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摸着自己那平胆的肚腹,什么也看不出来,难道这里面真的就孕育着一个新的生命吗?蓝云梦非常痛恨苍天,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如果没有那件事,现在那个人应该就在这里陪自己说话,共同享受孕育生命的乐趣。
“孩子,你为什么非在这个时候来到这个世界上呢?想起你就会想起那个拼命想要忘掉的人!”
蓝云梦无奈地发现,记忆已经生根,永远也无法忘掉了。那个男人,注定是要一辈子有牵连的人,证据就在腹中那块正在成长中的骨肉。于是那一幕幕曾经的过往,如电影般地历历在目:
邺城城头,那个身披铠甲,指点千军万马的少年,还是邺水河畔那个彼怪物追得满地跑,打架还得由人保护的小菜鸟吗?没错啊,样子没有变,但是神采已经迥异。这不过是系统的一场小规模的战役,可是为什么从他的身上看出了大将的气魄呢?这个时候起,我决定要保护他,这是一棵优秀的苗,将来一定可以参天的。
洛水河畔,再一次遇到这个人,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两个人之间注定要发生一点儿什么,因为实在是太巧合了。
父亲缺人手,我向父亲推荐了他,因为我越来越想见一见这个叫作尘封的人长得到底是什么样子,看他是不是值得我为了保护他两次搭上性命。那家伙痴痴地看着我,显然是被我震住了,这是当然的,我对自己的长像相当自信的,上学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男生追我。
所谓的爱情,也话就是在耳鬓厮磨中产生的吧,短短的一个月,就能改变两个人的一生。女人和男人之间,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即使被他们说成是正太控,我也不管,反正爱了就是爱了,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差距不过只有两岁,青春会把这一切抹平的。
那些曾经的点滴,在冷漠了很久之后,终于复苏了,爱过的人,岂是说忘就能忘的?快点来找我吧,晨风,快点来看看我,我现在需要你,还有我们的孩子……
晨风的脚步终于停住了。
走出去了一百步,终于在第一百零一步的时候停下来了。放弃吗?当然是不甘心就这么放弃的。想来想去,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被所爱的人那样无情地对待。对爱情不能坚持到底的男人,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是男人的话,就应该主动去面对,即使要面对的是不可想象的困难。想到这一次侯伯居然破例把蓝云梦的住址告诉他,未始不是蓝云梦要传达的一种信息:来找我吧!
想到这里,那从来不曾忘记的记忆,再一次得到了加强。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真爱的话,如果这个上天还是有情的话,就让这一次的决定成为转折点,生命中不会有第二次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