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解决人生难题心理咨询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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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爱情家庭心理咨询(10)

80岁的刘老汉,老两口一辈子吃苦受累养了四个儿子,本来早就该享享清福了,谁知给儿子们分家的事却成了老两口的心病。原来,刘老汉的大儿子早年就自己另立门户,老二婚后过继给其伯父,老三是父母给他盖房后分开另过的,只有老四还没成家与父母一起生活。早在20年前,刘老汉感到年龄大了,想把家给四个儿子分了,让儿子们给老两口养老。谁知四个儿子在分家问题上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刘老汉为分家找遍了本家的长辈、亲戚、朋友、村干部和调委会。结果是年年分家,年年分不成。一晃20年,家分不成,老两口的赡养问题也悬了起来,几个儿子互推互攀,谁也不说不管,谁也不想管。闹得父子憋气,兄弟不和,老两口成天哀声叹气,泪流不止。镇司法所长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心亲自断一断这个难缠的家务案。所长来到村里,找到刘老汉一家逐个谈心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弄清了影响分家和赡养问题的症结。原来老大、老二认为现在住的宅院分别是自己盖的和继承伯父的,分家时要把家里的房产按份均分,不这样分家,赡养老人就不能与老三、老四平摊。老三、老四则认为,儿子都一样,赡养老人也应一样,现各人都有一处宅院,老大、老二不能均分家里的房产。所长听了兄弟四人的意见没有直接指责谁是谁非,而是把刘家的人组织在一起学习《婚姻法》和《继承法》,首先使他们弄明白,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子女不能认为分得老人的财产多少而在赡养老人时斤斤计较。

所长见他们兄弟、妯娌接受了这个观点,就又有针对性的讲一些古今子女争先孝敬老人、兄弟礼让分家析产的案例,并结合刘家的实际情况对刘家兄弟循循善诱:你们的父母一生艰辛,抚育你们兄弟四人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现父母年迈,做儿女的应争先恐后孝敬老人,兄弟之间分家析产应互谅互让,使全家和睦相处,老人安度晚年,给你们自己的子女也做了榜样。这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为多分一点家产闹的兄弟不和,妯娌不睦,谁也不愿管老人,使四邻八家都当作笑话,实在因小失大。所长一席话说得刘家四兄弟、妯娌三个羞愧满面,点头称是。整整一天的工作,使四兄弟各自放弃了原先的偏执意见,心平气和地达成分家赡养的协议。老大、老二名义上从家里分一间房,由老四按照每间房1000元价补偿给老大、老二,兄弟四人各住现住的宅院。两位老人由四兄弟按份出赡养费。全家从此言归于好,再不吵闹。

这是成功地进行分家的一个实例。从以上可以看出,对难分的家怎样才能分好,要注意下列三点:

1.了解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为什么难断呢?就是搞不清家庭中的各种复杂情况。情况不清楚,那当然无法断了。

而所长所以能在一天中解决了刘老汉20年的分家难题,就在于所长抓住了了解情况这一环。情况搞清楚了,影响分家和赡养的症结找到了,问题就有了解决的可能性。所以了解情况是解决分家难题的前提。

2.对照法律。在分家中遇到各方分歧太大,或解决的观点不一致,那应该怎么办呢?所长的好办法是搬(婚姻法)和《继承法》,因为法有权威性,谁能不听。刘老汉的四个儿子和三个妯娌正是在学法的过程中,明确了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不管父母有没有财产,都应赡养父母。现在为财产斤斤计较,不赡养父母,那是不对的,是违法的行为。这个观点是任何人都应该接受的,这样就为解决分家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进行教育。进行教育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刘所长向四兄弟指出了三点:一是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古今子女争先孝敬老人,兄弟礼让分家析产的故事,给四兄弟以正面教育。

二是回忆过去,指明父母对他们抚育的艰辛,说明四兄弟不能忘恩负义。三是指出影响,劝四兄弟不要为小失大,为多分一点家产,不愿赡养老人而名声扫地,成为四邻八家的笑料。这三点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很有说服力,所以四兄弟重归于好。

通过以上分析,使我们认识到,最难分的家,只要认真对待,方法对头,也是可以分好的。

□如何掌握发生遗产纠纷的处理办法

先看下面的一个实例:

李某是印刷厂的一名女工,去年四月份,李某的哥哥在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父母拥有的房产及家具、树木,折价7100元卖给该村村民谢某。李某得知哥哥卖掉父母遗留的财产后,立即拿出父母生前的房屋产权证明书,并找谢某了解情况,指出其买卖行为不合法,谢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强行搬走家什,拆除房屋,造成无法查证、作价的事实。李某无奈之下,遂用一纸诉状将哥哥和谢某告到法庭,要求继承父母遗产。

法院经查实依法判处其哥哥与谢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李某与其哥哥都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老人财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李某哥哥付给李某遗产总值一半多,计4934.23元。

这是一起遗产纠纷案件,是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遗产纠纷的。兄弟、姐妹对簿公堂,这是万不得已的事,所以一般人不采用这一种方法。那么,怎样防止遗产纠纷的产生和比较好的处理遗产纠纷呢?

第一,在进行遗产分割时要注意公平的原则。一切遗产纠纷都是来源于分遗产时的不公平。

第二,在分遗产时,要注意合理性原则。什么是合理性原则?这就是说在分遗产时要照顾到兄弟、姐妹之间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比如,哥哥已经成家立业,而且收人颇丰,而弟弟孤身一人,尚未成婚,又在农村,生活比较困难,那么,哥哥就应从情理出发,让弟弟多分一点遗产。加哥哥和弟弟一样平分,那么哥哥就会于心不忍,弟弟也会由此不满,矛盾由此就会产生出来。

第三,一旦遗产纠纷已经产生,那么,就应冷静对待,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无法解决,应诉诸法律,切不可粗暴对待,动用武力。而这方面的悲惨事例实在太多了,弟弟杀死哥哥,哥哥杀死弟弟的事真是举不胜举。而上面李某哥哥私自卖掉遗产,而李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并没有动用武力,而只是进行劝阻。当事人不但不听其劝阻,反而已行运走家什,拆除房屋,在此无奈的情况下,李某才诉诸法律,终于讨回了公道。这说明李某处理遗产纠纷处理得比较好。

□如何掌握婆媳间问题的处理方法

常言说,家和万事兴。一个家庭只有和和睦睦,家业才会兴旺。如果内部矛盾重重,还怎么能搞好家庭建设呢?婆婆、媳妇都是家庭的重要成员,她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她们能不能融洽相处将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是否和睦,是否幸福。

在家庭关系当中,最难处的可能就是婆媳关系了。社会上大部分家庭都存在着婆媳关系是否融洽的问题。婆媳关系不融洽,家庭就会缺少和睦气氛,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也感觉别扭。

纵观那些不能融洽相处的婆媳,她们之所以不能和睦相处,大致有以下四种原因:

其一,母亲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大,对儿子怀有深厚的感情。可一旦儿子结婚成家后,儿子与妻子走得近了,表面上好像离母亲远了。做母亲的却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觉得儿媳妇“抢走了”儿子,使儿子“疏远”了自己。由于心理上接受不了这种“疏远”,而对媳妇产生了反感。单身(离异或丧偶)母亲可能还更厉害一些。

其二,由于年龄上的差别、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婆婆和媳妇认识水平上的差异、兴趣爱好方面的差异,导致婆媳之间缺少共同的语言。

其三,受血缘关系的影响,多数媳妇不能认同婆婆与自己有亲缘关系,跟母亲可以无话不说,跟婆婆却难以沟通,不能同等看待婆婆。也有可能是婆婆因媳妇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把媳妇当外人,不能与自己的女儿同等对待。这是婆媳关系不融洽的一个最主要原因。

作为婆婆、媳妇怎样处理好婆媳关系呢?

□假如你是婆婆如何处理好婆媳关系

儿媳是跟儿子同舟共济的终身伴侣,是孙子、孙女的母亲,是地地道道的自家人,古时甚至有“侍媳不侍女”的说法。对此,从道理上说,绝大多数的婆婆是懂得的,但在感情上,一些婆婆却有些别扭。她们对女儿是给予的多,对儿媳却是索取的多。她们理想中的儿媳是雷锋再世(而且只能在家里做好人好事),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事事孝顺公婆,时时体贴丈夫。在这种高要求、严标准的背后,是把儿媳当作外人的心理。按照这样的标准要求儿媳,必然是失望的多,如愿以偿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