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看着眼泪怎样摔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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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流星划过青春的脸颊

人总是在一点点的长大。失去一些,又得到一些。

我永远都记得,在我成长的天空里,有一颗一颗的流星曾轻轻划过我青春的脸颊。

模糊的记忆……

他是我的第一个小伙伴。那时我家住在一个铁路边的小镇。我在一个地方小学上一年级。因为那个学校主要招收对象是广大农民子弟,所以我的同学基本上都是灰头土脸的样子。他也不例外,长什么样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他老穿的一双鞋是那种很传统的中国布鞋。不过他人很好,他们都是很纯朴很纯朴的。

我们经常在一起玩。那个小镇有好多鸟窝可以让我们掏,有好多鱼可以让我们摸,还有天然的游泳池让我们玩,当然是免费的啦。他特别喜欢的是跑到附近山上的山洞进行“冒险活动”。不知他从哪弄了一盏很古董的油灯,我们就跟着他蹑手蹑脚的钻进去。微弱的灯光更增添了神秘的气息。不知谁突然碰翻了块石头,就都一窝蜂的跑出来。他就开始埋怨是谁一惊一乍的,其实他跑的比谁都快。然后我们就又跟着他一次次钻进去,一次次跑出来,并乐此不疲。

乡村的孩子好玩的东西可多呢…… 他最擅长的就是用木头做弹弓,那时候,这可是值得引以为傲的资本,有好多人成天围着他求他给做。而我“近水楼台先得月”,有幸能在众人羡慕的可以杀死人的眼神中,率先拿着他给我做的弹弓到处耀武扬威。现在想起来,那所谓的弹弓也不过是找个树杈,把一根粗粗的皮筋绑在上面而已。但那会儿,却是抢手货,谁都想要。

我一直都想留着那个弹弓,但后来还是给弄丢了,我连唯一可记起他的东西都没有了,懊悔不已。幸而在多年后的今天,我还能记起这段美好的回忆,但愿他现在过的很好。

深怀愧疚

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家搬到了一个新的城市。那些纯朴的面孔像电影镜头一样,稍纵即逝,我慢慢都淡忘了。转到新的学校后,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小伙伴。

他叫旭。小学生的朋友概念就局限于家住在一起,每天一起回家就是好朋友。而我们正好家在一块。每天一放学,他就早早收拾好书包,然后我们一起回家。那时侯多纯真呀…… 放学路上就是讨论张老师今天凶呀,或是李阿姨上课说错话啦。而我们每天的游戏就是玩弹珠,拍画片……偶而也玩“老师学生”这一类益智游戏。

我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还有一个同学,我们中午放学回家晚,结果都忘了锁门。下午锁子丢了,老师查问中午谁最后一个回家?我们都不敢吱声。这个老师凶在学校都是出了名的,一个凶悍的女子,她最拿手的是用手背砍别人的脖子,特别恐怖。她严厉的目光扫视着我们,我和另一个同学都缩着脖子,一点也不敢动。这时,旭站了起来,他说是他最后一个回家的。之后的结果不言而喻,他被狠狠的K了一顿。但他却成了我们班的英雄,许多女生心目中的偶像。有好多人说,他站起来的那一瞬间,有一种悲壮的气氛,像刘胡兰,尽管性别不符。

当然只有我和那位同学才知道这其中缘由。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崇拜之情,感谢之情溢于言表。正义感总是小学生所推崇的,他被称之为我班最有正义感的小男子汗。之后,班里再有什么见义勇为的情况,找谁呀?找他呗。

很可惜,在就要毕业的那段时间,我们闹了些小矛盾,就一直没有再说话。那时幼稚的我并不懂得珍惜。其实我应该找个机会向他道歉的,但我最终没有。我一直很愧疚,因为那次误会的的确确是我不对。后来上高中后,我们又到了一个学校,同级。以前的矛盾当然早就烟消云散了,但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

智慧型女生大山

很幸运。上初中我连续两年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坐同桌。很自然,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一直认为女生因智慧而美丽,因智慧而有气质。所以我觉得如果你是一个女生,如果你不太漂亮,恰巧又不怎么有气质,那你一定要是一个博学内在的女生。我们谈天谈地,扯东扯西,什么都能拿过来聊上一会。谁叫我们都是那种对什么都不精通但又什么都想知道一点的人呢?

她叫邓山,但我们叫着叫着就成了大山。她一直说她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但其实,她比我们谁都前卫。那时候我们连滑板为何物都不太清楚时,她就已经会空中调板了。她还常自称倒滑旱冰技术一流,这个我没有眼见,实不敢恭维。

不过有一点很值得一提,漫画是我们的最爱。CLAMP 的绝望,尾崎南的叛逆,清水玲子的灰暗,由贵香织里的颓废,这些都是我们所喜爱的。她喜欢东城麻美的故事情节,画面感好,井上雄彦的风趣幽默(《SD》就是最好范例);我喜欢北条司的悬念剧情,手冢治虫的荒延怪诞。她喜欢和月伸宏的《浪客剑心》,CLAMP的《圣传》;我喜欢鸟山明的《七龙珠》(虽然很老,但却是真正的经典),富坚义博的《幽游白书》。她说我喜欢的《TOUCH》人物做作,KAO-没搞错吧,那里面的男1号上杉达也现在可是动漫明星,红的不得了。随便进哪个动漫聊天室,都能找出一打叫这名的。于是我也说她喜欢的那个《花音》作者齐藤虽然画风精良,但情节却是俗不可耐,看过上集都能猜出下集的。

除了漫画,我们还能在许多领域找到相同的话题。我们讨论坎贝尔的激流勇退,讨论史努比的发展史,讨论鼻子做过七次手术的杰克逊,还讨论贝克的小布鲁克林过生日。她常说我要打多少灯笼才能追的上你呀,我谦虚的说承让承让,在下有今天也是托您老的福。

她通常写的东西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她说这是健康的表现,哪像我,尽写些晦涩的东西。有一段时间她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变的神经兮兮的。一日,她到了学校,瞅着我的领口,企图能从我身上找出点蛛丝马迹以表现其侦探才能。然后她神秘兮兮的说,据我神探大山观察,你早上吃的是蛋炒饭。…… 哈哈哈…… 笑死人了,她看我衣领上残留了一颗小米粒外加嘴上有油腻,就妄下判断。实话告诉你吧,我吃的是炒饭,可惜不是蛋炒饭,因为--本人最讨厌吃鸡蛋了。

有一次她看《紫影》时哭的一塌糊涂。拜托…… 感情不是那么脆弱吧?这个一向自称坚强的女强人,竟然因为一本漫画而哭成这样,也太对不起她同桌我了吧!我仅仅是看《TOUCH》TV版,和也出车祸死的那段时,好象哭了。可还没等我对她进行精神上的鼓励和安慰,她就已再次振作了起来,开始了她的开场白:我以我大山奶奶的名义,保证缉拿罪犯…… 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上高中后,她去了陕西。我们一直在通信,我们依旧在信中讨论足坛新人阿根廷的萨维奥拉,依旧在信中为JAY的《八度空间》而争论不休……

特攻小子布然

认识布然,是在高中刚开学两周,因一次晚自习缺课而被班主任调到教室里最阴暗的一角时。我与他正好隔组相望,慢慢就熟识了。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没什么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没什么优点。

他也很喜欢漫画,这是我后来发现的。真可谓知音难遇,自大山后,我就很难再碰上喜欢漫画的人了。而且他还会画,让人羡慕的直流口水。他画的特像回事,最擅长的是画阴影效果,画出来的卡通人物都特有立体感。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PS游戏。当然了,男孩子嘛…… 爱玩也是天经地义。只是我喜欢RPG,而他只喜欢AVG,他说那才刺激。他的记录是一个半小时打生化2通关,而且还是S级。他把我也培养成了一个生化高手,我以前可是最害怕那里面的腐尸的。

他有好几个耳洞。他完全把打耳洞当成一种乐趣,心情好了就去打几个,还常常挂着一耳朵银饰招摇过市,当然都是假货了。从没见他手腕上不带点东西的,脖子里常有一堆骷髅,像枷锁。我常常戏称他是猩猩人类。他的头发也是别树一帜的,属于半长不短的那种,而这正好满足他发型多变的需求。早上迟到时,他总会顶着一个鸟窝进教室;而上课睡觉之后,他的头发又极“淑女”的贴在一侧。而且他的发型还常常随心情而改变,高兴时向左分,不高兴时向右分,不好不坏时就梳中分。

一日,他不知从哪搜集了一大堆妙语,就给他心仪已久的一个女生写了一封Love Letter。我记得最后一句是:“你是鲜花,我就是绿叶衬托你的美丽;你是月亮,我就是星星点缀你的靓丽;你是茶叶,我就是白开水,我可以泡你吗?” 后听说那个女生直骂他神经病,我们都快笑成鸵鸟了。

我和他常在一起做的事情就是研究电子软件上的攻略秘籍。有我们天下无双在,就没有我们通不了的关。我们常常以此鼓励自己。而且无聊的时间就这样轻松的被我们打发了。

高二上完后他当兵去了,这圆了他儿时的一个梦。天知道他那幅吊儿郎当的嘴脸穿上军装会吓死多少人…… 唉…也算是为国家解决人口日益膨胀问题做了些小小的贡献。他写来的信上说,他已经改掉了好多恶习,现在俨然一幅军人的样子…… 看到这,我不由的笑了。

木木一点也不木

木木是我高中死党之二,他在学校女生群中可是注目的焦点。不过也难怪:长的酷似梁朝伟,发型像仔仔,打球像仙道,身材接近于史泰龙(是有点夸张,不过他是校体队的,有些肌肉也是再所难免)。总之,这小子艳福不浅。不过有一点忘了说,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女生们可不计较这些:“沉默才有内涵”,“这样的男人才更显成熟……”。天!我几欲跌倒,真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出于爱屋及乌的缘故,众女生对我也是关怀备至,让我不禁受宠若惊。他们那点花花肠子我还不知道?代话传情书就是我每天的基本义务。

当然了,木木还有一个特长就是电脑。理由有三:其一,我一直认为我聊天时的打字速度奇快,所有见过我打字的人都皆呼:哇SEE--太快了! 我的手指像是在键盘上跳舞--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木木的速度竟然差不多是我的两倍,这严重动摇我在我班“快字王”的称号。其二,上次由于我一时疏忽,不慎将QQ密码丢失,他帮我找了回来。其实我自己也用“天空葵”查找过,可都没成功,不知道他是怎么弄的。其三,他还自己做了一个网页,上传到了Interner上,名字叫“坏孩子的天空”,内容很不错,就是点击率不太高。据以上三点可知,他在电脑方面还是两把刷子的。

他经常自称天才樱木,感情却从不外露。就是这样一个不爱说话还长的有那么点姿色的人,学习居然奇好。他常在课堂上和老师争论,那时候的他和平时判若两人。别人都说他在课堂上更有魅力。

不过我和他在有些地方也是两个极端。我喜欢安妮的文章,清冷中流淌着城市中精致的爱情,哀伤的文字变的支离破碎,一个四处流浪的巨蟹座女子,诠释着宿命与告别。而他说那太过于阴郁,他喜欢的是韩寒的黑色幽默。我喜欢听的是王菲那天籁般的嗓音在空气中传播着忧伤的爱情。而他却喜欢张楚吼着: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有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爱用纸笔写东西,除正式文稿用电脑外,我几乎都是用手去写的。因为我保守的认为,只有感受到笔的沉重,写出来的东西才会有真情实感。而他,只喜欢在冷冰冰的电脑前用冷冰冰的键盘打着冷冰冰的字。他竟然还说我落伍,KAO……谁落伍,懒的和他争。给他点阳光他就灿烂,给他点洪水他就泛滥,等着哪天,让老太太抹红嘴唇,我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正所谓性格相异才会有更多话题,我们每天都过的丰富多彩。我喜欢和木木在窝里争的生活,我喜欢和所有的朋友分享快乐。

是的,很多时期都有很多不同的朋友。他们相对于漫漫人生路,是那么短暂的一瞬。就像流星,焰火般绽放绚烂的光彩,陪我们走过一段路后,带着美丽的弧线消失不见,但让我们刻骨铭心的是曾一同欢笑走过的日子。

感谢我的朋友们。尽管有的人我不知道你们现在身在何处,但我一直都会记得,在我成长的天空里,有你们划过的痕迹。你们像流星一样轻轻划过我青春的脸颊,让我懂得珍惜平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