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芸心里极酸,“我也想见见。”
她不是傻子,何况对在意的人越发敏感,早就看出他的异样。
心里酸的发酵,只是不好发作而已。
于澄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最好不要见。”
这下子连李芬芳都忍不住发问了,“为什么?”
方子玉心里突然闪过一首诗词,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要是没遇上她的话,就不会受这样的思念之苦。
但若是重新选择,他还是会选择遇上她。
他最初的爱恋,一生的情劫,但哪怕再苦再痛,也不后悔。
于澄明嘴角扬起一抺苦涩的笑意,“因为见过她的人,不管男女,此生都不会忘记。”
她就像那团肆意燃烧的火焰,鲜明的爱恨,鲜明的个性,让人印象深刻,足以铭记一生。
爱也好,恨也罢,都会成为一道刻骨铭心的烙印。
李芬芸心中嫉妒交加,变了脸色,忍不住发问,“小侯爷,难道你喜欢她?”
语气中隐隐有质问的味道,让方子玉心里不舒服的很。
他喜欢谁,是他的私事,至于让人当众问出来吗?
再说她有什么资格质问他》又不是他的至亲朋友,一个不相关的人而已。
不过他面上丝毫不露,回答更是滴水不漏,“当然喜欢,没有人不喜欢她,方家上上下下都被她的风采折服,无不敬佩。”
他将话都说到这地步,自然无人敢再驳。
方家是什么人家?他们喜欢的人,不是普通人能诋毁的。
李芬芸眉宇间有丝妒意,嘴唇动了动,不知想说些什么,但被李老爷子的眼神逼了回去。
她只好酸溜溜的道,“听你们这么一说,我更想亲眼见见那位小姐了。”
只要见到亲人,才能知道他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子,不可讳言,她有跟白芊芊一较高下的心思。
李贤也喃喃道,“我也想见见是何等的人物。”
白家在世人眼里,向来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一举一动,引人注目,并且津津乐道,乐此不疲。
方子玉不置可否的摇摇头,那样的女子岂是一般人想见就能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