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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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忘记

第二章:忘记

我如果忘记了你,你会寂寞吗?

我曾经忘记过你,

在那幸福的年龄,

那等待笑容里的时光如矢般远去。

在那多雨的季节,

我也曾记起你,

脸庞潮湿的空气,

在那漫天飞舞的肝肠之风中风干,

一如嗓子般沙哑,

多情的你,陡然那么熟悉。

你一定也忘记过我,

在那我们都熟悉的地方,

你的欢笑并不减。

当你记起我时,

我这里的风一直刮到你那边,

我的沙哑的嗓子在你耳边低唱,

你总感觉近来多雨,

如果你忘记了我,我会悔掉一生。

提起陈屈,我就忍不住要夸奖他。

陈屈是那种不相信恋爱的人,他似乎总觉得女人是不可信任的,据说他从未谈过恋爱,可他已经二十三岁了。

他老是以一副哲学家的口气一本正经对我们讲学,“朋友们,你们说人与人交往要是总保持一颗平常心、一副自然面孔多好啊,为什么上帝要创造并赋予人七情六欲,人的自私,人的贪婪,人的绝情,人的善良,人的残暴,人的美丽……无不影响改变着这世界”(省略号省略的是千万种素质或情绪思想)。

还有,“在一片混沌里,出现了太阳、月亮、星星……人,世界万物的相继出现,给世界带来了和谐、美满,神在高处眺望,矮小的人们摇摆着身体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人们相互交流着,相互微笑着,人们到了一定的程度总是不欢而散,并习惯、爱好着这种方式,人们互相只是生命中的过客,谁也不会留意谁,啊,多么美好的世界啊……”(省略号省略的分别是世界上所有的物体名称和无穷无尽对世界的赞美声)

他们说陈屈很现实,我认为这是假象。陈屈很重义气,要不然,他怎么还会帮我把小敏追回来呢?要知道,我的情敌可是他的亲弟弟陈自忠啊。

说起陈自忠,纯粹是一没思想没主见的败家子,他的没想法绝对让你意想不到。比喻他上了公车找座位,过道两边的双人座恰好都只有一个人,他可以选择左边或是右边,但是左右两边的人都好心地把屁股向内挪了挪,为了让他座,他就会不知道该选谁当同座了,无论选哪一个,他都会觉得对另一个是一种伤害,他此时肯定希望自己的屁股能有三个那么大,既占左边,又占右边,还占中间的过道,起码这样谁的情都领了,但这又不可能,我敢打赌,他宁可站到终点,宁可两个人都得罪,也不愿去分彼此优劣。这样看来,他的想法还真多,但我说的是他没想法,没主见。他真的没主见,这不是开玩笑,他就是那样的人。

小敏就是被他拐骗,受他蒙蔽,才跟了他几个月,不过,他才把小敏甩了,小敏回到我身边,而他又不肯罢休了,又要和小敏纠缠。该珍惜时不懂珍惜,非要等失去才大费周折去抢。还好小敏站在我这一边,他哥哥陈屈也站在我这一边。

再说陈屈吧,陈屈说自己有一个女朋友,不过是在乡下,是一个医院的护士,和他一样的年纪。阿修说他吹牛,要不然怎么连照片也没有一张。可有一次,我们却在他箱子里发现了一封情书,是一个署名沙沙的女孩子写给他的。阿修说那是他自己写给自己的,为了掩饰自己的空虚,他故意在我们面前出风头,要不,怎会连“春”字都会写错呢。

众所周知,陈屈有个怎么也改不了的怪毛病,就是把“春”字下的“日”写成了“目”但我想,一个人不会无聊到自己给自己写情书吧。

胖三说很有可能,如果一个人大把年纪了还没有谈过恋爱,那么他一定希望别人写情书给他,哪怕是自己写,也是一种安慰吧。

华子说胖三就没谈过恋爱,说不定就自己给自己写过,所以有同感。

不管怎样,我觉得偷看人家的隐私始终不对,还好,陈屈不怎么介意。

陈屈却说他之所以常常把春字写错,是因为他女朋友沙沙有这个毛病,所以他也这样,他是故意写错的,并不是改不了的毛病。还说我们可以不相信他,但不能怀疑沙沙对他的感情,那是大逆不道。

大家哄笑一声就走开了。陈屈的故事还是一个谜,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我和陈屈认识到现在有一年多了,其实在一起的日子还不到半年,不过我们感情不错,在那不到半年的日子里,陈屈回过一次家,过了一个月就又回到我们身边。回来后的他显得很伤感,问他回去做什么,他死活不说,没人知道。他说他家就在重庆的一个边陲小镇上,不出名,说也没意思。

他老是把自己搞得神神秘秘的,他说他以前还来过这里一次,不过受伤了,他弟弟把他接了回去,回去修养了半年,又来。问他怎么受的伤,他便又哑口了。

关于他弟弟陈自忠的事迹,我以前从未听他说过。就在我回湖北的那一段日子,陈自忠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还冒到了小敏身边。陈自忠是个常常心存侥幸的人,阿修说他很怪,神经兮兮的,在大月亮天走夜路也会要带个电筒不时向地下扫描,如同猫头鹰的眼睛一般,那是想找看有没有人掉钱包。

还有,他常常喜欢买彩票,却从不看中奖号码。从不兑奖,他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否曾经中过奖。就像有些个高人钓鱼一样,只为钓,不为鱼。不过我就想不通,买这种花钱玩艺儿难道也是一种乐趣的享受吗?敢情是比钓到鱼又放生的长者更有意境。难堪!我落伍了……

阿修说的时候表情暧昧,像个衰神,这也让我不得不承认陈自忠的迂腐。这不,我的小敏都说要与他保持距离了,可他就死缠着,敢情是我不敢打他。不过也是,有陈屈这种哥们,怎么好意思去教训他兄弟呢?而那小子看中的就是这点。

这几天我都在为工作的事情操心,也没去找过小敏,但我相信,即便是陈自忠缠她她也不会理的。反正他们在一个工厂上班,见面是避免不了的,有阿修、华子和胖三盯着,有陈屈的管教,我相信就算给陈自忠再加一个色胆他也不敢乱来的。

他们都劝我到他们厂上班,可我以前都在的,还和经理吵架离开,怎好意思又回去,虽说那该死的经理已经不在那里了。再说了,真要回去的话怕还得动用我舅舅的关系。有时候呢,我又真想回去,只因陈自忠一定不想我回去。

我们都租住在离工厂不远的一个小区里,这小区里有一所大型的计算机学校。白天,学生们上课了,朋友们上班了,这里很静。加上冬季,树草不生,鸟雀少鸣,让人有夕阳西下,枯藤昏鸦瘦马的感觉,往往时间难熬。而晚间,上班族们回来,学生下课,这儿顷刻间变成时代的天堂,看那些上进的青少年在路灯下学习、恋爱、飞舞,我这个旁观之人也真感到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啊。

这晚,胖三来找我和华子,说阿修把他赶出来了,他只能来投靠我们,他把行李都拖过来了。

我、陈屈、阿修、华子、还有胖三是歃血同盟的兄弟。当初,我、陈屈、阿修、华子我们四人一起跪在一轮满月下喝血酒结拜,我们刚用刀划开自己的膀子,让血一滴滴滴在酒碗内,胖三就哭着跑了过来,他说我们不能落下他,他拿起刀就往胳膊上刺,他本来最怕血的,我们被感动,他虽胖了点,笨了点,但人还不错,我们就认了他。他本和阿修住一间,我和华子住一间,陈氏兄弟一间,不知阿修今天吃错了什么药,说嫌胖三太胖,不要他一起住,让他消失,可我们这儿怎么能住下三个人呢?阿修太过分了。

“胖三,你也太老实了,你看看你,胳膊比阿修他大腿还粗,你还怕他?”我说。

“是啊,胖三,你要雄一点,阿修他还要给你说好话呢!”华子也说。

胖三的胖在这里是无人能及的,他的那个肥壮啊,简直就是一头大象,呼哧呼哧的,一走一个脚印。咋一看上去,大象咋地就直立起来了呢,还四平八稳。可他就是太软弱,人尽可欺。

他曾对我们说他五岁的时候,有个和尚路过他们村子,看到他与他对了几句话,说他是活佛转世,要带走他,因他妈死活不愿意,和尚终无可奈何的走了。我们当初差点笑得岔气,就他这衰样,还活佛呢!

“不行啊”。他终于搭腔了,“我不能不义气!”

嘿!怎么不受欺负竟成不义气了。我和华子对这种逻辑推理感兴趣起来,我们一致认同胖三有见不得人的事情瞒着我们,对付胖三我们可绰绰有余。在我们的百般逼供下,胖三交代了事情的原因。

“什么?阿修带了个女人回来?”我想,这是好事啊,哥们怎么搞得这么生疏。胖三说阿修带的女人是阿梓,阿梓不让他说他不敢说,原来阿修阿梓交往一个多月了,居然瞒过了我们。

提起阿梓,我又想到过去。

阿梓和小敏曾是好姐妹,我们一起认识的,在我和小敏交往之前,阿梓曾向我表白过,其实我对阿梓是心怀愧疚的。

我们的初遇是在下楼梯的时候,但彼此并未言语。那时,重庆缺电,每周四周五都要停电,公司放假,我们白天去搞些有趣的活动,晚上,便点蜡烛看书。她和陈屈稍熟一点,便让陈屈作中间人介绍我们认识,她常常来找我,我们常在一起写诗练字。

她是那种外表冷静、平实,内心却热血奔腾的女孩。刚开始,大家感情很好,我记得有一个停电的晚上,我们俩单独在室内燃烛看书,我们谁也没说话,都盯着自己手中的书,我定格在手中那一页,两三百个字,我看了两个小时还没看完,然而我也没有听到她翻书页的声音。忽然,蜡烛灭了,我们都没有准备,我站起来,借着窗外蒙胧的月光,我看到她的脸像一朵火红灿烂的玫瑰花,盛开在寂静的淳美的夜。而她也站起了身,在看着我,我内心发挥强烈蜂蝶般的本能,那一刻,我确实犹豫过。

而实际上,我并不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孩子。

她有着很光华的外表特质,却常常与那些不正经的男孩在一起说话,而且,并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我还有一次见她在网上聊QQ,她的语气与平时的表现很不符合,因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她与男生的对话每句不带“操”就带“日”字。我感到很纳闷,之前也听说过她曾和一个网友搞网恋,还到人家的家里面去住过一个月。我本还不相信,这下后信了,她连QQ昵称也取得这么放荡,“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这不明摆着吗?桃花都盛开了,还有什么可以保留的。

从此,我与她断绝了往来。虽然只是由于一些片面之词,微小的细节,但我无法适从。就好比我们有时随便在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一个很平凡的女孩子,举手投足常常让我们倾倒,片刻之间,就想跟她缘定三生,此生不渝。固然,这不可能,真和她携手人生的话,说不定很快就会分手。一个容易无意间显出优点的人也容易无意间露出缺陷,一个容易让人吸引的女孩常常也容易让人厌弃。

她已经让许多人厌弃了,首先就是华子,华子常说她勾三搭四,我那时也是个没主见的家伙,也跟着华子起哄。而小敏是和我一起的,自然也和她保持了距离。

华子曾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说她坏话,我曾无数次向公司好友宣扬她的“故事”,公司好友曾百千次向那些他们的好友谈论她的人格,她曾千万次哭过,但似乎并未记恨我。

我们属于大方、豪放一族,好坏正反总是常常被我们说了算,其他人哪有反对的余地,她也许是看作理所当然,若是和我们较劲,她定是输得很惨的一方。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初真是过分啊,其实她人不错的,只因别人的几句闲言碎语,让她两年来没交什么朋友。我不知道在孤独的夜里她是怎样入睡的,我终于明白,闲言碎语杀人就是这么回事,我记得阿修以前也诋毁过她,现在居然早我们一步领悟人生,看来两年的时间确实让大家都成熟了,长了思想,也长了智慧。

陈屈和华子说我和她曾恋爱过,就是没多久而已,我不承认,我说我们只是在一起聊过天,那并不是恋爱,但连胖三也不信,说我们是经不起爱情的考验,被一些恶言语给毁灭了。其实她是个很好的姑娘,只是在青春初龄,没有用更理性的方式与异性相处。因为她毕竟是生在一个很传统的国度。我想。

我觉得我有必要向她道个歉,就今天晚上。我让华子和胖三陪我一起去,华子爽快的说他正有此意,而胖三却死活不去,华子威胁她,说要把她的事宣扬出去,他急了,原来他曾追过阿梓。这小子!

阿修开门的时候见是我们仨,不让我们进屋,他一定以为我们是来替胖三讨公道的,我们说是来找阿梓,他更不客气了,很粗鲁的把我们往外推,还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胖三,我和华子都很吃惊,阿修是个很有修养又善良的人啊,没想胖三扑通一声便跪下了,开口便是:“我是个畜生……”,随即,传来胖三“呜呜”的哭声。

“你们伤她还不够吗?你们现在都在了,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的几句话差点害了一个好女孩?”

铁汉子阿修居然也红眼了,原来一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阿修去江边洗澡,发现她正一个人坐在江边的石头上哭……

一个人在最失意的时候心里突生的某种错误的想法。如果恰恰又令本身激动、颤栗,那么,这就会成为本身自以为是的罗马大道,从而,兴奋不已。如果不是遇到阿修,谁知道会有什么后续的事情,阿修说那天阿梓和一个女同事吵了嘴,那位女同事倚流言骂了阿梓,极其恶劣。

我和华子去扶胖三起来,胖三却推开我们。通过他的坦白,我们总算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情的始作俑者就是胖三,所有的一切关于阿梓的坏话都是从胖三口中流出来的。

胖三当初追阿梓,就是在我和阿梓初识,经常相约的那一段时间,阿梓没答应胖三,胖三就制造了谣言来报复。应该说是让阿梓和异性绝缘,这样就只有他有机会了。所有关于阿梓的一些坏话都是胖三虚构的,而很不幸,我们成了恶势力的传播者。看来我们都被胖三算计了。

华子给了胖三一个耳巴子,我也举起了右手要打他,想了一想,这不正因为是我们青春的脆弱无知造成的吗?如果不是我们的内心脆弱,何以不分是非黑白?阿梓有两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在另外一个城市打工,一个叫李日,一个叫陈操,与他们聊天时才会“日”啊“操”的,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分明是一首歌,下一句是“有我可爱的故乡”,诗人也写过桃花深处有人家,更有高人用“世外桃源”来形容人间仙境。是我们的心中种下了错误的思想,才得出一种定论,才把事情以讹传讹恶化到这般地步。我是一个毒瘤。如果说胖三该打,我一样该打,所以,这巴掌我打到了自己脸上。

今天的事情以阿梓的大度告终,她原谅了我们,可我无法原谅自己。我们对她的伤害不是一声抱歉一个巴掌就可以补偿得了的,或许以后的日子还长,我们都会竭尽全力让他们得到幸福。

于是,我决定努力加入到他们的工作中去,虽然我舅舅打电话过来说已经给我找了一份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