体来,简直太脆弱,太没有可比性,太不堪一击了。枯燥乏味的书本和老师干瘪乏味的说教使我厌倦和想方设法想摆脱,而梅的洁白如玉的弹性肉体令我迷恋不已。我开始变得贪婪无比,匍伏其上,沉溺其中,简直无法自拔。
首先,我开始尝试着逃课,先是几天逃一节课,后是一天逃几节课。很快,我就对这种逃课行为就习以为常,热爱无比了。逃避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真是一件爽心悦心的事情。
但梅不希望我这样,可是在我面前,坚强的梅表现得脆弱无比,相当容易相信我,宽容我。每次我都心虚地胡编乱造些谎言来欺骗梅,我对她说是自习课,教室里闹哄哄的,看不进书,不如回来看书,效果还好些。
怎么会有这么多自习课呢?
梅问我。
高三了嘛,老师和同学都习惯了自己复习,不懂的,同学之间就互相讨论,互相请教,再不懂的,下课就去问老师。
我说。
梅没有再说什么,但她沉闷不语的。
梅是个有灵气的女孩子,她一定能感觉得出我在骗她。对我的谎言,梅一定洞若观火,但又无可奈何。
梅开始想出种种办法来,想把我弄回课堂。
她的杀手锏就是如果我在上课的时候回来,她就不准我动她。但每次,她硬起来的心肠都会在我的软缠硬磨下灰飞烟灭,在我的甜言蜜语下熔化成水,每次我都能如愿以偿。
我每次逃学回来,把梅搂在怀里,抱上床,开始给她宽衣解带的时候,梅每次都把我的手推开,坚决不准。她说,你去学校,否则我不给你。我说,你不给我,我就不去学校,你给我了之后,我马上就去学校。
为了让我重返课堂,梅不得不躺下来,把她给我,而事后,我都赖在床上不动,根本没有返回课堂的打算。
我对梅说,我累,你知道的,男人做完这样的事情后,是需要足够的休息好好补充体力的,否则,身体吃不消,去学校也没有心思读书,读起书来也没有效果。不如让我好好休息一下。
梅也就只得作罢,一个人坐在床角暗暗垂泪,暗暗伤心。我背过身去,我不忍看着她内疚伤心的模样。因为是我伤害了她,是我混球,说话不算话。我感到内疚。但这种内疚比起让我沉迷的**来,太弱小无力了,根本不着边儿。
梅是个有心眼的女孩子。
梅在家里开的小杂货店里帮着站了两年时间的柜台,瞒着父母每天都不知不觉地从中拿出一点钱来,两年下来,倒积蓄了一笔数目可观的私房钱。两年的柜台生涯同时教会了梅如何精打细算地过日子,梅告诉我那笔私房钱足以支撑我和她度过一段不短的日子,甚至可以交纳一部分我的大学费用。
家里知道我和梅的事情后,父母痛心疾首。我和父母之间闹得很僵,我们经常言语不和,大声吵架。父母叫我以学习为重,先考上大学再说,让梅回老家去。而我根本没把他们的苦口婆心当作一回事儿,每次与父母争吵之后,我和梅更加变本回厉地**,仿佛要从梅身上找到安慰和索取什么。
后来见我依然我行我素,在一次晚餐之后,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父亲动手打了我两个耳光,我动手把他推倒在地,摔门而去。从那次之后,我一气之下就再也不回家了,饭都不回去吃,觉都不回去睡,干脆和梅住在了一起,天天鬼混。
与梅在一起,有吃有喝有玩,物质富足,情感激越,**如愿,我还求什么?我还回家去受那份气做什么?
梅又在附近的一家米酒厂揽了一份洗涮瓶子的临时工,这份工作的报酬基本上能够平衡我们两个生活的日常开支,不用为柴米油盐愁上眉头。我和梅开始真正过起了恩恩爱爱的小夫妻生活。
我从学校里返回来,梅下班回来,我们没事可干了,我和梅就坐在床上,我把梅揽在怀里,在桔黄的灯光下,我们翻来覆去地数着那叠厚厚的钞票。那叠钞票使我们觉得很安全,离开了父母的供给,在同学面前,因为有钞票,有女人,我还是显得底气十足,尽管在成绩上一落千丈。
虽然我怀里揣着钞票,但我是很难得动用的,我知道梅的这些钱来之不易,我们要用它来支撑好长一段时间。我只是把钞票揣在怀里,增加自己在同学面前的底气。等到梅发了工资,再数钱的时候,我们还惊喜地发现,我们的钱还会多出几张来。
那时候,我流氓的本性就在同学当中显山露水,高人一筹了。
我发现自己爱美元,更爱美色。能同时拥有美女和金钱,感觉真是太好了,真是太令人开怀了。一手把美女揽在怀里,一手点着花花绿绿的钞票,我就像吸食了海洛因,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头脑里浮现出种种美妙的幻想,在这种幻想里,我完全迷失了自己。
这笔钱是我积攒来给你读大学时用的。梅说。现在读大学得花不少钱,你家恐怕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我要尽一份做妻子的责任,现在我供你读书,将来你供我和孩子生活。
梅的话令我有些不悦,我不希望谁把我从各种美妙的幻想中拉进现实生活中来,包括梅,我宁愿生活在梦中,不想过早地去面对现实,面对生活。因为我是男人了,面对现实,我就得承担责任。我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太小,我还没有这方面的准备。
想着这些花花绿绿的钞票会一张一张地花出去,想着一张一张的曾经属于我的钞票,花出去后就成了别人的了,我心里就老大不高兴,我希望这些钞票就像梅一样属于我,根本不存在属于别人的可能。希望钞票只有进,不用出去。我更不想面对这样残酷的将来:钱花光了之后,我和梅怎么办?我是男人,我当然得想着办法去挣,而不是现在这样子可以坐享其成。
梅,那些事情还遥远着呢,我们多谈谈感情,多想想现在吧。
我说。
现在?感情?
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我们的感情不是很好吗?我们得规划一下将来,再过一段时间,风平浪静后,我就回去,只要你爱我,我就能坚持抗争到底。如果哪一天,你不爱我了,我就割腕自尽。
梅说。
梅边说边顺手拿起小桌上的刀子来,高高举起,伸出左手,用刀对准手腕上的动脉,在没有触及肌肉的手腕上空,做了一个割腕划拉的动作。
这个动作不就是我当年向梅求爱时曾经用过的吗?我就是靠着这个动作俘获了梅的芳心。我的动作虽然是真的,但心意却多多少少掺进了水分。
当年我用这个动作俘虏梅,现在梅想用这个动作来套牢我,拴住我的心,一点创意都没有。
我想笑,但没有笑出来。我怕我的笑在梅看来莫明其妙,或者对她来说,是对她的真情的一种侮辱和蔑视。
但我没想到梅后来用行动向我证明,她当时的这个动作没有像我那样掺杂了水分,她真的说到做到了,这是我意想不到的。
我当时还以为梅仅仅是说说而己,只是想吓唬吓唬一下我,把我的感情和她捆绑在一起,梅是不会付诸具体行动的。
热恋中的人往往都会在闲聊的时候喜欢夸张对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和份量,喜欢脱口而出地说,如果没有你,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不如死掉算了。
但世界上失恋的人确实很多,然而自杀的人实在太少了,彼此间的很多话都不足为信,包括海誓山盟。
热恋时,说愿意为对方就义。而一旦失恋,他们常用的口头禅就是五步之内,必有芳草,在哪里跌倒的在哪里爬起来,爱要越挫越勇。虽然失恋的时候,可能难过几天,但几天过后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了。
但我实在想不到烈火金刚的梅居然不是和我闹着玩的,后来她真的用自己的行动和死亡向我证明了她对我的爱情。
如果你父母坚决要你嫁给岩呢?
我不放心地追问了梅一句。
他们如果不仁在先,硬要逼迫亲生女儿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我就不义在后,我要借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要把他们告上法庭,把他们弄进班房,让他们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呆上几个月,好好反省反省,好好尝尝不称心如意的滋味,好不好?梅说,不过我会给他们送饭,毕竟他们是我的父母,只要他们想通了,让我嫁给你,不嫁给岩就可以了。
我点了点头,对梅的想法表示理解、支持和赞赏。
梅对爱情的承诺,梅对我的承诺,令我心花怒放。
能使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孩子为自己六亲不认,死心踏地,英勇就义,真是一桩快活无比的事情,谁也不能否定,谁都渴望得到。
仅凭这一点,至少证明我在爱情上是成功的。
人活着,一辈子不就是想成就两件事情吗?
一件是爱情,一件是事业。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成就其中的一件事情,而我在少少年纪就成就了爱情。
可我的事业呢?
我的事来在哪里?
女人是更看重爱情的,爱情是她们的全部,她们通过爱情来征服男人,她们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男人呢?
男人应该把事业放在首位,因为男人是通过征服事业来征服爱情,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
男人是通过征服事业来体现自己征服世界的本领,男人没有事业,怎么征服世界,怎么征服女人呢?
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事业,一切都是镜花水月,现有的都有可能成为水漂,煮熟的鸭子都会飞。如果有了事业,爱情就会随之而来,女人就会随之而来。
我的爱情是提前一步实现了,可我的事业在哪里?
我摸不着事业的边儿,我看不见我的前途。
男人的事业注定要比女人的爱情更加路途多艰。
要不,为什么让更有力量和承受能力的男人来选择事业,让弱小无力的女人来皈依爱情呢?
上帝对每个人是平等的,给了你聪明的脑袋,就不会给你花容月貌;给了你花容月貌,就不会给你聪明的脑袋。
如果既给了你花容月貌,又给了你聪明的脑袋,那上帝一定不会给你显赫的家世和富可敌国的财产,不会给你健健康康的身体。
落在汤姆身上的那一拳,让我付出了三天自由的代价。幸亏那段时间,中国人民的反美情绪较重,否则,我在里面呆的时间肯定远远不止三天。
三天后,我从看守所里出来,在明媚的阳光下行走,却觉得心里面空荡荡的,好像丢失了什么生命中最贵重的东西。
但我一直弄不明白这东西是什么,竟然对我有着这么巨大的影响。
可能我根本就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只是一种心理作用在作祟。
我是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
梅留给我念大学用的那笔钱,早就被我挥霍在了形形色色的女孩子身上,现在一个子儿都不剩了。家里给我的生活费仅够我勒紧裤带过日子,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大手大脚,我就得处于半饥饿状态下过上好长一段日子,给文送的那九十九朵玫瑰,害得我饿了差不多两三个月。那种滋味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要钱,是没有的。丢的东西是钱,是不可能的。
我也没有什么贵重东西可丢,除了穿在身上的这套专门用来吸引女孩子眼球和赴约时用的西装外,我的其他东西都是一文不值的,甚至我用来洗漱和净身用的桶子脸盆,牙刷牙膏杯子都是在同学中算是最次的了,是大路货,白送给人都嫌档次太低,没人肯要。连我手腕上用来掌握时间的表都是几块钱一个的电子货,路边的小摊小店里到处都是,现在经济条件差一点的家长都常买这种电子表给自己三五岁的孩子做玩具。
我宿舍的床上,除了一床脏兮兮的被褥和床底下那双一旦到雨天就“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的从鞋底往上渗水的破了好几个洞的旧皮鞋(那是我花了二十块钱买的一双二手货),除此之外,我就再也没有其它什么东西了。
我这个人虽然就像我的日用品一样质量很次,但还是有让爱情蒙住了双眼的小女孩们要我,就像我喜欢捡的便宜货一样,我是她们的便宜货。她们一旦把我要了去,还当作宝贝在使用和珍藏。
但我的这些东西运气就没有我的人这么好运气了。除了我,是没有人要的。真的弄丢了我还巴不得呢,反正毕业了要清掉的,反正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正好找一个理由说服自己买新的。如果它们还在的话,我又舍不得,即使碍手碍脚,有碍“室容”都不得不留着,就像爱情,直到新的爱情出现在你的眼前,让你眼前一亮,让你不动声色地惊喜万分,你才开始考虑把旧的爱情丢掉一样。
我弄丢了什么东西呢?
竟然叫我如此芥蒂在怀。
既然没有什么物质上的东西可以叫我牵挂的,那我丢失了的一定是非物质的,是什么呢?
一定是一笔精神财富了,那就应该是感情吧。
是和谁的感情呢?
谁开始叫我在不经意的时候淡淡地怀念她?就像怀念一朵曾经带给我芬芳花香的花朵,就像怀念一首读过的曾经引起过我强烈共鸣的诗歌,就像怀念一件在我感到寒冷的时候突然得到的棉大衣,就像怀念小时候望眼欲穿,却又不是那么轻易可以尝到的冰糖糊芦的滋味。
是文吗?
不。我立即否决了自己的提议。
我对文的依恋仅仅停留在肉体上,还没有升华到那种感情的高度上来。况且我对文的肉体的留恋仅仅停留在精神的层面上,就像雾中的花水中的月,我还没有闻到文的肉体的芳香,我还没有尝到文的肉体的美味。
是梅吗?
不。我立即否决了自己的提议。
我对梅的留念在得知梅为我殉情之后,开始渐渐变得清晰和深刻。毕竟梅是我的初恋,与她度过的那段岁月毕竟是我生命中最为“维维豆奶,欢乐开怀”的幸福时光。如果历史可以从头再来,感情可以重新开始的话,我的人生可能要重新续写了,我宁愿选择梅和一条泥泞崎岖的小路,而不是今天这样混混噩噩的阳光大道。
而梅,我已经在几年前就把她丢失了,再也找不回来。
会是谁呢?
那个有着一张如月亮的脸一样清秀的容貌,那个有着一副如魔鬼一样修长的身材,那个有着玲珑小巧却又曲线别致的邻家小侄女,那个虽然胸部平坦,但身体就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深圳,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日新月异地发生质变的小女孩,那个外表看上去柔弱不堪,其实内心坚定不屈,宁愿失去家庭和亲情,不愿放弃和虐待爱情的小不点儿。
那个小不点当然是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