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家统计局在权威网站正式发布了一组数据信息: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990,比去年同期增长18.5%,其中城镇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11790元,增长20.4%,城镇集体经济单位6552元,增长17.7%,城镇其他经济类型单位10581元,增长15.5%。
在对全国5.9万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后得到如下结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52元,同比增长1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2%;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830元,同比增长1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
在此之前,统计局还曾发布过: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11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3%,比去年同期增长提高了1.4个百分点。
从以上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民的人均工资大幅增长,远远高于物价上涨速度。事情是否真的如此,且看信息发布后各行业人士对此信息的态度。
此信息一发布就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大多数人对此持质疑态度,甚至认为这是“粉饰太平”,这个数据让人感觉“不搭调”、“我的收入水平远远的低于全国增幅水平”、“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富人拉高了穷人的收入水平”,一时之间,这一组数据成为网络、报纸、杂志、电视的热点话题。
要了解这组数据的真正意义,首先要弄清楚平均工资、可支配收入的含义。大部分民众对“平均工资”的概念模糊不清。在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上关于职工平均工资是这样解释的:平均工资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资源。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它不仅仅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还包括在单位获得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等其他收入。很多质疑平均工资的人只看基本工资,不计算各种补贴、奖金,就是由于不了解平均工资的概念导致的。
另外人们的质疑,是因为国家国家统计局并没有明确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按照传统的理解,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了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它不仅指职工个人的实际收入,而是包括每个家庭成员,里面既有家庭收入的支撑者,也包括嗷嗷待脯的婴儿,白发斑斑的老人,他们都要作为平分工资收入的基数加在一起。如果按普通的三口之家来计算,未成年人并没有收入的能力,7000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遭到可疑。
对统计数据最大的不满来自于统计方法的模糊。国家统计局在公布的信息中,除了最后的统计结果外,对其他的信息,包括调查过程、样本分布、计算方法等都没有做进一步的说明,而是对此缄口不言,这不仅让普通市民难以理解,更让很多经济学家一头雾水。
香港统计处在近来也公布了一份《2007年3月工资及薪金总额统计数字》的材料,但公众“反应平平”。报告首先指出:在统计调查所包括的行业中,以名义工资计算,在此处特别提出是“以名义工资计算”;其次介绍了上涨、持平、下跌的公司所占的比例;再次是在扣除以甲类消费物价指数计算的消费物价上升的因素后,计算出实际工资率;第四说明统计口径的不同,区分了工资和薪金。第五指出了工资和薪金具体区别:工资率包括基本工资及其他经常性及保证发放的津贴及花红。薪金总额除包括工资率的组成部分外,还包括其他非经常性薪金总额开支,如非固定发放的花红和超时工作津贴。
参照香港的估计分析,结合大陆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最终统计结果上起码应该区分工资和薪水,区分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地区,区分垄断性企业和非垄断性企业,并且平均工资和农民收入上涨的计算,应该扣除税收的上涨,消费品价格的上涨,消费指数的上涨,而不之时扣除了消费品价格的上涨。
●殷谦后话
我们的工资真的涨了吗?
每年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都在上涨,但是人们却对此怨声载道,一位网友在打油诗中是这样说的:“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说的甚有意思。其中更为严重的是工资平均增长率,直接加大了灵活就业者的生存压力,如按照我国的养老保险缴纳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显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关系低收入群体养老、医疗保险交费额。平均工资的上涨扬了政绩,坑了穷人。
正如喊了多遍的“狼来了”,人们对于平均工资的再升新高已经不再感冒,笔者分析人们对“节节升高的工资”不再有感觉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工资虽然涨了,但面对现在社会各种各样的必要开支,人们的开销自然而然增大了,涨的工资对于人们的开支只能说是杯水车薪,所以工资常常显得捉襟见肘。虽然工资确确实实是涨了,但人们未体验出明显的好处,因此涨的那点工资就未能引起人们相应的重视。
二、物价的上涨抵消了工资的涨幅。虽然平均工资一直强调的是工资涨幅大于物价上涨。但是物有不同,现在的上班族大多是介25-50岁之间,其中年轻人占了很大的一部分,而这部分年轻人的首要消费目标是房,其次是车。房、车这类消费品,它的一点涨幅可以抵消工资三点甚至更多。因此即使在工资大幅上涨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多人还是成了房奴、车奴。
三、平均工资以偏概全。在对平均工资的统计上,国家统计局只调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资源,其中农民工、个体户、私营和合资企业的员工等,他们的数量巨大,远超过企事业、机关单位,而且其中大多是中国的低收入人群。对他们而言,平均工资的高低跟他们无关。
四、涨了少数,漏了多数。大多数的中低收入群体没涨多少,自然就不会对平均工资有感觉。
五、国人的从众心理或藏富心理。我工资涨很多了,但是看到周围的人都嚷着没涨,为了与群众打成一片或出于财不外露的心理,也跟着喊没涨。
六、工资涨,税收涨。与工资涨幅相同,我国的税收也保持着一路高歌挺进的状态,原本许多公共财政买单的公共服务都加诸税收身上。原本不高的工资还要饱受税收的搜刮,自然感觉不到涨的快感,没了快感,国人当然就喊不出来。
在上述理由下,平均工资只成了一堆没有意义的数字,让人诟病。中国的老百姓是很实在的,你若欺骗他们,得到的将是一片不屑。
另有舆论认为:垄断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是一般工资收入的好几倍,有可能是这些人的工资拉高了平均数。上述猜测在国家统计局中得到了证实,2006年,北京市职工部分行业年度平均工资是34191元,而云南省的统计数据仅为16140元,不及北京市的二分之一。全国2005年的平均工资是18364元,云南省的平均工资要比全国的平均工资低。除了地区因素外,各行业之间、各种不同的阶层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工资都是存在差,但是在平均工资中却并没有表现这种差异,因此平均工资并不能成为衡量个人收入的准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