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梁实秋读书与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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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做人篇(7)

从前我没出息的时候,喜欢自己上街买东西。这已经很是不知自量了,还要拣门面大一点的店铺去买东西。铺户的门面一大,窗户上的玻璃也大,铺子里面服务的先生们的脾气,也跟着就大。我走进这种店铺里面,看看什么都是大的,心里便觉战栗,好像自己显得十分渺小了。处在这种环境压迫之下,往往忘了自己是买什么来的。后来脸皮居然练厚了一点,到大商店里去我居然还能站得稳,虽然心里面有时还不能不跳。但是叫我向柜台里的先生张口买东西,仍然诚惶诚恐。第一,我总觉得我要买的东西太少,恐怕不足以上浊清听,本来买二两瓜子,时常就随机应变,看看柜台里先生面色不对,马上就改作半斤,紧张的局势赖此可以稍微缓和一点。东西的好坏,是否合意,我从来不挑剔,因为我是来求人赏点东西,怎敢挑三挑四地来,横竖店铺一时关不了。假如为忙着买东西把店伙累坏了呢,人家也是爹娘养的,怎肯与我干休?所以我到大商店去买东西,因为我措辞失体礼貌欠周以致使商店伙计生点气,那是有的,大的乱子可没有闹过。

后来我的脑筋成熟了一些,思想也聪明了一些,有时候便到小铺子去买东西,然而也不容易。小铺店的伙计倒是肯谦恭下士,我们站在他们面前,有时也敢于抬起头来。可是他们喜欢跟你从容论价。“脸皮欠厚”的人时常就在他们的一阵笑声里吓跑了。我要买一张桌子,并且在说话的声音里表示出诚恳的意思,他说要五十块钱,我不敢回半句话,不成,非还价不能走出来。我仗着胆子说给十块钱。好,你听着,他嘴里念念有词,他鼻里哼哼有声,你再瞧他那副尊容,满脸会罩着一层黑雾,这全是我那十块钱招出来的。假如我的气血足,一时能敌得住,只消迈出大门一步,他会把你请回去,说:“卖给你喽!”

于是,你的钱也花了,气也受了,而桌子也买了。

此外如车站、邮局、银行等公众的地方,也正是我们年轻人练习涵养的地方。你看那铁栏杆里的那一张脸,你要是抱着小孩子,最好离远一些,留神吓坏了孩子。我每次走到铁栏窗口,虽然总是送钱去,总觉得我好像是要向他们借债似的。每一次做完交易,铁栏里面的脸是灰的,铁栏外面的脸是红的!铁栏外面的唾沫往里面溅,铁栏里面的冷气往外面喷!

受气不必花钱,花钱则一定要受气。

鹰的对话

山岩上,一只老鹰带着一群小鹰,喳喳地叫个不停。一位通鸟语的牧羊人恰好路经其地,听得老鹰是在教导小鹰如何猎食人肉。其谈话是一问一答,大略如下:

“我的孩子们,你们将不再那么需要我的指导了,因为你们已经看到我的实际表演,从农庄抓家禽,在小树丛中抓小野兔,牧场上抓小羔羊。但是你们应还记得那更可口的美味:我常以人肉供你们大嚼。”

“人肉当然是最好吃。你为什么不用你的爪子带回一个人到鹰巢里来呢?”

“他的身体太大了。我们找到一个人的时候,只能撕下他一块肉,把骨头留在地上。”

“人既如此之大,你又怎样杀死他的呢?你怕狼,你怕熊,你怎能有超过人的力量呢?人难道比一只羊还更可欺吗?”

“我们没有人的力量,也没有人那样的狡诈。我们难得吃一回人肉,如果大自然没有注定把人送给我们来享受。人具有凶猛的性格,比任何动物都凶猛。两族人往往遭遇,呼声震天,火焰弥空。你们听到声音火光起自地上,赶快飞向前去,因为人类一定是正在互相残杀;你们会看见地面上血流成渠尸横遍野,许多尸骸都是肢体不全,很便于我们食用。”

“人把对方杀死,为什么不吃掉他呢?一条狼杀死一只羊,他在饱啖羊肉以前不会准许兀鹰来触动它的。人不是另一种狼吗?”

“人乃是唯一的一种动物,杀而不吃。这种特性使得他成了我们的大恩人。”

“人把人肉送到我们跟前,我们就不费心力自己行猎了。”

“人有时候很长久地安安静静地留在洞里。你们若是看到大堆人聚在一起,像一队鹳似的,你们可以断定他们是要行猎了,你们不久即可大餐人肉。”

“但是我想知道他们互相残杀,其故安在?”

“这是我们不能解答的一个问题了。我曾请教过一只老鹰,它年年饱餐人的脏腑,它的见解是,人只是表面上过动物生活,实则只是能动的植物。人爱莫名其妙地互相厮杀,一直到僵挺不动让鹰来啄。或以为这些恶作剧的东西大概是有点什么计划,紧紧团结在一起的人之中,好像有一个在发号施令,又好像是格外地以大屠杀为乐。他凭什么能这样高高在上,我们不知道;他很少时候是最大的或跑得最快的一个,但是从他的热心与勤奋来看,他比别人对于兀鹰更为友善。”

这当然是一段寓言。作者是谁,恐怕不是我们所容易猜到的。是古代的一位寓言作家吗?当然不是。在古代,战争是光荣事业,领导战争的是英雄。是十八世纪讽刺文学大家斯威夫特吗?有一点像,但是斯威夫特的集子里没有这样的一篇。这段寓言的作者是我们所习知的约翰逊博士,是他所写的《闲谈》

(TheIdler)第二十二期。《闲谈》是《世界纪事》周刊上的一个专栏,第二十二期刊于一七五八年九月九日。《闲谈》共有一百零四篇,于一七六一年及六七年两度刊有合订本,但是这第二十二期都被删去了。为什么约翰逊要删去这一篇,我们不知道,这一篇讽刺的意味是很深刻的。

好斗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但是有组织的战争不能算是本能,那是有计划的预谋的团体行动。兀鹰只知道吃人肉,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自相残杀。战争的起源是掠夺,掠夺食粮,掠夺土地,掠夺金钱,掠夺一切物资。所以战争不是光荣的事,是万物之灵的人类所做出的最蠢的事。除了抵抗侵略、抵抗强权,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不得已而推动的战争之外,一切战争都是该受诅咒的。大多数的人不愿意战争,只有那些思想和情绪不正常的邪恶的所谓领袖人物,才处心积虑地在一些好听的借口之下制造战争。约翰逊在合订本里删除了这一篇讽刺文章,也许是怕开罪于巨室吧?

第六伦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为五伦,如果要添上一个六伦,便应该是主仆。主仆的关系是每个人都不得逃脱的。

高贵如一国的元首,他还是人民的公仆;低贱如贩夫走卒,他回到家里,颐指气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妇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

不过我现在所要谈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为专职的那种仆。

所谓“主”,是指用钱雇买人的劳力供其驱使的人而言。主仆这一伦,比前五伦更难敦睦。

在主人的眼里,仆人往往是一个“必需的罪恶”,没有他不成,有了他看着讨厌。第一,仆人不分男女,衣履难得整齐,或则蓬首垢面,或则蒜臭袭人,有些还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谁看着也是不顺眼。一位唯美主义者(是王尔德还是优思曼)曾经设计过,把屋里四面墙都糊上墙纸,然后令仆人穿上与墙纸同样颜色同样花纹的衣裳,于是仆人便有了“保护色”,出入之际,不至引人注意。这是一种办法,不过尚少有人采用。有些作威作福的旅华外人,以及“二毛子”之类,往往给家里的仆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馆的侍者似的,东交民巷里的洋官僚,则一年四季地给看门的赶车的戴上一顶红缨帽。这种种,无非是想要减少仆人的一些讨厌相,以适合他们自己的其实更为可厌的品味而已。

仆人,像主人一样,要吃饭,而且必然吃得更多。这在主人看来,是仆人很大的一个缺点。仆人举起一碗碰鼻尖的满碗饭往嘴里扒的时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妇)看着不皱眉的,心痛。很多主人认为是怪事,同样的是人,何以一旦沦为仆役,便要努力加餐到这种程度。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满足,所以仆人总是懒懒的,总是不能称意,王褒的《僮约》虽是一篇游戏文字,却表示出一般人唯恐仆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桩桩地列举出来,把人吓倒。如果那个仆人件件应允,件件做到,主人还是不会满意的,因为主人有许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法国中古有一篇短剧,描写一个人雇用一个仆人,也是仿王褒笔意,开列了一篇详尽的工作大纲,两相情愿,立此为凭。有一天,主人落井,大声呼援,仆人慢腾腾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纲,说:

“且慢,等我看看,有没有救你出井那一项目。”下文怎样,我不知道,不过可见中西一体,人同此心。主人所要求于仆人的,还有一点,就是绝对服从,不可自作主张,要像军队临阵一般地听从命令,不幸的是,仆人无论受过怎样折磨,总还有一点个性存留,他也是父母养育的,所以也受过一点发展个性的教育,因此总还有一点人性的遗留,难免顶撞主人。

现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风度之合于古法的已经不多,像北平的男仆,三河县的女仆,那样地应对得体,进退有节,大概是要像美洲印第安人似的需要特别辟地保护,勿令沾染外习。

否则这一类型是要绝迹于人寰的了。

驾驭仆人之道,是有秘诀的,那就是,把他当做人,这样一来,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们也就不苛责于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们也加以曲宥。陶渊明介绍一个仆人给他的儿子,写信嘱咐他说:“彼亦人子也,可善视之。”这真是一大发明!J.M.Barrie爵士在《可敬爱的克来顿》那一出戏里所描写的,也可使人恍然于主仆一伦的精义。主仆二人漂海遇险,在一荒岛上过活。起初主人不能忘记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为仆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猎的人,他是生产者,他渐渐变成了主人,他发号施令,而主人渐渐成为一助手,一个奴仆了。这变迁很自然,环境逼他们如此。后来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仆人又局促不安起来,又自甘情愿地回到仆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凭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

这出戏告诉我们,主仆的关系,不是天生成的,离开了“文明世界”,主仆的位置可能交换。我们固不必主张反抗文明,但是我们如果让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讲到真实本领他还许比他的仆人矮一大截,这对于改善主仆一伦,也未始没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于百忍。主仆相处,虽不及五世,但也需双方相当的忍。仆人买菜赚钱,洗衣服偷肥皂,这时节主人要想,国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吗?仆人倔强顶撞傲慢无礼,这时节主人要想,自己的儿子不也是时常反唇相讥,自己也只好忍气吞声吗?仆人调笑谑浪,男女混杂,这时节主人要想,所谓上层社会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吗?肯这样想便觉心平气和,便能发现每一个仆人都有他的好处。在仆人一方面,更需要忍。

主人发脾气,那是因为赌输了钱,或是受了上司的气而无处发泄,或是夜里没有睡好觉,或是肠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仆须知》一文里有这样一段:“这应该定为例规,凡下房或厨房里的桌椅板凳都不得有三条以上的腿。

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里都是如此,据说有两个理由,其一,用以表示仆役都是在臲卼不定的状态;其二,算是表示谦卑,仆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条腿。我承认这里对于厨娘有一个例外,她依照旧习惯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备饭后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见有三条以上的腿的。仆人的椅子之发生这种传染性跛疾,据哲学家说是由于两个原因,即造成邦国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恋爱与战争。一条凳,一把椅子,或一张桌子,在总攻击或小战的时候,每被拿来当做兵器;和平以后,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结实——在恋爱行为中又容易受损,因为厨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总是有点醉了。”

这一段讽刺的意义是十分明白的,虽然对我们国情并不甚合。我们国里仆人们坐的凳子,固然有只有三条腿的,可是在三条以上的也甚多。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过四条腿,主仆之分在这上面究竟找不出多大距离,我觉得惨的是,仆人大概永远像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那个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胆,又服从,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极端的矛盾。这过错多半不在仆人方面。如果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这一伦的关系之需要调整是不待言的了。

推销术

一位朋友在美国旅行,坐在火车上昏昏欲睡,蓦然觉得肘边一触,发现在椅子上扶手的地方有一张小纸,纸上有十几颗油炸花生,鲜红的,油汪汪的,洒着盐粒的,油炸花生。这是哪里来的呢?他回头一看,有一位身材高大的人端着一盘油炸花生刚刚走过去,他手里拿着一把银匙,他给每人面前放下一张纸,然后挖一勺花生。我的朋友是刚刚入境,尚未入俗,觉得好生奇怪,不知这个人是做什么的。是卖花生的吗?我既没有要买,他也并未要钱。只见他把花生定量配发以后,就匆匆地到另外一个车厢里去了。花生是富于诱惑性的,人在无聊的时候谁忍得住不捏一颗花生往口里送?既送进一颗之后,把馋虫逗起来了,谁忍得住不再拿第二颗?什么东西都好抵抗,唯独诱惑最难抵抗。车上的客人都在蠕动着嘴巴嚼花生了。我的朋友也随着大家吃起来了。十几颗花生是禁不住几嚼的。霎时间,花生吃完了。可是肚子里不答应,嘴里也闹得慌,比当初不吃还难受。正在这难熬的当儿,那个大高个儿又来了,这一回他是提着一个大篮子,里面是一袋一袋的炸花生,两角钱一袋。旅客几乎没有不买一两袋的。吃过十几颗而不再买的也有,那大个子也只对他微微一笑,走过去了,原来起先配发的十几颗是样品,不取值。好精明的推销术!

我的朋友说,还有比这更霸道的。在家里住得好好的,忽然邮差送来一个小小的包裹,打开一看是肥皂公司寄来的两块肥皂,附着一封信,挺客气,恭维你一大顿,说只有你才配用这样超等的肥皂,这种肥皂如果和脸一接触,那感觉就比和任何别种东西接触都来得更为浑身通泰,临完是祝你一家子康健。

我的朋友愣住了,问太太,问小姐,谁也没有要买他的肥皂。

已经寄来了,就搁着罢。过了很久,也没有下文,不知是在哪一天也就拉扯着用了。也说不上好坏,反正可以起白沫子下油泥就是了。可是两块肥皂刚用完,信来了,问你要订购多少块,每块五角。我的朋友置之不理。过些天第三封信来了,这一回措词还很客气,可是骨子里有点硬了,他问你为什么缘故不订购他的肥皂,是为了价钱贵吗,是为了香气不够吗,是为了硬度不合吗,是为了颜色不美吗……列举了一串理由,要你在那小方格里打个记号,活像是民意测验。我的朋友火了,把测验纸放进应该放进的地方去,骂了一句美国式的国骂。又过了不久,第四封信来了,措词还是很谦逊,算是偿付那两块肥皂的价钱,便彼此两清了。人的耐性是有限度的,谁的耐性小谁算是输了。我的朋友赌气寄一元钱去,其怪遂绝。

据说某一医生也同样收到这样的肥皂两块。也接到了四封啰嗦的信,他的应付的方法是寄一小包药片给他,也恭维他一大顿,说只有您阁下才配吃这样的妙药,也问他要订购多少瓶。