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春晚导演郎昆趁妻子马艳丽远在德国,夜晚外出“渔色”,与美女逛街的事被人瞧见,于是就发到了网上。郎昆和马艳丽夫妻恩爱一度被传为美谈,两人育有一女,如今突然冒出这么一档子事,立即引起轩然大波。据描述,郎昆与一个高挑美女非常亲密地手挽手出现在北京东方新天地商业街,表情轻松自然看来关系非同一般;同行的还有一对年轻男女,东张西望,神色慌张非常警惕。有目击者称,郎昆身着黑色衣裤,他身旁的美女则身着性感白色吊带,披肩长发,魔鬼身材有1米75左右。爆料者还不忘提醒,当时是已近七夕,也就是中国的“情人节”,随后四人在某楼高档商品区闲逛,郎昆身边的美女挑选喜欢的品牌,郎昆则在门口乖乖地耐心等待。身材高低、穿着打扮、行踪行为被探查得清清楚楚,无一疏漏,叙述也如此入情入理,看来其中必有“文章”,那就是传“郎昆与马艳丽正闹离婚”似乎将有可能成为事实。
据说他二人曾经的那段天仙配已经面临着两分离,这不足以为信,但爆料这一消息的网站则言之凿凿,声称自己掌握着绝对资料,并且拍有可以证实此事的一组亲密照,该网称照片来自网友,经过他们多方求证,“才敢把这个消息公布出来”,他们表示“照片很珍贵”,如有兴趣可从网站购买,对方开出3000元一张的高价。马艳丽的助手得知此事后表示“很无聊”,事情又被蒙上一道神秘面纱。“郎昆和马艳丽闹离婚”的传闻到底有无此事?传闻是否真实?看来又是纯属子无虚有,据报道,马艳丽的经纪人燕子否认了那家网站所爆料的真实性,她说:“我和马姐他们很多年了,是我了解还是网民了解?”这句话说的在理,当事人自然身在其中,最清楚事情始末,也最有发言权。燕子还说,“现在的人已经开始利用网络帖子做生意了”。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做“生意”的都大有人在,像这样利用“网络帖子”来赚钱实在不足为奇。不过,她又强调:“他们之间的感情确实挺好的,婚变是假消息。” 事情总算是水落石出,原来又是一桩虚假的事,多见不怪了,这种把无聊当作有趣,把严肃当作玩笑的事在如今已经是泛滥成灾。
将艺人的隐私拿来当作商品买卖,或者把艺人和名人不当人,任意编造他们的私秘情事冠以“时尚文化”的名号来兜售,实在是一切声色货利的人的悲哀。他们惟利是视,贪得无厌,不但给艺人和名人的生活制造巨大的伤害,并且把这些所谓的“时尚文化”垃圾堆放在大众面前,引诱人们去求索去消费。这种商业情境中的互利原则对超功利的纯文化精神具有极大的瓦解性,对抗并最终克服市场伦理对纯文化的消解与异化,他们用低俗的、可耻的、轻飘飘的情节所包裹的是经不住细究的虚假;用时尚化的事象承载的无非也是了无意趣的陈旧;他们的浅薄和庸俗,使我有理由将它当做热闹一时的新闻商品或新闻话题和转瞬即逝的时尚文化潮流滋生的幻象。
做名人隐私买卖或将名人的隐私影像和照片高价拍卖的事不胜枚举。无独有偶,在半个月前就有网友将演员陈紫涵的半身裸照和陈紫涵与其男友汪雨的合影,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公然出售。据说这些照片都是该网友从捡到的一部手机里下载的;还有更滑稽的,最近有人将郑伊健与新女友蒙嘉慧手拉手去吃饭的相片也卖出了2000元的价格;前不久,有一名男子26日晚向传媒声称,自己拥有香港歌手杜德伟招妓的录像资料,并以此来要挟杜德伟,令其拿钱来赎,否则就会向各大传媒发放,把他的这一“丑事”公布于世,可是此人最终食言,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录像。从兜售名人、艺人照片到欺诈威胁名人、艺人,如今是赚什么钱的人都有,而且是愈来愈多。在我看来这是一群纯粹生物意义上的人,实在是一群不知文明教养与高雅趣味为何物的人,他们只有无耻的欲望而没有可贵灵魂,只追求金钱和肉欲的满足而不懂得真正的快乐,他们和他们所造假的“商品”,其趣味实在太低下,太粗俗。
追踪蹑迹、穿凿附会、胡编乱造已经开始在这个时代天马行空,而且毫无规矩。名人或艺人原本该有的平静的生活,以及他们的尊严和人格,一次又一次遭受到了这些“市场新宠”和享乐主义的损毁:“时尚文化”和 “欲望商品”使我们的纯文化和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原则疏离了现实生活。除了大肆叫卖名人、艺人的录像和照片之外,还有那些被利绾名牵而厚颜无耻爆料虚假娱乐新闻的人,他们把缺乏可靠性的事象和冲突当作射利沽名的动力,把虚假和可疑的或然性质的判断当作得出真实、深刻的实然性质的结论的根据和前提,他们的猜测通常基源于一种偏见甚至谬见,他们所爆料的情节因果链条之间缺乏充分的逻辑关联,他们的粗俗和无聊也同样令人叹为观止,充满挑逗性与刺激性的语言放纵,显示出的正是某些人的道德感的麻木,以及对超出正常伦理关系的窥私欲望和本能冲动的恶意宣泄,这一切给人一种诡诞而荒唐的印象。
单纯而单薄的理想和热情熄灭在这个时代濒临灭绝,我们看到的多是这种景象:精神让位给了物质,灵魂让位给了肉体,痛苦也让位给了享乐,被我们精神境界至高无的沉重也不知不觉地让位给了轻逸,人们所追求的为人的精神被市场经济时代的商业原则控驭着。这种景象在娱乐圈也有了具体事实的体现,当我们那些已经获得极大声望资源的艺人和名人,遭遇着来自一些利欲熏心的人的侵害,在他们眼里,艺人和名人的名字具有一种巨大的魔力,这种魔力正好适合被商业时代的那些有心取财,但又无取之无道的人们用来推动“市场经济”机器的巨轮,这些人于是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商业时代的“新宠”和“英雄”,彻底被异化为“时尚文化”商品的生产者。更可怕的是他们并不抵抗这种异化,反而乐意主动接受消费时代的“价值理念”和这种被异化的商业操作方式。这些商业时代的“新宠”和“英雄”,乐此不疲地通过造假,把名人和艺人等已经获得声望资源的人,以及这些人的名字变成商品,开始自觉地为满足欲望化的消费需求而服务。
马艳丽的经纪人燕子通过媒体建议“中国建立艺人保护法”,我觉得很值得关注和思考。中国的法制日益健全,不过也不难发现多多少少存在着漏洞,正是这样的漏洞才让有些人钻了空子,那些为了钱财而自由妄为的行为污染了我们生存的环境,也侵犯和伤害了艺人正常生活的权利和人格尊严,为什么如今的艺人愈来愈怕媒体了?为什么和媒体记者的关系愈来愈紧张了?仔细想想,这些商业时代的“新宠”和“英雄”们也脱不了干系。我想,是该找找这些人的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