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死了杀手之后,林诗儿拿出手机,以尸体为背景,各种自拍,其中有一张用两根筷子模样的小树枝挟着眼球作势欲吃,还有一张则是伸脚摆出踩向一团糟的脑袋。
王子有些愕然,觉得自己对这样恶心的尸体都觉得有几分恶心,为何她能够若无其事?
这事不科学。
他寻思着,也许她前世是位屠夫,或者战场女英雄什么的,所以这辈子一点不惧怕烂糟糟的尸体。
她:“亲爱的,来个尸体旁边的合影。”
他:“别无聊了。”
她:“我把刚才拍的照片要发朋友圈。”
他愕然:“别干傻事,会让咱们坐牢的。”
她:“开玩笑的,我当然没这么傻。”
他继续用一根大树枝挖坑,同时问:“你拍这样的照片干嘛?”
她:“为了做纪念,生平第一次杀人,太有意义了。”
他:“你的所作所为,可能会成为未来的呈堂证供。”
她:“等欣赏够了,我就删除掉。”
他:“为什么你没有任何不良反应?据我看过的一些小说里描述,第一次杀人之后,往往会感觉到剧烈的恐惧和惊慌,或者恶心呕吐什么的。”
她自信满满地说:“你所说的那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害死了无辜者的缘故,我们在为世界清除害虫,这是很伟大的事,就算到了如来佛面前都问心无愧。”
然后他挖好了一个简单的坑,把尸体扔进去,扒下一些土,将这只血乎乎的东西埋了。
然后他巡视四周,把血迹和飞散的脑浆弄到泥土当中,或者拨些野草来遮掩住。
埋得不够深,只能希望这附近的野狗对于死尸缺乏兴趣,否则的话会很容易被刨出来。
她:“我想起一件事来,本应该弄件纪念品的,可是忘记了。”
他:“你想要什么样的纪念品?”
她:“一只耳朵,或者一根手指什么的。”
他:“这里有一枚牙齿,还沾着一点牙龈肉,还有黄黄的牙垢。”
她:“太恶心了,我不想要。”
他:“手指和耳朵也别要了,这些都是证据,未来可能会把咱们送进监狱,我们不能够保留任何与死者有关的东西。”
她:“你是超能力者,能够用意念挡住子弹,你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咱俩可以纵横天下,为所欲为,谁都拿我俩没办法,我压根不担心什么差人或者监狱,你连子弹都能够挡得住,那是多么神奇的本领你知道不?刚刚从枪口飞出来几米的子弹本身的巨大动能和破坏力你知道吗?可以控制子弹,这样神奇的能力用在别的地方可以轻松地弄坏墙壁,弄坏铁笼子,弄坏汽车,你在别人的眼里几乎就是神,你可以用你的特殊本领去弄得巨额的财富。”
他:“怎么弄?拆掉自动取款机吗?”
她:“当然不是,你可以去表演魔术,你比刘谦漂亮多了,你还比他个子更高,更强壮,更年青。”
他:“这个——”
她:“你还可以创立一个教派,因为你有超能力,所以你只要随意表现一下,就会有巨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你会成为众人眼中的告知和救世主,然后呢,我就可以成为救世主的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