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东阳相识于四年前的一个夏季的黄昏。
棕榈海岸,夕阳将晚霞撒满在无垠的沙滩上,棕榈树梢一片泛红,海面一片金色的辉煌,鹭鸶在天空盘旋鸣叫,嬉戏在飞溅的浪花间,涛声如鼓喧腾,归来的风帆似莲花朵朵。
在一处游人稀少的沙滩上,我双膝跪在渗着太阳余温的沙砾上,兴致勃勃地玩起孩提时代的堆沙游戏。堆沙是一种充满幻想的游戏,你可以用沙砾堆砌你想像的任何东西,我先是堆砌了各种想像中的船只,然后抹平再堆砌我喜欢的动物造型,不知不觉玩得投入,我开始用心堆砌一座宫殿,尖尖的屋顶,漂亮的拱型大门,其造型就像西方童话中白雪公主的宫殿。似乎觉得缺少点东方的韵味,我在宫殿的一侧又加了一具古老的风车,我喜欢这种回归大自然的建筑创意,既能体现中国的远古文明,又给整座建筑带来了一种意料之外的情趣,我在宫殿四周建了草坪,凉亭,还挖厂一个椭圆形游泳池。
宫殿很美,我数了数房间,有客厅、卧室、钢琴房,还有一面朝海的大凉台。对了,差点忘了,还少了间书房,书房应该紧挨凉台面朝大海,这样光线好,又能给写作带来灵感。
添砌了书房后,我点燃一支烟美美地吸了一口,一脸喜悦地欣赏着我梦想中的宫殿,它引人入胜,美不胜收,令我陶醉怡然……黄昏最后一抹夕阳撒在这座宫殿上,我想像着自己就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住在这座宫殿里,感觉美妙极了……想着想着,我甚至感觉到梦中的白马王子正向我走来……“噢,美极了?”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我刚要回头,说话的男子已弯腰俯下身来,“我要是你,就在这座漂亮的宫殿周围种上热带棕榈,”他用手指着宫殿四周比划着,“还有,你漏掉了最重要的一项设计,必须有一条通往宫殿的道路——你显然把白马王子忘了,没有路他怎么去会见宫殿里的公主?”说到这,他迅速瞥了我一眼,“现在有了,瞧,它应该是由美丽的贝壳铺成的小道。”一只光彩夺目的虎皮斑贝壳从他手心里嵌进了他说的那条通往宫殿的小道里,“好了,现在看上去完美无缺了。”他直起身来,拍了拍沾在手上的沙砾,朝我友好地一笑。
这时我才看清了他,一米八伟岸挺拔的身躯,不过三十七八岁,平头,高颧骨、脸庞修长瘦削,威严中透着高傲,五官极具雕塑感,细长的双眼透着霸气的眼风。穿着看上去很随意,蓝白条纹衬衫扎在白色的西裤里,但面料挺刮,给人一种身份不凡而又高贵的感觉。
他的肩上挎着一个帆布包,包上挂了个潜水用的潜望镜,显然地是来游泳的。他像当地人,因为他的普通话发音很标准,没有一丝当地人的口音。再者,南方的沿海城市很难有他这样伟岸的形体,他的气质也明显带着北方的阳刚味。
四目相视,他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但似乎又是那样的熟悉。
见到他最初的一瞬,我的心像被某一个坚硬的东西撞击了一下,他仿佛是一个在我心灵深处潜藏已久的影像,我有一种感觉,眼前这男人和我早已相识在另一个遥远的时空里,他的形象,他的气质,他的风格,完全默契了我少女时代就在心里出现过千万次的那个影像——是他,是那个秦楠无数次问过我,而我始终无法回答的那个他!
我站在他面前,我的大脑一片迷乱的空白,我发现,他也在与我的对视中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冲撞,这从他眼睛深处迸射出来的无数小星星可以感受到。
“对不起,请原谅我冒昧地闯入你幻想的宫殿,”他说完朝我深深地一笑,然后转身向大海走去。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力感极强,如同他那阳刚伟岸的背影,给人一种信心和力量。
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怦然心动,当我把目光从他的背影收回移到我的宫殿来时,那枚虎斑纹贝壳一下子摄住了我的心魂,它光泽亮丽,美丽无比,就像一个会说话的小精灵,在晚霞余光折射下冲我欢快地眨着璀璨的眼睛……我从沙里将它取出来,用指尖轻轻揩去沾在上面的沙砾,我发现,这不是沙滩上随意能拣到的贝壳,这种虎皮斑贝壳极为罕见,是贝壳类中的精品,只有在深海中捕鱼才能偶尔网到。我把它放在手心上,我发现,这枚贝壳的尾部钻了一个小孔,上面系着一把小巧的金钥匙,贝壳与金钥匙显然都有相当久远的来历了,它们看上去带有吉祥的色彩,有一种久经年月的磨砺所固有的亮度色泽。显然,那不是他随手弯腰俯拾来的,我得送还他。
我把它揣在手心里,贝壳的主人已经脱了外衣下海了,我向海边走去,他在水中简直像条蚊龙,仰泳、蝶泳、自由泳……每一种泳姿他都表现得无与伦比的精湛出色。
当我驻足在潮水拍岸的沙滩边静静地观赏他的泳技时,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看到他回头向我游来,“嗨,”他在水中朝我挥了挥手。
“嗨,”我扬起手中的贝壳向他挥动着,“你把它落在我的小路上了。”
“哦,看来是真的,”他走上了沙滩,只穿一条泳裤的他四肢结实有力,尤其是他那双腿,修长结实,健美而富有青春活力。
“那还有假?”我觉得他回答得奇怪。
“哦不,我是说,我从没有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忘掉过。”他从我手里接过贝壳,“谢谢。”
四目相视,我们都从对方的目光中感觉到了一种异样的光芒——那是心与心撞击出的火花。
这回,是我转身离开他。
“晦!”
我刚走出几步,便听到他的呼唤。我回过头来,他从原地快步向我走来“我认为它应该属于你。”他将那对贝壳递到我面前,我没有去接,这太出乎我意料了,“不,”我一时不知该怎么说。
他轻轻托起我的手,把这枚贝壳放进我的手心,“现在它属于你了——爱做梦的白雪公主——恕我这么称呼你。”
他的目光是坦荡霸气的,有一种不容抗拒的气势。“可——”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朦胧,很微妙。
“别对我说你从不接受陌生人的东西,”他说到这停顿了一下,嘴角绽出一丝连他都觉得不解的笑纹,“其实,我也一样,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给陌生人礼物——说礼物也许不太合适——我只是觉得它应该属于你,没别的意思,真的。”
“这礼物很美,真的,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贝壳。”我的心掠过一阵异样的感动,“还有,这上面拴着的金钥匙——它,一定很有意义——对吗?”
“是的,看到它就如同看到了我故乡的大海一样,”他告诉我他是青岛人,这贝壳出自青岛的大海。他外出时总喜欢把它们带在身边,“要说意义——它是外婆送给我的吉祥符。
他这一说,我把它还给他,“不,我不能接受,这——我不能!”
“为什么?”他并没有收回去。
“它太珍贵了,你——”我想说他怎么能随便把外婆送给他的吉祥符送给一个陌生人?但话到嘴边,我又咽了回去,因为,他脸上有一种不容拒绝的真诚与神圣。“外婆说,那上面的金钥匙能打开通往理想的大门。”
“谢谢!”我把这枚贝壳捧在怀里,有好一会儿,我们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了一种“缘”的东西。
“这么说你是来旅游的?”我问他。
“那么你呢——当地人?”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向我提出相同的问题。
“你说呢?”我觉得他像是有意地在对我守着一份妙不可言的秘密。
“我希望是这样。”他说着开始用他那细长的眼睛对我做快速的综合性的扫瞄。当时我的穿着很随意,T恤牛仔休闲鞋,一条齐腰长辫子不经意地垂在胸前,这打扮对一米七出头苗条体形的我,别有一番不同的韵味,我清楚自己的五官算不上漂亮绝伦,但身材却是出众的,连报社一位常为模特拍照的摄影记者都为之叹服,声言我的体形可以同中国一流的模特媲美。我则认为我身上最具优势的是我的肤色,从不化妆的我皮肤光洁如象牙,因此,不论出现在什么场合,我总是女性中最抢眼的角色,加上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风格独特的韵味,它有形于无形中,在我身上,谁都无法忽视这一点。
“你是模特?”他说完马上又自我否定地摇摇头,“应该说你更具备作家或画家的气质。”他的目光掠过我的指头,“如果我没说错,你还弹得一手漂亮的钢琴。”
他的判断力的确不凡,我那修长的十指曾使我在上大学时荣获大学生钢琴比赛一等奖。
我告诉他自己是一名写新闻的记者,但文学创作和绘画都是我的爱好,钢琴确实弹得挺漂亮,“我说,你可以挂牌给人算命——当大仙,准红!”
“是吗?”他笑得开心极了,“你能看出我从事的职业吗?”
我看着他,很难做出判断,他具备军人的气质,也不乏运动员教练的风范,你可以从他身上看到司法干部的影子,也可以认为他是个政府官员,甚至,你还能从他的目光中看到一个外交官的风度,但我却说不准他究竟从事哪一行?
再见的时候,他的身份对我一直是个谜,而他呢,似乎也有意对我执守这个秘密。
“再见!”我有一种说不出滋味的感觉。
“会再见的!”他握我的手相当有劲。
和他分手后,我有一种神魂走失的感觉,精神一直处于恍惚之中。我把那枚虎皮斑贝壳摆在我的书房案头上。
秦楠感觉到了我的迷失,我望着那一枚贝壳发呆的神情有一种中了魔的痴迷,他立刻意识到这枚贝壳的来历非同一般。然而,面对他的目光,我无法说出海边发生的一幕。我在想,既然什么都没发生——也不可能再发生什么——再说分手后他也许就离开了这座城市——那么就把它当成一场白日梦忘了吧。
第三天下午,我正在报社赶写一篇采访稿,值班记者冬冬推门探头朝我扮了个怪相,“听着,这里有位个子高高的、辫子长长的姑娘吗?”
“怎么回事?”
“嗨,头儿——我猜这姑娘准是你。”
冬冬朝我调皮地一眨眼,“是位先生,要我把电话接过来吗?”
一阵莫名的心跳掠过心际,我已经预感到了是谁。
“嗨,”电话那端传来他的声音。
“是你——真是你?”我的心涌到喉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别忘了我是‘大仙’,”他的声音充满了愉悦,“我根据你的特证打了五家杂志社和二家报社,这是我挂出的第九个电话,很幸运,我终于找到了你。”
现在我明白了冬冬刚才说的“个子高高的,辫子长长的姑娘”的原因了。
“怎么,你还没走?”
“我想我不会走了。”
“你说什么?”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这个城市的一名正式公民,你高兴吗?”
“高兴,”我嗫嚅着吐出这两个字,可我难于置信这是真的。
“再说一遍,好吗?”
“高兴,真的。”我感到一种莫名的眩晕和迷醉。
“谢谢!白雪公主,我想听到的就是这句话。”他在电话中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会儿我感觉好极了,你呢?”
“很好,就是觉得有点像做梦。”
“看来我说的没错,你的确是个爱做梦的小女孩。”他在电话里笑了起来,“嗨,白雪公主,可以请你一块度周末吗?”他停顿了一下,“今天是我来海阳市的第一个周末,你是我在这个城市里认识的第一位朋友,于是,我告诉自己非找到你不可。”
“你终于找到了。”
“是的,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你不会拒绝我吧?”
“拒绝什么?”
“一块度周末。”
“当然不。”
“这么说你答应了,告诉我,你喜欢什么——听音乐?上饭店?
还是到沙滩上玩堆沙游戏?我说,你有什么好去处?”
“去‘孤独酒吧’怎么样?”我脱口说出了我平常最喜欢的一个去处,那儿的排萧美极了,还有,我喜欢酒吧那宁静独特的氛围。
“‘孤独酒吧’?听上去很特别。”他似乎在用心品味着我提出的去处。
“是的,很特别,但我想你会喜欢的。”
“我想我会喜欢。”他说,声音低沉,但充满一种浓浓的深情,“就这么定了,一小时后,我到报社去接你。”
我们就这样第二次见面了,在“孤独酒吧”。
烛光、香槟、排萧、静谧入定的客人。没有嘈杂震耳的打击乐,没有眩目耀眼的激光灯,就像闹市中的一方净园。东阳对我说他的感觉好极了。“格调的确与众不同。”
我告诉他,我喜欢这里的排萧,那位吹排萧的中年男子给人一种流浪艺人的风格,他的排萧吹得相当迷醉,如同他那副痴迷的演奏风范——他总是眯着眼睛,从不打量来客,就像为自己的灵魂吹奏,曲子经过他的演绎都呈现出不同的风格。东阳显然也被他迷住了。
一曲《海滨之歌》把我们带到三天前初次相遇的棕榈海岸沙滩上,一切恍如梦中,“我还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呢。”
烛光下,他那细长的眼睛定定地凝视着我,“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希望再见面——从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感觉到了,所以,我认定我们会再见——记得分手时我是这么说的吧——嗯?”
他的目光对我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确切的说,是他身上所有的一切。我生平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感到不能自持,没错——他就是找梦里寻他千百度的那个朦胧的影像。如果说在海边分手我还有一种意识不定的感觉,那么现在我不会再让他从我身边离去了。他是我命运中的一颗星宿,是我生命中早已缘定的男人。是的!
我和他早已相识在另一个遥远的时空里,我等了他许多年,现在他终于出现了,这是上帝的安排,我要拥有他,属于他!
他感觉到了,他的目光仿佛也在和我说着同样的话。
一阵激情似火的缄默。我们在对视中完成了多年相知相盼的等待。
“认识你,真好!”他朝我举起手中的香槟。我也举起了酒杯,“我也一样,真的。”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把吉祥符给了你——潜意识中的我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人开启我心灵的这扇门——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东阳看着我,眼里闪烁着无数小星星。
我们喝干了杯中的酒。女老板走过来为我们重新斟满。
“知道吗,你走了以后,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你叫什么?在哪个报社或杂志社当记者?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一个白日梦,因为我无法想像自己会把珍贵的一枚贝壳送给一位陌生的姑娘。整整三天,我像掉了魂似的心神集中不起来——幸好还没正式接手工作。于是今天下午我开始行动,我得证实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我非得找到你,我想知道这个拿走我贝壳的姑娘究竟身上有什么魔法?要知道,这辈子我从没被哪个人诱惑过。”
“你是说我在诱惑你?”
“是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的眼风有一种迷醉,“你的确与众不同。
我没对他说这些天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我有一种处在半梦半醒之中的感觉。毕竟,这才是第二次见面,对他我还一无所知。
他的目光太敏锐了,一下子便感觉到了这一点,“你一定想知道我在哪工作?干哪行?那么现在让我来说给你听,单位在市委,职务是个不太讨人喜欢的秘书长——我是说对你这样一位充满幻想的理想主义姑娘,一定不太喜欢太浓的政治色彩,对吗?”
市委秘书长?他确实具有器宇轩昂的政治家风范和权力者的威严和尊容,尤其是那平头和敏锐的眼光——十足的霸气。这家伙会有一番辉煌的作为的,只要给他一个支点,他会转动整个地球的,他有这种叱咤风云的气势。他说的对,我不喜欢政治,甚至对政界没有好感。
“我十六岁当兵,三十多岁当师长,部队减编,我回到青岛干了二年,然后到中央党校进修,鬼使神差,天晓得怎么把我给十万八千里地弄到这个城市来了。”
“是命运——你相信命运吗?”
“原来不信,可这会儿有点儿信了。”
“为什么?”
这时,排萧子吹奏起举世名曲《魂断蓝桥》。这是一首华尔兹旋律的曲子,很美,他起身拉过我的手来到酒吧一角的小舞池,“我喜欢这首曲子,很美,美极了。”他把我紧紧拥在怀里,我能感觉到手的力量和他身上释放出来的那股十足阳刚的男子汉魅力,我们陶醉在梦幻的旋律中……“现在你明白为什么了吗?”他在我耳边悄声说道,“我一直在冥冥之中期待着一个人,感谢命运,我想这就是上帝安排我来海阳市的秘密——我想我已经找到了。”
“是的,多少年来,我也一直在冥冥之中等待着一个人,感谢上帝,我终于等到了。”我把身子紧紧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吉祥符带给我运气,那把金钥匙把我带到了理想的白马王子面前,“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不会。”三十多年来,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爆发出如此炽烈的情感烈焰,我们就像相互寻觅已久的两颗星球,虽然错过结合的季节,但还是在命运的轨道上相遇了——这迟到的碰撞点燃了我们渴慕已久的爱情火焰,其燃烧是疯狂的,我们都有一种让自己融化于对方的狂热……因为他,我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作爱情。
不知为什么,我莫名地就喜欢上他这种霸气。这是一种难于解释的情感问题,我生来最恨别人在我面前骄横霸气,可这会却心甘情愿地让他以霸气征服我。
舞曲结束,我们回到座位上,他换了一种姿势看着我,我发现,他那张雕塑般的脸庞笑起来很迷人,所有的力度线条都显示出一种温馨的柔美。
“你吸烟的姿势很美。”他用心看着我,”“关于你,能对我说点什么吗?”
这时候我才猛地想起,我已有了自己的家,而他也在无意中透露出他有一个爱幻想的女儿……我的大脑突然有一种断裂,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悲哀向我袭来,“你想知道什么——事业?婚姻?过去还是未来?”我的声音颤颤的,我感到冷,冷极了,“我想回家。”
“回家?”听到我的话,他恍若梦醒似的一怔。
刚刚燃烧起来的爱之烈焰一下子冷却到极至,我全身打摆子似的颤栗起来……而他,也陷入了极度的痛苦和迷惘。
离开酒吧,一路无言。分手时,他轻轻扳过我的臂膀,“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我摇摇头避开他的目光,“我害怕结局,真的。”
“结局?”他落在我臂膀的双手下意识地攥得更紧了,“看着我——白雪公主,我们相爱了,这就是结局。”
月华如练,四野宁寂,我能听到彼此心的律动——呵,这迟到的爱!
“你哭了,”他轻轻揩去我眼角的泪水,“对不起,我太自私了,好吧,现在我就送你回家。”
我摇头拒绝了,“谢谢,我想一个人单独静一会儿。”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他从随身记事簿上撕下一张纸,在上面写下他的电话递给我,然后转身离开,我目送着他的背影在眼前消失,泪,潸然而下……回到家,已是深夜两点,秦楠一脸的不安,我从来没有在外呆到这么晚过,“你怎么啦?”他发现我脸上的泪痕,“告诉我,出了什么事?”
我摇摇头,一个人来到了书房,我睡不着,我想单独一个人静静地呆着。这三天发生的事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我十分清楚,这只是开始,案头前的那枚虎皮斑贝壳在灯光的折射下释放着梦幻的光泽,它们就像有生命的小精灵,正冲着我狡黠地眨着眼,我仿佛听到它们在对我说:你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你终于通过这把金钥匙打开了爱情的门扉,找到你心中的白马王子……我一直神情恍惚,秦楠怎么也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位留美医学博士,他的生活可以说一直是在学校和实验室里度过的,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父母均是高级知识分子,他是独生子,长得一表人才,嫁给他可以说是所有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他待人和善,善解人意,和他结婚三年我们从没红过一次脸。他是我生活中唯一的一个男人,在与他结婚前,我的情感生活是空白的,与他结婚后,我的世界也不存在其他男人介入,所以,他对我从不存在这方面的戒心。
但是,我们的婚姻生活却不能称之为成功,它堪称圆满结合,却是一种遗憾的美丽。我们相敬如宾,从相识到走上婚礼圣堂中的半年中,应该是最为浪漫的恋爱季节,但我们却没有这方面的冲动。
我们认识在一次沙龙聚会上,秦楠刚留美回国,年轻的博士头衔自然是姑娘们追逐的目标,再加他斯文儒雅的学者风度和气质,以及作为学术界权威人士的独生子,并与父母共同拥有一座单门独户的小洋楼,条件的优越使许多追求他的姑娘望而生叹,而自视清高的他更是不把她们放在眼里。
然而,他却对我一见钟情,认识的第二天,他便通过他的朋友找到了我,约我去听了一场音乐会,听完音乐我们到咖啡厅喝咖啡,喝咖啡的时候,他让侍者送来一支红玫瑰,我明白这支红玫瑰的意义。
我没有拒绝,但不知为什么,我却没有初恋情人的那份激动。
那天分手时,他显得亢奋激动,在他吻我的那一刻,我大脑里闪现出的却是另一具朦胧的影像,这影像使我下意识地拒绝了他的吻。
几次下来,他心中那爱的火焰冷却下来:“告诉我,是不是你已有了别人?”
“别人?不,没有。”我说的是真话。
“那么,是我令你失望?”
我摇摇头,他是个优秀的男人,他的综合指标项项够得上“A”,如果这样的男人再令女人失望,那么这个世界就不该有男人存在了。
就在我们领取了结婚证的那一天,秦楠认为我再对他执守冷淡是没有理由的,“米路,既然你接受我成为你生活中的伴侣,你就该打开心扉之门让我进去,哪怕是坐坐看看,我无法忍受终日在门外徘徊的痛苦。”
“可我并没对你隐瞒什么。”我也觉得委屈。
“那就把大门打开,好吗?”
“秦楠,别逼我,我并没有做错什么?”
“你没有错,米路,我只是觉得这样对我不公平,我受不了你眼睛深处那个无形的影像的抗衡,真的,我受不了。”
“可他并不存在。”
“是的是的,正是因为他不存在,所以我才觉得你这样对待我不公平。”
“对不起,秦楠,我想抹去他得有一段时间,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这你理解吗?”
“我想,这也许就是偶像的力量吧?”秦楠无奈地一笑,他点到了问题的实质,我不得不承认,他要比我更清楚我自己。
我得感谢秦楠的善解人意,他不愧是个有涵养的学者,从此以后,他始终没再对我提起这个影像,他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着我向他开启心灵门扉的这一天。
他怎么也没想到,三年的等待会幻灭在半路上杀出来的一枚虎皮斑贝上。
我的心灵在进行着一场痛苦的厮杀,我害怕伤害秦楠,但我更不愿失去从心中复活的影像——他是我执守渴盼了十几年的偶像呀!
我没有勇气告诉秦楠发生的一切,也没有勇气拨通他写给我的电话号码。我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
终于有一天,我下定决心,我必须找他一谈,必须了却这种可怕的相思。可当我拨通电话时,接电话的却是一个年轻的女声,“您好,市委秘书办,您找谁?”
找谁?天哪,真是天大的疏忽,我竟不知他叫什么名字。
我放下电话,一阵迷乱的空白。
我一直在办公室坐到夜幕降临,整个报社除了值班的都走了。我一支接支地抽着烟,整个人都抽得麻木了,办公室烟雾弥漫,我站起身来到窗回想透口气。上帝!我的心一阵狂跳,在窗口对面的马路上,一个男人倚在一根电线杆上抽着烟,虽然他戴着一副墨镜,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他的平头,那伟岸的身躯,早已烙在我的心中。
就在我凝视他的当儿,他似心有灵犀地抬起头,四目相遇,我的血液有一种凝固的感觉,而他揿动打火机的手也在这瞬间僵成一种定格的姿势……他的面庞明显憔悴了许多。“嗨,你好。”
他告诉我,他已站了整整两个小时了。传达室的值班老头不让他进去,因为他无法说出他要找的人的名字,“我努力向他形容你的特征,可适得其反,他把我当成一个马路无赖了,只差没叫保安抓我了。”
他这一说,我们忍俊不禁,笑过之后,是一阵无言的缄默。“我叫东阳。”他先开了口。
“米路。”我的心一阵凄迷。
夜幕降临,路灯亮了起来。
“一块吃晚饭,行吗?”他说,这会儿回单位食堂也没饭吃了。我们在附近找了一家饭店。
他叫了几样菜,但我们都没有胃口。
“陪我散散步,好吗?”
我点点头,我无法拒绝他。
不知不觉中,我们来到了第一次相见的棕榈海岸。我堆砌的那座宫殿早已不见踪影,但海风依旧,涛声依旧。
“忘了我吧,东阳,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好吗?”
“结束?不!别欺骗自己了,米路,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忘不了我,就像我忘不了你一样。”
“可它必须结束。”我的眼前闪过秦楠。
东阳轻轻扳过我的臂膀,“你真是一个傻瓜,抬起眼睛,让我看看你是否能做到不在心里想我?”
“不,东阳,别这样,”我想避开他的目光。
“你哭了,你的眼泪告诉了我你的答案……别动,我要告诉你我的答案,”他说着在我泪眼上印上深深的一吻……我全身颤栗,一种从未有过的迷醉袭向周身每一根神经,每一条血管……“现在你还说把我忘了吗?”他把我紧紧拥在怀里,我看到他眼睛深处的无数小星星在闪烁,我开始用心地数着,“五颗,十颗,……懊,我数不过来了,它太多了,多得让我眩目……”“听着,小傻瓜,世上唯有一种用数字数不清的东西,那便是爱情的星空。”东阳在我额上印上一吻,“我爱你,米路。”
“我也爱你,东阳。”
东阳轻轻地吹起口哨,吹的是《蓝色的爱》。他双手随意地插在裤兜里,我挽着他的胳膊,沿着月光下的沙滩漫步……东阳的口哨吹得好极了,我从小就喜欢听口哨,在我情窦初开的少女时期,我希冀的第一个梦想便是这样一个画面:在海边,我紧傍在一位双手插在裤兜里的英俊少年身旁,听他悠悠地吹着口哨,与他倘徉在爱的沙滩上……这梦中的现实使我陶醉,我忘却了刚才的痛苦。
“还想听吗?”
“嗯!”我使劲地一点头。
“想听什么?”
“《月亮河》、《雪绒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还有《教父》、《绿袖子》……”我一下子点出我最喜欢的几首曲子,这些曲子都能用口哨演绎出最好的效果。
东阳一一为找吹奏。
“你从哪学来的?”我为他的口哨所迷醉。
“当兵那会儿学来的,我在军马场当了两年兵,我们的连长是位维吾尔族人,他的口哨吹起来那才叫绝,连狂奔的骏马都会为之驻足,竖耳恭听,甚至随着他的哨声走起舞步。”
“当真?”
“夸张了点,不过确实很神。当时,军马场生活极为单调枯燥,如果没有他的口哨,我很难想像怎么度过那两年,”他深深地吁了一口气,“现在想起来,那两年的时光是很值得回忆的,蓝蓝天空下无边无际的大草场,你骑在马背上吹着口哨。”
“后来呢?”我看到他眼里闪烁着一种异样的光彩,那里面一定还有着许多关于他的美妙故事。
“后来军马场解散,我回到了山东某军野战部队坦克团,驾驶了两年坦克,当了排长后,被作为苗子培养后调到军部,从连长一直于到团长,那会儿,可谓青云直上,一年一级军衔,风光极了,那是我人生中最为得意的一段历史。”
“是吗?”我的目光透着另一层意思,他马上感觉到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鬼丫头,你听着,我从马场连长那儿学来的口哨的确诱惑了不少小女兵。”
“有故事吗——我是说爱情故事?”
“你希望有吗?”他刮了一下我的鼻梁。
“不,”我摇了摇头,“否则我会嫉妒的。”
“还真没有,”东阳耸了耸肩,“不过,渴望爱情的念头还是有的,别忘了,那会儿我可是一个青春勃发的大小伙子。”
“说来你也许不相信,大概是受了父母的影响,我从小就渴望当一名将军,我的父亲是个大校,一位赫赫有色的军长,遗憾的是他五十岁那年患了严重的脑血栓,从此长期住院,失去了他当将军的理想,于是,我就发誓一定要实现父亲没实现的夙愿。我把所有精力都投人在工作上,所以晋升得很快,二十八岁那年便当了团长,是当时陆军当中最年轻的团长。”
“真遗憾,”我耸一耸肩,“我还以为你一定会娶一个女兵当妻子呢——我是说你那么崇尚这项职业。”
东阳听了我的话沉默了片刻,他看了看我,然后把目光投向大海,“她是个女兵,确切地说她曾经是个女兵,”东阳说着自嘲地一笑,“现在她是外交部的一名外交官。”
我没想到自己无意的一句话竟对上了他的爱情故事。
“她——好吗?”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问这些。
“她死了。”
“什么?”
“我指的是她的爱情——在我心中死了,尽管她还活着,但对我来说和死了没什么两样。”东阳冲着我瞪着可怕的眼睛,“关于她,以后请别再提起,听到了吗?她死了——你懂吗?!”
我后退了一步,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我懊悔刚才对他提这个问题。
“对不起,米路,”东阳朝我歉意地一笑,“都过去了,我不该对你发火。刚才我们说到哪?将军梦?是的,我最为遗憾的就是没能实现这个梦——因为部队减编,我们的这个师划归司令部,司令部是个集团军,关系错综复杂,高干子弟云集,个个都怀有将军梦的野心,也许是因为自知之明吧,我就这么结束了军人生涯。”
“是很遗憾,不过,从政对你也可以实现另外一种理想——当市长、省长、国家主席,难道不是吗?”
“哈,小丫头,你的野心可真不小呀!”他显然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说说看,我能达到哪个位置?”
我思忖了一下:“将军的级别和省长差不多,我想,你这个梦还是可以实现的——当省长怎么样?”
“可以试试,”他说着用他结实的右臂把我揽在他的身边,莫名地,我的心沉落了下去,我刚才不过是和他随便说说,我压根儿不希望他走仕途。
“嗨,你怎么啦?干吗不高兴?”他觉察到我的情绪变化。
“你就真那么想当官?”
“为什么不?”他把目光移到我脸上,先是不解,突然有所大悟地笑了,“别担心,我要是当市长,一定不会像你想像的政客那样虚伪,我会当一个正大光明的好市长的,真的。”
我说不上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在后来失去他的时候,我才明白,当时我就有了这种不祥的预感。
“噢,瞧我们——好像我已当上了市长似的,”东阳突然调侃地笑了起来,“和你在一起,我也变成了一个爱幻想的大男孩了……”就这样,我开始了与东阳的频繁约会。
我们相爱了,爱得热烈,爱得疯狂……
这一切自然瞒不过秦楠,终于有一天,我们面对现实做了一次开诚布公的谈话。
那天,我正坐在书房里把玩着那枚虎皮斑贝壳,秦楠走了进来,为了不让他父母知道,他轻轻地掩上门。
“你终于等到了他——那影像,对吗?”秦楠面对我坐了下来,他试图想挤出一个轻松的笑来掩饰他内心的痛苦,但没有成功,那笑扭曲了他温和的脸庞。
我的心一阵抽紧,因为内疚:“对不起,秦楠,我抗拒过,但……”“我不知道,秦楠,我真的不知道,他来得太突然了,我从来没想到他真的会出现,可他出现了,我——”我避开他的目光,心,乱极了。
“他爱你吗?”
“是的。”
“你想过离开我吗?”秦楠的目光在我和贝壳之间移动着。
“我不知道!我想,这一切也许取决于他。”
“这么说,他也是个有妇之夫?”秦楠的眼里掠过一丝鄙夷。
“秦楠,这和他没关系——我是说问题在于我。”
“我并没有谴责你的意思,要说问题,应该是我,这三年,也的确难为了你,我一直让你感到失望,对吗?”
“不,秦楠,这不是你的错,不是。”
“也许,我们都没有错;也许,我们都错了。但不管怎么说,问题还没有糟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我说的没错吧?”他见我默认了他的说法,便站起来走到我身后,我感觉到他双手轻轻落在我的肩膀上,“给我一次机会,米路,我爱你,真的!我不想失去你。”
说完,他转身走了。
我知道自己对不起秦楠,我希望事情有个结局。我爱东阳,我从心里渴望和他生活在一起,但东阳似乎更热衷于他的仕途,在短短二年时间,他从秘书长升任为副市长,我知道他爱我,他对我的爱与日俱增,除了我,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走近他。
但是,东阳从不和我谈结局。我想,他也许不想伤害秦楠吧。
他也从不对我谈他和妻子的事,我不知道他对未来有何打算。
可我不想再这么下去,我得和秦楠分手,既然我不爱他,就没有理由让他继续受到伤害。
当我对秦楠提出分手时,他显得平静多了,“从一开始,我们的婚姻就错了——一个美丽的错误。”
美丽的错误。是的,这话形容得再贴切不过。
“我很遗憾,或者说一种悲哀,这么些年我一直就没走进你的心里看一看,坐一坐。”秦楠向我要了一支烟点着,“现在你要走了,我想送你一样东西,”他被烟呛得一阵猛咳,我看到他取出一个红色丝绒的桃心首饰匣子,他为我轻轻打开,里面是一只镶着钻石的白金戒指,戒指背面刻着我们俩人的英文缩写字母和我们结婚那天的日期,“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可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如果结婚那天我把它套在你的无名指上,我们的情况是不是就不会出现今天这种结局呢?传说戒指能套住一个人的心,当一个男人把戒指套在他所爱的女人手指上时,这个女人便永远属于他了。”秦楠说出了我一直潜藏在心里而没有说出的话,“知道我当时怎么想的吗?我之所以没在那天为你戴上这枚戒指,是因为我感到你还没有接纳我,所以我临时放弃这项婚礼中最重要的仪式,我想留到婚后,留到你接纳我走进你心里的那一天再为你戴上。可我还是没能等到这一天。”
我没想到会是这样,当时我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婚礼上秦楠没为我戴上结婚戒指?按理他在西方生活过那么多年,是应该懂得戒指在婚礼上代表的意义和重要性的。现在我才明白了为什么。
“收下它做个纪念吧,”秦楠把这枚钻戒递给我,但我拒绝了。
它就像我从来不属于秦楠一样,我没有资格收下它。它太沉重了,那是秦楠的一颗心。既然我没有珍惜秦楠,那么这颗心也就不该属于我——我对不起这颗心。
秦楠没有坚持,他一句责备我的话也没说,他的豁达令人仰视,“我在想,他一定是一个相当优秀的男人。”一直到分手,秦楠始终不知道我爱的人是谁,这也正是秦楠让我仰视的一种高贵品格。
我也始终没对秦楠说出他是谁,因为这对我和秦楠已没有任何意义,我告诉秦楠,分手并不是为了他,是为我自己。
“这么说他并没有打算和你结婚?”秦楠大惑不解。
“我想是的,”我的心一阵抽紧,这个问题曾经一直困扰着我,开始,我们似乎都在回避现实,更愿意把这场爱当成理想的梦幻来享有,但到了后来,我希望我们能缔结婚姻,可东阳始终没有对我做出这方面的承诺。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我们之间的爱。我之所以离开秦楠,是因为我不忍心伤害他,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对秦楠太不公平了。我也不是为了通过了断这场婚姻来对东阳施加某种压力……我只是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至少能使秦楠得到解脱。
我们就这么分了手。
“祝你幸福,米路——多保重!”
“谢谢!”两行泪水如泉而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