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血族:神器与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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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25.安丽斯

这个男子给予我的不只是感动,还有震撼。在他身上,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他,血族,爱上了人类。

我,人类,爱上了血族。

他千方百计想成为人类,我却千方百计想转变为血族。

这可笑的世界总是这般不尽如人意。爱,相对于血族与人类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是玩物还是宝物呢?我微笑着听他讲完他的故事,本来计划好的掠夺计划被击碎成了泡沫。

费洛尔·里特,这是他还未转变时的人类名字,受初拥后他随长辈,也就是他的母亲姓格林。他的母亲意外死亡,他带着母亲遗留的骨之琴漂泊到此处,结识了贝蒂斯。用他的话来说,这个天真烂漫的女孩接纳了受全镇人漠视的费洛尔,即使牧师宣告他是个吸血鬼。

贝蒂斯给他摘野果子,他没有告诉她自己不能吃人类的食物,而是一口一口地咽下了心爱之人递来的野果,眼里永远都倒映着她的影子。事后他呕吐、肚子疼痛,不过这样的痛苦相比于每日与贝蒂斯度过的时光根本算不上什么。就像小美人鱼每日忍受脚尖上的疼痛一般。为了她,费洛尔愿意吃完树林里所有的野果子,吃上一辈子,纵然相对于他,一辈子很长很长。

“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这样问他。

“因为我爱她,但你若刨根问底,我也无法回答。”他苦笑,“只能说或许因为我一直缺少朋友。”

的确,爱是无法解释也不需要解释的。好比如上帝创世,为何亚当会与夏娃在一起,这隐喻的爱无法解释,若刨根问底,我只好说,因为世上就只有他们这一对男女。

牧师告诫贝蒂斯的父母,叫他们让贝蒂斯远离费洛尔,于是这样一对有情人就被拆散了。贝蒂斯的父母将贝蒂斯锁在阁楼上一个秋冬,贝蒂斯深居幽所,染上了肺病,她的父母没有及时带她看病,反而将责任全部推到费洛尔身上,坚持说他是“魔鬼”、“地狱里的脏东西”。

镇上人将费洛尔赶进树林,见到他就念诵福音,以求主的保佑。所以,当我到达乡镇,指名道姓要找费洛尔·格林时,人们都像躲避瘟神似的躲避我。一开始我就猜到了个大概,更明白费洛尔为什么想变为人类。一切只不过是这帮无知的人类洗涤了他的思想罢了。

我告诉他,他应以血族的身份为荣,他不老不死,仅仅只是失去了太阳。“看,失去了小小的太阳,你却几乎赢得了世界,有什么不好?”我希望他改变这愚昧的想法。想要变回人类,真是个不聪明的血族啊!

“我看你是被她逼疯了!”我最终离开了他那又破又冷的屋子,不知为何心里却感到有些酸楚。

下午我去了看了一次把费洛尔迷得神魂颠倒的女人,实话说来,她确实没有我漂亮。她的脸上呈现一种病态的蜡黄,头发无力地绾在肩上,整个人看上去都软绵绵的,总是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身体颤巍巍地摇晃着,好像随时都可能倒下。

我看一眼便知,她快要死了。这样,费洛尔的做法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得好好劝劝他,不为别的,为的是维护他身为血族应有的尊严。

而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费洛尔究竟是如何知道乔凡尼末日蓝宝石在我手上的呢?我拥有戒指才不过十几天而已!

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假设身为血族的费洛尔拥有探知血族圣器的能力,那其他血族是不是也能探知到呢?

我感觉自己像只屠刀下的羊,随时有危险,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么是不是已经有众多圣器的追随着对我的圣器虎视眈眈?抢山容易守山难。我不禁开始担忧起来。

26.安丽斯

真令人惊讶,费洛尔否决了我的猜测,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感觉到圣器的去处,他不愿告诉我多余的事,但我已经明白——只有费洛尔拥有这种特殊的能力。

事实上,我完全可以利用魔魂戒指把骨之琴夺到手。只要抬抬手,一切都那么容易,但我没有这样做。这原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纵然最后得到了圣器,我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

27.费洛尔

托马斯小姐带着满腹疑问再度到访。

我拒绝回答她的问题——为什么我知道蓝宝石在她那里。

于是她说,如果我告诉她这个玄机,并帮助她找到剩余圣器的去向,她可以考虑交易的事。

对于她的贪婪,我很恼怒,马上赶走了她。

然而贝蒂斯看上去越来越憔悴,我再也无法自我欺骗了,她快要死了,现在她咳出的是血。我去找托马斯小姐,求她把蓝宝石给我。她说,在她得到所有圣器的去向以前,她是不会交出蓝宝石的。

昨晚我的梦里全是母亲,她兴奋的目光,还有临死前绝望的眼神,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曾发过誓的,不会再感应圣器的去处,一旦誓言打破,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镇上的人说我是魔鬼、怪物、不祥之物,他们说得对。为了贝蒂斯,我决定再做一次魔鬼。我向托马斯小姐妥协了,用我这双罪恶的手、间接害死母亲的魔鬼之手在托马斯小姐的圣器资料上写下了它们各自的去向。我用生命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托马斯小姐犹豫了很久,后来她把宝石敲碎,任蓝色液体流到了杯中,聚成了一块悬浮在空气中的蓝色水珠。我捧着杯子就像捧着自己的生命,将它一饮而下。

奇特的蓝光在我身体的各处皮肤上泛起,伴随着不冷不热的温度,我的身体开始变化了。皮肤从苍白变成了普通的肤色;汗毛重新生长出来;我那玻璃一般澄净的指甲脱落了一层又一层,直到变为人类的指甲;青色的血管原来显而易见,现在它们一根接一根地隐藏在皮肤下……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了温度,久违的脉搏活跃了起来。

我正吃惊于这种神奇的液体带给我的变化,猛然发现自己长高了不少,从镜子里看,我强壮了许多,从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变成了三十岁的男人,这本是我现在应处在的年龄,我成为血族以后,年龄停留在了二十岁,再也长不大了,而现在镜子里的我,让我感觉有些陌生。我成为血族十年了,十年时间恍惚如梦,现在我已从梦中醒来。

我对着镜子发了很久的呆,但我没有忘记与托马斯小姐的约定,我把骨之琴给了她。

她的眼睛泛着红,我问她为什么。托马斯小姐接过骨之琴说:“我说过,这枚戒指相对于我如同贝蒂斯相对于你一样重要,但现在宝石已经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