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民间收藏实用全书:古代瓷器鉴赏及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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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风险与机遇(2)

新世纪伊始,上海敬华拍卖公司宣告成立,打破了北方独占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格局。敬华春秋首拍成功,取得优异的成绩,成交率在全国同行中领先,特别是明永乐青花折枝八方烟台和陈洪绶“举案齐眉”,分别以968万元和308万元的天价成交,震动了国内外拍卖市场。秋季拍卖会,再次取得不俗的成绩,全年成交额达9455.6万元。

上海敬华的成立,使人们在上海看到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兴盛的曙光,确立了北京翰海、中国嘉德、中贸圣佳、上海敬华四足鼎立的格局。

北京翰海全年一共成交文物艺术品2527件,成交额22329.1万元,在全国仍然独占鳌头。北京翰海春季推出雍正画龙点睛青花釉里红云龙纹大天球瓶,以1045万元成交,在海内外影响颇大。

中国嘉德全年成交拍卖品3374件,成交额达14359.3万元,全国名。列第二。他们推出的傅抱石“秋谷飞瀑”,以671万元成交。

中贸圣佳公司2001年只推出一场大型拍卖会,拍卖品369件,成交额4771.8万元,名。列第四。

2001年中国古董陶瓷拍卖会上,高价位的拍品是拍场上的兴奋剂。

衡量拍卖会成功与否的标准有三条:一是成交总额的大小;二是成交率的高低;三是高价位拍品的多少。2001年拍卖会单件拍品成交额超百万元的有42件,是历年成交数最多的,比2000年的27件多出15件。这42件拍品虽件数仅占总件数的0.54%,但是成交额却高达11955.9万元,占全年总成交额的20.3%/每当拍卖场上高价位的拍品成交,就要出现全场的激动。

2001年出现回流文物的高峰,说明中国古董陶瓷市场走势好于海外市场,世人看好中国陶瓷收藏投资市场。

据有关资料统计,流失在海外的够国宝级的博物馆一、二级标准的文物,就不下100万件。自从中国大陆有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大陆的文物价格与国际接轨,有时甚至超出国际价格,遂出现文物的回流。再加上国家文物政策的调整,允许海外进口的文物出人自由,给回流文物创造了便利条件,使其逐年增多,2001年出现了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回流高峰。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拍卖市场成交的7800件文物艺术品中,回流的近2000件,约占25%左右。各拍卖公司推出的回流文物艺术品拍卖专场,有“敬天安道主人”、“太乙楼收藏”、“吕国豪珍藏”、“朱牧、姚培珠收藏”、“傅抱石精品暨张氏藏中国书画”、“天心楼藏中国书画”、“佐藤收藏”等。

海外回流的文物精品对于拉动拍卖行的成交总额,起到很大的作用。如北京翰海公司秋季拍卖会推出的海外回流的4件精品:清雍正“青花釉里红龙纹玉壶春瓶”、雍正“粉彩九桃大盘”、清“白玉狮钮鼎式炉”、清“缂丝姜晟书乾隆八征耄念之宝记”手卷,分别以880、605、247.5、343.2万元成交,4件总额为2075.7万元,占该公司秋季拍卖会成交总额的五分之一。

中国大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2001年的成绩,是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纽约等艺术品拍卖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取得的。据有关专家分析,进入2002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可望复苏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大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形势会有更好的趋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拍卖市场的经营管理会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也将进一步提高。

因为全国四大拍卖公司鼎立格局的确立,各拍卖公司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而竞争的内容又主要表现在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上。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又会加大征集拍品的力度,赢得顾客的信任,提高收藏者的信心。

第二、各拍卖公司都加大了征集拍品的力度。

拍品的质量和数量,是拍卖会的关键。特别是信息化的今天,只要是征集到好的拍品,其信息就会不胫自走,就会赢得众多买家的瞩目。

据了解,2001年秋季拍卖会一结束,各拍卖公司都制定了征集拍品的计划,派出大量业务人员下南洋,走欧美,跑全国。特别是中贸圣佳拍卖公司,现在已经囤积了2002年春季拍卖会的精品,并在北京翰海秋季拍卖会期间,举办了一个小型精品展览,引起国内外收藏家的重视。

第三、今后几年,回流的文物将会更多。

由于2001年高价位的文物都买出了好价钱,一定会吸引更多的海外收藏家,把高价位的文物珍品送到国内参加拍卖会。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会在外汇兑现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也会给文物的回流增加动力和有利条件。

毋庸置疑,文物的回流,是国家强盛,经济富强的表现,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由于大量文物的回流,也必将出现“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负面效应。几年来,拍卖市场上回流的文物中,不断有赝品出现,2001年赝品的数量陡然增多,引起了收藏家的警觉。如有的公司拍卖图录同一页上,两件名。称、质地、规格、参考价相同的文物,标有不能出口号的参考价的最高价位成交,另一件没有号的回流文物,无人应价而流标。为此,对于回流的文物拍品,除了收藏家提高警惕,认真鉴别外,拍卖公司更应该为收藏家和本公司的信誉负责,提高鉴定水平,把好鉴定关。

六、清瓷拍价尚有潜力

自从我国恢复艺术品的拍卖以来,从上海到北京,从香港到纽约、伦敦,各大拍场的中国艺术品的成交价位不断传来,有的令人鼓舞,有的令人不解,但总的趋势是稳中有升。历来不被看好的清瓷近几年连拉“阳线”,登上新的价位台阶,令人刮目相看。

2001年初,台湾《CANS艺术新闻》依据世界各大拍卖行的资料,编出“2000年中国十大天价古董”排行榜,入榜的7件拍品皆为清一色清代瓷器,有人因此认为清瓷价再创新高并不容易,似乎清瓷已到了价位极限,这种对清瓷价位的评估,并不妥当。有人指出,与其将目前的价位呼为天价,不如说是清瓷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客观的认识、公正的对待和应有的估价。

在香港的中国古董拍场上谁都知道伦敦古董商Eskemqzi,在近几年香港苏富比、佳士德拍卖会花了上亿港元拍下清瓷。在与华人大藏家诸如刘銮雄、庄绍绥、郭炳湘、马志玲以及大陆买家的竞争中,几乎每一件都花了高价。商人以牟利为目的,如已是极限的价位,他的利润从何而来?不论他是不是儒商,他绝不会一件又一件都甘愿“高位套牢”吧?

市场总是对先知先觉者给以丰厚的回报。以上中外行家均已敏锐地洞察到了清瓷今后的价位走势。

另外,市场人士对清瓷的价位大大超过宋元明瓷,认为是反常现象,这有必要作具体分析。宋瓷能在拍场创出高价位者,几乎都在汝、官、哥、钧、定五大名。窑之中。汝瓷的存世量及世界及各大机构的收藏分布已有定论,在拍场已多年不见踪影;官、哥瓷由于烧制年代短,存世量亦极少,虽偶尔在拍场现身,一旦落入藏家之手,便再无消息;由于烧制年代长,烧制窑口多,钧、定瓷的存世量大于前三种,钧瓷虽在拍场有不俗表现,但还谈不上珍稀。同时,除“水仙盆”、“鼓钉洗”、“刻花盘”等品种外,更精之品难见现身,以钧瓷“水仙盆”、“鼓钉洗”为例,同一件器物屡在拍场打滚,这种“热剩饭”的现象也让竞拍者倒了胃口。

元瓷以青花、釉里红见长,但大多藏于国内外大博物馆,现身拍场的量少之又少,偶有精品投拍必然引起激烈竞价。1995年,香港苏富比拍出一只“青花花卉如意垂肩缠枝牡丹纹连盖大梅瓶”成交价992万港元,是同场拍出的清康熙极品“豇豆红太白尊”价位的约20倍。

明瓷以青花、红釉、五彩、斗彩取胜,借用“中贸圣佳”(原中商盛佳)胡朝晖女士的文章,1999至2000年度香港拍卖陶瓷成交价前10名。中占据前三名。的均是明瓷,嘉靖“五彩鱼藻纹大罐”价4400万港元,成化“斗彩鸡缸杯”价2917万港元,永乐“青花水波边缠枝花卉星纹双系大扁壶”价2147万港元。均遥遥领先于4至10名。的清瓷的价位。可见,绝非清瓷价高,而是宋元明瓷货寡,将中国古瓷精品价整体抬高。

我国的瓷器肇始于商周,烧成于东汉。经唐、宋、元、明,历代皆有其辉煌的代表,云蒸霞蔚,群星璀璨。至清代,尤其史称盛世的康、雍、乾三朝,近140年政治、经济相对稳定繁荣,加之三朝皇帝的兴趣偏好和措施得当,使中国的瓷业飞跃发展。正如耿宝昌先生所言,“虽然清晚期烧制技术趋低下,但就早、中期突出的成就而论,仍不失为我国陶瓷史上的黄金时代。”

在此期间精品迭出,康熙朝的郎窑红、豇豆红;雍正朝的釉里红、青釉、粉彩;乾隆朝的杂釉彩、金银彩、象生瓷等工艺品种都已达到了瓷艺的最高水准。而起于康终于乾,三代皇帝倾心接力50载,被皇家绝对垄断的珐琅彩瓷则代表了清瓷登峰造极的最高水平。所蕴含的皇家气和文人气,即使提供样品,目前景德镇的仿制高手也只能望而却步。

不难想像这类档次清瓷一旦进入拍场,其价位必创新高。难怪着名。的台湾寒舍古董店总经理王定乾先生断言,“而今全美的古月轩(台湾习惯称有诗、书、画、印的清三代珐琅彩瓷为“古月轩”)清瓷在拍卖市场行情应有3000万港元以上。”

当许多专家看到2000年清瓷行情频创新高不约而同地发出警语时,苏富比的权威HerryHoward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对清瓷前景作出判断,应该是时间,而不是价格到了极限的问题。清瓷的问题仍是存世量。

仅以1860年英法联军洗劫北京为上限,1978年“三中全会”为下限,经约120年,外敌人侵,政权更迭,战乱频仍,政治运动等等灾难的破坏因素此起彼伏,连绵不断,劫后余生流散民间的官窑清瓷还会有多少?

关注市场不难发现,官窑清瓷已经达到稀少的程度。这就是大多数拍卖行征集拍品难,也是偶有精品投拍便引来激烈竞价的根本原因。

而这正是瓷器收藏投资的魅力和潜力所在。

七、树立风险意识

收藏投资古陶瓷,在看到大幅升值的同时,还要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

古陶瓷收藏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赝品的风险,一是法律的风险。此外还有经济危机、社会动荡等风险。防伪在本书中将有专章介绍,这里主要讲法律的风险。

据报刊报道,个体户杨某因做生意急需一笔钱周转,便找到做文物生意的朋友刘某,打算将祖传的一个青瓷花瓶卖给刘某,经双方商定杨某得款4万元。

后来,刘某将此花瓶转手给境外老板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花瓶为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并查出此花瓶出自杨某手。于是,刘某、杨某均被法院以私自出售文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拘役6个月。

宣判后,杨某大惑不解:出售自家祖传的文物也犯法吗?

我国《文物保护法》第25条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第31条第3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

我国《刑法》第325条第1款则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刘某、扬某的行为,均触犯了以上法律。

当然,《文物保护法》也需与时俱进,时代发展变化了,特别是政府创办了不少收藏品市场,鼓励收藏投资,然而,文物法还是以前的文物法,很多专家呼吁要改进,进一步放开民间收藏市场。

然而,作为古陶瓷的收藏投资者,还是需要学习研究文物法的,在文物法修改之前,一定要依法行事。

刘、杨的情况在文物市场较为普遍,收藏投资界人士也常常遭遇这样的尴尬。较为典型的就是1999年的轰动收藏界的“俞星伟事件”。

俞星伟主动向国家捐献文物,却遭到有关部门的质疑,并不认可是捐献,而认定是“上交”。由此引发了文物管理部门、收藏家和法律专家的大讨论。

文物管理部门的一位法律专家在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说:上交不等于捐献。这里首先大家需要清楚的是,俞的“捐献”行为属于什么法律性质。

在拥有文物合法与非法这个问题上,所有现行的法律规定都是一样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1949年以后出土的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博物馆的藏品来源也必须合法,一般来自诸如(合法)拍卖的、政府指定的(调拨文物)、以及(合法)接受捐献等渠道。

其次,在法律上,上交和捐献的定义是有区别的。捐献(或认捐)是把自己合法拥有的文物捐给博物馆,属于双方平等的民事行为。捐献者可捐也可不捐,不捐不会对捐献者本人构成丝毫不利的情况,受捐方可根据双方谈妥的条件给予奖励或不给。也就是说,捐献有两方面的含义:大前提是捐献者完全有资格对所捐文物有处理权,即所捐文物是其合法拥有的。否则就成了转赃或销赃了。

另一方面,受捐部门也存在进一步的责任,即搞清是否合法的问题。而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应该考虑得更多。

至于上交的含义,按法律规定是必须的、强制性的行为,不上交属于违法行为,双方不是平等的,上交人不能有任何附带条件,是被动的。

这就是说,俞的行为实际上属于上交而非捐赠,上交是不能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但无论是捐献、接受捐献,乃至由此派生出来的博物馆藏品来源或者博物馆管理等问题,说到底只是文物保护大框架中的一个环节。这一环本身的工作确实很重要,但我们不能单纯强调这一环节的重要性,而忽视整个文保大框架的完善。换言之,整个系统完善了,才能解决个别环节出现的问题。

那么,“俞星伟事件”发生后大家提到的所谓“合情不合理”现象,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博物馆管理目前存在严重的“软科学”缺乏症。包括博物馆管理、文物保护以及考古学研究各项工作在内,都只强调学问、业务、专家等。而对于文物保护来说,很多问题不是考古学家、文物鉴定学家能解决的。这其中最直接的受害环节就是文物立法!表现在许多观念不清楚、概念不明确、思路比较乱等等,使得讨论问题“就事论事”情况比较多:说不清楚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一方面,古陶瓷收藏者会遇到法律上的尴尬,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文物市场的活跃,派生出了一批文物收藏“发烧友”,他们因偏爱而想到保值,有些是想增值赚大钱,不管出自哪一种心理,总之,古陶瓷收藏族的队伍在不断扩大。

对于尚未入门的初学者,上当受骗的故事层出不穷。他们把一件件假货购进,若无经济实力,就此罢休,也就自认倒霉,玩不了这一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