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狼人夫君:帅哥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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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今天的早餐在这里

林诗儿早晨醒来,发觉自己握着身为大狗狗的王子的一只前爪,而另一只狗爪则伸到了自己睡衣里。

感觉这家伙有点讨厌哦,睡觉都不规矩,才在一个屋顶下生活了一个月零几天,居然就敢乱伸黑爪。

稍后她又想想,觉得认识这么久,好象也不算短了,一般情况下,普通的俊男美女如果相识了并且彼此有些企图,从牵手到爱情的最高境界,十天算是正常,三天也不算短,如果花费了一个月才走到那一步的话,就太离谱了,简直都不好意思和朋友们讲。

她退开一段距离,认真观看身边的大狗,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爱,考虑到他还能够变成漂亮的男生,真是美极了。

她真的无法肯定,身边这位是保持大狗狗的模样更可爱些,还是变成帅哥更好一点。

王子醒了,伸出舌头轻轻舔舔鼻子,看着她笑。

她说:“我要去上班了,你跟我去,还是在家里。”

王子:“我可以变成人之后跟着你到办公室里吗?”

她想了想:“办公楼里那些婆娘看到你肯定会垂涎三尺,你能管住自己吗?”

王子:“我当然能,如果你叫我保持静默,不理睬她们,我就可以不与她们说半句话。”

她:“这个好像没必要,该说什么还是得说,否则的话别人会认为你是傻蛋,没礼貌,只是考虑到你还是九岁的小孩子,而且是我的宠物,所以我必须得照顾好你,不让你上当受骗,你肯定想不到,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坏女人,一看到可爱的男生,她们就像看到粪便的苍蝇一样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什么都不管不顾,连脸都不要了。”

王子:“是这样吗?为何你没有那样对待我?”

她愣了一下之后得意地笑了笑:“嘿嘿,我是矜持并且高雅还很有修养的出色淑女,当然不会那样。”

王子:“原来如此,我明白了。”然后,它变回了他,以光屁屁帅哥的形象出现在床单上。

她看着他,立即吞咽了许多口水下去,本来很想打电话给同事请个假,然后痛快地与这家伙好好滚一次床单,但是考虑到自己应该矜持一点,淑女一点,优雅一点,以维护在他心目当中的良好形象,而且他才九岁,再过一段时间才十岁,对这个年纪的人下手,貌似太惨无人道了点,于是她痛下决心,做出艰难的决定,还是上班去吧。

王子穿上衣服,跑进厨房,把冰箱里的冷冻猪肉拿起一大块放到大盘子内,送进微波炉,然后转而进入卫生间,开始快速的洗漱。

两个人在狭小的卫生间里显得有些拥挤,身体不时发生接触,她故意挤他,而他则用胳膊轻轻推她,两人都很开心。

稍后,他从微波炉里把准备自己吃的猪肉拿出来,割下一块比较小的,抹了一点酱油和辣椒油,再次放回去,准备弄到全熟然后给林诗儿吃。

接下来,他跑到阳台上,从花盆里揪了两根小葱和一根香菜,用水果刀飞快地切碎撒在盘子里。

稍后,当林诗儿走出卫生间时,得知早餐已经完备。

她有点惊讶,但是鼻子却嗅到烤肉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