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儿退了几步,距离门更近,因为看到了可能存在的危险,四位吸血鬼的獠牙全都伸出来,撑开了嘴唇,指甲变得更长也更尖锐,手上的皮肤粗糙而且有黑毛,显得很饥饿也很贪婪的样子,随时可能扑过来。
处于饥饿状态的吸血鬼是很可怕的,行为随时都有可能失控。
王子同样也预料到了可能发生的意外,所以挡到了林诗儿面前,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以防万一。
一位擅长搏击的年青狼人对付四名菜鸟吸血鬼是有把握的。
李丽贞说:“现在我付给你们三千元,买八百毫升血,这个算是很好的价格的,要知道献血的那些人可拿不到这样多。”
“我们的血不卖,你们想其它办法去。”说话同时林诗儿寻思这几位吸血鬼可能不算很笨,都知道活学活用了,显得蛮机灵的。
王子说:“老鼠的血味道和功效与人血很相似,还有猪血,你们不一定要喝人血才能生存。”
李丽贞:“昨天我逮住一只野猫,喝了一些猫血,但是味道很差劲,而且完全没有喝人血时那种奇妙的愉悦感,想来老鼠血和猪血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王子:“你应该试一试。”
杨铁:“我再凑上两千,你俩就看在钱的份上贡献一点血吧,拜托了。”说话时站了起来,两只变成爪子的手举在空中,作势欲扑。
王子发出警告:“乖乖坐着,别逼我杀死你们,现在你们已经不是人,不再受到应有的保护。”
杨铁咧开嘴,露出尖锐的獠牙,眼睛呈血红,凶光毕露,摆出了攻击的姿态。
形势貌似挺危急,有点一触即发的味道。
杨曼怡还保持着一点理智,沮丧地笑了笑,慢吞吞地说:“算了,大家这么熟,闹翻多不好意思,不肯卖血就算了,待会到外面想办法找陌生人搞点血喝就是了。”
王子:“如果你们别伤害人命,保持着基本够用的理智,那么仍有活下去的希望,还有可能活得很久,若是胡作非为,估计不等到下个月就全死光光了。”
杨曼怡:“你像是很懂吸血鬼的事,能不能告诉我们怎么才能够好好混下去?”
王子有点犯难地用鞋尖抓了抓另一条腿的膝弯处,想了想之后说:“别再攻击人,学着喝猪血或者牛血,保持低调,注意形象,别泄露身份,这样应该可以活得比较长久。”
杨曼怡:“好象已经不太可能了,这幢大楼里有那么多吸血鬼,大家都彼此认识,还有那些至今没有变成吸血鬼的人。”
王子:“你们可以考虑离开这儿,到外地去混,做点在夜间进行的小生意,比如摆烧烤摊,或者到菜市场杀鸡宰鸭什么的。”
总经理气乎乎地:“我堂堂一公司老总,怎么可能去做那些低贱的事。”
王子:“那样也比死掉好。”
林诗儿小声提醒:“听说吸血鬼是不知道惧怕的。”
王子:“谁都不想死,他们可能不怕死,但是他们更想永生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