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狼人夫君:帅哥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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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如何对付吸血鬼

王子悄悄离开了医院,没有惊动任何人,到了楼下之后,他躲进黑暗中,幻化成为北极狼的模样,若无其事地往外走了。

一个钟头之后,他回到家中。

林诗儿一直没有入眠,而是玩着游戏等待心爱的人回来,身边摆放着棒球棍和裁纸刀,还有防狼喷雾。

王子告诉她发生的一切。

她:“不会吧,那个坏蛋居然变成了吸血鬼?天啊,为什么这样的好运气没有落到我头上?”

王子:“那个不能算是好运气,至多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生存方式,对于李浩克而言,我觉得那更像是一种诅咒。”

她:“暮光之城里那些吸血鬼蛮可爱的,还以为是那样的。”

王子:“其实不是那样,这一族群心理普遍比较阴暗,喜欢在黑暗当中活动,常常会有一些非常奇怪的想法,有时笨得无法形容,有时又精奸似鬼,很难对其做出合适的形容。”

她:“如果你提前下手就好,在他变成吸血鬼之前,你其实可以干掉他。”

王子:“确实如此,我想太多了。”

她:“但是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用了,现在需要考虑的事就是,未来我们要如何面对那个变成了怪物的坏蛋。”

王子:“没什么好担心的,他不算什么,我们有能力打败他,一次又一次。”

她:“我看过的一些电影里有如何对付吸血鬼的办法,比如浇圣水,喂大蒜,晒太阳,用削尖的木棍钉穿心脏,用带银的子弹或者镀银的刀去刺伤他们,或者斩下脑袋什么的。”

王子:“听着容易,做起来好像挺难,而且传说的那些办法是否有用还真不好说。”

她:“我觉得只要成功斩首,应该就没啥问题了,这样的处理方法绝对有效,如果还怕不行的话,再让被砍下的脑袋去晒太阳。”

王子:“我想明白了一个事,其实我们没必要在乎你这份好工作,也没有必要非得按谁指定的方向去生活,我们可以自由些,想去哪里就去,喜欢住在什么地方都可以。“

她:“听起来像是咱俩要跑路了似的,可是我们有跑路所需要的钱吗?”

王子:“没说要跑,只是我们可以生活得更轻松也更自由些,不必再工作,而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

她:“听着不错,我曾经梦想过,要做一名玉米地守望者,把在里面迷路的小孩领出来,就像那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当中的男猪脚想要做的事差不多。”

王子:“那样的话,你就得每天守在玉米地里,可是,等玉米收光了之后,你岂不是就没事可干了,据我所知,玉米每年只栽种一季,从播种到成熟一般只需要不足三个月。”

她:“谁说我要一年到头守在玉米田里,我只是想在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待一会,然后就走开。”

王子:“这样我就放心了,还以为你想去种玉米。”

她:“我想永生不死,但是李浩克做到了,我却做不到,感觉好无奈。”

王子:“没有谁能够永生,那个坏蛋或许可以比你多活些年头,但是至多两百来年,他还是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