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茫茫人海中,谁的一抹笑容如此灿烂?谁的一次回眸那般深情?刹那间便让一颗心摇曳如花,相信前世就已结好的缘分,让今生唯一的选择,就是邀请海天明月一同见证:一往情深的爱,刻骨铭心的爱,多么诗情画意,多么人间烟火。
纵然生活里有很多的不如意,但有至爱相伴一路前行,就一定有感动岁月的故事,像绚丽绽放的一树树繁花。
满屋的太阳
那时,他还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煤矿工人,经常要下到数百米深处,在漆黑的世界里面采掘光明。那工作,脏,苦,累,还有一定的危险。
而那时的她,没有固定工作,主要是照料一家老小的生活,只是偶尔在矿上的一个服务公司做一些零工。其实身体瘦弱的她,每天要操劳的事情也很多,也很辛苦,她却感觉很幸福,说自己嫁了一个知疼知热的男人,是前世修来的福份。
他经常会给她讲一些矿井下的事情,主要是他和同事们的一些让人轻松的事情,比如谁一顿饭消灭几个大面包,谁系了老婆的红兜兜,谁的旋采技术多棒,谁最先发现了特等焦炭,他从不讲瓦斯浓度过大差点儿引发爆炸、掌子面剧烈摇晃等危险的场景。然而,聪颖的她,还是能感觉到井下环境的恶劣,她只是佯装不知。
她的勤快在矿区是出了名的,他升井回家,她什么活儿都不让他插手,他要帮她,她便拦住他,你好好歇歇吧,有工夫多晒晒太阳,对身体好。
那个寒冷的冬日,他一进屋,便看到她正在窗前认真得像一个小学生似的画着一轮太阳,硕大的,金灿灿。
他好奇地问她,怎么突然画起太阳来了?
她柔柔地对他说,现在是冬季,天短了,你每天下井前见不到太阳,升井后也见不到太阳,担心你一整天在黑暗中工作会冷、会恐惧,便画了太阳,你每天下井前,看一看它,心里可能会暖和一些。
哦,是这样啊。他目光停在她和那轮太阳上面,第一次发觉她的浪漫,像一个诗人。
那时,他和她刚刚三十,彼此恩恩爱爱,将一份艰辛的日子过得温馨飘溢。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儿子已大学毕业在京城找到了工作,他已成为一名管理数百人的矿长。他们搬进了宽敞明亮大房子,还买了小车,银行有了可观的存款。日子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但是,不幸的猝然降临——她去市场买菜时,遭到一个精神病患者的突然袭击,一块石头砸在她的脑袋上。经过数月的救治,她总算走下了病床,却痴傻得连他也不认识了。
他毅然辞了工作,带着她辗转了国内那么多的好医院,仍没能出现期待的奇迹。她除了每天傻吃傻喝,便拉着她的手去晒太阳,无论春夏秋冬,无论天晴天阴。看到她呆傻的样子,他的心里有说不出的疼痛。
但有一件事,可以让她静静地呆在屋子里,那就是画太阳。只要一说画太阳吧,她就会坐下来,像从前那样握着画笔,在纸上一丝不苟地画一枚枚大大小小的太阳。画好了,还问他是否好看,见他点头,听他说好看,他就开心地笑了,然后把画好的太阳贴到墙上。她边贴边念叨,看一看太阳,就暖和了。
很快,他们所有屋子里的都贴满了她画的太阳。实在贴不下了,他便在晚上悄悄地撤掉一些,腾出地方来,让她把白天又画好的贴上去。
有时,她会很乖巧地坐在他的怀里,指着贴满屋子的太阳,快乐地自言自语:真好,有这么多的太阳,你一定不冷了。
是的,不冷了。他轻轻地搂着她瘦削的双肩,宝贝似的。
时光缓缓地流淌。他早已习惯了每天看着她画太阳,帮她贴太阳,跟她一起欣赏那些太阳,再悄悄地收起那些太阳。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从白发杂生到鬓如霜。
一枚枚融了深情的令人心暖又心酸的太阳,照耀着她病后的爱情生活。
22年后,她坐在窗上,拍着手,看他往墙上贴刚画好的太阳,突然,头一歪倒下了,再也没有醒来。那一刻,满屋的太阳,似乎都暗淡了光芒。
她走后,儿子要接他去北京居住,他摇头:我还想留下来,再陪陪你母亲,我怕她孤单,怕她冷。
他把那些标了日期的太阳画一一地打开,按着时间的顺序,从卧室一直满满地铺展到客厅。逐一轻轻地抚摸过去,宛若抚摸着尚未走远的一个个鲜活的日子。他的心海,涌过缕缕的温暖。
他将她的第一幅画和最后一幅画放到一起,久久地凝望着,他看到了他们半个多世纪的相濡以沫,正如那满屋的太阳,简单而丰富,平凡而精彩。
很少有人知道那满屋的太阳,就像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爱情,但是,他和她有过,珍惜过,唯此,他们可以骄傲地告诉世人——在人群中他们多么普通,在生活中他们多么平凡,在爱情上他们多么富有。
沙漠玫瑰
也许是读三毛的作品读得太多了,她对三毛笔下神奇的撒哈拉沙漠充满了憧憬,也幻想有一天能够遇到一位像荷西那样优秀的男人,遇到一段刻骨铭心的浪漫爱情。
大学毕业后,她去了叔叔创办的一家大公司,并如愿地获得了去北非工作的机会。当她第一次踏进浩瀚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时,她突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那深邃的星空,那连绵起伏的沙海,那迅疾跑过的成群结队的野羚羊,还有穿长袍、裹面纱的图阿雷格人,都那样地神奇,令她不禁遐思悠悠。
她的工作很清闲,主要是搜集公司产品的市场反馈信息并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她大学所学的专业是国际贸易,正好派上用场。她还年轻,有的是热情,工作起来风风火火,短短两年的时间,她便在市场开拓方面有了不俗的业绩,成了公司在北非的市场营销总经理。
只是,她的爱情,并没有像她的事业那样顺风顺水。那个与她恋爱了一年多的帅哥,只去了一次撒哈拉,便受不了那里的空阔和干旱,留下一句“那里根本不适合爱情生长”的抱怨,就跑到了风光秀丽的加勒比海西岸,去拥抱自己舒适、慵懒的现代生活了。对于那段无疾而终的爱情,她倒是没有多大的伤感,因为心中早已厌倦了那如同温吞水的爱情,她倒要感谢他的主动退出,不仅免了分手的牵牵绊绊,还让心里少了一份愧疚。
她背了简单的行囊,像一个洒脱的游侠,行走在北非的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摩纳哥等国家,去看那些被风沙剥蚀的古堡,去亲近森林公园里那些稀有的野生动物,去那些小集市上淘各种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去结识与沙漠生命相依的各民族的人们,阿拉伯人、柏柏尔人、摩尔人、图布人、图阿雷格人……都对她表达了难忘的友好。她有很好的语言天赋和随遇而安的性格,这让她充满新鲜感的一路行走,从没有遭遇过任何的寂寞,倒是时常会遇上一些颇能谈得来的朋友,往往仅仅是几句简单的交流,她和他们便心有灵犀了,她向他们学习最基本的交际用语,他们则向她学习神秘的方块字和汉语。有时,她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小学生,有时,她则成了一个叫人敬佩的老师。
认识吉尔是在摩洛哥的一个小集市上。那天,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牛仔,她漫无目标地正闲逛着,眼睛忽然一亮,那把犀牛角梳子一下子吸引住了她的目光,虽然它做工不够精细,但用料绝对是罕见的犀牛角。握着那把梳子,她一下子便想到了荷西当年送给三毛的爱情信物——那个骆驼头骨。她多么希望遇见一个愿意陪她行走天涯的男子,在休憩的时候,拿出那把珍贵的梳子,轻轻地梳理她的一头秀发,而她一定会依偎在他的胸前,幸福地看着时光如何在发际间流淌。
还没等她问梳子的价格,卖主却从她手里取回了梳子。她惊讶地问:“难道这把梳子不是要卖的吗?”
卖主点头,但告诉她,这梳子已经有了买家。她有些不相信,既然卖了,为何还要摆放在那里,忙问他卖给了什么人。
“卖给了吉尔,一个走南闯北的赶驼人。”卖主显然跟吉尔很熟悉。
“他出了多少钱?我多给你一些钱,你把它卖给我吧。”那么好的梳子明晃晃地放在眼前,诱惑着她不肯轻易放弃。
“不能卖给你,因为我已答应给他留着,一会儿他就要来取的。”卖主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那你放在那里干什么?”她有些被人夺了所爱的气恼。
“放在那里让人欣赏啊,好东西虽然有时不能拥有,却可以欣赏啊。”卖主没在意她心情的变化。
这话说的确实有些意味深长。既然不能买下那把梳子,那么就好好地欣赏欣赏吧。她蹲在那个小摊前,又细细地打量起那把犀牛角梳子,仿佛在看一位擦肩而过的老朋友,说不出的依恋,盈在眼里。
吉尔走来时,那把梳子已装在了她的心里。她很奇怪,她为什么偏偏对那把梳子情有独钟,难道真的有冥冥中的某种神示吗?
吉尔是图阿雷格人,他个子不高,很健壮,他穿长袍,头裹面纱,脸膛紫红,眼珠很亮,声音有些嘶哑,牵着两峰骆驼,上面驮了很大的箱子。他冲着卖主嘿嘿一笑,弯腰拿了梳子便走。
她忙起身,挡了他的去路,指着那把梳子:“我特别喜欢,你可以把它卖给我吗?”
吉尔一愣,旋即摇头:“不,这是我准备送给母亲的。”
“哦,是这样!”她惋惜地叹口气,转身要走,吉尔却喊住了她。
她欢喜地问他:“你改变主意了?”
“不,我这里有一样东西,你可能更喜欢。”吉尔说着,从驼背上的一个皮囊中掏出一块奇异的沙石:那红褐色的沙石,通体好像是由花瓣堆砌而成,花瓣薄薄地翘起,边沿圆润,层层叠映,宛若一朵朵灿然绽放的玫瑰花。
“啊!这是从哪里采来的如此神妙的花?”她立刻惊奇得张大了嘴巴。
“美丽吗?”吉尔把它放到她手中。
“何止是美丽,简直是美艳惊人!”她轻轻抚摸着那灿若玫瑰的花枝。
“这是沙漠玫瑰,来自撒哈拉大沙漠的深处。”吉尔告诉她,这是他运送盐巴的途中拣到的。
“沙漠玫瑰,太神奇了。你带上我,我跟着你走,让我也能拣到沙漠玫瑰吧。”她充满渴望地拉住吉尔的手。
“你不用跟着我吃苦受罪了,既然你喜欢,这一枝沙漠玫瑰就送给你了。”吉尔的慷慨,令她简直有些受宠若惊了。
“真的?把它送给我?”她有些不敢相信地捧着那枝沙漠玫瑰。
“真的,送给你了。因为我去过中国,在那里读过一年的书,要不是母亲生病了,我可能会在那里念完大学,甚至留在那里呢。”吉尔只会说很简单的汉语,但对来自中国的她,显然有一种特别的亲切。
“谢谢你!送我这么珍贵的礼物,我们中国有一句古语,叫‘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就送你这串桃木珠子的项链吧,愿它保佑你平安。”她摘下颈间挂着项链,那是她在中国海南买的。
“这个我喜欢,谢谢!”吉尔没有推辞,很爽快地接纳了。
接下来,他们又聊了许久,才依依不舍地道别。
吉尔走后,她有些后悔没有跟着他一起走,或许跟着他走,一路上还会有许多新奇的发现,会有很美丽的故事呢。这样的念头一闪,她的心便怦怦然了。
她把那枝沙漠玫瑰一直放在背囊里,带着它走了好多个国家。后来,她也在一些大商场和一些小集市上,遇见过天然的或者经过加工的沙漠玫瑰,大的,小的,便宜的,昂贵的,艳红色的,褐色的……她请教了地质专家,并查阅了一些资料,知道了沙漠玫瑰形成的过程——撒哈拉沙漠中的一种石膏,经过炙烈的阳光烘烤和干热的强风吹打,水分被几乎全部蒸发后,逐渐形成了明亮的结晶体,这种结晶体大多呈圆形,中间厚,四周薄,一片片相互叠压,酷似玫瑰花瓣,所以被称为沙漠玫瑰。
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她受了盛情邀请,在撒哈拉沙漠深处,参加了图阿雷格人组织的一个篝火晚会,一大群青年男女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然后便有情投意合的年轻人,相互拉着手欢快地朝沙漠里走去,借助月光去寻找象征爱意的沙漠玫瑰。
她没有去寻找,她坐在月光里想念吉尔,想他带着驼队风尘仆仆的跋涉,想他一定会给她找到更漂亮的沙漠玫瑰,因为他说过,他还会来找她,会给她带来新的礼物。
半年后,吉尔真的来了,他很兴奋地告诉她,那天她告诉他的那个中药配方,对她母亲的病疗效很显著,老人家一再叮嘱他要好好谢谢她这个中国姑娘。
她开玩笑地逗他:“那你打算怎么谢谢我啊?”
“我也不知道,再送你一枝沙漠玫瑰吧。”一枝色泽红艳如火的沙漠玫瑰递过来。
“这个有什么寓意吗?”她已经知晓图阿雷格人喜欢用沙漠玫瑰表达爱意。
“它生在寂寞中,忍受日晒风袭,熬过了干旱和贫瘠,却绽放出永不凋谢的美丽,象征热情、坚贞、忠诚,还有……”吉尔突然停住了。
“还有什么?”她看着腼腆的他,调皮地追问。
“还有,送给你这把梳子。”他忽然转了话题,拿出那把犀牛角的梳子。
“你不是给母亲买的吗?”她惊讶地望着他。
“我把你送我的项链给了母亲,她很喜欢,她说应该把梳子送给你这位美丽、善良的姑娘。”他把梳子放到她的手上。
“我,我……”她突然很想见见他的母亲,她相信那一定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人。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你穿越一次撒哈拉大沙漠,让你领略一下世界上最大沙漠的雄奇。当然,我也希望再到中国时,你也能给我当一个好导游。”吉尔突然提议道。
“好啊。一言为定。”她兴奋得恨不能马上就跟着他的驼队出发。
因为公司总部来电,她要立刻赶赴阿尔及利亚去洽谈一项重要业务,只能与吉尔相约,等他两个月后回来,他们再一起去穿越撒哈拉。
仅仅用了半个多月,她便把手头的工作都处理完了。然后,她便开始做长途跋涉的准备,她买了优质的睡袋,买了高倍的望远镜,还订购了产自欧洲的专供旅游食用的罐头。
她开始计算吉尔归来的日期,想象与他在一起风沙无阻的艰辛而浪漫的行旅,她的心越发焦急而神往了。
那天早上,她随手打开电视,一条简短的新闻,骤然将她震呆了:吉尔的驼队在沙漠中遭遇了一伙不明身份的劫匪的突袭,他不幸中弹。在被发现时,已因失血过多而死。据说,那条危险的死亡之路,这些年很多驼队都不敢走,吉尔也是第一次走,因为距离近一些,他可以早一点儿返回。据说,吉尔临死前,手里还捧着一枝光洁的沙漠玫瑰。
如果没有那些急待处理的业务,如果那天她陪着他出发了,相信他一定不会走那条近路,那样,他就不会……她懊悔地捶头,泪珠不停地滚落下来。
后来,她特意去看了吉尔的母亲,给老人留下一些钱。然后,她毅然地离开了北非,回到了国内。因为在那里,她眼前常常浮现吉尔的身影,常常想起他们没有实现的那个计划,每一次想起,她的心都会柔柔地疼,疼得她欲哭无泪。
吉尔送给她的那两枝沙漠玫瑰,依然那样灿然,炽烈如火。那把犀牛角的梳子,她再也没用过,因为在她的想象里,应该是她与他相对而坐,她看着他笨拙地轻挽她如瀑的黑发,柔情似水地梳过,他口中呼出的热气里,升腾的也是幸福……
没有开始便已结束。可是,有一种怀恋,却像那沙漠玫瑰,一直开在她心中,永不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