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林弹雨经考验,
谁知进城就蜕变。
身居高位不自量,
两个务必抛一边。
以权谋私搞腐化,
救灾钱粮也敢贪。
勾结奸商行倒卖,
贪污受贿吞巨款。
生活奢侈图享乐,
任意挥霍非一般。
泽东含泪签刑书,
功臣贪腐照样斩。
2009.7
注:刘青山和张子善案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三反”运动中查出来的一起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产案件。刘青山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被捕前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曾任中共天津地委副书记,天津专区专员,被捕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他们过去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为党为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无论是在抗日战争还是解放战争中,都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建立过功绩。但在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逐渐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1952年2月1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刑书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两人被判处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