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晚风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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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情色男女

现实生活,摩肩接踵的男男女女是有形的存在。他们说:我相信你,但不爱你。在网络世界,一切都可疑得似乎呵气即散。独坐显示器前,没有人在乎你是不是一条狗。网络爱情在自由茁壮地蔓延生长。但他们说:我爱你,但没必要相信你。

一家开发网上寻呼机软件的公司在它的一则广告中告诫人们,不要再Call我,而要“Q”我。在“e”时代,被人Call或Call人早已不是什么时髦的事,被人“Q”或“Q”人才是最酷的。所谓“Q”,指的是用ICQ(网络寻呼机)寻找在线的朋友。许多看过《聊斋》的人都十分神往书中的一种境界:功名尚未成就的书生用功到夜深人静之时,飘然地来了一个柔情万种的绝色女子,一番温存之后绝尘而去。用过ICQ的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验:同样是在夜深人静之际,传来一阵阵ICQ的嘤嘤鸣叫。或许就有一个女孩(他当然会把她想象为美眉)跟你打招呼,然后介绍自己说,我是小倩啊,等等之类。这样的事在网络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网络在提供资讯、娱乐、交易平台的同时,也提供了情感交流的空间。许多人并不讳言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就是找人聊天。我们当然早已洞悉了“无谈不成爱”的奥妙,所以由网上聊天发展成网恋,应该不会感到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已经听到越来越多的网恋故事。网上关于网恋的文字多如牛毛,一些网站甚至开辟了专门的栏目或频道讨论网恋。最早的几部网络文学——《第一次亲密接触》、《告别薇安》——无一不把网恋作为它们的主要叙事对象。其中,《第一次亲密接触》已然成为“e”时代的文学经典。这部网络文学的开山之作向人们展示了网恋异样的魅力以及近乎无限多的可能性,赢得了许多网民和非网民的喜爱,以至于在网上,有许多网民把小说主人公的名字——痞子蔡和轻舞飞扬——作为自己的网上用名。有些网民更是坦言他们希望出现一个痞子蔡或轻舞飞扬似的人物,在网上发生一次轰轰烈烈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似的浪漫恋情。

仅仅把网络当作工具的人永远不能明白的一点是,为什么通过网络谈恋爱就被称之为“网恋”,而通过电话谈恋爱却没有被称之为“电恋”。对于这一现象,唯一的解释是,网络是工具,但它不仅仅是工具。网络也是目的,也是根据地,是独立自足的王国。由网络构成的世界是一个新型的世界。

英国哲学家波普尔曾经把全部存在划分为3个世界。世界1是物质世界;世界2是意识世界;世界3是语言世界。按照波普尔的划分逻辑,我们可以把网络称之为世界4。显而易见的是,世界4是一个全新的类型。它不同于世界1,因为其中贯穿着人的意识;它不同于世界2,因为网络为它提供了一个物质性的框架或平台;它不同于世界3,因为它有一种“及时的互动性”。虽然有不少人把它称之为虚拟世界,但这并不是一个准确到位的说法。由文字、符号、图形建立的世界才是完全的虚拟世界,而网络是半虚拟世界。网络的魅力基本在于此。如果我们简化一下,把上面的世界2和世界3都看成是虚拟世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可以把网络世界称之为世界3。世界1是真实的世界,世界2是虚拟的世界,网络作为世界3介于两者之间。作为半虚拟世界,网络又是一个半真实世界。

我们从来没有建立过一个这样的世界。我们以往习惯了许多对立的二元概念,现在则面临着第三元概念的挑战。这些概念具有许多暧昧不明的地方。我们不妨把它们的这些特征称之为“半边性”或“半性”。在明与暗之间,有半明半暗;在真实与虚拟之间,有半真实半虚幻。它们不再是那种非此即彼的状态。所有这些“半性”(半边性)都在网络这一世界3中可以找到,而发生在网络中的爱情自然也会打上“半性”的深刻烙印。

虽然人们把跟网络有关的爱情故事都称之为网恋,但是,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在第一种网恋里,网络只是被当作一种工具。网络为那些寻找心上人的网民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更多的讯息。他们借助互联网谈情说爱,或ICQ,或E-mail,或BBS。但是最后,他们还是要互赠照片,互听声音,互见对方的庐山真面目。他们的网恋是无法免却肉身的。第二种网恋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网恋。这是不走出网络的网恋。它存在于网上,并仅仅存在于网上,网下的任何行为对他们意味着“见光死”。正如一些网络男女叫嚣的那样:“宁要网对网的幸福,不要面对面的痛苦。”他们非常清楚地区分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不同。在网上,他们有另一个名字,另一些习惯,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姿态,另一些语言,他们有另外的人际关系,另外的归属甚至家。他们遵循另一些法则。他们不打算混淆不同世界的区别,把不同世界的情色事件随意搬移。但是有一点必须强调是,在这种网恋里,肉身始终是不上场的。尽管肉体没有上场,但这并不意味第二种网恋就是柏拉图主义的。它可以是、但不一定是唯情而无色的。比如说,事实上,这些网上的恋人们一样有性爱活动。有些人,尤其是有些女人对网上性爱心存好感,她们认为这种形式的性爱是卫生的(你绝对不用担心艾滋病的感染)、没有后果的(不会怀孕也不会爆出绯闻)、完全自我的(你不用操心对方的感受并且不必把自己完全呈现给对方)、而且可以是多样化的(在网上你拥有属于网络世界的更多的性自由)。有调查显示,那些习惯网上性爱的人一样可以获得性方面的满足,甚至有少数人只有在网上才能获得性的满足。我们不妨把第一种网恋仍然看成是传统的恋爱,它与传统恋爱无非是殊途同归。而第二种网恋才是新型的恋爱形式,所有传统的恋爱方式和游戏规则在这里都化为乌有。

显然,只有在第一种网恋中,才存在着欺骗性的问题。因为他们的恋情迟早是要见光的,他们终有一天要彼此面对。于是,网络世界的事情将与现实世界的事实相互比照。真实性成为一个至高无上的原则。

但是在第二种网恋里,最高的原则是想象性的原则。因为这里的网恋是不会见光的,因此真实性是一个必须被遮蔽的问题,欺骗也不是这里的问题,大家更关心的是参与游戏的人是否遵守游戏规则。在网络世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另一个世界,必须采取另一种玩法。“甄士隐”是大家普遍信守不渝的原则。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网民们不仅隐藏自己的真实资料,更有甚者,一些人会进行各种各样的变型,成为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自我。女扮男装或男扮女装,老扮少装或少扮老装,已婚扮未婚或未婚扮已婚。为数不少的网民把上网当成一次演出,他们扮演特定的角色,说着“贾雨村言”。许多网民享受着演出的快乐。

在真正的网恋里,由于免却了肉身,这里的情色毋宁说是抽象的(情色成为情色的媒介)。这里的情色符号化了。情色可以像纸币一样进入网络,在网络里自由流通。一个网民可以像一个千手观音,可以同许多人进行接触,唯一的限制来自时间。既然网络上的交流要通过书写,因此,同时性就是一个障碍,只是在书写的缝隙和传递的缝隙里(网速帮了忙),你才有可能与另外的人进行交流,这种交流自然是有限的。但是,如果不是在同一时间之内,那么,这个时间方面的约束就被极大地克服了。当然,一些打字速度极快的网虫更容易不受这种同时性的限制。笔者知道的一个女孩就经常在oicq上同时开七八个“二人世界”与人谈情说爱。也就是说,每个网民都可以大量地复制自己并让自己进入网络流通。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网络情色的通货膨胀”。在网络世界,没有人为它立法,比如规定复制自己的最大数目是多少。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你在网上遭遇的不同的人其实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化身。同样,你的不同化身所经历的事情加在一起并不比你单个人经历的事情更多。正是由于网恋的这种特性,我们宁可把所谓的网恋称之为情色,而不轻易地把它称之为爱情。因为它具有许多与我们所推崇的爱情相反的性质,比如它是非实体的、非专一的,似乎并不高尚。

不过现在还不是对网恋下判断的时候。套用老黑格尔的话说,网恋的普遍存在说明它是合理的。毕竟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情感世界和沟通渠道。对于那些在现实世界中失意的人,它是一种不无益处的补偿。对于较为年轻的网民,他们不仅通过网恋发现自我,而且也在网恋学习。网恋的偏重精神的倾向和它实验性的方式,显然有助于年轻的网民更健康地成长。但是网络世界毕竟与现实世界不尽相同,其中道德观念的差异十分明显。网络世界过于轻盈和随意,全然没有现实世界的沉重和严肃。在网络上不可能有真正的成功或失败的刻骨铭心的体会。这使得网络容易让人上瘾。在现实生活中失败的人会选择网络作为自己的逃避之乡,把自己封闭在这个半虚拟的小世界里。

但是,鉴于这个美丽新世界与我们的现实世界如此不同,我们还是不要那么快地为它制定法规,我们宁可让它在自身的运动中为自己建立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