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克仍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光辉历程。
“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乐于助人,从高中一年级开始,我常常把自己一时半会不穿的旧衣服给送贫困的同学,有时还直接提供经济支援,我总是努力学习,同时还抽空帮助那些落后的同学,同时作为班委配合老师的工作,让整个班级始终处在比较好的气氛当中。”
林诗儿心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家伙倒真有可能是个老处男,因为她记忆里那些和老师走得很近并且喜欢装腔作势的班干部常常惹人厌烦,而大学时的学生会成员往往表现得少年老成,仿佛幼稚版的阴谋家似的,相比之下,反倒是那些只想混个好前程占些便宜却不虚伪的同学显得可爱些。
王子躺在椅子里,像是睡着了,其实没睡。
“我比较反感那些打扮得出位、穿奇装异服的同学,还有衣着太暴露的同学,当然不是说现在你和我,因为我们在温泉度假村,穿成这样子是理所当然的。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坚持不懈地与那些打扮得很奇怪的同学斗争过,甚至为此不惜与他们发生冲突。”
看来他挨过揍。
林诗儿:“感觉你的学生时代有点乏味哦。”
李浩克:“我一直在把自己有限有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这一伟大事业当中,感觉非常充实,每天睡觉前都觉得人生非常有意义,没有虚度。”
林诗儿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表现出一点惭愧什么的,佯装一下,以衬托这家伙的自吹自擂,但是嘴里却提出这样的问题:“你写过日记吗?”
李浩克:“写过,从十一岁到二十二岁一直坚持写日记,然后就没写了,因为我越来越忙碌。你想不想看看,如果有兴趣的话,我明天可以带到单位来。”
这家伙的日记可能一直就打算好写给别人看的。
林诗儿优雅地笑了笑,真的很像传说中的淑女,然后平静地说:“我不想看任何人的日记。”
李浩克:“一直没问这个很重要的事,现在你没有男友吧?”
林诗儿:“没有。”
李浩克:“难道你一直和这只大狗相依为命?”
林诗儿:“这狗我养了还不到一个星期。当然,我以前是有男友的,上个月分了。”
李浩克:“为什么分了?”
林诗儿:“一言难尽,反正是分了。”
真实的原因是她和前男友在家里喝醉了,她莫名其妙地情绪失控,拎起高跟鞋打破了男友的头,然后相互对骂了约五分钟,那家伙就一去不复返,消失之前流了许多血,让她怀疑他会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在回家途中,不过后来看到QQ好友栏里他的头像是彩色闪亮的,由此推想,他没死,还好好活着。
午餐时间到了,李浩克结束了讲述,度假村内的服务员已经把他的衣服弄干并且熨烫好,于是他又恢复了西装革履。
林诗儿问:“你不泡温泉吗?”
李浩克:“说实话,我有点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