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叫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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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在你的梦里歌唱

我在你的梦里,飞跃了

那一片白压压的樱花林。

化作那一朵最妖娆的玫瑰,

在你子夜的梦境里。

歌唱到天亮。

又做梦了。

梦里有一片深蓝浩瀚的海洋。在蓝成幽幽的墨黑色的苍穹之下,卷起高高的海浪。一浪重叠着一浪,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溅起无数细碎的水珠。海和天交织在一起,混沌的。像是回到了盘古开天辟之前,天地万物即将分裂的前夕。平静中隐忍着一触即发的强大力量。

水珠破碎的声音。

清晰而钝重的,布满了整个梦境。

她从黑暗的深处走来,全身****,似是绽放的花朵,绚丽而孤独,带着摇不可及的寒冷和潮湿。她的脚迈过柔软的沙滩,奔向大海,去寻找浪花的覆盖。每向海的深处走进一步,她的笑靥就愈发的甜美。她终于奔跑了起来,脚下扬起细碎的沙砾,跟着她舞蹈。她是那么的快乐,迫不及待的想投入海水温暖的中心,以一种决绝的力量。

她说,小薇,跟我来吧。

她说,我喜欢水,那是最温柔的抚摩。

幽蓝色的海水,一点一点的将她美好的身体吞噬。她迷恋的想体验这种柔软的触碰。小薇,这里真温暖,我找到我的家了,真正的家。她说。在海水浸过她的全身的前一刻,她向着渐渐分开的海天交接的地方,仰起一张似花一样妖艳的脸,露出最后的微笑。那一刻,在蓝色与蓝色交织的边缘,有一束刺目的光线,突派的照射到她向着天空的脸,有一颗钻石般璀璨夺目的光泽。

是最后的一滴眼泪。

几年前,她曾做过同样的梦。那时候,她和林雅璐还是在一起的。后来,在冗长的一段时间里,她不再做梦了,对这个梦的记忆也在时间的洗涤下被冲淡了,只留下一点点残余的痕迹。只是最近,自林雅璐消失以后,她不断的反复的做着这样的同一个梦。这让她感到非常的惶恐,她仿佛看到宿命这个强大的力量,正在一点一点的靠近她,似乎可以嗅到死亡逼近的味道。

她不再躲在阴暗潮湿的阁楼,不分白天和黑夜的等待了。她发疯似的到处寻找林雅璐。每一个喧嚣震天的迪吧;每一个暗影交错的酒吧;每一个灯火阑珊的河畔。只要是之前听林雅璐说过的地方,她都一个不留的找遍了。而每一次的希望都在一次比一次强烈的失望中,变得渺茫。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这样的恐惧来自她内心的最深处的温泉——她害怕它们即将干涸。

她感到它们在逐渐的冰凉。

林雅璐,是你快要离开我了吗?她预感到她的亲爱在匆匆而过的每一个下一秒中,将她疏远,即使是伸出双手,也再也触碰不到。空空的手心,是水的温度。

她再次见到了林雅璐。

她躺在河边柔软细碎的沙砾中,紧闭着双眼,头发凌乱。曼妙的身材臃肿得像怀胎十月的妇人。她的身上穿着妖娆的雪纺裙,轻盈的裙子已经面目全非,那大朵大朵红色的花纹,已经模糊不清,褶皱在一起,紧紧的贴着她遍体鳞伤的身体。她的皮肤是惨白的,有的地方甚至已经脱落,散发出腐烂的气味。

是的,她是在腐烂着。她的皮肤,她的血管,她的心脏,所有的都在腐烂着。一寸一寸的慢慢烂掉。仿佛是一朵曾经妖艳无比的玫瑰,被烧灼后留下的卷曲丑陋的花瓣。她仰望着天空,朝着蓝色的边尽,似是在微笑。

她终于彻底的离开她了。和她爱过的那个名叫小薇的女子,断绝了所有的纠缠不清的联系。那曾经的暧昧,曾经的伤心,曾经的浓烈,都在她停止了呼吸的刹那抛向了云的顶端。

二十三岁的年华。

承载了太多的苦难,眼泪,疼痛,现在,她终于解脱了。这具让她厌恶的躯壳,终是可以将它给彻底的丢弃了。林雅璐,你可以睡了,安静的睡觉,再不必担心黑暗的魔鬼会将你惊醒,再不用整夜整夜害怕的哭泣了,也再不用歇斯底里的尖叫了。好孩子,你睡吧。

林雅璐,我的亲爱,你终是做到了, 让我痛了,痛到心脏麻木。将我心中最后的温泉残忍的抽干,让它烂掉,死去。我不哭,我不会哭,我要陪着你,陪着你去那一片蓊郁的樱花林。那里盛开着初春乳白色的樱花,风吹的时候,会落下很多的花瓣。我们要躺在一片青绿的草坪上,透过树枝的间隙,仰望蔚蓝的天空。明艳的眼光倾泻下来,留下点点班驳的光亮,打在你如花的笑靥上,会很温暖,你就不会冷了。

我们都不会冷了。

她记不得是谁将匍匐在林雅璐身上的她给拖起来,强行的把悲痛欲绝的她给带走,她记不得了。一切都像梦一样,但愿这真就是一个梦而已。梦醒了她还会听到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呼唤着她的名字,一声声的呼唤,小薇,小薇。一直叫到她们都老去,叫到她心疼。

那唯一渺茫的希望消失了,泉水干涸了。

黑夜。黑夜。

小薇二十三岁的那年。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新闻。林雅璐,女,二十三岁。跳水自溺而死,死亡鉴定时间为四十七小时之前,凌晨两点左右。自杀死亡。

小薇。

我想我再也不用担心每一个明天的到来,已经没有今天明天黑夜白昼的区别了。对于我来说,这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我想现在的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胆大的女子了,没有任何的东西会让我感到恐惧,包括死亡。我的骨髓里流淌的是蓝色的血液,太过于寒冷。爱我的人,我爱的人,都会被我伤害,都是在无形之中。而我也终是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我是擅长自残的女子。

是会让你疼痛的女子。生活在边缘,迷恋着边缘。我终于变成了你的样子,是你喜欢的样子。

我穿金色的皮裙和文胸,要镶嵌着闪烁的亮片那种,这样才会吸引所有的人的目光,扎得他们的眼睛疼痛。我站在迪吧灯影交错的深处,狂野激情的舞蹈,放纵不羁。像是关在铁笼里的野兽。我知道我是舞台上最妖艳的皇后。

我抽苹果味道的DJ,让烟雾烧灼我的喉咙,不停的咳嗽。有薄荷的味道,那是你喜欢的。

我听摇滚,激烈的音乐,寂寞的鼓点,华丽的吉他。持续着听,听到大脑麻木,耳朵产生幻觉。

我想我就是你了。

林雅璐,我就是你。我是小薇。

小薇,你终于成为林雅璐了。你再不用去广告公司上班,也再也不用在夜晚沉溺于文字了。你变了,变成了另外的我所不认识的小薇。你近在咫尺,却似是远在天边。我在夜里听到持续的喧嚣的音乐,你在楼上走动的细碎的声音,如此的熟悉。我也听到你躲在床角,歇斯底里的哭泣,穿透了夜的羽翼,似是绝望的哀鸣。你依然寒冷,却又迷恋着寒冷。那是你骨子里的气息。

小薇。你终是不可能属于我的。

晨淡。

他每天都会看到她,穿着圆领的针衫,磨出须线的牛仔裤,套一双沾满了尘埃的球鞋。脸色惨白,死一样的寂寞和淡漠。她愈发的消瘦,领口露出的锁骨高高的凸起,仿佛随时准备着飞翔。她的身体单薄,衣服套在她的身上松松垮垮的,风起的时候,微微的鼓起。在光线模糊的楼道里,格外的孤单和落墨。

有几次 ,他去楼上看她。都看见他卷缩在床角,****着双脚,有斜靠在墙壁上,不停的抽烟,不停的咳嗽。她是不开窗户的,暗蓝的窗帘紧紧的垂下,天窗也是关得密不透风。暗灰色的墙壁,陈旧的摆设,让房间如同地狱,只有那点闪烁的香烟的火焰,在一片颓废中跳跃。她就这样把自己躲在暗无天日的黑暗中,纹丝不动,只在烟雾中看见一个人型的影子。

他关上了门,默默的走开了。他想他也有心疼的毛病了,心疼那个宛如黑夜的女子。

她的确是会伤害自己,也会伤害别人的女子。

阁楼的角落堆放着颜料,画笔,调色盒等美术用品,凌乱随意的散落着一些管装的颜料。都蒙上了一层细碎的尘埃,她的手指也在这被遗忘的角落里变得僵硬,失去了从前的灵性。她想她再也不是会作画的女子了。

在林雅璐带回来的行李箱里,她又再度看见了她们大一的时候,去四川的毕竟写生时画的作品。夜雾弥漫的乡村,低矮破旧的房子,山和树都被朦胧,看不清楚的微小的野花,一个长发的女子,****着一片洁白的身体,抱着膝盖坐在山顶凝望,眼神迷茫黯淡。风搅乱了她的长发,深邃暗蓝的天空衬出她的肌肤愈发的洁白。

小薇,我愿意做潮湿你的水。

仿佛是从遥远的另一个世界传来的最美妙的天籁之音,穿越了几亿光年的距离,来到了她的身边。她想起了梦里的林雅璐,她纠缠不清的长发,海藻般浓密的披散在肩膀上,眼神哀怨,似乎是在哭泣。她总是会用那双幽蓝的眼睛凝视着她。而现在呢,她再也不动了。她决然的走向了水的深处,走向了死亡。她死的时候在想什么,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那是多么强大的力量才会使得她如此坦然的去面对死亡,在最后的时候仍然微笑着。她迷恋着水。因为她迷恋的女子曾经说过,水是最温柔的抚摩。

她用手指摩挲着雕刻着海浪花纹的精致的画框,深邃的眼底,凝视着画面中那个傲视孤单的女子。她看起来真的很像一株诡异的植物,在夜里发了疯似的生长。

她记得她和林雅璐在时阁很久后的见面,她帮着提着重重的行李箱,问她里面装的什么时,她微笑着不说话。她终于知道,在这几年林雅璐漂泊不定的生活里,一直都是这样的一幅画在陪着她,只因为画中的女子是一个叫小薇的女子,是她此生最迷恋的女人。悲伤在顷刻之间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她感到自己是如此的绝望,绝望。

爱她的人都走了,宿命注定会让她悲哀的生活着。她抚摩着自己冰凉的身体,觉得厌恶它,她憎恨这天生就冰凉的血液,似乎是它夺走了她爱的人。她拿出一只DJ,苹果味道的,深深的吸着这拙烧着喉咙的烟雾,口腔中有冰凉的味道,那是她和林雅璐都迷恋的。那一点点烟头微弱的亮点,在黑暗中闪烁,发出萤火虫般的恍惚的光线。她看着这点光线发呆,突然打开了火机,那那幅画给点燃了,她看着它一点点的化做灰烬,看着它在明亮的火焰中萎缩,变成丑陋的颜色。她的脸在火光中微笑,似是一朵盛开着的花朵。

林雅璐,我的亲爱,你不要害怕了。林木,你也不用再孤单了,我们都会在一起的。她说。

在那一团红色的火焰中,她憔悴惨白的脸庞似是得到充沛的阳光,显出鲜亮的光泽。一圈圈的荡漾开去,凝结在黑暗中。

天空都像是被这光线给照亮了。

天气开始转凉了,接连着几天,成都的天空都是隐晦暗淡的,见不到一丝白色的云朵,风吹在脸上了冰凉的感觉。

小薇决定去一次远行,到一个有海的地方。林木曾经告诉过她,他的家乡有一片蔚蓝浩瀚的海洋,那是地球上最清澈的眼泪。而林雅璐也说过,她最喜欢水,水是最温柔的抚摩。

临行前,她把阁楼收拾了一次,仔细的跪在地面擦洗着地板,让灰暗班驳的地面又有了温润的光泽。又把前段时间乱仍乱放的物品都重新安放整齐。垂下来很多天的窗帘也重新拉开,从打开的窗户里吹近来的风,格外的惬意。她有去花店买了一大束的玫瑰,鲜艳妖冶的颜色,有浓郁的芬芳。她把它们都放在了一个长颈的玻璃瓶里,这是个极其好看的花瓶,透明的颜色,有乳白色的细碎的花纹,透过玻璃,可以看见瓶中隐约的请绿色的树枝。她最后一次给阳台上一那一盆已经长大很多的仙人掌浇水。它的颜色苍翠,生命在它的眼里亦是浓烈的。这湓仙人掌自她买来之日起,便是很少去照料它,她当初选择它,也正是因为考虑到这点。它亦懂得了要自己爱惜自己, 在某的方便,它甚至比小薇做得都还要好。

她的阁楼看起来依然是干净舒适的。它给了她那么多的快乐,也包容了她的伤心,失落,眼泪……次,该是最后一次了吧。

亲爱的阁楼,这该是最后一次了吧。

该是向你说再见的时候了。

或者是这是最后一次。

要带走的东西并不多,一个挎包足够了。除了一些生活的必须品,苹果味的DJ,火机和为数不多的钱,她并不准备带走其他的任何的物品。包括床头的她爱的人的照片,这根本是用不上了。是的,他们就快到另一个世界相聚了。

我的亲爱, 从此爱会伴随在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

隔夜后的早晨,天蒙蒙亮。天空中的黑色还未褪尽,天边是一片微白。这是个黑夜与白昼,寒冷和温暖交织的暧昧的时刻。空气中有温润的芬芳,送来晨曦中特有的甜蜜的味道。她特的穿了一件暗红色的雪纺裙,轻盈的面料上有细碎的花纹,迷离的盛开,异常的妖娆。她记得自己很久没穿过这样的鲜艳的衣服了,一直都是肃静淡漠的黑色为主调的上衣,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一副糟蹋的模样。她在大的穿衣镜前转了几圈,觉得还缺少点什么。于是又化了淡淡的妆,在久未见阳光的苍白的脸上,涂抹了些须蔷薇色的胭脂。待她再次出现在镜子前时,已经时已经是一个成熟光鲜的女人了。她露出满意的微笑,背上了挎包,最后一次深情的环视了她的阁楼,毅然的走出了房间。

很快的楼道里发出咯吱作响的呻吟。她踩着颜色班驳的灰暗且蒙上上了一曾细碎尘埃的楼梯来到了二楼。木门是关着的,暗黄陈旧的木板透出漆黑的缝隙。

她停下了脚步,站在晨淡的房间门口。

徘徊了半晌,终于敲响了门。

随着一阵凌乱不堪的沉重的脚步,门渐渐的打开了,露出晨淡强健的身体。被暗淡的光线映照着,投下一道黑色的影子。借着一点微弱的光线,可以看见他明显憔悴的脸。潮湿的散发着霉菌味道的空气中,传来浓重的酒精的味道,钻入小薇的鼻孔,浓重而凛冽的。她的心刹那之间就纠结着疼痛了起来。这是爱她的男子,曾经阳光灿烂的容颜,在爱过她之后,终于变成了颓靡的似是毁容般的疲惫和憔悴。

小薇。他呼唤她的名字。然后陡然间猛的环抱住了眼前的女子。

我知道你要走了。我终于是无法挽留住你。

他的声音沙哑低沉的,明显的是在颤抖,似是在哭泣。

她被被这突如其来的热烈拥抱压得喘不过气,她感到他的浑身都在颤抖,她也不由得的战栗里来,也不知道是否是受了他的影响。他还在继续说着,声音断续,某一时刻她甚至怀疑他会因为激动或者悲伤而停止心跳。

他的眼泪掉在她的脖子里,异常的冰凉。她从来都没见他这样的悲伤和绝望过,那般的无能为力。四年多的感情,他终究是无法抓住。她不断的重复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她欠他太多,总是接受着,却从来没有付出过。爱上她,是他的劫难。

许久,他终于停止了低低的喃呢,松开了手臂。用带着眼泪的眼睛看着她。

小薇,你还会回来吗?

他问。她发现他的眼睛已经不再透明湛蓝,灰色的眼底,全是不能言语的悲哀。像暴雨洗劫后的树林,一片惨不忍睹的荒凉。

不会,我来向你告别的。

她抬头看着他在光线下模糊不清的脸,决绝的说。语气僵硬。

也许就是这句话,让他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他粗暴的横抱起了小薇,把她摔到床上,她的挎包在这剧烈的运动中摔落在地上,发出清晰的声音,整个阁楼都似乎在震动。摇曳着,似乎是要崩塌一样。他弄痛了这娇小柔弱的女子。他疯了,真的疯了。他像发狂的野兽撕扯着她的衣服,一片一片的抖落,最后只剩下黑色的内裤。他卸去了这最后的防线,也不管她是叫着,哭着,闹着,死命的垂打着他。他迅速的脱去自己的衣服,在她的身上蹂躏着,践踏着,只是为了发泄满腔的欲望。他抚摩着她挺立柔软的乳房,手掌在她的身上到处搜寻着,然后,他疯狂的进入了她的身体。没有一点点的怜惜和柔情,那个曾经斯文睿智的他消失了,变成了彻底的魔鬼。她哭着,踢着他,垂打着他,可是已经没用了,他已经驰骋在了她的身体里,变得粗狂。她终于不动了,累了,真的累了,再动也只是徒劳。她和他之间没有任何的牵连了,就当是还他吧。于是她像一具腐烂的尸体,承受着他的巨大的压力。停止了反抗和喊叫,也不再哭泣。她的泪腺已经干涸了,再也流不出一滴的眼泪。

他呻吟了一声,抽离了她的身体。倒在床上不动了。

清晨明媚的阳光倾泻在颓旧的房间,透过百叶窗,分割成有规律的块状。小薇起身穿上了衣服,拾起摔落在地面的挎包,拍落了沾在上面的灰尘,背着朝门外走去。晨淡似是突然的清醒过来,随便抓了件衣服盖在身上,就奔了过来。他哭泣着叫小薇不要离开她,他说没有她他会活不下去,他说小薇,你不要这样的残忍好吗?她没有说话,甚至没看一眼匍匐在她身下的男人。

她可以原谅他这是酒精的作用,可以说服自己只当是还了他的情。可是不再有任何的感情存在了,包括友情。一切都结束了。他们之间是该做个彻底的了结了。出了这道门,就不再有任何的关系了。何况她就快要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这一辈子都是无法再相见的了。

楼里响起沉闷的关门声,他的哭声和呼喊渐渐消失在了门里。

那是她临死的前一周的事情。她二十三岁。和林雅璐是同样的年龄,只是她大她几个月而已。之前,她知道林雅璐有被人强奸的经历,当时,她无比的为这个自己深爱的女子心痛。真想找到那个男的,杀了他,他是该被杀死,该杀的。后来,她有了同样的经历,却恨不起来,如果那个男子不是晨淡,而是别的人,她想她会去杀死他,再离开。她要看着他的鲜血在黑夜里喷突,溅落在雪白的墙壁上,留下朵朵鲜艳妖娆的花朵。她要重温那血腥的味道,是空气中最甜蜜的气息。 她喜欢血腥。那是凛冽的灾难的气味,是来自她身体最深处的血液。

她坐了几天的车,然后终于到达了有海的地方。在当地的小旅店住了下来。旅途的劳累使得她异常的疲惫。在简陋的浴室痛快的洗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一身简单休闲的装扮,还扎了一个马尾,高高的顶在头上,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店主是个和蔼慈祥的老人,脸上总荡漾着温情的微笑,皱纹都褶皱在一起,像千沟万涸的戈壁。这是一张经历过岁月的洗涤而烙印下的憔悴的脸,像是被毁容一样。他总是亲切的和小薇说话,问她是否有需要的地方。他的表情和动作,和他的爷爷非常的相似。她对他便有了很亲切的感觉,没过多久就熟识起来。

在旅店吃了简单的饭菜,已经傍晚。天色渐渐的暗淡下来。

她向那位老爷爷打听了去海边的路,就独自一个人去了海滩。夜幕中的海滩格外的热闹,前来散步的人特别的多,也有一些人在沙滩附近坐着一些小生意,卖纪念品之类的。到处是鼎沸的人声,一些金发蓝眼,身材高挑的外国人,也夹杂在其中,悠闲的散步。说着蹩脚的中文,听起来怪怪的感觉。

她选择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脱掉了鞋子,露出洁白的脚,又把束起的头发放下,任由它被风吹着,飘荡在黑夜的空气中。她的脚下是柔软细碎的沙滩,每走一步都留下一个小巧的脚印,似是盛开的花朵。一浪一浪的打过来的海水轻轻的漫过她的脚背,皮肤与水之间的触碰格外的温柔,冰凉。她找了个礁石也不擦干净就直接坐在上面,凝望着远处在蒙上淡淡黑色的苍穹下蓝成深色的海面。它们绵延到遥远的天边,然后衔接在一起,相成一个亲密的整体。

黑夜终于浓烈的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沙滩上的人逐渐的稀少起来。远处的小镇亮起星星点点昏暗摇曳的灯光。像是洒落的美丽梦片。

她的美丽的梦片在哪里。是在樱花树下仰望天空的孩子?是在暗夜里亲密的接吻,口腔中血腥的气息,弥漫,弥漫?或是躲在漆黑的阁楼,借着黯淡的光线,疯狂的做爱?她忘记了,亦是因为记忆是烙印般的深刻,记起的时候才会吞噬着她的心脏。她说忘记了,她只说不记得了,却是因为永远都会记得。

我的温暖的泉水,那泊泊的向外喷涌的温暖的液体,干涸了。

十九岁时,她刚进入大学,穿着简单素净的衣服,长长的头发随意的披散在肩膀上,海藻般的舞动。她的眼睛亦是清澈湛蓝的明亮。她在樱花树下邂逅了那个宛如樱花般的女子,那时候的她也是十九岁。那是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什么都不懂,心灵干净得似是冰山上的雪莲。她们曾经清纯,曾经幻想,曾经美丽。岁月是最残酷的刽子手,它残杀了她们的美好。杀死了,都杀死了。它嫉妒她们花夺般的笑靥,那是该枯萎的,美丽的花朵是谁都想去摘的。她们浓烈的爱了,清晰的痛了,也深刻的记得了。没有留下任何的东西,她知道岁月会带走一切,她也将随着她的爱飞到她们都喜欢的世界。还有林木,那个世界上少有的珍贵的男子,他湛蓝的眼睛,甜蜜的亲吻,温暖的拥抱,他在暗夜里一次一次的带着她飞入云端。他曾经那么珍惜她,她清楚记得他的味道,他手指清晰的凸起的骨节,他握着她的手,非常的仅。可是现在,她的手心捕捉到的是空气,空空的,满是寂寞。

她从十九岁开始苍老。

二十三岁。

已经是千窗百孔,老态龙钟的老人了。她的生命承担了太多的东西,压抑着她,桎梏着她,似乎是无法呼吸了。海面吹起了略微寒冷的风,远远的看见岸边停泊的船只,它们经受了远航的疲惫之后,终于得到了片刻的休息。她觉得它们都是比自己要幸福的,知道有一个港湾可以停靠。可是她却不一样的,她会这样漂浮下去,飘下去,永远找不到方向。那微亮的灯塔在什么时候停止了光芒,于是她找不到方向了。死亡是伸手都可以触摸到的。

回到旅店时,已经是深夜。整个小镇一片死寂,店门是关着的,稀薄的门那黑色的缝隙里,传来细碎的声响,她猜测可能是某种夜间活动的动物发出的。她轻扣着木板的门,开门的是那位慈祥的老爷爷。他睡眼朦胧,见到她时,却是来了精神,关切的叮嘱她姑娘家,夜晚少出门的好,遇到什么不测,可是不好对付的。她对他说抱歉,打搅你了,我会记得你的话的。是的,她会记得,明天她不会出去了,因为她的明天会在今天就停止。

扶着楼梯来到楼上,她开门进了自己的房间。也不开灯,就这样摸索着来到窗台前。借着一点点微弱黯淡的月光,她从挎包里翻出一条美丽的有镂空设计的裙子,裙子的下摆是华丽的流苏,轻盈的面料,摸起来的手感很舒服。她脱下外套,熟练的换上了裙子,整理了头发。她仍然是个迷人的姑娘,这点她是深信的。她又拿出DJ的香烟,为自己点上。趴在窗台上,抽了起来。凛冽的烟雾让她不停的咳嗽,胃里有纠扯着的疼痛。这具空虚的躯壳,已经让她迫害得残缺不全,随时都会有阵阵或者是持续的痛楚,从身体的各个部位传来。这是属于她的躯壳,她唯一可以掌握的就只有它,发泄,痛恨,悲伤,她把这些都强加在了它的身上。仿佛这身体根本就不关她的事情。她们也根本就是两回事。

她孤单的抽着烟,吐出白色的游丝般的烟雾。长发拢下来,遮掩着一半的脸,另一半被月光倾泻下来,打在上面,宛如镀了一曾金色的光圈。从小到大,这二十三年的回忆不断的涌上来,头脑乱得像是要爆炸了一般。此时,手机却响起,她拿出来,看见上面的短信:小薇,我是晨淡。十月我结婚,你回来好吗。

呵呵。她发出幽幽的笑声。

晨淡,我们是陌生人了。你忘了我吧,今生都是不会再相间了。我们已经扯平了,划上休止符号了。

都结束了。

她用力的把手机抛向了窗外黑色的夜里。没有听到它落在地面发出的声音,她想它可能飞到了很远的地方了。

烟一点点的变短,只剩下一截短短的烟蒂,闪烁了微明的光亮。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把它像仍手机一样的抛向了黑夜。她的头开始眩晕,身体却仿佛一瞬间注射了兴奋剂似的,充满了活力。她爬到了窗台上,站着。这样她变得很高,很高,远处的大海,海天交接处的星星,她都可以看见。不,那不是星星,那是漫天的樱花,一朵一朵的闪烁着光亮。晶晶亮的。林雅璐和林木就站在樱花葱里,愉悦的笑着,他们向她奔跑过来。

小薇。小薇。他们叫着她的名字。

叫着,叫到她的心疼痛,叫到她干涸的眼睛变得湿润。

哦,她飞了起来。像是突然之间长了天使的翅膀,那波光潋滟的羽毛,光亮得似乎把整个天空都照亮了。她看见了无边的大海,一片的绵延,暗色的蓝,是她血管中的颜色;她看见了乳白色的樱花里,在离她很远的地方,闪烁着。她飞了过去,飞过了那片低低的樱花林,飞到了一个到处是鲜红妖娆的玫瑰的世界,到处都是这样耀眼的颜色,像血一样,血腥的味道,充沛了她所感知到的整个世界。

我的亲爱,我们一起飞吧。

她闭上了眼睛。

这是她人生的最后一次愉快的旅行。

她终于逃脱了宿命的纠缠,和所有的都断绝了关系。解脱了。她记得她在坠入地面的时候,听到谁在歌唱。她们说——

眼泪

化做晶莹剔透的水晶

包围了跳动的心脏

直到心死了

只留下麻木的躯壳

守着寒冰似的灵魂

幽灵似的 游荡在

永远也见不到阳光的世界

爱的尽头 连痛也感觉不到

就象是回到了冰冷的南极

裸着身体

等待着与雪花的融合

或是为了等待另一颗爱的水晶

或是为了找回纯真的自己

静静的等待……

眼看着美丽的身体被南极埋葬

沉默的放纵

滑向永恒的深渊

于是 再也听不到你宛如天籁的声音

于是 再也看不见你酷似寒夜天使的容颜

于是 再也感觉不到你

于是 忘记了什么是爱

于是 心死了

仍然看见了你的倒影

在漂满冰块的河面 飘着大雪的南极

是最后一刻吧

——突然来临的春天的阳光

——最后一滴还没有结冰的眼泪

——滚烫的

在那即将去向天堂的时候

心死在南极的前一秒

明白的——爱的玄妙

她说,她仍然无法明白,爱的玄妙太深奥,即使是再用上一个世纪,也无法懂。她说,她不懂爱,可是她确定自己是爱了。她说,我从来都不曾后悔自己的爱。宿命在从她出生的时候,就给了她冰冷的身体,然后她的人生就从此变得冰冷。她去了天堂,她以为自己解脱了,可是她不知道,这仍然是宿命的安排。

她终究都没有逃脱。

她是暗夜中盛开的玫瑰,带着红色妖娆的花瓣,深深尖锐的刺。她刺伤了所有爱她的人,她躲在夜里盛开,却是很辛运的被很多人欣赏。

她的身上沾满了淋漓的鲜血,滋润着她成长为一朵美丽的花。那朵花的隔壁住着白色的樱花,白压压的,似是天空的云朵。她逾越了它,架权在了它之上。可是它们依然都是相通的,住在彼此的隔壁。红色的隔壁是白色。

我还是胜者。她说。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她的身上。一滩红色的血液,凝固成了深沉的暗黑色。那是最妖娆的玫瑰的颜色,吸取了黑夜的精华。光亮的开放在了阳光下的玫瑰。

小薇。

可是你可知道,你永远都只是暗夜的玫瑰。

终于又到了雨水丰沛而滂沱的季节。我站在落地窗前,风夹杂着新鲜而凉爽的雨水从窗外吹了进来。不断的穿透进我的胸腔和肺腑,让我的内心分外舒畅。

频繁的雨水过境,让我难以确定,现在的季节,该是称作春天还是夏天呢。

武汉,嘈杂而拥挤的城市和人群,闷热而压抑的空气在天空里浮动。哗啦哗啦的雨水流淌着的傍晚,江面上环绕起迷蒙起稀薄而饱满的雾气。我们把手插在口袋里,等待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江边的景观灯全部亮了起来,车流的灯光和沿江的水波汇合在了一起,整条江滩变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巨大银河。记得那样的日子里,我们会在KTV里一起K歌直到深夜时分。雨水似乎停了,也好像还在下着。整座城市已经被浸泡在了雨水里。城市的街道上,安静的只剩下从一些24小时的便利店和快餐厅里照射出来的零星的灯火和光点。

最近总在几个雨夜昏睡的梦境里,梦到跟K和S。那些跟你们在一起的年少时的烂漫光景。还记得以前我们在一起的,那些个与青春有关的时光吗?那个时候,在每一个草木疯长的夏天里,安静而闷热的午后,我都会坐在自己家楼下空旷的草地里,还有我的狗,善良的陪在我的身旁。我喜欢单纯而自在的举着相机,拍下许多天空和云朵纯洁的模样。

我站在高台上。如同多年前,校园里操场上的那个破旧的高台。那个时候,我看到了很多个少年一起在草地上满头大汗的奔跑,记得那时我欢呼雀跃,我兴奋的认为,他们就是在追逐着梦想。我又安静的走在日光下,每天都是这样,我默默穿梭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每一天的到来,我会盼望着一个新气象在我的身上出现,阳光普照着大地,除去抱怨只剩了祥和吧,我总会展露着温和的笑容。

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十一月总是让我接触到一些新鲜的事情。

三年前的十一月,也就是二〇〇四年吧,在一个北方的小城里,我遇到了D,那个黄昏的下午,在多年前的那个房间里,她仿佛缓缓的,我看着她低着头向我走了过来,如同胶片里播放的人影。就在我们彼此的微笑里,那一刻我幻想过,我们是否可以像这样一直坐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

两年前的十一月,也就是二〇〇五年吧,我一个人拉着行李去了武汉。当我决定了要在武汉待上一段时间,然后我就遇到了你们。我们一起欢喜,我们一起悲伤,我们一起听着音乐逛街,我们一起看着枫叶上如同刻下来的脉络发呆,站在江边,我们说好了为追逐我们自己的梦想而更加努力。

一年前的十一月,也就是二〇〇六年吧,我第一次待在长沙。我的内心,岳麓山的气息蔓了进来。坐着公车驶到了湘江河畔。一个人孤单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失去的我们总该失去,得到的友谊我们必须倍加珍惜。

现在的十一月,也就是二〇〇七年吧,我突然有点儿想法,我还是想我们一起待在北京。也只是弹指一挥间就过去了,我们还能回到那个曾经无忧无虑的年代吗。一起忧伤着,然后再一起快乐。只想安静的坐在星巴克里的一角,写着些讲述我们自己的文字。那该有多好。

我在北京的时候。街道上闪烁着的霓虹灯火,很多总能够彻夜不熄。还有很多很多陪伴人们照亮黑暗的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面。我通常在里面要了一罐芬达,然后再转身离开。傍晚之后的时间里,有一些忧郁和哀怨的夜色,我很沉默。站在地铁站口,我四处的张望。北京的夜里多数时候都会有风吹了过来。我会一个人走到下面去坐地铁,虽然那看上去有些孤独。相对静止的空间世界里,我略带寥落的穿梭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

之后,沿着些张贴大幅广告的墙壁,我缓慢的走在地铁站的通道里,当然我也会在天桥上漫步。我总能看到抱着吉他的流浪歌手。其实他们从不需要别人的怜悯。他们也许并没有想过要招揽路人,他们用心的听着自己歌唱。他们怀揣了梦想也唱尽着是非尘世。那样的心魄,我每次看到的时候也总会生出几分感动和敬仰。其实他们站在那里歌唱并不孤独。这个世界自始至终我们同在。

就像自始至终选择去做起码我喜欢的事情。我从不惧怕成长中,因为需要有一些失败来历练和告诫自己。我们的内心都要时常让笑容伴随在脸上。记忆犹新的那则公益的广告语吧,成功源于执著。

岁月的季节里消失后的平静

那天,我突然觉得窗外的阳光如此明媚。我像是有那么点欣喜若狂。

我莫名其妙地怀疑,这是二〇〇七年里温暖而稚嫩的阳光吗?我翻看了一下日历。嗯,果然时刻已经是过渡到了二〇〇七年的领域里了呢。

记得二〇〇六年,那最后的时刻,我还在去往北京的路上。

那个年轮交替的夜晚,我没有能够踏实地入睡。最后一秒钟结束,接着的是第一秒钟的开始。那一刻我翻开了一下手机里的时刻表。已经算是二〇〇七年了,二〇〇七年就这样开始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搅拌着很多种味道我有一些喜悦,也有一些悲凉。

只有二摄氏度的冬日里,阴暗和雨水有一次笼罩着这座城市。突然让我觉得有那么点慵懒和疲惫。

我一直在等,还是没有等到武汉飘起雪花。然而从昨天开始,它却又再一次浸泡在了雨水之中。之前我去过一趟北京,所以我辨别不清这是不是二〇〇七年的第一场雨水。

当我早上醒来,确切地说应该是在中午吧,拉起房间里的窗帘。看到了楼下已经被雨水完全润湿的地表,空气中已然纷扬起湿冷的温度与气息。

这是武汉冬季里平凡而一如既往的模样,南方的冬季大多都是如此。我认为或许北方冬天里零下十几度的气温更适合我的生存。不过现在,渐渐的我发觉我也已经开始习惯并包容南方的气候了。

很多时候,我会把是就关掉,然后肆无忌惮地昏睡一个上午的时间。尽管我知道想要找到我的人,会因为一直联系不上我而焦虑。

很多时候,我会很长一段时间不去上QQ。任凭等到我再次登入时,QQ头像一直闪个不停,传来有很多消息的声响。

很多时候,我还会几天几夜都不出门。一个人躲在家里安静地看书本、打电动、看碟片……虽然我知道,这样会让很多个想约我出门的朋友不开心。

不过请你们原谅我吧,有时候觉得累了,我就是想消失。真的,只是给我一点点消失的时间。有的时候,消失的感觉很自在,脱离人群,只有自己。不去考虑对与错,是与非。

那样的环境最能让我平静、安乐、舒展。至少我会觉得内心冷静。思路也很清晰。

那天我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句话,让我怅然了很久。

“你觉得日子过得快不快啊?”

“日子,日子是什么呀,日子就是每天数着你的头发一根一根地由黑变白。”

生活的思想

城市间,马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路灯下的傍晚,是那样的昏黄而阴暗。这是视觉最难以辨别的时间段,眼前的一切模糊而不真实。

我看到每一辆汽车都在飞驰。他们飞快地驰向远方,那是不为我所知的地方。

我坐在车里的某个地方,总正视着车子的前方。很多时候,混乱的车辆间,就会突然间冲出一只小猫或小狗。

这一刻,我的心里萌生出忐忑的感觉。幸好每一个司机都会立即做出刹车的反应。虽然从斯基的口中听出了烦躁。但他们毕竟还是从小生灵的身边躲过,他们没有因为那是动物不是人而忽略了生命的存在。

这何尝不是人类潜意识中的善良呢?

就像是一日三餐、刷牙洗脸,现在写博也顺利成章地日益成为我的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生活了一段时间,就想记录点什么。或者说思想不断地积聚后,就想毫不犹豫地喷发出来。但我认为有时候写点东西,真的需要灵感。

因为我们都是平凡的人,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平凡。一段时间中,生活总按照固定的模式进行,我们就会变得思想混乱,最终只剩下一片空白。

没有灵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但还是想更新些什么。从第一天接触博客起,博客就隐约地给我们灌输了这样的记惦。像是负担,又像是任务。当把写博变成了一种生活习惯时,你会发现写博是这样的快乐。

我一直喜欢去影院看电影。因为那里的环境,可以最快速地让我的思想和故事里的情节相融汇。我喜欢体会多样的命运与生活,喜欢感受丰富的情感与悲欢。

最近接连看了两部国产电影《墨攻》和《云水谣》,它们都以不同的形式和角度,诠释着人世间的真爱。那样动人而美好。

我恍惚地意识到,这个世界上,爱在我们心中的分量是那样沉重。任何事情都离不开爱的呵护。爱是这样绚丽而伟大的情感。

这个世界不能也不可能没有爱。对于爱,我想我们用几天几夜也难以说得清楚吧。

那天我在想,当我们年青的时候,我们相约几个人走进商场。我们每当走到那些昂贵的名牌衣服面前,对着四五位数的价钱,我们都会不由自主地惊叹。虽然我们一度很困惑,难以理解衣服的价值。但穿上那些衣服,还是不由得成了很多人的渴望。

然而如果有一天,我们有了足够多的资本,淡然地穿起那些昂贵的衣服,潇洒地走在城市间的大街小巷。

那个时候的我们,有没有感觉得到比现在的自己要幸福快乐呢?如果没有的话,我想,这或许就应该是长大吧。

秋季。夜晚。

窗外蒙蒙的细雨,断断续续滋润着整个地表。雨是那样的轻飘而微细。用心去倾听,才可以感受到雨的气息。

这个季节。夜开始日复一日地漫长起来。我坐在这里享受着夜的寓意,因为夜长了,所以这个世界似乎变得更加平静。

这一刻,我看到了他们睡梦里嘴角的微笑,我听到了狗儿们睡梦里无虑的鼾声。蟋蟀鸣叫,树叶微动,蛙声吵嚷一片。

夜。平静得祥和,平静得迷人,平静得让自由的思想顺理成章地萌发、成长。

本来这个夜晚,我计划好了去电影院,去选择一个人的电影。

如此质感而绚烂的画面,如此动情而跌宕的情节。孤独而满足地去享受。

像是在梦境中见到过的一般,空荡的电影院里我坐在几排几座。电影的光亮偶尔扫射、照亮影院不显眼的角落。我无能为力地看着发黄的胶片,按照预定的情节在一段一段地播放。

渴望的意境难以实现。事情来得比预想的还要突然些。没有了时间和精力去影院,下午一直在忙着准备行李,明天下午的飞机赶往武汉。接下来可能要在武汉待上一段时间。

今晚。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向简单的一切暂时告别。

从前些天一直到现在,左耳发炎上火。我的听觉一直处于半失聪的状态。

在那一天起床开始,我突然感到生活变得如此安静起来。原来封闭住一半声音的世界,真的可以让生活一下子安静许多。

某个时候,我都要试图努力地分辨出与我有关的一些事情。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安静也会让人很寂寞。

我总说,失去了安静的时候,我会感到有些浮躁和茫然。现在真的安静了下来,我的浮躁和迷茫却始终没有减弱过。内心变得更加惶恐了。

有人说过下雨是最安静的时候,但至少你还是可以听到雨声的。这是内心的安静哪。现在我一半的听觉被闭塞,但我的头脑里还会诚惶诚恐。这是表象的安静哪。原来我一直希望拥有的是内心安静的状态。

有些时候,习惯了一个人心平气和地站在窗前。赤红色的夕阳衬托出昏黄的天光。看了许久,我有点眩晕,我身影的轮廓在日光下映现。这个时间我渴望一个人转身离去,我并不落寞,内心是明快的。

我知道,我喜欢享有那种骨子里的安静。我从来都不需要与世隔绝。

雨已经停了几天。现在阳光很好。出门的时候,阳光刺进瞳孔的网膜。像是在漆黑的房间里突然打开电灯,有那么点耀眼。

有些时候,选择一个人出门,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的时候我不觉得寂寞。

一个人也好,这样安静。有的时候我渴望安静,生活的喧哗让我轻浮而急躁。安静可以让我清醒而理智,如同夏日午后跌入深海里,让我透心的清爽。

我用足够多的心思去考虑我的一切。写下些文字,文字就像这春天的气息一样,让我觉得舒服。

那天我突然想到,当自己人生中一旦有了属于自己的成就,应该要为这个社会做点贡献,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因为社会曾经成就了你,你是不是也要回馈社会呢?

人要多记住些感情,然后多回报些感情。我不清楚别人怎么看待,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我的思想真的很简单。

这个城市每一天都在忙碌着,有很多高大建筑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悄悄地增长。不知道武汉的地铁什么时候才可以看出个雏形。高大的灌木在茂盛地生长,热烈的花朵一直次第开放。

现在温度在升高,不再温暖,让我开始觉得炎热起来。炎热的时候,我总是懒散而无精打采的。在这个三月的最后一天里,我好似觉得夏天就快来了呢。

又一个三月过去了,温暖而多情。即使我觉得时间过得很缓慢,但我还是决定跟时间说声“再见吧”。

这个时候,我离开了武汉,回到了山东。几天后也许会开始一个不错的假期。

机场里让我觉得很拥挤,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从身边晃过一个个忙碌的身影。很多人选择了在这个舒适而热闹的季节去旅行,这是件多么美好而快乐的事情。愿一路顺风。

从机场出来,车在街道上快速行驶。我知道,这个季节,光芒是从赤道向北回归线照射的。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光线依然充足,并略显明媚。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将要在北方的春天里度过。

回到家里。二十点三十分。打开电脑。BLOG有vivien给我的留言。

前阵子,看电视报道,有一个想蜕变成女人的男人,十几年来因为身心相异,饱受委屈,家人、同学都耻笑他,不理解他。但是他的心里始终有盏灯,他依然保持一颗乐观坚强的心,为了“活自己”,他做出了无比巨大的牺牲,哪怕不再被家人承认。

她现在只差最关键的一部手术了。周末时,我在一家餐厅看到了她,看到她那么快乐活泼,我感到我的心在微微震颤。不管怎样,她是多么坚强的一个人。为自己而活,她真的付出所有了的努力。在我的眼中,她是个很特别的人,不知为什么,我去了她的博客,祝福了她。她博名叫“蝴蝶妹妹”。不知你是如何看待的……

这个故事也让我陷入无休止的感动中。他要由男人变为女人,跨越性别的界限。要为自己而活。相信他一定承载了无穷的压力。每个人都有尊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念,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道理。这个世界谁都无权肆意地去指责他人。是他的勇气成就了他的坚强,也希望他的努力能够成就他的快乐。我给予他真诚的祝福。

大家一直在努力记录。

几天前记录了二○○六年六月六日,这个被认为是吉祥且特别的日子。过了几天又回忆起了我曾经历过的那段高考时光。然后就是世界杯的硝烟弥漫开来。

一系列的过渡,我发觉我一直在丢失,忘却。或许就应该一直选择无动于衷。这种不知不觉,有时候却会让我遗落掉太多有价值的东西。

最近的文字是否是忧伤了。我只是喜欢这种忧伤的文字所带来的气息。因为这里面有可以让我平静的元素。这个料峭的季节里,我需要拥有太多的平静。

希望我的平静,在这个季节里,也可以带给大家些平静。那么我就会更加心满意足。

现在的武汉,气候闷热,光照强烈。人们汗流浃背,到处弥漫着滚烫滚烫的味道,迎面扑来的都是炎热的气流。

在这样的季节里我并不寂寞。我都做了些什么,又说过些什么?

我会看着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发呆。

我每年这个时候差不多都爱在大街上闲逛。

我会买好一杯外卖咖啡,忘记了拿糖包,于是只能皱起眉头像喝中药一样喝掉咖啡。

其实我在做事情的间隙,都会想起你。

而这些思念,就像是七月明晃晃的日光里浮动着的尘埃,蒙着明亮的眼,蒙着跳动的心。

不知道再过多少年月,在热量不断被蒸腾掉的记忆里,我们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牵肠挂肚地把彼此想起?

有的时候,我会混沌,连续的几天里我什么都不想。我尝试过了脑中一片空白的滋味。有一点点迷茫和不知所措,更多的是庆幸。

只有黑白的时间。我自在地徜徉着,穿梭过昼夜。

最近北方的雨水也很丰沛。降临的一场又一场的雨水,驱散着夏日快要让人发疯的高温。我安静地站在这个城市的街头,看着夏天快要结束的样子,向来不太喜欢夏天的我,第一次对着渐次逝去的夏天变得有些难过。时间如白驹过隙,估计秋天就快要到来了吧。

我现在很少去仰望天空了。这个城市永远的铅灰色天空,似乎让人变得更加忧郁、沉闷而悲伤。

那天下午我终究看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我喜欢这个时间去影 院,出来进去,交替在黑白的世界中。强烈的视觉冲击下,带着淡淡的抑郁,在夕阳橘黄的光线里,我会觉得世界其实那么美好。

电影再一次表现了善与恶的较量。这是这个世界永恒的主题。其实善、恶本皆由心生。也许在思想与生命里,那本就是一些战胜自我的挑战吧。善即恶,恶即善,并非一点都没有道理。

谁在最需要的时候轻轻拍着我肩膀

谁在最快乐的时候愿意和我分享

日子那么长我在你身旁

见证你成长让我感到充满力量

谁能忘记过去一路走来陪你受的伤

谁能预料未来茫茫漫长你在何方

笑容在脸上和你一样

大声唱为自己鼓掌

我和你一样一样的坚强

一样地全力以赴追逐我的梦想

哪怕会受伤哪怕有风浪

风雨之后才会有迷人芬芳

我和你一样一样的善良

一样为需要的人打造一个天堂

歌声是翅膀唱出了希望

所有的付出只因爱的力量

和你一样

现在是凌晨。这么晚,夜好静。静得让人喜悦。因为这样的空间,没有压力。这个世界似乎所剩无几,一瞬间简单化了。

看得不必多,听得不必多,想得更不必多。这就是简单升华后的结果。

我有我子夜以后的生存状态——疼痛、绝望、自虐、哀伤,又有一点小小的满足。

最近一直都在帮那家公司搞设计,然后还在构思编制一些企业理念。有时候也帮忙去采购些东西。所以似乎闲暇的时间真的不多。

前天找了一下午闲暇时间,约了几个朋友去附近刚开的一家KFC坐了坐。其他时间一直在忙活着。

白天没太有空闲时间,一直忙碌着。晚上开始很早就会困,似乎连写日志的时间都不怎么充足了。不过我却突然觉得有些事忙着,过得就会比闲着更充实。

忙碌点没什么,只要过得充实就好。心情也自然会好。

这边天气挺不错的。进入雨季,汛期,阳光不怎么猛烈,时常阴雨,气温不高,早晚风很凉爽,睡觉没怎么用过冷气。与武汉比应该算是个比较舒适的夏天。

这样的夏天,我没什么怨言。喜欢这样舒适的、习惯了的、适合我的夏天。

很晚了,夜越来越沉,越来越静。我要融入这样美妙的时间与空间当中,去体会,去享受,去陶醉,去游弋。这么舒适的夜里,我关闭了电脑,很快地睡着。梦里口干舌燥,有斑驳陆离的场景,有时候又兵戈相见。我在暗夜里逃生,大概在明天正午时分醒来吧。

已经忘记了有多少时日,大约有三四天的时间,没有出过家门。并不是要刻意地封闭自己。

这些天里,房外的空气如热浪一般翻滚。骄阳似火,气压没有限度地落体到地平面。每时每刻,外面的世界都有一种让人窒息、低效率生存的感觉。当我一瞬间触摸到这种感觉,内心不断地涌现着恐惧。

我果断地逃离了这种窒息与死亡滋生的地方。

躲到了一个拥有安静与祥和的世界中。坐在这里能够欣赏东升西落、风起云涌、昼夜交替的景象。这里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

没有任何人来打扰。没有时间的和人为的规定与约束。我自由自在、为所欲为,我主宰我的一切。

这里,我和我的冷气、我的文字、我的音乐、我的电脑、我所想要看到的故事,还有我的亲人及我的狗在一起。

逃避并不能证明胆小或怕死。

只是每个人接触死亡界限的一瞬间,都会很自然地做出条件反射般的退避。然而真正到了死亡的那一刻,他们无暇再眷顾世间的一切。无论是英雄还是囚犯,仔细回忆,哪个不是笑着离开?

可以断定死亡并不可怕,只是很多时候,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必要也没有人愿意选择死亡。

冥冥之中,我梦到了自己化做了一名曾经无数次面对死亡的隐居侠客。身着青衣白衫,步伐轻盈,站在一个低矮的山坡上,大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山坡下阳光明媚,菊花漫山遍野。我一个人有点寂寞,远远地注视着人世间的苍茫。

这些天一直比较忙。参与设计的酒店开张,换了个新发型,买换季衣服,还有去看望生病住院的K。做了好多琐碎的事情。

事情都不大,但却都值得去做。我总是会被些小事搞成很忙碌的样子。

不过做得好小事才能做大事,解决了小问题才能去解决大问题。很平实的说法,按部就班,循序渐进,有逻辑地思维。

有了点空闲就从外面赶了回来。其实能待在家里就是件很舒服的事情。

我驱车在路上。一直看向前方。

小城。下午,衰败的阳光,被两侧的楼房夹杂着,狭窄地平铺在沥青马路表面。洋溢着无穷的安逸。影子在这一刻开始每分每秒地拉长。

这个季节。气候舒适得无以言表。这样浓重的秋天的气息在大气中伸展扩散。吹拂着不冷不热的风,照射着不耀眼而温和的光芒。

能够让我安静,可以让我遐想的季节。

这一刻我已在家。

我在面朝东南的窗台,欣赏到了夕阳西落、夜幕开始笼罩四野的美丽。又看到了一群飞鸟鸣叫着涉水而过,它们总代表着自由。

到了晚上。我经历了一个梦境。梦里有一片广袤的草地,草地间空无一人,依稀只看到疯长的蒿草。我匍匐在草地上,以天为被,以地为席。透过一束蒿草,仰望湛蓝的苍穹,蓝与绿交织成一幅壮丽而悠扬的画面。

那一刻我心情舒畅。我似乎听到了梦里的呓语。闭起眼睛,觉得自己飞一般自由快乐。

现在大概已经到了凌晨的时间,但这对于我来说并不算晚。仿佛又回到了往日里,我再次端坐在窗台前,观望起子夜的这个城市,它那样祥和而安静地沉睡着。

窗外已经蓄积起初冬的清冷。阴冷的夜,只有几摄氏度的城市里,吹起和多年前一样的北风。坐在房间里光亮的一角,我觉得很温暖,也许是因为享受着家的呵护。一切交融着让我很平静。我会执意地一直发呆,然后露出幸福的微笑。

我想起了几天前的这个时刻。

那时候我小薇地躺在那个昏暗的车厢里。光线偶尔照进车厢,我辗转着还没能入睡。我想到了你,也想到了他,想到了每一个我爱的和爱我的人。我想过去,我想现在,我想未来。混淆着杂乱的思绪。

这个时候,我还是听见了周围微小的鼾声和我的叹息声。我似乎想象得到他们小薇而香甜的面容。也似乎看到了自己忧郁而复杂的目光。

火车那一刻咆哮着在昏暗的夜晚穿梭。不断地冲破着夜的沉寂,偶尔划破夜空的光明是来自城市所放射出的霓虹的光芒。

挑动起窗帘的一角。我看到了相对静止在上空的墨蓝色的天幕。繁星布满天际,他们各自拥有并释放着独特而神圣的光芒。天空中,平静,清晰,干净,美丽。这让我的内心变得豁达而舒展。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我迟迟地陶醉着入睡。醒来的时候,已如从前,到处覆盖着太阳所散发出的温暖。

之前的一个星期,频繁的出入星巴克里,甚至于在北京的时候都从未有过的频繁。突然很想享受那种悠闲自在的氛围。或许这也是最近以来仅有令自己珍惜而又神怡的一周时间。团聚、离别,闲散、忙碌,欢喜、哀伤,享受、挥霍,时光、记忆,蜚短流长,转瞬即逝。

是这样的午后,阳光徜徉在房间的许多个角落里,看上去有点熠熠生辉的光彩。因为房间里启动着空调的缘故,所以即使窗外的夏风里骄阳似火,我们也同样觉得心情爽朗而又景气,其间,有没有感觉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呢。

在武汉。现在习惯了每个下午都要去趟星巴克那里。这似乎要比我在北京的时候的看起来还要频繁的多。夏天,喜欢星巴克里的冰香草拿铁,还有缤纷水果马铃薯沙拉。味道不错,气温浓烈的夏天里给人有种透心凉的感觉。奇怪的是,我一直在想,现在的我怎么越来越尝不出可拿铁的苦涩了呢。还是现在的我已经习惯去预约快乐而没有了曾经的苦涩。

每次进门都会遇到一位长的有点像梁静茹的服务生等我点餐。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感觉,她每次都会礼貌而热心的冲我微笑一般。然后我的心情也紧跟着愉悦而惬意起来。

我喜欢坐在一楼紧挨着一扇偌大的落地窗的位置。在这里,在光线十分丰沛的跳耀在我的周围,空调里突突的吐着冷气,交融在了热气里,然后萦绕在了整个欧洲情调的房间。

就这样,一个下午的时间,我都在看天。

抬起头看到四十几层的楼房上空,除了阳光明媚,飞机带着谁的思念,飞过渺茫世间与苍茫大地之上人们的头顶,然后穿梭进了天空里。还有大朵大朵的白云凝重而厚实地铺展到天边。身旁,甚至窗外的休憩区域。多的都是拿着笔记本在写文案的白领,和到中国来生活旅行的各国友人的闲聊。我一个人或者静静的托着脸旁发呆,或者闲情逸致的拿着时尚杂志和小说在阅读,这些,都让我觉得与这样的空间有些格格不入。

或许此刻并不需要寂寞了吧。

原来在炙热的夏天里,仰起头咕咚咕咚地喝下几口冰镇的雪碧,真的是会觉得全身凉爽起来。以前总不相信,现在相信了。

在这个夏天,非正式的场合里,开始喜欢上了穿人字拖、短裤、白T。一个人默默地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然后再这样费尽心思地去忘记惆怅,忘记慌张,忘记那些生活里不可一世的潜规则。

之前跟Q在网络上聊天,我们聊到了感情的问题,我们提出了这样的一个无可奈何的疑问。两个人在一起真的要靠缘分。或者说能找到一个跟你志趣相投的人,是那么不容易。就算找到了志趣相投的人,那么两个人在一起的概率又是多少呢?是不是微乎其微?

有时候时间快得让人难以琢磨。也许只是低下头给朋友编辑了一条短信的时间吧,当我们再次抬起头来从十几楼的公寓里看向窗外,天空已经突然地暗了下来。城市里华灯初上,光彩照人,霓虹奢华。

记得自从在北京开始《记忆》的照片拍摄的那几天。一场场清冷的秋雨逐渐覆盖了炎热,如同往年一样,一次次毫不留情地把夏天驱散。坐在出租车里,从北四环驶过雍和宫,驶过宣武门地铁站口,驶向南三环。我所目睹到的北京灯火下的城市夜景,仿佛纸醉金迷一般。我想我应该会长时间地去记忆,收音机里主持人用柔和的声线,对北京这座偌大的城市,在雨夜里好似画卷一样的描述。我们不应抱怨雨夜的泥泞。我们静静地享受和聆听城市里各种不会停歇的声音。

那么之前的这些,又是否是几段已成往事的事实,会在我们眼前迅速地消失不见?这些夏天里的清晰的记忆仿佛正追随时光的蒸腾,永远不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