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狼人夫君:帅哥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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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不如回家看电视

晚餐后,李浩克提议去唱歌。

林诗儿摇头表示没兴趣。

在她认为,K歌这种事有些过时了,感觉乡镇干部和经济状况不错的中老年妇女才喜欢干这个。

李浩克提议去夜总会喝酒。

她寻思着这是想灌醉自己,然后——嘿嘿——那个。

她:“我不喜欢喝酒。”

其实她还是很能喝的,只是喜欢与朋友在一起喝,或者独自在家弄一大杯红酒慢慢品味。

她最讨厌就是应酬和公费吃喝时相互敬酒和灌酒那种破事,太愚蠢,简直和猪一样,完全无法理解这是什么思维,把人灌醉了有什么好?自己不喜欢喝,还要硬着头皮喝,害人又害己,就算喝死了可以被追认为猛士,也不能这么玩啊,要多么低的智商才能够干出这种事来?

此时与这位白脸男初初相识,就一起去喝酒,感觉不太适合,她寻思着,万一自己喝高了失态,不慎上演暴力场面,打伤了他怎么办?如果他喝醉了,这么高个子,怎么也有七十多公斤重,压根没办法搬动,总不能让王子一直拖着他走,总之,还是算了。

曲无双在桌子下面伸脚试图踢林诗儿的鞋子,以示提醒为什么要拒绝免费的吃喝玩乐,未曾想踢到的是李浩克的鞋。

李浩克把脚收回来一些,装作没事一样,心里却暗喜,自以为对面的女子向自己发出暗示,觉得未来搞定这两位有十足把握,于是颇为开心,乐滋滋地问:“想去哪儿玩呢?”

曲无双:“我提议去逛街,消耗热量,以免脂肪堆积。”

李浩克闻言心里很不痛快,觉得这两女子颇为不像话,耍滑头不想付任何代价,却想把自己当成钱袋,简直不懂规矩,在以往经验当中,请人吃饭之后,应该去喝几杯或者唱歌什么的,在黑暗中培养一下感情,然后去开房或者带回家什么的。

曲无双又说:“咱们就是去看看,什么都不买,瞅准了样式,了解清楚价格,然后上网捡同样的便宜货去。”话说出口,突然觉得这样有失小资风范,**丝味十足,有损形象,但是已经无法补救。

李浩克:“说实话,我很怕逛街。”

林诗儿:“这个我能理解,我爸也很烦陪我妈逛商店。”

曲无双:“要不这样,去看电影好不好?”

李浩克心里琢磨着找个恐怖片,等这两女子被吓得花容失色之际,就可以趁机左拥右抱,大力揩油的同时扮演可依靠的宽厚大肩膀,于是点头说:“好啊。”

林诗儿:“还是回家在电脑上看比较好,人员密集的地方最好少去,当心遇上邪恶的家伙,最近你们不看新闻吗,烧公交车的,搞袭击的邪恶坏蛋频频出现,全国几百个大小城市,作为个人遇上这种事的概率起码有几千万分之一,比起买彩票中大奖的可能性更大哦。”

其实是觉得与这家伙相处有些没劲,不好玩,不如回去躺沙发里搂着王子看电视,早点睡觉也可以养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