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儿原来说要野餐,王子还以为她打算在水库边制作某种食物,未曾想她从包里拿出两盒牛奶还有饼干和牛肉干以及别的一些小食品。
他:“这就叫做野餐吗?”
她:“应该就这样吧,我从小到大经历过的野餐差不多就这么回事。”
一个小时之后。
两人沿着岸边走了很远的一段路,终于找到一处环境不错的竹林,还算隐蔽。
她兴致高昂地提议来一次大自然里的爱爱,他立即表示非常好,这个主意应该表扬。
其实这里算不上大自然,两百米外就是村庄,这些竹子估计就是村民们的财产,附近还有果园,梨树上有许多套了纸袋的果实。
两人兴高采烈地亲热,都忘了观察周边的情况。
一名明显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中年男子轻轻走过来,像猫一样轻,几乎没有一点声音。
一只黑乎乎的枪口指着两个缠绕在一起的年青人,一直等到结束,才冷冷地说:“有什么遗言吗?”
林诗儿发出一声尖叫,然后伸手捂住嘴,心想幸好裙子比较长,放下来就遮住了身体。
王子把她挡在身后,心里并不惊慌,只是有些沮丧,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没听到声音,也没有嗅到味道。
中年男子:“说你呢,男的,有什么遗言?”
王子:“谁雇佣你,可以告诉我吗?”
中年男子:“不行。”
王子:“你能不能把枪放下一会儿?”
中年男子:“不可以。”
王子:“一切与她无关,让她走,好不好?”
他心想只要她安全了,一切就会变得简单,他可以拼着挨一到两粒子弹,然后击杀敌人。
中年男子:“我本来也没有打算伤害她,目标只是你,我收了钱,得好好办事,这是我身为一名杀手的职业道德所在。”
王子拍打林诗儿的肩膀,紧张地叮嘱:“赶紧走,没事的。”
杀手:“现在不行,她还不能走,等你死了,我再放她离开。”
林诗儿突然有了勇气,也可以说是一种比较盲目的冲动,她伸手去拿旁边的一根干枯大树枝,意图以此自卫。
但是她动作太慢了,手指还没摸到树枝,枪已经响了。
王子的动作固然很快,却没有子弹快,他没能够阻止她去拾那根柴棒,也来不及把她拖开,来不及去攻击那个握着枪的坏东西。
事实上,自从容易操作的小巧热兵器出现,也就是火枪的出现,狼人和血族就再也不是战争当中的神秘主力,两大暗夜族群自此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而此前他们大部分时候都能够扮演主角,在战争中获取食物——人的尸体和血液。
现在,王子看到了枪口的闪光和烟雾。
从枪口所指方向看,子弹将会射中林诗儿的躯干,大致是肝脏所在的位置。
这名杀手显然训练有素,绝对专业,该出手的时候就出手,一点不含糊。
情急之下,王子莫名其妙地做到了一件从前无法想象的事,意念的强大力量涌现。
子弹不可思议地悬停在林诗儿面前三十厘米处,仿佛进入一面无形的墙壁当中,再也无法往前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