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这次探访斯华,采取了侦探行业中最危险的一种问话方式,杨君为这种方式取了个很贴切的名字——抛砖引玉。这种问话方式专门用来对付像斯华这样难以攻克的对象,通常情况下侦探们都不会使用,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使用这种问话方式的代价相当大,问话者本人必须首先抛出一部分自己已知的情报,借此触动对方,从而通过对方的反应和回答来获得情报。这次东方使用这一招,显然失败了,自己抛出去的砖足够盖一座大厦,对方却连点玉屑都没抛过来。
“赔了夫人又折兵。”杨君嘲笑道。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东方说,“至少可以确定,斯华和林彬之间的确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否则他没必要否认林彬是他的病人这个事实。”
“你后来又见到他了?”杨君问,“你就这么老老实实地等着去见他?”
“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实?”东方摇了摇头。
东方看起来的确算是个厚道人,对付斯华的时候,他采用的方式也未必就算不上厚道。几乎是刚刚踏出斯华心理治疗中心,东方便返身潜藏在写字楼内。耐心等候了许久,终于等到斯华下楼。表面上看起来,斯华的行动没什么特别,东方也没指望能从他身上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即便他真和林彬的失踪有什么关系,事情也已经过去快两年了,不至于偏偏在他跟踪他的这天出现什么异动。东方只想多掌握一点斯华的个性特点,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需要他如此密切关注的对手不多见,以前从来没有人让他感到这么紧张,不知道为什么,没见斯华之前,他就已经感觉此人不简单,见到本人之后,短短的几回合交锋,自己的包袱抖尽,对方却还是半点口风不露,这让东方像好战的野兽般耸起了汗毛。
跟踪斯华的结果,还真的发现了点东西。
“这人有点怪,”东方说,“我跟着他到了餐厅,起初没发现特别的地方,等他吃完了饭,他抬了抬身子,我以为他要走,正要起身跟上,你猜他干什么了?”
“干什么了?”
“他找服务员要了一沓餐巾纸,仔细地把自己用过的碗筷擦了个干干净净,完了之后又擦桌子和椅子,最后还要来消毒水倒在碗和碟子里。服务员和周围的人都盯着他看,觉得他古怪。我看了半天也没明白他这么做是要干什么。”
“听说心理医生做久了,自己心理也难免有点毛病,我看你这位斯华心理不健康得很。”杨君说,“后来你去见他,结果如何?”
“我又不是光他一个案子,这几天一直忙几个其他的案子,连报纸都没时间看,哪里还顾得上他的事。”东方说,“明天是约好的日子,你要有兴趣,一起去见见?”
“行啊,我对他好奇得很。”
“你不是说他是邱思民的心理医生吗?是该见见他。”
“岂止。”杨君说。
斯华和杨君案子的关系,的确不仅仅是邱思民和林彬的心理医生这么简单。
杨君还没回到南城,安妲在北禹的调查就已经结束了。她给杨君发了封电子邮件,将北禹的聚水坳死者蓝舟的事件调查结果发了过来。
安妲信件的原文是这样地:
“我到达北禹的时候时候,北禹的刑警队长韩星臣正要出门。在他原定的计划中,是打算和队里的兄弟们出去痛快地喝一场,以庆祝一桩凶杀案终于告破。”
“就在那个时候,我出现了,很不巧地扫了他们的兴。我没有直接找到韩星臣的办公室——他们的办公室在二楼重案组,我直接跑到了一楼的接待处,声称自己要报案,并且开口就说葵花树小区的案件是桩冤案。通过先期调查,我已经查阅了所有关于葵花树小区的案件报道,那也就是蓝舟的案件,确定是桩冤案。”
“葵花树小区那桩案件人人都知道——不仅是在公安局内部人人皆知,连整个北禹也差不多家喻户晓。案件很简单:本市著名企业家王晓明在他自己家住的小区内被人捅刀子,捅刀子的是以前被他开除的蓝舟,幸亏王晓明本人是跆拳道的黑带,蓝舟拿刀子捅过来时,他就势一躲,一把抓住蓝舟的手,两人就推搡了起来。推搡之中,蓝舟被刀子给刺死了。整个过程都有好几个目击证人,现场也有全程录像作为证据。公安局的人还没到,电视台的人就已经将案发的录像播了出去;等韩星臣他们查完现场,还没来得及分析,全城就已经传开了这个案件,关于案件的动机,大家都肯定地说是蓝舟报复杀人,结果反而自己被杀死了,这就叫做自作孽不可活。虽然大家都这么说,韩星臣他们还是依照流程对案子进行了严格的调查,调查的结果和大家猜想的一样,王晓明是正当防卫。”
“但我从中看出了完全相反的结果。”
“葵花树小区那个案子,表面上看,凶手是蓝舟,实际上并非如此。我这么说,是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推测而来的——以下所涉及到的相对时间,都是相对于2003年12月30日,也就是蓝舟犯案的日子而来。”
“其实很简单,人物的行为总是由其性格决定的,一个人不可能做出超越其心理特征的举动。蓝舟是一个很暴躁的人,很容易冲动,他以前有过很多次和人打架的经历,王晓明开除他的时候,他也曾经冲进办公室要杀了他,被人劝了下来。正是因为蓝舟是一个很暴躁、很冲动的人,他的性格特征决定了他不可能对一件事情隐忍太久,根据他以往的表现来看,每一次——无一例外——每一次当有人冒犯了他,或者他觉得被冒犯的时候,他总是在24小时内作出反应,并且事后不再追究。而他被王晓明开除是案发半年前的事,这半年内他已经重新找到了一份薪水可观的职业,依照他的性格,除非有其他理由,否则不可能在半年后重新萌发对王晓明的杀机。在葵花树小区的案件中,蓝舟的表现违反了他的心理特征——据说他一连两个星期都在跟踪王晓明,调查他的行动规律并且伺机下手——这点完全不符合蓝舟的个性,冲动型的人除非有特殊理由,不会出现这种深思熟虑的举动。”
“蓝舟还有另外一个性格特征——孝顺。从蓝舟以往的经历来看,他所作的每一个决定,都是为了满足他父母的最大利益,包括他娶现在这个妻子,也是因为这个妻子对他父母孝顺,据说他原本有调到外地升职的机会,也为了就近照顾父母而放弃。每个人行事都有一个核心动机,这种核心动机形成某种类似信仰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的行为都不会违背他的核心动机——蓝舟的核心动机就是孝顺父母,所以他做任何事,也都不会背离这一点。案发的时候,他的父亲正因为尿毒症住在医院里,急需换肾,肾源已经找到,手术费还有很大的缺口。蓝舟为了凑手术费,一连打了三份工,四处找人借钱,并且正在找人买自己的房子——在这个时候抽出两个星期的时间来跟踪一个半年前的所谓仇人,这绝对不是蓝舟的行事风格——除非他谋杀仇人这件事,能直接对他父亲的病产生帮助——这点也恰恰让人觉得奇怪。在案发前两周,蓝舟忽然凑到了一大笔钱,足以支付他父亲手术的前期费用,据说这笔钱是社会慈善人士捐赠的,然而,将这笔钱和蓝舟的行为变异联系在一起,就耐人寻味了——两者都是发生在两周之前。”
“我们再来看看王晓明这个人。和蓝舟的暴躁相反,王晓明是个很冷静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个冷酷的人,他开除人的时候从来就不手软,平时做事也很干脆,想打他的人不少,拿刀子捅他的事情也发生过好几次,但是他每次都很轻易地制服了对手——包括蓝舟在刚被开除时捅他的那一次,那次周围没有任何证人,蓝舟拿的是一把比这次凶案更锋利的西瓜刀,也被他在两分钟内缴了械。”
“王晓明的极度自信和冷酷,决定了他孤独的个性,他不喜欢和人来往,甚至连自己住的小区内保安是谁都不知道,加上应酬较多,平时活动没有规律,什么时候回家、什么时候离家,小区内的居民和保安都很难说准。”
“案发两周之前,王晓明的行为也出现了明显的反常。首先,他行动变得有规律了,每天夜里12点准时到家——这是他们小区内的保安说的;其次,他每次回家都和保安打招呼,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事;最后,和以前一进小区停了车之后就直接上楼不同,案发前两周,他回家之后还要独自在楼下的花园里散步半个小时左右,而这个时间是绝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扰的,曾经有个保安在那个时间从花园里经过,被他大骂了一顿。”
“还是那句话,人物的行为不可能超越他的性格。在葵花树小区的案件中,凶手和被害者在两周前都改变了自己的行为规律,如果说凶手的改变是为了行凶,那么被害者王晓明的改变是为了什么?他的改变在两周前开始,在案发之后终止——如此看来,他的改变似乎仅仅是为了给凶手的行凶提供便利,两方面的改变契合在一起,形成一桩完整的凶杀。被害者为什么要配合凶手来进行这种改变?这是对他们的性格进行分析之后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被害者的行为规律和凶手的行为规律形成配合,这似乎说明被害者知道凶手将要谋杀自己。这一点很容易得到验证,凶案发生时,在场有两名保安和一名小区住户目击案发过程。凶案发生在深夜12点20分,依照过去两周王晓明的习惯,这个时候他正在花园散步,两名保安绝对不会来打扰他,而其他住户也已经入睡——既然如此,为什么凶案发生时会有保安和住户在场?凶手蓝舟又是如何进入小区的呢?这两个问题已经由证人解答了——根据他们的证词,案发时,王晓明声称花园内依稀看见有人影经过,两名保安进入花园进行搜索,根据门口的录像显示,就在这个时候,蓝舟从门口进入了——这又是王晓明给蓝舟提供的一个便利,否则他要进入小区就必须经过保安的盘问——保安到达花园之后,王晓明又做了一个违反规律的举动,他没有直接与保安碰面,反而从花园的另一端走了出来,正好与刚刚潜入的蓝舟碰面——蓝舟当时蒙着面纱,手里拿着刀子,看到王晓明之后,他立即直奔过来,王晓明转身便跑,同时大声喊叫,一楼的一名住户打开窗户朝外张望着,两名保安也跑了过来。
“这个时候,如果凶手是一个比较冷静的人,也许会转身就跑,既然他蒙了面,表示他并不想和王晓明同归于尽。然而,如前所述,蓝舟是个冲动的人,并且显然有着非杀王晓明不可的执著,他非但没有逃跑,反而加速追赶了上来。在保安还没有来得及跑过来时,蓝舟就已经靠近了王晓明,两人扭打在一起。录像中显示,王晓明在扭打中不小心将蓝舟刺死,证人的证词也是如此,但是,我之前已经提到,王晓明是跆拳道高手,有过多次空手夺白刃的经验,而这一次他却如此凑巧地将凶手刺死了,照他的身手,出现这种失控的情况,这是这一系列反常之中的又一个反常。”
“在这种反常之中,占据主动的是谁呢?如果这的确是蓝舟对王晓明的谋杀,那么占据主动的显然应当是蓝舟;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一直占据着主动地位的是王晓明,是他在控制着事态的发展。是王晓明改变了自己不规律的作息习惯,这才让蓝舟能够掌握他的行动规律;是王晓明将保安从小区门口调开,蓝舟才能够顺利进入葵花树小区;也是王晓明,在凶案发生时,适时地调来两名保安成为自己的目击证人;最后,还是王晓明,以正当防卫的名义,杀死了蓝舟——自始至终,蓝舟的行为就被王晓明的行为所操纵,如果没有王晓明的行为,蓝舟的行为也就无法实现。这说明什么?”
“说明蓝舟不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