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理学作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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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法的作用

本章重点:(1)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2)法的规范作用的体现;(3)法的社会作用的体现;(4)正确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作用。

本章难点:(1)以具体法律规定为例说明规范的作用;(2)法律无用论和法律万能论都是错误的。

一、单项选择题

1.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A.自己的行为B.他人行为C.相互间行为D.个人行为。

2.法要作用于社会关系,必定要通过对的调整。

A.人的行为B.人的思想动机C.人的情感体验D.人的思维。

3.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产生影响。

A.他人的行为B.个人的行为C.一般人的行为D.犯罪者的行为。

4.法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的特点。

A.专门性B.程序性C.人道性D.确定性。

二、多项选择题

1.法的社会作用包括。

A.评价作用B.阶级统治作用C.预测作用D.社会管理作用。

2.法的指引作用包括。

A.确定的指引B.有选择的指引C.羁束的指引D.非羁束的指引。

三、论述题

如何认识法的作用不是万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